至于沈羡之,示意夏侯瑜先回去,“回去照看你媳妇,这里我自会安排。”头目都杀得差不多了,就剩下些小喽啰,看着这嚣张劲儿,身上就算是没什么命案,但肯定也没少为非作歹,所以即便是躲过死劫,这活路也不好走。
总共留下了四百多号人。
玄月的意思,“留他们作甚?”留他们以后强大起来,卷土回来报仇么?所以他的意思是直接杀了以绝后患。
“杀了做什么?那鹿儿沟附近的石碳矿里多危险,叫他们去挖煤啊。”如果此前,沈羡之肯定要杀个干净的,但是现在鹿儿沟要用大量的石碳来熔金,正发愁没人去挖煤呢!这有现成的人,干嘛不用?
玄月闻言,想来也是,白来的苦力不要白不要。
说罢,转头同这剩下的四百多号人大方地说道;“本王妃就念在你们是从犯,今日饶你们一命。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本王妃现在给你们指一条生路,愿意的人就举手。”
那是生路么?刚才他们都听到了,这瑾王妃好生歹毒,要让他们去石碳矿里挖煤!众所皆知,那石碳矿里隔三差五就坍塌,要么就是直接闷死。
这还不如直接一刀捅死他们。
但是他们看了看着满地的尸体,又感觉不想死,还是去石碳矿挖煤里吧!万一运气好没死呢?
如此,这些人当天半夜就被暗地里押送到鹿儿沟去挖煤。
展元此前知道沈羡之的武功不错,但是今日亲眼所见,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天的时间,还是觉得震撼无比。
他自问平生所见的高手也不少,尤其是大内的那些,更是顶级的高手。
可现在看来,瑾王妃小小年纪,却似乎能与这些顶级的高手平分秋色,所以有些不敢想象,若是在给瑾王妃五年或是十年的时间,她是不是能以一人之力抵千军?
所以展元不免是有些后怕,又庆幸那日自己及时做出抉择,不然的话,他连挖煤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这是有些夸张了,沈羡之的武功厉害,那是因为这具身体本身就有些底子,而她上上世收罗得来的功夫数不胜数,如今上了手,抵百来人姑且还能行,千军那就不是人了。
此刻沈羡之正恰意地躺在鲁班组刚做出来的贵妃榻上,让钱袋子和白莲心清点着这六合门的遗产。
听他二人清点完了,表情有些嫌弃,“真够穷的。”不过在总比没有好,只希望下次来西南撒野的帮派会富裕些。
又见时辰太晚,便示意他俩先回去休息,“就放这里吧,我明日让丁香来整理,都去歇息吧。”
二人退下,她才懒洋洋起身,扒拉了一下那箱子里的东西,还是嫌弃,总觉得没几样值钱的东西,正要离开,忽觉得这箱子有些不对劲的样子,当下就拿了匕首,直接将箱板给撬开。
果不其然,里面有夹层,一封泛黄的信件从里面落下来,沈羡之疑惑地捡起,看到上面的函头,一时愣住了,“怎么会是他?”
作者有话说:
第56章
不管是原来的沈羡之,还是现在的沈羡之,在这个时代所认识的人,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
所以她看到信上的名字,当然震惊。
因为这人恰好是她认识的,当初从山里道观出来的时候,头一个遇到的就是他,肥胖的身上全是刀伤,看着半死不活地躺在山下干枯的沟渠里。
她本来是不想管的,但是对方一把抓住了她的脚跟,她就好心顺便将人送到镇子的医馆去。
也顺便将对方身上的银子一分为二,自己拿走另外一半,当时救他的劳务费,另一半就算是留给他做医药费。
没想到她刚要走,对方一下就醒来了,这次虽然没有抓住她的脚踝,但是却拽住了她的手腕,一脸激动地说道:“姑娘,此等大恩在下无以为报,倘若姑娘愿意,在下愿意以身相许!”
沈羡之当时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一拳就往他那胖乎乎的脸上砸了过去,“长得丑想得美。”
然后也不管被自己打昏过去的他,背着包袱就往京城去了。
至于她为什么知道那胖子的名字,到底还是因为看到他随身携带的文引,这就等于是身份证一样的东西,沈羡之自己也有,上面不但清楚记载了自己的身高年纪,还有外貌特征。
而去翻对方的包袱查看文引,说到底她还是个守法遵纪的好老百姓,生怕自己救到的是通缉犯什么的。
也正是此举,她知道那胖子叫鹿修澜,越州人士。
但是越州沿海,跟着梧州简直就是天南地北各一方,别人写给他的信,怎么会藏在这六合门的箱子里呢?
又或许说这箱子是六合门从别处得来的?
不过看这信,好像应该已经十年不止了吧?但是那鹿修澜年纪看起来最多不过二十左右罢了,这信是十年前被人写给他的?
忍不住好奇,当下直接拆开,入目便是;‘我儿修澜,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为父只怕身已……’
所以这只箱子是鹿修澜家的?信中他父亲交代了自己即将命不久矣,家中产业全部交托给他的叔叔帮忙打理,带他成家之后再交由他的手中。
但是信放在这箱子里,显然这只箱子应该很重要,最起码他父亲料到鹿修澜会动这箱子。可惜他估计也没看到。
世界这么大,谁知道还会不会遇到鹿修澜?不过沈羡之还是将这信收起来,又在夹层里翻找了一下。
哦豁!还有一封。
也是有些年份了,不过应该是在之前自己所看到这封信后面,写信的人是他的叔叔。
只是他叔叔也命不久矣,希望他早些回来继承家业!
不过这还继承个屁啊,现在肯定半个铜板都没了。
将这只箱子先给收起来,准备过一阵子让人打听打听这越州鹿家是什么人家。
而这六合门的风波过后,城中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只是那桑葚多半是被沈羡之扔剑的壮举吓着了,如今见了她还是一脸的胆怯。
沈羡之也索性不到她跟前去,当然她自己也忙得脚不沾地。
养鸡场里的小鸡仔比自己所预想的成活率还要高,但是养鸡场总共就那么大点,还主要是用来孵小鸡的,所以没办法只能让城里城外的老百姓们相互通知,各家来领十只。
这才把叽叽喳喳的养鸡场给腾出来。
一个转眼,也是到了八月底,山里的山货断断续续地开始熟了,夏侯瑾那边不断有好消息传过来,玄月这里则一直往外奔波,大批大批的物资给带回来,又让人赶紧赶慢地给夏侯瑾的队伍送去。
这个时候,鹿儿沟的金像也熔完了,大批的金条暗地里运到了天宝号里,沈羡之也终于看到了这温先生的真容。
一直以来,沈羡之都以为温先生是个铁算盘老头子,没想到竟然是个温文儒雅的青年书生,看起来最多不过比夏侯瑾长两三岁罢了,整个人也十分沉稳。“见过王妃。”
“不必客气,这段时间着实让温先生操劳了。”她抬手,还是喜欢江湖上的礼节,简单爽快些。
这温先生也没多犹豫,坐下身来,与她细说了黄金总数,以及他自己的打算:“城中借出去的款项,最早也是明年二月份开始收回,既然王妃知道这天宝号与瑾王的关系,那在下也与王妃交底。”
天宝号的钱,已经没了。当然前提是扣除他留下来给夏侯瑾作为备用金的那部分。
所以他打算将这些黄金都想办法兑换成官银,至于兑换渠道他没有细说,沈羡之也没去多问。
只是等他说完才笑道:“我也是这样想的,天宝号一下借出去这么多银子,总需要些钱财来周转,如今都在你手里,你只管支配就是,反正王爷既然信得过你,我这里也就没得说的。”
温先生觉得这沈羡之又一次超出了自己的预想,他还真纳闷了,天底下真有这无欲无求的女人?明明是她发现了这些黄金,现在却真的一分不要。
原本他还想,只怕她就是想借瑾王的手将金子运回来,然后再提些要求,拿走一部份。
没想到她居然不要,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如果她像是瑜王院子里的桑葚一样,是个安安静静在院子里调羹等丈夫的老实妇人也就算了,可偏偏她所展现出来的一切才能,都证明着她不像是一个没有野心的女人。
瑾王几乎在和蛮人打交道,以及处理各县送去的事务,瑜王则专注修筑城墙,而这整个浔州城的内外大小事务,都是她一个人全权处理。
不但没有出现任何岔子,甚至每一样都发展得顺顺利利的,不管是商业还是农业,一手齐抓,这就是朝廷里的官员们,似乎都没有这样的本事。
所以,温先生才不得不多想,这些日子没少替夏侯瑾担惊受怕。
如今眼见着沈羡之就这样走了,仍旧觉得有些不真实。这时候身后传来玄月的声音,“早跟你说了,王妃就是很单纯的一个人,她才没你所说的那样有着什么野心呢!偏要自己多想,我先走了,银子记得给我存到账户上去。”
他早前和温先生打赌,王妃一定不会要这些金子的。但是温先生自以为可以洞察一切,那么多金子,只要沈羡之是个凡人,就不可能不动心。
现在,温先生输了!而且还输不少。
而玄月追上沈羡之的脚步,立即就被沈羡之埋怨,“打赌这样的好事怎么不叫我?让我也赚一笔多好?”
玄月连忙笑着解释,“那肯定不成的,您要是也跟着下注的话,那不就是诈骗么?不过王妃也不要惋惜,大不了那赢来的银子,属下分您一半。”
“三七。”沈羡之觉得一半太亏本了。
玄月脸上的笑容顿时就凝固住了,“这不好吧?”他肯定是拿三。
但是沈羡之已经这样愉快地决定了,“你先回去吧,钱袋子那里你帮忙看着些,我去三妹开的酒楼里看看。”
沈梨之开了间酒楼,势必要做成沈羡之口中的五星级,但是酒楼选择的是这浔州城原来的旧房屋,所以离这五星级差了不是一步半步。
主要呢,这城里也没什么像样的房子,现在王府也才翻新了五分之一的地方罢了。
不过眼看着这街道两旁的房屋,虽还没到摇摇欲坠的地步,但是等到了明天夏天,不知道又要垮掉多少。
那展元不知道什么时候跟来的,“瑾王暗地里储存了这么多银钱,王妃此前难道就没有怀疑过他的居心么?”
“这有什么好怀疑的?人要懂得换位思考,你叔叔要是杀了你爹抢了你家的财产,还明里暗地地折磨羞辱你们兄弟,你还能保持真善美?”沈羡之自然明白展元的话是什么意思,她觉得这样不错啊,说明夏侯瑾人弱志坚,有梦想!
展元被她这话愣了一下,好像说得是有几分道理,如果真是自己的话,肯定不可能窝囊一辈子。那哪里叫真善美?那叫废物!所以忍不住压低声音问道:“可是,瑾王他若是没成功呢?”
前面的沈羡之忽然顿住脚步,“这个问题,以后不许讨论,一切都顺其自然,至于结局如何,一切看天意。”因为沈羡之其实也不知道夏侯瑾到底有没有那想法,他就算是有,他这身体好像也不允许啊。
所以就算是夏侯瑾建立天宝号极有可能目的就是如此。一面问起展元,“有什么事情么?”不然怎么跟了她这么久?不可能就只是问天宝号的事情吧?
展元听到她问,这才恍然想起来,“自打天宝号的人撤走后没两天,鹿儿沟那石矿里,每日都有人死。”
“意外?”沈羡之挑眉,心想应该不是吧?就算是意外,但这死得也太巧合了。
展元摇头,“不是,尸体都是在外被发现的,而且每一个都被拔舌。”死状太惨了。
这倒是引来沈羡之的几分疑惑,“这六合门都散了,仇家还追到这里?晚上我去看看。”
反正城中正好也没什么事情了。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是夜,山里满是那雾气氤氲,纵然是苍穹上空有弯月高悬,可是隔了这么一层山雾,看起来也是模模糊糊的。
所以这入目所见,皆是一片朦胧暗影。
虽然早已经不需要熔金,但是这快要进入冬月了,这西南几乎是不会下雪,但是却会因为这过份潮湿的天气,阴雨连绵不断,到时候这温度降到了零下,那便是到处的凝冻,到时候山上打柴火有点不现实。
所以沈羡之让六合门的弟子继续在这里挖煤,等到入冬后,也能缓解这薪火之危。
因此为了让他们可持续劳动,其实沈羡之也没太过份,最起码每日这三餐还是管饱的,而且下工也不算太晚。
基本除了那值班的人员以外,几乎都是能上来在鹿儿沟旁边的山神庙里休息。
山神庙大殿里的神像早就已经融完了,所以显得空荡荡的,如今摆满了上下铺和些简单的洗漱用具,漏风的门窗修补了一下,算是六合门弟子的宿舍。
沈羡之抬头朝着雾气外扫视了一眼,那月亮已经到中天了,怎还不见这凶手来?
她自打戌时开始,便一直蹲在这房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