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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高嫁 第136节

    林大姑插话,“当然是真的了!”
    林老太太却对大孙女十分不满,“这么有出息有什么用,不孝顺,平时从来都没来看我过,大约摸忘了还有我这个奶奶呢。”
    林二爷皱眉,“妈,您说什么呢,哪年过年没来看您?再说了,您大不必生气,雨珍小的时候,您经常饿着她,别以为我不知道!”
    “就凭这个,还能给你拜年,就不错啦!”
    林大姑也加入了批判亲妈的队伍,“妈,您怎么老这样啊,大忠小的时候,我让您帮着照看,孩子回家也嚷嚷饿,我说您忘了给他吃饭,您还不承认!”
    林老太太这人,就是怕吃,东西自个儿吃了还行,别人说吃了她都心疼,她狡辩说,“小孩儿吃那么多消化不好!”
    说话间,林雨珍和许俊生领着两个孩子进去了,林大伯一见这个大侄女,果然完全不一样。
    一家四口的气质,真和国外那些有钱人差不多。
    他笑着说,“雨珍啊,你爸早就跟我说了,你是咱们家下一代最有出息的,这一见果然不一样。”
    林雨珍也笑了笑,“大伯,您这次回来,不打算走了?”
    林大伯这些年,在美国混的不算差,但也不算太好,这次回来,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
    这些年在美国,他一开始打工,后来自己开了一家商店,生意还算不错,后来老伴儿去世了,儿子长大了,却一直没有成家立业,就跟着他开商店。
    最近两年,他听不少邻居和顾客讲了,说国内的形势很好了,很多人都选择回国了。
    林大伯思来想去,国外虽好,但还是忘不了小时候生活的四九城。
    干脆把那边的房子卖了,小商店也关张了,和儿子一起回来了。
    真正回来之后,才发现北京没他想象的那么好,就家里这住宿条件,就挺差的。
    但要让他再回去,那也是不可能的了。
    林大伯点点头,说,“对,老话说,落叶归根,不回去了。”
    林二爷还以为他这有钱的大哥,回来撒一圈钱就坐飞机回美国了,没想到竟然不回去了。
    要是不回去,那住哪儿啊,那指定得住这院子里了。
    那可不成,这房子他盼了这么多年没盼到手,不能大哥一来就给占了,他笑着说,“大哥,你要在北京置办家业啊,你千万别在咱们南城买院子,这地方不好,你往东城西城去!”
    “雨珍就住东城,她家那院子可好了,两进的大四合院,抽水马桶,洗澡间,什么都有!”
    “住着那叫一个舒坦。”
    第80章 工作
    林大伯的儿子林司一听,眼睛就亮了,说“真的吗?”
    林二爷说,“那还有假。”
    以前去金山胡同还没觉出来,毕竟那是公公婆婆的房子,自从亲闺女一家搬到金鸣胡同,他切实的感受到了。
    这有钱和没钱过的日子,真是天上地上的差别。
    今年八月底,圆圆和诚诚过生日,他给俩孩子买了点礼物也去了,趁着雨珍不在家,故意跟女婿多喝了两杯,把自己给灌醉了,然后留宿在金鸣胡同一晚,住的是一间后罩房。
    可把他美得不行了。
    那样的房子,估计他这辈子是住不上了。
    林大伯在美国混的不算太好,但也不至于太差,房子卖了,商店也卖了,还有一些存款,手里握着五万多美金,换成人民币也六十多万了。
    四九城不如他想象的好,可各种物价也是真便宜。
    包括房价他也问过了,就南城这地界,一个独门独户的小四合院,也才七八万,不过,这样的房子虽然便宜,可他真的看不上。
    下雨天到处都是水不说,上个厕所还得跑老远,那公厕还那么臭,也没地儿洗澡,忒不方便了。
    要是东城的四合院那么好,那他就买上一套,估计也不能贵到哪里去,南城七八万,东城估计二十万顶天了吧。
    林大伯十分豪爽的说,“这马上中午了,我请大家伙去吃全聚德吧!”
    小时候他去过全聚德,昨晚也去了一次,没想到这么多年了,全聚德的味道到时候一点儿没变。
    而且价格还挺便宜,这么一大家子一起吃,估计两百快足够了。
    换算成美元,也才十几美金。
    林二姑的大儿子却不同意,“大舅,您这些年没回来,您大概不会倒,其实现在四九城时兴的是西餐厅,环境好,上档次,咱们要不去开一次洋荤?”
    林大伯却说,“西餐有什么好吃的,都回国了,不吃那些东西!”
    他的胃都被国外那些东西吃伤了。
    林大姑的大儿子一愣,笑着说,“也对,大舅您是美国回来的,自然不稀罕西餐厅,可全聚德不上档次,要我说,不如去北京饭店!”
    林大伯的儿子林司早就肚子饿了,又嫌弃桌子上的点心不好吃,又甜又腻还硬邦邦的,他说,“那就赶紧去吧!”
    就许俊生开了一辆汽车,勉强能坐下林老太太和林大伯,其他人都是后头打了车去的。
    没一会儿,来到北京饭店,林大伯倒是不知道,原来里面是有很多家餐管馆的,他十分孝顺的问,“妈,您想吃谁家的菜?”
    林老太太结婚后,统共过了也没几年的好日子,但她一丁点都没忘以前生活的细节,有时候做梦醒来,恍惚自己还是那个让人羡慕的旗人奶奶呢,她刚成婚那两年,林老太爷对她是真好,这北京大大小小的馆子都吃过了。
    她最中意的就是谭家菜,尤其饭后那一盏燕窝,又甜又润可真好。
    多少年没吃到这一口了。
    林老太太问,“这里头,没有有谭家菜?”
    林大伯哪知道,许俊生说,“有的,在七楼。”
    到了七楼,服务员微笑着过来端茶倒水,顺便把菜单拿过来了,林大伯很客气也很有派头的说了一声谢谢。
    但他仔细看了两眼,表情就有些僵住了。
    他来的这几天,一直都觉的北京的物价很低,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贵的馆子,他开商店时间长了,算账算的特别溜,其实看菜价也不用细算,在这儿吃一顿,大大小小三十多口子,估计至少要一千多。
    换算成美金,要一百多的。
    林大伯感觉有些肉痛,赶紧点了两道贵菜,把相对便宜的菜多点了几道,然后把菜单递给林老太太,“妈,你看,你喜欢什么就点。”
    林老太太戴上老花镜,一瞅到菜单上的价格也愣住了,尤其是那燕窝,一盏竟然就要十几块。
    这一盏喝下去,快赶上她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林老太太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点了燕窝。
    别人不知道,老大当年走的时候,把家里的大部分现金都都带走了,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孝敬她吃一顿燕窝怎么了。
    再说了,老大现在有钱,好像二十块合着美金也就两块钱。
    林大伯心里肉痛,却还是热情的说,“雨珍,给两个孩子也点两道他们爱吃的!”
    诚诚说,“我要吃柴把鸭子!”
    圆圆说,“我要吃靠大虾!”
    林大伯勾半是试探的问,“不看菜单就知道了,你们经常来这儿吃饭吗?”
    圆圆很认真的回答,“也不经常来,就是偶尔会来,今天本来说好的,中午就来这儿吃的。”
    林大伯笑了笑,勾选了这两个菜,心里想的却是,看来侄女一家,比他想象的还要更有钱。
    虽然心里多少会有点酸,异国漂泊这么多年,几乎每天都不敢偷懒,没想到这一回国,还不如一个小辈更有钱。
    不过,酸归酸,林大伯也还是挺高兴的,小辈出息了是好事儿,要是一大家子都特别穷,那也是挺麻烦的。
    说话间,林大姑和林二姑,还有林二爷都领着一大家子到了。
    林二爷说,“大哥,还是你有见识,细心,告诉了一层的服务员,要不然,这里头大了去了,上哪儿找人去?”
    林大伯一愣,许俊生笑了笑,说,“爸,是雨珍让交待了一句。”
    林二爷笑了笑,“也是,你大伯现在哪哪都不熟。”
    又颇为得意的说,“雨珍不愧是当了大干部,这心就是细,就是想的周到。”
    林二姑说,“那还用说啊,我看啊,咱们家所有人的心眼子加一起,也顶不上雨珍啊。”
    因为人太多,分成了两桌。
    这会儿林大伯倒是想开了,反正高低就请这一次,还不如索性大方一点,他十分豪爽的说,“已经点了十来道菜了,还有什么想吃的添上就是了。”
    林大姑和林二姑,林二爷看到菜价都惊了,甚至林司都有些吃惊,都觉得菜一斤不少了,都没点,倒是林二姑的儿子,早就听同事说过,谭家菜如何如何好吃,最好吃的就是扒乌参和焖鱼翅,立马就点了这两个挺贵的菜。
    这一顿饭吃得大家都很满意,林大伯和林司虽然觉得肉痛,但也觉得菜品本身无可挑剔,虽然贵,但的确物有所值。
    在美国,可吃不上这么好的中餐,甚至,连一半水平的都吃不上。
    结账的时候,看到大儿子一下子掏出厚厚一沓钱,全都给了服务员还不够,又添了一点才够了。
    林老太太一下子就心疼了,“邵平,这一顿花了多少钱啊。”
    林大伯说,“一千四。”
    林老太太听了就像剜肉一般,“以后可别来这种地方吃饭了,这也太贵了!”
    林司也觉得被宰了冤大头,补充了一句,“奶奶,在美国我和我爸一天也就挣二十美金,这一段饭,相当于一个星期白干了。”
    不知为何,林老太太听了这话倒没那么难受了,又不是天天吃,一个星期就能挣回来了,兴许对大儿子来说,这钱也不算什么大钱。
    林二姑说,“林司,你们一天就能挣两百多啊,这么多啊?”
    二十美金,可不就是两百多吗。
    林二爷也说,“这美国鬼子的钱,还挺好挣的啊。”
    他大哥在国外开了个商店,估计就跟柳枝胡同对面的副食店差不多,那么轻松的工作,拿货卖货就能挣两百,这样的好事儿哪儿找去。
    别人不说,就老伴儿和继女,现在还包括了继女女婿,三个人见天的忙活,起早贪黑的去摆摊,一天下来,就能挣二三十块钱,这差着十倍呢。
    然而黄翠芬和林雨珍听到这个,却彼此对了一个眼神,会心一笑。
    原来在美国也不算太挣钱,他们现在的包子摊,一天也能挣一百呢,已经看好了前门的一个铺面,准备盘下来了开包子铺。
    前门那么多人,生意指定红火,到时候一天挣两百也不是说很么难事儿。
    林二姑又提议,“大哥,你不是想买房子吗,这边离着雨珍家也不远了,要不,就顺道看看?”
    林大姑和林二姑,倒也都去过几次金鸣胡同,回回去了都艳羡的不行,回到家总要都念叨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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