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节

    “公孙,全城封城。调集十二旗进燕都,搜索方圆百里,别给本王放走一根头发!”
    ☆、【197】熟悉和不熟悉的人
    夜色中,马车轮轴的声音,咿呀咿呀地响着。摇摆的车幅,让人感觉是坐在了一艘船上。
    睁开眼的时候,后脖子酸酸软软的,这可能是来到古代后清醒过来时意识最清楚的一次。脑袋里,宛如被水清洗过的那种清晰,李敏可以清楚地记得究竟自己怎么被俘获的。
    自己身边,贴着一个人。只要轻轻扭过头,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贴到自己鼻子尖的那张脸,清晰的俊美非凡的五官,比起男性的装扮,掩盖不住的那种女子的香气,是十一爷。
    果真,这好动的假扮成皇子的公主殿下,是怎么都坐不住的。定是要跑到外面来生事的。
    李敏耳边听了下朱琪的呼吸,可以感觉到对方的气息平稳,俨然和她之前一样,是被对方一掌给劈昏了。
    后脑勺的地方,连接脑干,一不小心,绝对不止是昏而已,死都有可能。
    她们两个,现在是被人劫持了。遭遇绑架对于李敏来说,不是第一次,谁让她老公太过出名,身份又复杂,令她经常具有被劫持绑架的危险,属于绑匪们的黄金目标之一。但是,这次和皇女一块被人绑架了,倒是有些出乎了她的意料。不知道这个十一爷,是怎么自个儿自己往笼子里钻进来的。
    本来,十一爷与她搭不上边。绑架她的话,和绑架十一爷,区别是很大的。十一爷的主儿和她付赎金的主儿,完全是两个主儿,而且是两个死对头。
    是不是这些绑匪们不清楚她老公和京师里那位主子之间的恩怨,还是说,早已知道此事儿,但是,两个人都要绑。如果是后者的话,岂不是说明了这群绑匪和万历爷关系不大?
    李敏摸索着这个逻辑的时候,回想着以前自己遭绑的经历,当然是寄望那些经验可以对她和她一块身陷牢笼的十一爷有点帮助。
    可最大的可能是,一点用处都是没有的。
    作出这个定论很简单,因为之前几次绑架她的人,不过都是些山贼头,是不值一提的小蝼蚁,她见着都完全没有压力。这次的绑匪,与那些山贼,不管是黑风谷还是鲁爷,都是截然不同的人物。
    坐在马车里的男子,解下身上佩戴的水囊,拧开水囊口的栓子,是预备着喝水。李敏转过头的时候,他明显有惊觉,但是,既然她都是被他绑架来的人,又只不过是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当然没有放在心上。
    淡淡的目光转开以后,一副闲散的心志,好像对于她有没有醒来,都觉得没有什么两样一样。
    李敏趁这个机会,开始在对方的五官模子上捉摸,要把对方的骨头里都做一番深度扫描。首先,可以辨别出,这男子身上带的两把新月弯刀,为劫持她的那名首匪无疑。
    说起来,这个人,本身武艺高强,超人一等,可以一掌力毙四名护国公府护卫不说,那种临场的判断力更是不用分说的可怕。
    只要想想,这人可是在第一次看见她出手,马上判断出她身上定怀着潜力时,毫不犹豫,先下手为强。此种铁硬的做派,干净利落的风格,说只是一个绑匪,怎么看,都不太像呢。
    男子终于感觉到她的目光,不止盯在他的脸,而且,注视在他手里拿着的水囊上。那一刻,男子脸上那种好像天生的淡漠的表情,有了一丝变化。
    两道犹如浓墨的眉毛微微拧了拧,拧出个小疙瘩的模样。不用说,这样一个皱眉头的表情,理应是让人感到不怎么好看的,但是,放在这个男人脸上时却完全不是那回事。
    谁让一张脸,如果好看的话,什么样的表情,都会由丑化美,化腐朽于神奇。颜值高的人,无论在古代现代都是很吃香的。古代皇帝野史中,好男色的帝王不在少数。
    眼前男子的五官无疑是俊美非凡,固然其宽正美丽的额头上,突显这样一道显眼的红疤,看着让人触目惊心的疤痕。
    长度不长,大概半指长,位于左眉上方,宽度也不大,看起来很像是一条比较厚的朱线划过一样,因此第一时间给人的错觉是,是不是男子的额头上划了一笔女性的胭脂。只从这样一个比拟来看,显而易见,男子额头上的疤痕,让人惊讶以外,更多的是,给人一种奇特的美感。
    就好像说表情不过也是五官的附加品一样,既然能让伤疤都化腐朽为神奇了,男子的五官绝对是出类拔萃的那种。
    高挺的鼻梁,削薄的嘴唇,完美的弧形下巴,这些,都比不上人类眼睛的窗口,灵魂的所在,只要眼睛美的人,可以让人忘乎所以,如坠其中。男子的眼,是标准的丹凤眼。
    对了,这双丹凤眼让她想起一个人。怪不得之前,她看着这张脸时会感到一股莫名的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联想起的这个人,其实说起来,和眼前绑匪的身份大相径庭,是在太白寺此等身份贵重的千年古寺里每天诵经道佛的僧人,莲生。
    记得之前,她初次遇见莲生的时候,一直觉得对方的眼睛是那种出奇的美丽。只是脑子好像卡了壳一样,硬是没有能联想起丹凤眼这个远近闻名的美眼名称。
    具有丹凤眼的男子,端的是一种奇特的妖艳。许飞云也是丹凤眼,标准的妖孽一只,可很显然,许飞云那种妖孽,和这些艳美的男子有着显著的不同。
    在于妖孽和艳美之分。
    许飞云说是江湖里的正派人士,可是那一身痞气,是根本无法忽略的,正是这种痞气,锻造了许飞云那种无拘无束任我妄为的狂草性格,以一句不太好听的话来说,叫做抵挡不住的妖邪。
    不是有句话叫做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据兰燕透露,兰燕这个师父,在江湖圈子里从来不愁女人缘的,而且那些女人对于许飞云都是倒追死追。结果,搞到许飞云如今要不是为了她老公下山,根本都不愿意从常年冰天雪地里的天池里出来,只怕下山后那些不甘心的死粉再次追着他围堵他。
    对于这些过于痴狂的粉丝,杀又不行,只能逃。所以,许飞云苦闷死了,这长得太好看,加上武功盖世,受到过多的追捧也是人生一苦。
    与许飞云相比,无论是太白寺的那位莲生,或是眼前这个额头上都戴上了一条疤的男子,无疑都是一身正气多了。
    莲生自不用说,僧人,未来的太白寺方丈,不说身份使然,光是平日修行的沉淀,都能化出一身出尘的气质。
    如此说来,眼前这个头戴伤疤的男子,又是劫持她们的凶犯,怎么能叫做一身正气?
    绑匪,不该都是面部丑恶,让人看一眼都觉得害怕和憎恶,哪怕长得好看一些,身为一个代表大反派的邪恶人物,都该是邪气外漏,比起许飞云更是百分百的邪恶。
    可是事实总是相反的。
    她从这个男人一张冷漠的表情上,看不出任何暴力和血腥的邪气,有的是一种收敛和自控力的东西,这种东西,和草寇根本沾不上边。
    无论这个男子之前做的事和反应,或是现在对其外貌和气质的综合打量,得出的,都是同一个观点。
    李敏的心里,似乎稍微有了数。
    同时,对面的人,也顿然发觉她的眸光里有些微变。这令他微微抬起了头。
    这个时候,像阵风吹过一样,马车的棉帐忽的拉开了一角,一名高大俊秀的男子穿过了棉帘。
    见其一样是黑色紧身衣从头到脚的装束,腰间配刀。李敏断定,这应该是,在饭馆里向他们发动袭击的三个黑衣人之一。
    这男子那张模样儿,同样是很好看的。清隽的五官,俨然和流氓土气又是沾不上边。隐隐约约流露出的是截然相反的另一种感觉。
    李敏想,再不用猜疑了,这两个人,根本不是什么土匪,肯定是,哪方哪派的人,而且,是不是江湖中人都得打个大问号,因为和许飞云那种气质截然两样。
    进来马车内的男子,眼睛没有望到卧榻,是头往右一转,径直和戴伤疤的男子说话:“长图脑袋上是破了个大窟窿,我只能拿只绣花针,在他脑袋上缝了点线,否则,怕是窟窿里流出来的血,都足以让他死掉。”
    可见这两人的同伴,脑袋上的伤叫做一个出人意料的严重。更可怕的,无疑是,他们这个同伴的伤,据他们两人亲眼所见,还不清楚是怎么被李敏给弄伤的。只知道,他们能看见的是,同伴自己冲柱子上撞上去,好像要自杀。
    李敏对此心里一声冷笑,用得着说吗,借力打力,撞破脑袋的男子,是因为把之前攻击她的力量全部投掷到自己身上了。
    说话的男子,俨然还没有发现李敏已经醒了,径直往下说着,口气里饱含不可思议:“以前都没有听说过这个隶王妃会武,莫非,这个隶王妃是对长图使的什么妖术?”
    人都是这样,弄不清楚是什么原理时,都把责任推到妖魔鬼怪头上去了。她李大夫就这样何其无辜,一再被人安上是妖怪或是神仙的头衔。
    男子说了一堆,只见对方没有回答,是一直低头研究手里的水囊,不禁出了一声疑问:“少主,水里被人下毒了吗?”
    下毒,那肯定是没有的。这水是他自己装,自己带,谁都插不了手。
    问这话的男子,明显自己都觉得自己家的少主有水中被人下毒的可能,这时候,才突然惊觉到李敏那双打开眼皮的眸子望着他们这边。
    吓了一跳,男子的右手情不自禁地摸住了胸口左边心脏的位置,低喊:“是醒了吗?”
    “醒了有一会儿。”戴疤的男子回答他。
    “醒了怎么不说话?”
    按理,女人多少娇气一些,知道自己被劫持了,不得哭啊叫啊挣扎啊。当然,有些出乎意外冷静的女子,或许是不哭不喊的,但是,最少脸上要表现出一丝苍白来配合他们这些绑匪,否则,让他们这些绑匪情何以堪。
    李敏的脸上是没有任何惊惶或是紧张导致青白的神色,有的,或许是因为冷,稍微冻结的部分脸色。这令她本来清秀的容貌益发冰清玉洁,好像是玉雕做的。
    “隶王的妃子,果然是不一样的人。”戴疤的被称为少主的男子,冷冷的声音说,再望到李敏望着的水囊时,削薄的嘴角边上,好像微浮出了一抹弧度。
    另一名男子的神色俨然一粟,是马上随之意识到了什么:“她看着你的水囊,因为感觉到你的水囊和别人不同,想判别我们的身份。”
    关于对水囊的研究,要不是之前一路从京师逃到北燕时的路上需要用到这个平常看起来只是旅行必需品的东西,李敏真不知道这里头的学问很大。像是那时候逃亡的时候,家奴们给她预备的水囊,明显和孟浩明以及孟浩明的人带的不一样。
    原因很简单,像现代,军队用的水壶,和普通百姓用的水壶,怎么可能是一样的。
    普通老百姓,用的水囊,不管形状、质量,都是参差不齐的,一般老百姓用这个东西,也不会怎么计较。但是,部队用的不一样,部队用的东西,本来就是讲究要统一。除了那些临时征用的民兵,像孟浩明这种属于护国公亲卫队的黑镖旗,所有使用的军需物品,那肯定是都要统一标配。在用材上,在形状上,所用的水囊,都是质量上层的。
    像现在,眼前这个男子所用的水囊,第一眼给她感觉,就是部队上用的。因为,体积刚刚好。关于水囊的体积大小,孟浩明曾经和她讲过学,说是,部队带水囊,一是要求不能太重,不利于行军,但是,最少要满足战时需要,所以,在选用做水囊的猪泡体积上,有一定的要求。
    再有这水囊上用的栓子,不是普通的木塞或是玉米塞,是玉塞。这个,意味可就更长一些了。
    “她好像看出什么了。”
    两个人,对着她的表情和目光研究了起来的样子。而显然,这个结果不仅让他们再次出乎意料,眸光里不禁也是放出了一丝之前根本没有见到的锐气,是杀气。
    李敏扭回了头。
    她不能让这两个人感到威胁,否则,再什么样的人都好,感受到自身危机的时候,肯定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对方杀了。
    前面,驾马车的车夫,忽然把马车停了下来。
    里面的人问:“怎么了?”
    “少主,隶王下了命令,整个燕都封城了。”
    燕都封城的话,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别想带人逃出城门了。
    戴疤的男子冷清清地溢出一哼。另一名男子也是觉得很有意思的口气:“封城?岂不是把动静闹大了?难道隶王不怕被天下人取笑,自己夫人竟然在自己城里被人劫持了?”
    听得出来,这些人,本来是打着她老公得知她被劫持以后一定也是不敢随意妄动的计划。
    “隶王是不怕我们撕票。吃定了我们这一点。”
    “谁让少主叫我放话给他们,说是借王妃几日,没有说是杀王妃交赎金之类,其实,少主应该吓唬吓唬下他们的。”
    狂妄的口吻,一点都不把她老公放在眼里的口气,莫大到,是连万历爷都俾倪了。李敏有理由相信是这样的两个人。
    这两人,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份?
    马车继续向前行驶,好像那个马车夫说的那句隶王封城的话,只是说个笑话,对于这些人完全没有影响。想也是,都是这样一群不像普通草匪的人,有勇有谋,甚至可以说是足智多谋的人,定是对什么情况都会做出个预判和估计。对于封城这种结果,也心里早有预案了。
    李敏不知道现在马车带她们到哪里去,由于在马车上不能动,她看不到外面,现在还是夜里,也看不清四周的景物。什么都不能判断。只能说,这马车是一路好像没有阻碍地行走着,几乎是畅通无阻的节奏。
    这,不得令人有些微微的吃惊。
    在下令封城的时候,离她们被劫持的事发时间,可能不到半柱香。半柱香什么概念,从出事地,到哪个城门都好,快马骑的话,都要半柱香以上。如果按照这个时间来算,由于封城的命令是可以不需要用人传达的,只发个火的信号。光的传递速度就不用说了。城门关闭的时候,劫匪带着人质应该还困在城里面还走不了。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所有谋士,护国公的近臣,全都聚集在了护国公府里商议。
    尤氏手指用力地绞着帕绸,身边是躺在床上没有清醒的小儿子。站在她身旁的喜鹊和孙婆子,能清晰地听见她牙齿咬的嘎吱嘎吱响。
    由于朱理受的是内伤,即,身体表面不见任何伤口,只是因为疲于应付高手,消耗了自己还未修炼好的内力,结果,自己运行的气血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导致气血一时逆行,意识昏迷。对此,公孙良生给他扎了急救的针,让人抬回府以后,灌以汤药,更重要的是休养。
    护国公府里的汤药,现在由朱隶规定,都是由府医亲自抓药,亲自熬制,家奴一般不可插手。有了这条家规以后,朱理要喝的药,现在正由府医熬着。
    喜鹊和孙婆子只记得那府医说,说二少爷这个伤,既然没有明显外伤,可见是更难见好的,不像之前,单纯的刀伤,结了疤不化脓基本就很好的。
    尤氏的愤怒,她们可以想象得到。无异于,这不是朱理第一次因为李敏遭遇绑架而受伤的了。
    上一次,朱理被鲁爷的人伤到了手臂,到现在,尤氏每当想起小儿子手臂上这条疤,总觉得心里哪儿不舒服。儿子,毕竟是亲生骨肉。儿媳妇不是。凭什么自己的亲生骨肉,要为不是亲生骨肉的挨刀。要换做其他大户人家,不都是嫁进来的媳妇给他们挨刀的吗。
    躺在病床上的朱理轻轻拧了拧眉头。
    尤氏把脑袋靠过去,听他说什么。只听小儿子张开干裂的嘴唇,第一句话不是叫娘,是问:“找到大嫂了吗?”
    一股气儿差点冲出喉咙口,尤氏吞住了,说:“你大哥封了城,如今全城戒严,找到你大嫂是迟早的事儿,倒是你身上这个伤,公孙先生说了,亟需好好静养。”
    “抓大嫂的人,可不是一群普通人。”朱理喘着气说,俨然胸口里这颗心,还未被劫持的人质悬着。
    尤氏忍无可忍,怒斥道:“你着急做什么?你大哥现在不是在优先处理她的事了吗?真是的。都不见你大哥先来看看你。你都为了她伤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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