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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嫁之权臣有喜 第214节

    顾珏清拿起了药罐子,挖了一小勺出来,“你这身上的痕迹究竟有多少?”
    “也就只有双臂,还有脖颈到胸膛这一片区域。”
    “你看你这额头上都冒出冷汗了。”顾珏清说着,伸手帮卫长琴轻轻擦拭额上的汗珠,“你把自己弄成这样,是不是有什么副作用?你若不跟我说实话,我回头就去逼问神墨,所以你最好把答案直接告诉我。”
    “这不是冷汗,是热的。”卫长琴解释道,“我是在效仿染上毒液的后果,当年沈家军染上毒液,就是像我这样的症状。肌肤呈现黑紫色,身躯产生烧灼感,就算是在冬季,也如同在火炉里,所以冒汗是很正常的现象,只有让皇帝亲眼见到的症状,他才会相信我被毒液感染。”
    “原来是这样。”顾珏清低下头,掀开了他的衣袖,望着他那黑紫色的手臂,心疼道,“肯定会痛的吧?这么冷的天你都能冒出热汗来,是真的有那种在火炉里被烧的感觉?赶紧把药抹上!”
    顾珏清说着,便立即付出行动。
    她把药膏擦在了卫长琴的手臂上,正打算抹开,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衣服穿在身上,这实在是障碍物……
    药膏涂抹在肌肤上,需要有一个吸收的过程,如果穿着衣服上药的话,药膏都粘到衣服上了,这样还能发挥药效吗?
    擦拭外敷药,通常都要保证一段时间的干燥,等药效都吸收了才好穿上衣服。
    “长琴,是不是得先把衣裳给脱了?”顾珏清道,“要不然怎么擦药……”
    “嗯,是得脱。”
    卫长琴轻挑了一下眉头,随即扯开了自己的腰带。
    顾珏清眼见着他褪去了上衣,眨巴了一下眼睛。
    他披散着长发光裸着上身的模样,还挺诱惑。
    虽然上身有大部分区域黑紫,有些破坏美感,但是并不影响他那张俊美无瑕的脸庞。
    他的脸终究是没有瑕疵的,一头乌发如同绸缎一般漆黑而直,一看就觉得发质特别好。
    如果能把身上那些黑紫色的区域给去掉的话,会更加赏心悦目的。
    他虽然身形偏瘦,却是肌理紧实,看起来并不文弱,由于个子高挑又瘦削的缘故,穿起白衣服总有一种飘逸之感。
    顾珏清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道:“你这头发保养得也挺好,连我看了都羡慕。”
    “你若喜欢,剪一撮送给你。”卫长琴淡淡一笑。
    “你别乱剪。”顾珏清白了他一眼,开始给他上药。
    她知道,他故意跟她说笑,就是想转移她的注意力,让她心里不要那么在意。
    为了得到毒液的配方,他愿意用尽方法,哪怕是伤害他的躯体。
    幸好……疼痛只是暂时的,擦完药之后就能好起来了。
    心里装着仇恨的人,意志力似乎都比寻常人更加坚定,他们都不在意吃苦,尤其是皮肉之苦。
    “小清,别不高兴,我如今的感受,还远远比不上当年沈家军受到的伤害,我只不过是想体验一下子而已,身躯上的疼痛,能够更让我更加牢记仇恨,一刻也不能忘。年少时我没有能力复仇,如今我能够取得皇帝的信任,得到毒液,心中还是很欣慰的,皮肉之痛对我来说实在不足挂齿。”
    “我知道你心里带着仇恨,我也恨。可你总不能不在意自己的身体,仇恨要记着,身体也要照顾好才行。”
    “有些时候,为了达到目的是必须要付出代价的,如果只靠着一张嘴,是不能说服皇帝借来毒液的。只有让他觉得我命不久矣,他才会发一发慈悲,借出一点儿毒液来给神墨研究,如今毒液和配方都已经拿到手了,就差一样材料。”
    “差什么材料?”顾珏清问。
    “蓝羽雀的羽毛,你听说过这种鸟吗?浑身都是宝贝,羽毛可以拿来制毒,鲜血可以拿来解毒,它的一根羽毛,够制造几大桶的毒液,几滴鲜血,能够煮出几锅的解毒汤,只要拥有它,中毒也不怕,害人也方便。”
    “世上竟有这样稀奇古怪的鸟?”顾珏清听得一阵惊奇,“我只听说过一种名叫鸩的毒鸟,用它的羽毛来泡就可以毒死人,鸩酒的传言也由此而来。你说的这种蓝羽雀,和鸩鸟差不多,但比起鸩还要更加厉害一些。”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卫长琴的叙说,她不相信会有这样的鸟类。
    活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识过。
    “是陛下告诉我的。”卫长琴道,“我对于陛下来说,是个有用的人,再加上他看我也顺眼,自然不会舍得我死,所以,关于毒液的秘密,他并没有隐瞒……”
    接下来,卫长琴便把关于蓝羽雀的事复述给了顾珏清听。
    “那位周贵妃也是太得意忘形了,才会落得如此下场。”顾珏清一边帮卫长琴抹匀了药,一边说道,“不作死就不会死。”
    自以为有帝王的宠爱,行事都不知道收敛,如果真那么喜欢蓝羽雀,就应该放在自己的寝宫里偷偷养着,而不是拿出来给后宫众姐妹观赏,炫耀自己的恩宠。
    太过张扬,自然会招人眼红,逮着机会就要给她使绊子的。
    好好的她怎么就给摔了一跤?笼子掉在地上还把门给摔开了,摆明了就是有人设计好的,故意要让她失去皇帝的宠爱,那蓝羽雀可以称得上是无价之宝,是制造毒液与解毒的关键,就那么给放跑了,皇帝必然是雷霆震怒,没杀了周贵妃都算是法外开恩。
    虽然皇帝没有下杀手,周贵妃终究还是活不过去,想想也是,平时太得瑟了,流落到冷宫,仇家还不得一个个上门去落井下石?皇帝说是在冷宫里自尽,说不定是给人弄死的呢。
    顾珏清才这么想着,就听卫长琴说道:“皇帝陛下虽然称不上多聪明,但他着实是个狠心的人,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笼子被人做手脚,以及周贵妃意外摔跤的事情,都是因他而起,为了协助他的母后铲除周贵妃这个敌人,也为了保住他自己的储君之位,他不惜放跑了蓝羽雀,因为他知道,寻常的错误是很难导致贵妃失宠的,只有犯下不可弥补的大错,贵妃才会彻底失去优势,任凭她耍尽心机都不可能翻身了。”
    顾珏清讶然,“皇帝陛下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可曾考虑过,蓝羽雀被放跑,也等于他失去了一个无价之宝。因为他继承帝位之后,他也需要毒液作为秘密武器,有这样的东西存在,他就不用担心任何的暴乱,以及威胁到他地位的各种因素。”
    失去了蓝羽雀,就意味着毒液不会再有解药了。没有解药便不能够轻易使用,以免最终太难收场。这种东西就像病毒一样会随着肢体接触而传播,一个不小心流入民间会引发大灾难,闹得人心惶惶。
    哪怕身为龙祁世器重的大臣,她也从来没听龙祁世提起过毒液的事情。
    毒液的秘密,是每一任帝王都不愿意泄露的,这种秘密武器就应该偷偷压箱底,等万不得已的时候再拿出来使用,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沈家军就是败在这种难以预料的情况之下,导致全军覆没,只留下一些伤残的余党没有出席而侥幸逃脱。
    龙祁世当初是以怎样的心情放跑了蓝羽雀?蓝羽雀离开笼子的那一刻,他也就失去了将来最大的一个保护伞。
    “小清,你是不是理解不了他的做法?”卫长琴笑了笑,“当时他还年少,不一定能把目光放得太长远,况且,先帝时期的后宫之争与夺嫡之争十分惨烈,如果他不能够保证自己顺利登基,蓝羽雀这个宝贝也就不会落到他的手上,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他首先得保住他自己的地位才行,周贵妃母子失势,他才能够高枕无忧,否则他寝食难安的,随时都要担忧自己和生母的地位。”
    “原来如此。”顾珏清道,“我倒是没去打听过先帝时期的争斗,对于后宫妇人的那些事我一向是不太感兴趣的。”
    听长琴说起先帝时期皇子们夺嫡激烈,她忽然能够理解龙祁世,年少时的他,考虑的也是有道理的。
    若他争不过周贵妃的儿子,连皇帝都做不了,蓝羽雀也落不到他的手上。失了蓝羽雀,灭了敌人,他才能睡得了安稳觉。
    “难怪先帝会和天域国皇帝做毒液的买卖,因为他认定了天域国皇帝就算留着毒液也压根制造不出来,只会越用越少,这对于祁国来说,并没有多少影响。”顾珏清说到这儿,叹息了一声,“现在我们也没有蓝羽雀的下落,就算知道毒液的配方也配不出来。”
    “别急,我在等神墨的最终结果。”卫长琴道,“也许有什么东西能够代替蓝羽雀的羽毛?派人四处去打听,看看能不能有点线索,至少我们的计划算是完成一半了,不用太过急躁,这么多年我都已经等过来了,我现在的耐心很好。”
    两人说话期间,顾珏清已经给他上好了药并且涂抹均匀。
    “这些黑紫色的痕迹什么时候才能退散?看着真是怪难看的。”顾珏清忍不住数落了一句,“还好你没往自己的脸上涂,否则我都要忍不住嫌弃你。”
    “明知道你喜欢我这张脸,我又怎么会自毁容颜?”卫长琴开玩笑般地说了一句,“我若变丑,可就配不上你了。”
    “是啊,所以你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这张脸,还有你这身皮囊也要珍惜,我这个人就是喜欢美好的事物,接受不了丑陋的,下次你要是再把自己涂成这个鬼样,我肯定饶不了你。”顾珏清状若威胁地警告,“下次如果还需要用到苦肉计的话,换我上,咱们轮流来。”
    “放心,没有下次了。”
    “我现在可不敢相信你说的话了,嘴上说着没有下一次,等下一次需要用到苦肉计,你还是会毫不犹豫地用,而且你并不会跟我商量对不对?你这是不尊重我,既然要同甘共苦,我就不愿一直安逸下去。”顾珏清顿了顿,道,“我会忍不住心疼的。”
    “有你这句话,我都不觉得疼了。”卫长琴唇角轻扬,“好听的话能够治愈伤痛,你再多说一些给我听,可好?”
    “好你个大头鬼。”顾珏清伸手去掐他的脸,“我在跟你说正经的,不要总是开玩笑来转移我的注意力!你对皇帝有用处,我对他同样有用处,我还能管他吃喝呢,他对我的关心可能还会比对你的要多一点点,我用苦肉计也绝对奏效。”
    “你手劲好大。”卫长琴叹气,“我脸疼。”
    ~龙祁世:评论区总有人说朕不聪明,想造反吗?你聪明,你当个皇帝试试啊!啊!
    第277章 气到她肝疼
    顾珏清收回了手,冷哼一声。
    卫长琴伸手抚了抚被她掐过的右脸,“一言不合就动手,可真是凶悍啊。”
    “嫌弃我凶悍了?卫大人当初奋力追求本相的时候可没嫌一句啊。”顾珏清悠然道,“果然,追求到手之后就没那么珍惜了。”
    “又在胡言乱语了。”卫长琴无奈地笑了笑,“哪怕你凶悍,我也喜欢。只不过是陈述了一个事实,绝不是在嫌弃。”
    “赶紧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顾珏清说着,又从柜子里挑了一件厚实点的外衣,给卫长琴披在肩上,“解毒了之后,身上就不会有烧灼感了,一定得注意保暖。”
    说话的同时,帮他拢紧了衣领。
    卫长琴在唇角始终挂着柔和的笑意,“对了,你今日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听你跟护卫说,有要紧事要跟我商量。”
    “哦,对!你要是不提起来,我差点都忘记了,光顾着给你擦药。”顾珏清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荷包,递给卫长琴,“我总不能跟你的手下说,我找你,是因为绣了个荷包想要送给你吧?当然只能随便找个借口,说有要事相商,这样他才不会怠慢了我。”
    卫长琴望着顾珏清递过来的荷包,眸中划过一抹亮光。
    荷包,是女子对男子表达情意的一种象征,大多是在乞巧节的时候送出。
    男子向女子表达情意,是赠鲜花。
    不止祁国有这样的风俗,纵观许多大国都是如此,乞巧节当天,年轻男女们给心上人赠送信物,对方若同意再一起,就会回一个信物。
    “乞巧节都还没到呢。就算要互赠信物,也该我先主动给你送鲜花才对。”卫长琴说话的同时,伸手接过顾珏清递来的荷包。
    荷包上是一朵花的图案,虽然针脚看起来不够精致,但考虑到小清是个初学者,他认为能绣到这个程度也还好。
    然而,当他把荷包反过来的那一刻,却怔了怔。
    荷包反面绣的是两只鸭子?
    “作为初学者,这荷包的手艺很不错了,花朵的样式简洁,边缘的针线整齐。”卫长琴很给面子地夸奖着,“还有这两只鸭子,也……”
    还不等他想出夸奖的形容词,顾珏清便口打断了,“那不是鸭子!”
    卫长琴抬眸看她,“嗯?”
    不是鸭子……
    糟糕,他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她不可能无缘无故绣出鸭子,鸭子又不代表什么意义,真正代表情爱意义的应该是鸳鸯!
    可他是真没看出鸳鸯的样子来,但凡有点儿鸳鸯的姿态,他都可以昧着良心夸奖下去。
    哪知道鸭子两个字就脱口而出了。
    “是我不好,眼拙了。”卫长琴连忙改口道,“这对鸳鸯……虽然差了点火候,但我相信你下一回一定会绣得更加好。”
    “为了想出赞美我的词汇,想必是挺累的吧?”顾珏清有些哭笑不得,“我明知道自己的手艺不怎么样,还是要拿到你面前来献丑,其实我本来想做得更好看点,可是做了好几天,也就只做到了这种程度,我又舍不得扔……”
    “为何要扔掉,这不也挺好看的?”卫长琴连忙安抚道,“街上卖的那些荷包花里胡哨,上面的花样看得我眼花缭乱,送我都不要,我就是喜欢简洁的。”
    “你已经口是心非到了这个程度……”
    顾珏清心里还是得到了一些安慰的。
    “我说的是实话,如果你以后还要绣东西给我,千万不要绣太复杂的。”卫长琴一本正经道,“简单就好。”
    要是太复杂就更加不能看了,而且还浪费她的精力和时间。
    “好……”顾珏清道,“距离乞巧节还好几个月,我觉得送这东西也不一定就得挑日子,先送你一个,等乞巧节当天,我再做个更好看的给你。”
    虽然卫长琴不要求她会女红,她还是想入乡随俗,像其他女子一样给心上人送荷包什么的。
    总不能都花钱买礼物来送吧?亲手做的才能真正表达心意。
    “你送的荷包,我一定会用的。”卫长琴笑道,“不能枉费你的一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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