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秦华是豁出去了,今天要找机会来莫家也是想看看莫家的光景,自己一辈子畏畏缩缩一辈子也成不了气候,报不了仇,这话本是他试探,却见莫怀义和莫今通的神色,反而坐实了某些事。
    这番话当着大庭广众说出来,莫今通真想掐死这小子,可是正是因为大庭广众说出来,短期内他还真不能动这小子,要是他有事,第一时间坐实了是自己出手的。
    忽然之间莫今通发现当初那个坐在自己车上不好意思的缩着脚的少年居然长大了。
    秦华都这么说了,莫今通也不好作壁上观了,可是他实在不想替秦心出头,装作一副身体不好的模样,抖抖的要医护人员扶,更别说替秦心做主了。
    姚丽丽捂着脸,想要撒泼,却率先被闻讯而来的她爸姚宗给按住了,求求你了祖宗,这都是多少□□的事情了,就你傻傻的被当枪使。
    莫怀云是有眼色的,跑出来和稀泥:“唉都是误会,丽丽你何必这样,人家男欢女爱也是正常。”
    这话听着是帮秦心解释,却是坐实了她被包养的事实,还未成年就有这样一个名声,以后还不是谁都可以上手的玩物。
    况且看秦心真心是长的好,现场甚至有一些人都心动了,想着要我是林天水也会这么干,这小女孩年纪还这么小,一身气质却亦正亦邪,着实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气质。
    却不知道秦心实在是因为哥哥的话给愣住了,回想老宅那两张相似面容的遗照,心中有一种控制不住的情绪,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想发疯,想打架,想见血。
    这时候严卿颤巍巍的双腿自己走了过来,面容严肃,他走到秦心身边,把林天水给挤开了,握着秦心的手,笑道:“秦心是我的关门弟子,等着传我的衣钵,她要什么没有?”
    严卿小时候在国外长大,十二岁独自回国,年轻时是非常癫狂的艺术家,有妻,有一子,相濡以沫,手挽手陪伴他多年,却不想儿子和妻子一起出国飞机失事,他就隐退了,沉默了很久一段时间,才缓缓恢复过来,却身体不大好了。
    如今说秦心是她的关门弟子,等着传她的衣钵,这意味着什么,让人浮想联翩。
    那边林天水也是气坏了,他要真的啃到白菜了这样说他,他也就愉快的认了,问题是他天天做梦都想啃,却生生下不了口,现在居然还被诬陷。
    听到严老这么说,林天水更干脆,笑道:“我这辈子不打算娶妻,也无儿无女,我确实是很喜欢严老的学生,几次都想抢来,奈何严老防备的紧,不如这样,我托个大,认个干亲,刚好月底了,下个月初三好日子,大家要是有空,可以来捧个场,做个见证。”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章 :啃莫兴宁
    光明正大认干亲,跟私下拜干爹完全是两个意思。
    林天水会这么说,绯闻不攻自破。
    华夏自古有认干亲的风俗,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比较特殊,小孩子生下来怕不好养,认个孤老做干亲,以后承若给老人送终,以保小孩平安长大。
    还有一种就是原本关系也不错,想正经认个亲的,两种干亲都是要正经摆席的,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关系,虽然没有法律认可,但是只要摆席了,对外就表明了态度。
    在规矩大的地方,两人结婚领证都不算,只有正经摆了婚宴席,宴请了亲朋好友,接受了大家的祝福,才算是把婚结了,否则就算领证了,也有点偷摸的意思。
    秦心其实觉得很别扭的,只是这样的情况,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在莫家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很让莫老头没脸,人家是来参加你寿宴的,正正经经的客人,可是居然就这样没头没脑的被污蔑,也没有见有什么人管。
    不得不说,虽然莫老头威名在外,莫家却是真的不如从前了,尤其是看子孙后辈。
    莫兴宁是莫老头最看好的,夸的跟花一样,又新带了马家千金前来,看着是不错,不过因为秦心的事情,又把之前的关系扯出来,总有些不清不楚的感觉,前未婚妻被严老收为关门弟子,林天水还赶着去认干亲,这是多大的面子,别的不说,至少曾经莫兴宁毁谤秦心的生活不检点之类的话都成了借口,也证明了莫兴宁目光短浅,不外乎就是嫌弃人家家境普通,配不上你。
    还朝人家身上泼脏水,今晚这闹剧说不定还就是莫兴宁在背后,不得不说,大家误打误撞猜准了,不由得对莫兴宁评价又低了一个层次,心机深,心胸不广,这种人内部搞宅斗可以,想要外部扩张发展,悬。莫兴宁比起阴狠的莫老头差许多,一个前未婚妻,要是下手果断点早弄死了,还留着蹦达,现在给自己打脸打的噼里啪啦的响。
    不得不说,这些想法别人想到了,莫今通也想到了。虽然是他定的婚,未尝没有考验莫兴宁的意思,上次他果断出国让莫今通满意的,可是现在又整这么一出,莫今通回过头想一下,肯定跟自己孙子脱不开关系。
    一场闹剧,让老爷子的必定节目拍全家福都省了。
    莫兴宁送完马复香回来,看到爷爷那眼神,心中一凸,跟上次急忙把自己打包出国的一个样,莫兴宁很是失落,他从国外回来,不是来感触这种指责的。
    莫兴宁失魂落魄的开车出门了,好在他是很谨慎的人,并没有喝酒。
    但是有时候心情不好,和果汁也是会醉的。
    同样心情不好的还有一个人,余同学憋屈了死了,她一个晚上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自己姓的不好,姓什么不行,非要姓余,整一个多出来的玩意。
    她终于明白自己在学校里的小打小闹到社会上根本没有用,什么拍亲密照,什么查出房产,什么神秘消失,自以为的铁证,人家连解释都不用解释,自有人替她挡了,而且最要命的是余露还发现了,自己在自作聪明似乎又给秦心添了助力。
    明明前一刻两人还是一个宿舍的同学,地位差不多,她甚至还混的不如自己,天天被人嘲笑,这是这才多久,两人的地位却迅速的拉开了距离,严老站出来为秦心正名的时候,余露就听到左右的惊叹声。
    林天水跳出来说要认干亲的时候,大伙更是一脸羡慕。
    她也羡慕秦心,羡慕她被人侮辱的时候,有哥哥第一时间跳出来给她打回去,自己在学校好好的,蠢弟弟都能帮着诬陷自己一把。
    她妒忌秦心,凭什么有那么多人护着。
    这种妒忌如同一道伤口一般,一动就撕裂的鲜血淋漓。
    余露不想回家,打扮成这样回家,被左邻右舍看到还不免啰嗦一两句,而且回到家还要看老妈的晚娘脸,老爸期盼的神色,她不知道说什么。
    却没有想到莫兴宁居然给她打电话了。
    莫兴宁约余露去喝酒。
    莫兴宁算是一个很洁身自好的人,在外几乎都是闪光点,唯一一点的阴暗面,算是被余露接收到了。
    反正有一就有二,一个人再完美总要有一个可以哭的地方,莫兴宁说起来也是一个十分坚强的孩子,本来他是莫家长孙,老爸生的相貌堂堂,高额高鼻的,在外为人处事风评什么都好,母亲容貌也不错,一家子和谐美满。
    莫今通也是满意的,老大这么成器,老大儿子也很成器的样子,后面几个孩子胡闹一点也没有事儿。
    可是就是最尊敬的父亲给了莫兴宁那看似坚强实际脆弱的心一个大锤子。
    妈蛋,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父亲是个精分你会怎么办?精分的那个爸爸也是爸爸啊,也只能认了,就当父亲性格多姿多彩一点好了。但是那个爸爸心理阴暗,天天打老婆,打的是你麻麻,你又该怎么办?
    其实知道莫怀义这个毛病的,第一个是莫今通自己,莫今通是人精啊,怎么会发现不了儿子不对劲。
    莫今通早年在战场杀的人多,亏心事也做过,觉得这是老天对自己的报应,尤其是秦宇那件事,日日夜夜自己都睡不好,觉得是报应到儿子身上了,本来看着最出色的儿子,他都手把手教,准备让老大继承家业的,倒不是传长不传幼的心理,盖是因为莫今通是自己打拼出来的,非常深刻的认识到,做生意掌家业这种事,一家只能一个主,要是来了好几个领导是什么事都做不成的,其他几个孩子就安心分红就行。
    可是有一天居然发现妈蛋,最重视的儿子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莫今通整个人都不好了,跟当初知道自己丁丁有问题的感觉差不了多少。
    不过好在儿子精分的还不算厉害,最多在家打打老婆,那儿媳妇也不是名门之后,打了就打了,也没有娘家出头,莫今通就当不知道。
    他对儿子还是抱有一丝希望的,毕竟当初他自己丁丁不好也是尝试了很久,实在没办法才放弃的,那过程很是艰辛。
    莫今通因为心虚对秦宇的孩子秦天是非常好的,而且秦天也是个稳妥能干的,跟自己老大关系很不错,都说莫今通阴狠,但人也不是天生下来就是坏蛋的,他开始是真心想和秦宇好好的,奈何形势逼人,等错事做下了,他也是有过后悔的。
    对秦天好的时候也是真心实意的,秦天稳妥,他还希望能帮衬一下老大。
    结果老大精分严重,不小心把老婆打死了,却被秦天撞见,秦天是个正义感很足的人,只想着帮忙送医院抢救,却不想人还没有到医院,自己先被莫怀义碾死了。
    家里知道莫今通精分的只有老爷子和莫兴宁。
    老爷子强硬的处理了,把莫怀义送去学佛了。
    莫兴宁成了孤家寡人,开始在莫今通跟前讨生活,这其中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
    小孩子哪一个不是在父母身边高高兴兴长大的好,小小年纪就要事事都做的完美,哪怕被人夸赞,其实未必是幸福。
    莫兴宁就是这样冷暖自知的过来的,莫今通是不会教育孩子的,要真会教育,几个子女不至于成为现在这个脾气,正是当爸爸的时候不会教育孩子,难道当了爷爷就会教育孙子?自然是不可能的。
    余露出现的时候,莫兴宁已经喝了一杯酒了,哪怕他面容清醒无比,但是看到他的手直直的按在酒杯上,居然没有嫌弃脏,其实已经有几分醉意了。
    余露心情也不大好,坐下,一起开喝。并且心中有一种复杂之感,莫兴宁找她她是开心的,可是前头莫兴宁牵着个窈窕淑女给家人见面,到自己却是在这阴暗的小酒吧,她又觉得有些不甘。
    不过甭管甘不甘心,她都来了,其实她一点都没有选择,就是莫兴宁挥之即来呼之即去,现在倒不是余露被莫兴宁抓住了什么把柄了,只是女人,再聪明的女人,如果陷进了感情旋窝,脑子总会犯蠢,就像詹梅于江术仁一样,已经委身于马天奇还从他那里赚了一大笔钱,却还对江术仁这白丁念念不忘,操心操肺的为他筹谋,余露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莫兴宁却真的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她以前接触的人没有一个有莫兴宁这样完美的,喜欢上也是正常。
    詹梅那样的老油子况且拔不出来,余露就算再聪明,也还是新丁,又遭逢了这样大的一个挫折,喝的比莫兴宁还猛。
    之后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两人醒来,发现光溜溜的对方,聪明劲又回到了各自的大脑,开足马力相互埋怨起来。
    莫兴宁觉得自己被算计了,他还真是,余露好歹是处,他居然第一想法是这样的,余露要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悔死。
    就算不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余露也有些后悔,莫兴宁这模样,摆明了是不愿意带自己上明面的,他明面还有一个女朋友呢,可是自己这可真正是第一次,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丢了,而且一点价值都没有,面上也不太好看。
    尤其是这时候,莫兴宁的电话响了,是马复香打来的,莫兴宁没有犹豫,接了起来,说话的时候已经很清醒,没有一点像宿醉的模样。
    “下午去骑马,好的,我去接你。”
    余露看着接电话的莫兴宁光着的背影,没有说话,默默的把自己的衣服穿起来,起身走了,关门声都是轻的,莫兴宁挂了电话,躺在酒店的床上,一时间不知道想什么,默默的望着天花板上的灯……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一章 :我爷爷
    上辈子余露和莫兴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好上的,但是绝对不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莫兴宁还在国外上学,正和马复香慢慢建立深厚的感情,跟余露一点瓜葛都没有。
    余露是喜欢莫兴宁的,喜欢他有钱,喜欢他有背景,当然也喜欢他人,他长的帅,也有风度,学识又好,余露喜欢上他也是很正常的。
    像余露这样的,要是落在大富人家,说不定还真能培养成名门淑女,她很聪明,她弟弟只比她小一岁,但是两人的学识却是从小就差别巨大,余露三岁的时候会背诗,余冠三岁的时候话都说不顺溜。余露七岁的时候就知道把父亲报刊亭的好卖的报纸摆在最顺眼的位置,一天就增加了不少的销量,而余冠七岁的时候还只知道撕报纸。
    这样巨大的差别慢慢的滋养了余大成的野心,余大成算是最早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从乡下到城里买房,自己弄了个小事业,卖书刊杂志,日子很不错。
    他的脑子比自己的乡下兄弟灵活多了,乡下兄弟还在种田,但是也灵活的有限,他把发家的希望寄托到女儿身上。
    家里是卖书刊的,别的没有书多,天天陪着女儿看,女儿也聪明,几乎是过目不忘,更让后来余大成有什么东西都紧着女儿先,还花钱送女儿学小提琴,最后更是咬牙送她去泰西。
    不过从最初教育就有些问题,余大成是卖书刊杂志的,什么好卖进什么,那些书其实不适合小孩子启蒙教育,多是快餐文学,有点像天涯上的吵架帖子,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各种算计,给大家打发时间看的,内容肯定是有些偏薄的。
    而余大成自己没有文化,觉得看书都是好的,把这些书从小给女儿看,余露就是再聪明,也会不知不觉被养歪,何况余大成心心念念女儿有大本事,更是给余露一种莫名其妙的光环和外在压力。
    上辈子余露好歹正正经经在泰西读完高中,又去上了大学,一些偏薄的思想随着成年懂事也稍稍的改了些,可是这辈子就没有那么顺利,她还在高中就遇到这么多挫折,几乎是天之娇女,被腰斩了一般,脑子没有那么容易转过弯的。
    她离开酒店,什么都不记得,脑子里就莫兴宁说要跟马复香去名田马场的这句话,来来回回的回放着。
    最近余露颇不顺,对别人的眼神非常敏感,莫兴宁醒来第一时间皱眉的厌恶,让余露心都凉了,其实她也很慌神,这是她的第一次,没有温柔的安慰就算了,居然还厌恶和怀疑,这让余露很受不了,她出门还觉得两腿间有些不适应,走在路上,身上穿着裙子,冷坏了,本来就是去参加宴会的裙子,在宴会厅里暖气足足的没有什么,可是走到外面却冷的瑟缩起来。
    寒风吹的余露宿醉的脑袋更疼了,她迷迷糊糊的走着,却不小心走到了路中间,一辆的士急忙的停了下来,司机很是火大,探出脑袋就是一阵臭骂:“你个神经病,想死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不要出来妨碍别人,老子还要做生意的!”
    一句话倒是把余露给骂醒了。
    她想死?不不不,她怎么可能就这样去死,她有很多抱负,她要过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要让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要给他们买大房子,她怎么可能一点挫折就去死。
    余露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她不是一个包子女,是绝对不愿意白白吃亏的。
    不过她受教育很偏薄,对于莫兴宁睡了她的事情却不愿意负责,她把怨恨却是堆到了马复香头上,谁叫马复香这时候给莫兴宁打电话了呢。
    余露回家换了衣服,戴了鸭舌帽,穿的很利落,毫不犹豫的去了名田马场。
    ……
    林天水要认个干亲,林家人心理是非常微妙的。
    当然并不是外人想的那样,害怕有人来抢食了之类的,盖是林家子嗣实在单薄,林天水和林天意只有两兄弟,在那个年代,两兄弟真的不算是多的。
    到下一代,就目前来说,林天意只有林嘉一个女儿,且闺女都成年了,老婆肚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虽然没有重男轻女的意思,可是感觉上总是不太对。
    女儿再好总是要嫁人,难道将来就拾掇拾掇的把家业全都当成嫁妆给别人了?颇有一种奋斗完了为别人做嫁衣的感觉。
    而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林天意自己没有儿子着急,可是跟大哥一比,大哥连婚都没结,家里真正能主事的人是谁,林天意是知道的,他守成都勉强,更别说创业,要不是有哥哥这么多年一直总领着,像是父亲在的时候一样给自己竖立一个坚定的后方,自己也做不到今天的位置。
    林天水要认干亲,林天意是喜欢的,自己一家人其乐隆隆,看大哥孤家寡人总不太好,可是大哥认干亲前说啥,这辈子不结婚了,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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