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夏绿,你为什么总跟着我?”韩梦梦转身问小女孩。夏绿那时才十岁,还是小萝莉样子。
    “韩姐姐,你不要哭了,你的眼睛都肿了。”夏绿很想安慰她,又不知道怎么安慰是好。对少男少女这些情情爱爱,她还不大能理解。
    韩梦梦蹲下来,抱着一丝希望,看着她,“是你小叔叫你跟着我的吗?”夏绿摇摇头,“小叔跟同学玩卡丁车去了。”
    小丫头一句话再次刺痛了韩梦梦失望的心,勉强拍拍夏绿的肩,“你回去吧,我想自己一个人走走。”
    夏绿仰脸看着她,见她清秀的脸上满是惆怅,心里想,她很漂亮啊,又白,头发也好看,为什么小叔不喜欢她呢?
    “算了,我送你回去,这里离家有一段路,万一你走丢了,他又要怪我。”韩梦梦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夏绿送回丁家去。
    回家路上,一大一小两个女孩谈话,夏绿第一次从别的女孩口中听到她对丁潜的评价,他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自信中带着点疏狂,冷冷的,但是让人很想接近他,韩梦梦这么说。
    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懒慢带疏狂……诗万首,酒千觞,几曾著眼看侯王……
    夏绿听她反复念这句诗,听不懂意思,更不知道这是丁潜文艺忧伤的□□签名,疏狂是什么意思?凭直觉,她觉得狂不是什么好词,但是韩梦梦说丁潜疏狂,似乎又不是贬义。
    回家以后,她翻了字典才知道,疏狂就是豪放不受拘束的意思,想一想,韩梦梦形容得真对,丁潜自幼个性桀骜,不喜欢循规蹈矩,可不就是疏狂。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叔也曾文艺过,但终究,绿绿没有去赴约。
    感谢狮狮蕾蕾的霸王票。
    ☆、第 19 章
    会场外,丁潜爬在窗台上,透过窗户远远看着夏绿坐在那群学生里,气恼不已。他明明让助理送了纸条给夏绿,那丫头却故意视而不见。
    叶小舷在一旁煽风点火:“那丫头不好对付,叫我们等一晚上,也不言语一声。”丁潜不说话,从窗前的高台上跳下来,大步向前。
    “走吗?”叶小舷跟上他,幸灾乐祸,却又不动声色。
    “走!”丁潜悻悻的,忽然回头,“你笑什么笑!”
    “不能怪我笑,你的样子实在太好笑。”叶小舷跟他相识多年,没见他如此沮丧过,像只没头苍蝇,乱飞乱转。
    或许他在媒体的镁光灯下是耀眼的青年才俊,在众多网民面前是令人艳羡的亿万富豪,但是在那个叫夏绿的女孩儿面前,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人,为她的一颦一笑神魂颠倒,为她的冷淡拒绝黯然神伤。
    “你敢不敢跟我去爬女生宿舍的围墙?”丁潜忽然回头问叶小舷。叶小舷跟上来,“敢啊,有什么不敢的,不就爬个墙么,上高中那会儿又不是没爬过。”
    丁潜苦笑一阵,默认自己出师不利。
    他活了二十多年,被无数女孩各出奇招地追过,但认真追女孩子却是第一次,没有实践经验,不知道怎么去判断一个女孩子的情绪,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呢,他已经小心翼翼讨好,她的态度还是不明朗,彷徨的时候,他也不好意思去问别人。
    “别灰心啊,你还有希望。”叶小舷不忍心见好朋友垂头丧气的失落样子。
    “你怎么知道?”丁潜很想问问他,觉得夏绿对自己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样。叶小舷挑起嘴角,神秘地莞尔一笑,“一种感觉。”
    闹了半天,又是感觉,丁潜没好气,捶了他一拳。
    “要我说,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叶小舷道。丁潜失笑,“说得就跟你很有经验似地。”
    “我当然比你有经验,起码我攻成了一个,你还在外围瞎转。”叶小舷挖苦丁潜一句。
    “你?哼,我还不知道你。”丁潜鼻子里哼哼一声。他那个明明是女方把他攻下了。
    两个人互相贬损几句,走开了。
    回到寝室,夏绿坐在床上揉着肿痛的脚,虽然有小叔叔送来的那双鞋,但之前已经站得太久,脚趾早就磨破了皮。
    丁潜那张字条已经被揉得皱巴巴,夏绿把纸展平了,看了又看。
    荷风轩三楼醉梦江南,那一行字苍劲有力、如行云流水,小叔的硬笔行书经名师指点过,和他的人一样漂亮。
    网络时代,已经很少有人能写这样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了,有些人为了面子,找人设计签名,但除了签名以外,别的字都不能看,而他不一样,他写什么字都好看。
    夏绿想起自己小时候写字歪歪扭扭,被他笑过好几次。
    “你这也能叫汉字啊,上下左右分家,而且东倒西歪的,我要是你们老师,看到你的作业,内容不必看,直接给你个大红叉。”丁潜聪明,但是毒舌。
    夏绿讪讪的,她一个外国小孩,为了进中国的学校,能学会写汉字就不错了,他们还要求她能办书法展吗?
    “怎么你不服气啊?”丁潜见这丫头有点不大虚心的样子,拍她脑袋,像对待丁骁丁骥那两个小侄儿一样,不听话就给一巴掌。
    为了让这丫头服气,丁潜拿起钢笔在白纸上写了两个字,给夏绿看。夏绿瞪大了眼睛,尽管她写字不好看,但不代表她不会分辨别人写得好看不好看。
    小叔的字,比学校发的小学生字帖上的字还好看。
    “户我认识。”小小的夏绿得意地指着其中一个字。
    “什么户,旁边不是还有马字旁?你再好好看。”丁潜被这个文盲给气得想笑,又拍她脑袋一下。
    夏绿捂着脑袋揉揉,继续看那两个字,马字旁加个户,好像是个驴字,前面那个字是个目字旁,看着眼熟,但一时想不起来。
    在一旁写作业的丁骥小脑袋凑过来,看到纸上那两个字,笑得前仰后合。
    两个字前后相连……夏绿顿时明白了,歪着嘴没好气道:“小叔叔,你签名签得好好看。”
    这丫头心思伶俐,丁潜一阵笑,反击回去,“那以后你就照我写的两个字来练,老师再让你签名,你就这么写。”
    夏绿嘟嘟着嘴,不说话。
    丁潜捉弄够了这丫头,走到客厅看电视去了,恰好这时丁骏回来了,叔侄俩很亲密地谈话,讨论要一起去看电影k歌。
    夏绿抬头看着他俩,又低下头去继续写作业,小小的人儿,每天要写无数功课,回家还要被人取笑,心里愤愤不平。
    小叔对丁骏姐姐多好啊,从来不打她的头,还老陪她去看电影,替她收快递,对自己就不一样了,不是拍头就是在脸上弹一指头,简直不把她当女孩子看待。
    夏绿恨恨的,歪歪扭扭写下丁潜两个字,又在旁边画了个猪头。
    “哎呀,绿绿,你怎么在语文作业本上乱画?写了这么多字,这页纸算是白写了。”丁骥写完了自己的功课,负责任地过来检查夏绿功课。
    夏绿这才意识到犯下错误,也懵了。丁骥捂着小嘴直笑,一把抢过她的作业本,拿去向小叔献宝。
    丁潜和丁骏看到夏绿在作业本上泄愤的涂鸦,哄然大笑。
    丁骏几乎笑出眼泪,向夏绿道:“绿绿,你要写小叔是个猪头,好歹也把他名字写对了……写个丁替是什么意思,三点水呢?笑死我了。”
    夏绿脸红透了,默默地上前拿走自己的作业本。两个男孩子还在放声大笑,细心的丁骏却看出些什么,阻止他俩再笑。
    “绿绿是国外回来的,不太会写汉字很正常,你们别笑话人家了,人家脸都红了。”
    “她也会脸红?那小黑脸。”丁骁听到他们笑声,也跑过来凑热闹。
    “就是就是,黑瓶子打酱油,根本看不出来。”丁骥也没心没肺地打趣,把事情从头到尾跟丁骁说一遍,惹得他堂哥笑得在沙发上直打滚。
    丁潜见侄女丁骏朝着自己努努嘴,意识到他们的玩笑有点过,冲着两个小侄儿做了个闭嘴的口型,过去看夏绿,见她趴在餐桌上写字,手很费力地握着笔,小脸绷得紧紧地,很显然是在生气,便想安慰安慰她。
    再怎么说,小姑娘脸皮薄。
    “没关系,绿绿,你多练练,就不会写错别字了,不会写的字,我教你。”丁潜收起笑意,开导夏绿。
    夏绿仰起脸看着她,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有着星星点点的湿润,丁潜跟她笑笑。
    让夏绿没想到的是,丁潜用了三天时间,手写了万余字的楷书字帖给她,让她照着他的字来练,她翻开那本字帖,被他潇洒的笔迹惊呆了,心服口服,当真拿他独创的字帖照着练了。
    那时候天天翻,字帖纸页都泛黄了,可她还是一直精心保存着,连页边都不曾卷起来,以前只知道那是字帖,后来上了高中,才知道他抄录的都是古诗词。
    把纸条夹进书里,夏绿看向夜色漆黑的窗外,微风拂面,心里始终不敢相信,他会真喜欢她,在她心里,他一直高高在上,自信中带着骄傲,令人仰视,他怎么会喜欢一个非洲来的野丫头呢?
    这天,夏绿刚下课,丁骥打来电话,让夏绿次日回丁家。
    “我有重要的事要对全家人宣布,绿绿,我希望你支持我。”丁骥在电话里道。
    “什么重要的事?你要放弃考大学去流浪?”夏绿笑着揶揄他。
    丁骥笑笑,“差不多,反正我爸妈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的反应就跟我要去流浪差不多,他们一心想送我去美国读建筑,但我不感兴趣。”
    夏绿惋惜道:“不知道多少人想去美国念书,不是没经济实力就是成绩不够,偏偏你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以为你了解我。”丁骥语气忿忿不平。
    夏绿见他忽然提高音量,便不再开玩笑,“我知道,你想当大侦探福尔摩斯,既然你已经考虑好了,我支持你。”
    “这才对。”丁骥总算是松了口气。
    第二天,夏绿回丁家后第一时间去了丁骥房间,想在他宣布大事之前再和他谈谈。
    “学校有两个保送清华的名额,老师把推荐表给我让我填,但我不感兴趣。”丁骥道。
    这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他都不要,可见他已经铁了心,夏绿意识到这一点,便不再劝,走到他跟前,像个大姐姐一般轻抚他头发。
    “小丁丁也长大了。”夏绿幽幽道。
    “滚,我是你哥哥。”丁骥抗议。
    他俩正说话,有人敲门,丁潜走进来,“家里人都到了,你有什么事可以下来宣布。”看到夏绿站在丁骥身边,两人挨得很近,丁潜只当没看见,面无表情。
    客厅里,老一辈的丁兆宁杜蘅知夫妇、大伯父丁志国夫妇、二伯父丁志祥夫妇,小叔叔丁潜、堂姐丁骏、妹妹夏绿都聚齐了,丁骥开始叙述他这件至关重要的事。
    因为父母远在南京,而且明确表示反对他报考警官大学,丁骥不得不发动全家召开会议,想用投票的方式达到目的。
    杜蘅知头一个表示惊讶,“什么,你要去考警官大学,以后当警察?这怎么行,警察多危险。”
    杜蘅知疼爱所有子孙,人人都是她心头肉,她哪里舍得小孙子去冒险。
    “奶奶,您听我说呀。”
    丁骥向众人讲述了他的志向,他从小就有个愿望,想当一名福尔摩斯那样屡破奇案的大侦探,可惜在中国当侦探不可行,只能当警察,而考警校是当警察唯一的途径。
    “我哥还有绿绿,他们都支持我。”丁骥早已打电话给远在美国留学的堂哥丁骁,拉到了他的赞成票,而堂姐丁骏一向最疼他,不用打招呼,丁骏也会支持他。
    看到长辈们都没说话,丁骏道:“我觉得,咱家也不一定人人都得去美国留学不可,我和小叔都在美国留学,最后还不是回国来创业,小丁丁既然从小就有警察梦,而且想往那方面发展,家里人应该支持他。”
    夏绿也道:“是啊,选择职业的时候,若能选一行自己喜欢的,将来做起事来事半功倍。”
    “可是,太危险了,如今家家都是独苗儿,我能理解你父母的心情,谁都希望自己孩子平平安安。”丁骁的妈妈、丁骥的二伯母李凤霞不无担忧的说。
    “我又不是去打仗,不会有危险的,再说,要是人人都怕危险,这个社会的安定谁来维护?爷爷,您那时候不也是弃文从武、参加革命,不然的话,我们家又怎么会成为军人世家。”丁骥口才不错,搬出爷爷的事迹来。
    这一来,众人哪里还好再说什么,再说就显得觉悟还不如一个十八岁的孩子高,老爷子丁兆宁性格刚正不阿,几十年来忧国忧民,家里人都知道他脾气。
    这小子还挺会举例,夏绿在一旁偷笑,趁着他们一家人讨论这件事的时候,视线悄悄在众人脸上扫过。
    她能看出来,丁爷爷对小孙子这番话是赞同的,甚至带着点欣赏,毕竟像丁骥这样家庭出身好、环境极其优越的男孩子,能有这样的思想实属难得。
    和其他人表情各异相比,小叔叔的表情略有些奇怪,他像是在沉思,又像是在开小差,总之他有些心不在焉,夏绿一看就知道他和众人并不在一个思维国度。
    “阿潜,你怎么看?”杜蘅知问她的宝贝儿子。
    丁潜虽然年纪不大,但见多识广、主意很多,往往有独到见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家里人遇事都喜欢找他商量。
    作者有话要说:  阿潜说,我本来是想反对的,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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