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第一次是去医院复查。
    等待周朗的间隙,视线不经意撇过,就看见周笙陪他在复诊。
    几月过去,阿森还是那样单薄,眼睛蒙着一层阴翳,折迭拐杖握在手中,正侧耳倾听医生叮嘱,时不时点头,又时不时询问。
    他放弃了暗地里我在项目上为他安排的闲差,我偷偷找人跟韦青说,这是项目老板的优待,请他务必多劝劝。
    但是阿森不笨,他一定知道是我的安排,所以无论开了怎样的条件,他都没有同意,而是去了一家盲人按摩学师。
    早九晚六,坚持自己上下班,很少麻烦韦青,有时盲道不平整,他就会撞到街边的自行车,或者踩进水坑,弄得很是狼狈。
    尽管如此,偶尔出现的周笙,仍然被他拒绝,孤寂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
    诊室里的人看到我,皱眉出来,关上门拉着我走远,很不耐烦:“你又打小森什么主意?我告诉你,叁堂哥可答应撮合我和小森,他迟早是我的。”
    我转动手里的烟:“对,你叁堂哥同意了,你也同意了,唯独男主角还没同意。”说完我就要离开。
    周笙在身后气急败坏,那头,韦青已陪伴阿森走出诊室,朝我走来。
    一支细长的手杖在地上探索,探着探着,就碰到我的鞋,我戴着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他们谁也没认出我,只见阿森快速收回手杖,对我道歉:“真是抱歉。”
    他看不见我,所以眼神只停留了一秒,而我却藏在墨镜后,紧盯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之后,我朝另一头走去。
    自从确定了去瑞士,周朗就开始挑选起房子,他换掉当初我选定的背靠森林的,而是重新在靠近河流的地方建造了一栋,时常把规划图拿给我看,我没有异议,没有阿森,在哪里都一样。
    他热衷于讨好我,像不会疲倦的小狗,招招手就忘记一切抛弃与背叛,或许他是会伤心,比如睡觉时会莫名惊醒,满额的汗,不敢跟我哭诉,只好眨眨眼,滴两滴泪在我的脖颈,再默默睡去。
    很快,我第二次见到阿森。
    瑞士的房子即将竣工,周朗特地带我出门庆祝,包下本市最豪华的顶层餐厅。
    那天恰巧是圣诞,特地在市中心为我燃放的烟火吸引众人驻足,我兴致缺缺吃完,坐车路过街边,看到冰糖葫芦时,倒是眼前一亮,周朗屁颠屁颠下了他暗夜黑的跑车,西装革履去帮我买。
    正当我百无聊赖支颐车窗,街对面一个身影引起我的注意。
    他身穿的依旧是当年我们逃亡时的灯芯绒外套,正弯腰,在绿灯斑马线上,艰难地去摸索散落一地的西红柿。
    我立马推开门,跑去街对面,风吹动我皮草上点缀的几根珍稀鸟类羽毛,我捡起最后一个滚落太远的西红柿交到他手中,他愣了一下,随后说了句“谢谢您”。
    我没有出声,牵着手杖的另一端,将他安全送到马路对面。
    围巾因垂落地上而脏了,手也因被推搡摔倒而擦破,口中的呼出的热气成白雾,他的目光柔和地,准确地锁定我的脸庞,再一次致谢。
    街头熙熙攘攘,火树银花,阿森离我这样近,又这样远,我仍旧没有回应他的话,掉头要走,他突然喊住我。
    “小姐。”
    我停下。
    一阵窸窣,原来是他从背包中掏出什么东西,递到我面前,仔细看,是一根快化掉的冰糖葫芦。
    见我久久没接,他想起什么似的,不知疼般将破了皮的手在衣服上狠狠蹭了蹭,颤巍巍再次递给我。
    “请您收下这个吧,”他笑着,“从前我有个极要好的朋友最爱吃草莓冰糖葫芦,希望您也会喜欢。祝你圣诞快乐啊。”
    烟花“嘭”升空,我们“注视”彼此,最终,我接下冰糖葫芦,默默凝视他的身影再次消失人海。
    等我回到车上,周朗也回来了,举着根葫芦竿子,人模人样地站在豪车旁等我。
    见到我,眼睛都亮了,挥了挥手,硬生生把一人高的竿子塞进车,然后摸了摸我冰冷的脸道:“怎么自己去买啦,看你冻的。”
    他拿开我手里的冰糖葫芦,兴致勃勃递了一根他买的,让我尝尝,我突然没了胃口,神色恹恹躺在座椅闭眸休憩。
    人想得到的和能得到的,向来不能统一,无一幸免。
    最后一次见阿森,是登机去瑞士前接到他的死讯。
    我很冷静,像当年我与阿森一齐发现教书阿姨的死亡般,不动声色骗过兄长,从卫生间窗户逃出来,开车去往医院。
    六十秒的红灯,我想抽支烟,才发现手已经抖得不成样子,脑海中不停闪回他们的话——郑先生是为了救扶他过马路的孩子被撞身亡的,我们想去救已经来不及。
    巨大的红色数字变得模糊,我等不及了,一脚油门踩下,从车流中硬生生挤出一条道。
    我希望是误报,可韦青和周笙都在,他们在哭,吵得我脑袋疼,我一手扶着脑袋,一手扶着墙,一点一点挪过去。
    躺在病床上面无血色,没有呼吸的,不是阿森,还有谁呢。
    只一眼,山崩地裂。
    一根弦倏地断了。
    我不顾周笙的撕扯,跪趴在床头,伸手极力去够阿森的面庞,他没死,不过是在和我玩游戏,只要我亲亲他,他就会害羞地醒过来,喊我一声“眠眠”。
    挣脱束缚,我将苦涩的吻渡给阿森。
    一下,两下,一滴,两滴,他都没醒,他好像真的不愿再理会我了,那双漂亮的眼,永远不会再对我笑了。
    一阵寒冷的风刮过我的生命,我仿佛听见人类骨骼深处的战栗。
    ——我们不敢随意乱动郑先生,等医护人员到时,他还没断气,嘴里吐着血,“嗬嗬”地,呼吸很是困难,饭盒滚落很远。
    他做学徒一向认真,七点就到了按摩店,开始学习,一上午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下午一点,才匆匆去对面的快餐店买盒饭,过马路时,热心肠的孩子扶了他一把,他就记在心里了,听到大货车的喇叭声,他下意识将孩子护在怀里。
    所以,他仅仅是去买了个午饭啊。
    生活如此荒谬,任何一个主角的退场都无需戏剧性,只是某个平常的下午,你就再也见不到他。
    阿森没有亲人,骨灰由我领走,大部分葬在墓地,小部分被我放在特制的项链里,随身携带。
    兄长没再提起催我去瑞士,他没有敌人了,又何必着急。
    韦青把我带到阿森的住所,是他的出租屋隔出的一个小屋,他说郑哥本不愿意住这里给他添麻烦,还是他独居的头一个月,不小心从楼上摔下去,给接过来的。
    我不知道这事,或许我不知道的太多。
    小小的屋,正中央的桌上,摆着一个相框,是阿森曾经极力藏起,不给我看见的那个,一张黑白照,定格了阿姨的生命。
    床头也摆着一个相框。
    “这个郑哥随身带着好多年了,一直跟我们吹牛说这是他老婆,我们没人信,后来见到你以后,他却闭口不提了,他始终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是离开桃花镇前,我们拍的“结婚照”,上面的我们还是少年模样,笑得那样灿烂而绝望。
    抽屉里,我给他画的画,织的围巾,他都保存得好好的,就连假结婚证也如数家珍般,被他小心翼翼压在围巾内层。
    “郑哥在镇子上的时候,总被莫名其妙的人欺负,有时候白天,有时候晚上,他被连累得辞退工作,专门在家照顾阿姨,阿姨那时候身体就不好,后来那个雪夜去世了。
    “为了给阿姨办个体面的葬礼,郑哥跪了一路,能借的都借了,但为自保,肯借的不多,借到我家的时候,人都冻僵了,又在坟头跪着,膝盖额头都破了。
    “后来周小姐追求他,他不同意,你出现了,他又躲避你,是真觉得配不上你啊,他说他省吃俭买了套房子想找到你以后跟你定下来,结果,你哪里需要呢。
    “我们都知道你不是普通人,那辆宝马都够我们普通人一辈子开销。
    “出了那档事以后,他觉得自己更配不上你,但他掏心窝子跟我说不愿意你看不起他,自力更生去找了按摩店。”
    韦青泣不成声。
    我环顾一周,阿森来时果真孑然一身,了无牵挂,没给自己留一点后路。
    “他总说,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总会好的,谁知道……”
    他用生命浇灌了我,随后迅速枯萎凋零。那这话,是说给韦青听,还是说给他自己听的?他是否预料到自己的死亡。
    带走阿森遗物时,一颗糖从他的口袋掉落。
    是离开粟城那天,包子铺开业老板给的喜糖,红彤彤,走一路掉一路,如今只剩这一颗,以供凭吊。
    车上,我又哭又笑,冷不丁,从后视镜中神色癫狂地质问兄长:“是不是你杀了他?”
    兄长沉默很久,才说:“如果恨我可以让你心里好受,那么没错,他的死确实是我指使。”
    眼泪从我面无表情的面孔滑落。
    我时常去阿森的墓地探望他,有时碰见送完花的周笙,我默然与她错身,她却突然跟我说话:“喂,你也别太伤心,我想小森也不愿意见到你这样。”
    我明白,我那时候精神不好,形销骨立,很是吓人,没有搭理她,我为阿森换上新鲜的花束,陪他说了会儿话,告诉他今天小黑交到新朋友,是个博美,告诉他今天我又为他画了画像,只是他再不出来见我,我就快画错他的眼睛。
    去瑞士的计划被无限期搁浅了,他们两个不敢轻易刺激我,而意外无处不在。
    有天下午,我接到一通电话,是家珠宝店,告诉我,一年前订的货到了,什么时候有空去拿。
    我很疑惑,因为我根本不记得在他家订过货,售货员小姐耐心解答:“您是眠眠小姐吧,这是名为郑森的先生在一年前订的结婚对戒,由于我没联系到他本人……喂?”
    车子飞快奔驰,我的心剧烈跳动,完全没看到后方冲上来的汽车。
    刹车声,惊呼声中,我躺在翻转的车内,额头的血液倒流进眼睛,千万的玻璃碎片中,我仿佛见到十七岁的阿森朝我走来。
    我努力伸出沾血的手,牵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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