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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葡萄

    “领主大人,小的给您摘了些野果,您吃不吃?”就在这时,一路上负责喊话的卫兵捧着几串紫色的水果来到了格维斯面前,献媚的对格维斯询问道。
    “嗯?这是什么水果?”格维斯看着卫兵手上的水果有点发愣,他刚刚看见这名卫兵走进旁边的草丛后面,还以为是去方便了,也没管,哪想到他是去摘水果了。
    “回领主大人,这是路边的野果,我们以前出来巡逻的时候经常摘来吃,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这特么不是葡萄么?格维斯确实有点发蒙,今天是怎么了,先是生蚝,再是大蒜,现在又来了葡萄,难道我没有穿越到异世界,而是穿越到西方的古代了?
    但是想想也不可能,这个世界可是有斗气,有魔兽的,最重要的还有奇异的精灵虫。
    格维斯接过卫兵手中的一串葡萄,摘下一颗放在嘴里尝了尝,发现和葡萄的味道一模一样,只是比地球上那些经过改良的品种稍微酸涩了一点。
    “带我去看看这水果的树枝长什么样?”格维斯当下也顾不得再尝葡萄,赶紧站了起来,对卫兵说道。
    “是,是大人。”这下轮到卫兵有点蒙了,自己只不过是摘个路边的野果,想拍一下领主大人的马匹,没想到领主大人竟然有这么大的反应。
    劳里和奥德里看见格维斯站了起来,也马上起身,跟着格维斯一起前去查看。
    “大人,就是这里。”卫兵将格维斯带到草丛后面,是一块空地,空地上长了五六株野葡萄。在地球上的时候,格维斯只在农家乐里见过葡萄树,那些葡萄树都沿着农夫们做好的架子生长,整整齐齐。
    但是眼下这些葡萄树却是到处乱爬,有树爬树,没树就在地上乱长,格维斯走近仔细辨认,确实与他在农家乐里见过的葡萄树差不多,无论是叶子、果实、还是根茎都一模一样,只是这些野生的葡萄树不知长了多少年,有一株根茎都快有成人的手腕粗细了。
    “好东西啊!”格维斯见到这些葡萄树比见到生蚝和大蒜更加高兴,因为生蚝没把法保存,无法朝远处出售,就没有什么价值,只能给他填口腹之欲,而大蒜叶差不多,虽然按他的想法可能赚来一些金币,但都是一锤子买卖,沿海的贵族就那么几家,总有教完的时候。
    但眼前的葡萄可就不同了,在前世,因为葡萄形成了一个全球化的产业,那就是葡萄酒。只要格维斯酿出葡萄酒来,相信金币就会滚滚而来,而且这东西是与食物一样的消耗品,只要推广开来,完全不愁卖不出去。
    这个世界还没有葡萄酒,无论是甘道夫城堡,还是玫瑰堡里,格维斯只见到了小麦酿制的啤酒,其他酒类都没见过,其他的最多称得上果汁,在格维斯尝过以后,发现完全没有酒味。
    看着这些葡萄树,格维斯很想马上就将这些宝贝给挖回去,却又见到葡萄树上的很多葡萄都没有成熟,将自己的念头给按了回去,他要是现在挖走了这些葡萄树,那些葡萄树上还没有成熟的葡萄就会烂掉,想等下一次成熟估计要等到明年,眼下这些葡萄,最多过个十天半个月就将全部成熟
    再说这些葡萄树都不知道在这多少年了,也没人理会,再等个十多天也不会跑了,而且既然这个世界有葡萄这个品种,那就绝对不会只有这么几株。
    葡萄树暂时是不挖了,只不过等会儿回去的时候,肯定要摘走一些已经成熟的葡萄,拿回去先试验试验。
    叶枫小时候见过他奶奶酿葡萄酒,酿葡萄酒看着还算简单,洗干净以后晾干,晾干后掐碎放到密封的容器里,然后等待发酵,等发酵的差不多,再将葡萄渣过滤取出,葡萄汁就继续发酵,然后直至变成葡萄酒。格维斯甚至还记得他奶奶说过,第二次发酵的时候,加些蛋清液,能提高葡萄酒的透明度。
    不过这也是叶枫小时候对什么都好奇,总是十万个为什么,他奶奶才对他讲解,他本人还没有亲自动手尝试过。
    想来也不打紧,只要步骤知道了,等会儿先拿些回去,按照记忆中的步骤酿制一些看看,如果有什么不足可以慢慢改进,至于葡萄酒的口味,格维斯相信,总会比这个世界的啤酒好喝,在玫瑰堡的宴会上,格维斯也尝过这个世界的啤酒,那味道,就像地球上的啤酒开瓶以后放着了一两天以后的效果,苦涩不说,泡沫基本就没有。
    ……
    劳里等人站在格维斯身后,不明白格维斯今天是怎么了,前两天赶路的时候,格维斯很正常,但是今天只要见到这些植物,就变得奇怪起来。
    在他们看来,这些植物都很普通,这个野果就不说了,起码还能吃,也许是男爵大人喜欢吃这个野果,还好理解一些。但是,在马车上装着的那些个‘杂草’,他们是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闻着一股怪味的东西到底能干嘛,能让自家男爵大人这么高兴。
    格维斯当然不知道劳里他们的苦恼,就算知道了现在也不会和他们解释,难道告诉他们大蒜能做蒜蓉?那蒜蓉又是什么呢?想想就让人害怕。
    身为领主大人,格维斯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向别人解释,所以当看完葡萄树以后,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回到了休息的地方,继续坐着吃起了葡萄。
    休息完毕以后,格维斯一行人又开始赶路,朝着缓冲带方向前进。
    ……
    滨海镇,此刻热闹无比,与昨天格维斯到来时的景象不同,在小镇广场上聚集了大概有四五百人,起码占到了小镇人口的一半。
    这些人都聚集在广场上,虽然穿着破烂,不过此刻一个个却交头接耳,聊得不亦乐乎。他们聊天的主要话题有三个。
    第一个当然就是他们重新有了领主大人,这个消息其实在昨晚就已经小范围扩散,都是由18名去城堡里打扫的农奴传播出去的,不过因为昨天他们回来的时候,天色已晚,只有他们的左邻右舍才知道这件事,知道今天早晨,人们骇然发现小镇的广场上多出了一样东西,在围观的时候将这个消息大范围传播开。
    第二件事就是小镇广场上多出来的东西了。小镇的广场位于小镇中央的主路上,虽然只是没有铺设地板的泥地,但是面积却非常宽阔,起码有600多平米,此刻在广场的中央处,立起了一个木桩,木桩子上正有一个人被吊着,随着夏风吹过,绳子与木桩交接处发出嘎子嘎子的响声,被挂着的人正是本尼那名被伊克一刀毙命的手下。
    至于第三件事,也是人们谈论最多的一件事情,就在刚刚,托马斯站在广场最前端,用巨大石头砌成的高台上,宣布了一件让农奴们心动不已的事情。那就是领主大人要招募男仆女仆了,而且明天就进行公开招募,只要满足条件的人都可以参加。
    招募要求也不高,男仆女仆的年龄范围要在14岁到25岁之间,身体健康健全,五官端正,身上没有异味。唯一有一条针对女仆的条件,那就是要未成婚的。至于男仆满足前面那几条明天就可以来参加选拔了。
    “听说我们的领主大人很慷慨,昨天他们只是去清扫了一下午,就领到了3个铜板。”
    “真的吗?你听谁说的啊?贵族老爷怎么可能有这么大方?”
    “嘘,你小声点,难道你想被绞死吗?”
    “是真的,我隔壁的他二舅家的儿子的朋友昨天就去城堡里打扫了,听说真的领到了3个铜板”
    “对,我也听说了,好像还有两个人留在了城堡里当男仆了!”
    “真是幸运,为什么我昨天要去地里干活呢,如果留在镇子里,也许就是我去城堡里当男仆了”
    ……
    “为什么只有这个卫兵被领主大人杀死呢?卫兵队长更应该杀啊!”
    “就是啊,那个姑娘多可怜,就这样被他们糟蹋了!卫兵队长更应该杀!”
    “嘘,小心被卫兵听到,到时候卫兵队长来找你!”
    “哇,不会吧,现在有领主大人能为我们做主了,我们还怕他做什么?”
    “呸,这些贵族老爷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最喜欢卫兵队长那种恶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使劲压榨我们,如果领主大人真的会为我们做主,为什么不把卫兵队长一起杀了?”
    ……
    “希亚,我想去城堡里当女仆,你说明天他们会不会选上我呀?”
    “应该选不上吧,你脸上那么多雀斑。”
    “哼,不理你了,万一领主大人就喜欢长雀斑的女孩呢!”
    “今天得去山村一趟,将这个消息告诉迪恩,要是他能被选中当上城堡里的男仆,婶子家的情况就会转好了”
    整个小镇,每个人都在议论,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但是格维斯的到来,确实在这块领地内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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