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那老板人到中年还生的清俊,此时瞪着眼睛却显得不那么精明。
    叶央冲店老板一笑,说:“掌柜的,你放心,我们不弄坏你东西……不管怎么说,还要感谢人家,不然我也不可能这么快回去国公府。”
    最后三个字,她说的很重很慢。
    吴贞儿脸色一变。
    同朝为官,官职高低各有不同。叶家王家吴家哪怕都是三品官儿,也得分个高下。
    叶安北是新上任的大理寺卿,主要管的是案件审理,在朝中各项势力中处于边缘地带——大家只要不犯错,是没什么机会进大牢的;吴家人里,叶央只认得那个刺她一剑现在还不停翻白眼的小丫头,她爹是户部尚书,掌管户籍和财政收支,在朝堂能说得上两句话。
    至于王巧筝,也就是那日在承光寺处处被吴贞儿挤兑的文弱温婉少女,来头最大。她爹只是四品官,但亲爷爷肃文侯可是御史大夫——监管百官时不时参上那么一本,属于朝中争相巴结的对象!
    比较下来,叶安北虽然有个一品国公的爵位,朝中势力不如王家,但比吴家好那么一截,这也意味着从身份来讲,叶央能放心大胆地和吴贞儿过不去。
    ——可惜,挽袖子撸胳膊去把吴贞儿暴揍一顿在光天化日之下是不可能的,从她盯叶央的吊梢眼里就能看出来,吴贞儿吃准叶央不敢动手。
    很明显她不了解从前的叶大小姐多么无法无天,用下巴看人也是叶大小姐的专利。
    只是叶央真的不能动手,不然她大哥以后也别在官场上混了,她仅仅能稍微活动下手脚,端端正正地站好。
    太难为人!一直以来叶央遇到的人都不错,比如红衣师父,比如山村里帮衬过她的村民,再比如商从谨。而坏人只有一个,就是至今还占据着雁回长廊的库支。像吴贞儿这种没有深仇大恨又实在可恶的,叶央还真不知道怎么治她!
    气氛僵持间,有个声音温柔中带着几分严厉,插在叶央和吴贞儿电光火石激烈交汇的目光之间。
    “贞儿,你这是说的什么话!”王巧筝脸颊微红,不知是涂了胭脂还是急的,出来打圆场,又对叶央轻轻点头问好,“二郎万福,也见过娘子。”
    叶央还记得被欺负了都很少言语的王巧筝,外貌端庄文雅,举手投足全是大家闺秀的做派,她在承光寺时是帮过自己的,叶央不喜欢什么事儿都和稀泥,但也无法拒绝她的好意。
    “娘子万福。”她也略一点头。
    王巧筝抿唇浅笑起来,温温柔柔,看得叶央眼睛都发直,得体地向前走半步,隔在了她和吴贞儿之间,“那日承光寺……请不要放在心上,先恭喜娘子回家了。二郎也是品行端正的,只不过……”
    品行端正。叶央揶揄地看了她二哥一眼。
    王老侯爷当了半辈子御史,耿直中透着三分圆滑,孙女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也无人能及,赞起叶安南都是“品行好”。
    “我心里晓得。”叶央使劲点头,明白她是想转移话题,专注同王巧筝交谈起来,要不打断话题,谁知道她还会夸出什么花儿。
    作风良好的叶二郎插嘴道:“我家阿央几年没回京了,人事不熟,还盼着王家娘子多提点些才好。”眼睛一眨露出个深情的微笑。
    王巧筝用手帕轻捂着嘴巴,却说:“我哪里好对国公府的娘子提点。平日若有宴饮,你可要带着妹妹出来,再不成,让阿央赏脸,去我那里坐坐,大家年岁差不多,聚在一起才热闹。要说起来,阿央见识阅历都在我们之上,能请到她做客再好不过!”
    一番话又把叶央往死里捧,听得当事人都脸红。
    不过王巧筝却没夸大多少,起码当年乃至现在,叶大小姐的奇闻异事都层出不穷。
    “多谢了。”叶二郎真心诚意地点点头。他是真想让妹妹尽快融入京城的圈子里,现在叶家不比从前,不一定有人再对她一呼百应。王家的女儿教养很好,叶央接触多了耳濡目染,也能学点东西。
    “若是阿央有空,明日就来府上做客,可好?”王巧筝微微侧头,不躲不闪地直视叶央邀请道,又向旁边的年轻妇人征求意见,“二嫂,您觉得呢?”
    “人家愿意来,我自然欢迎,家父素来敬仰老国公,我们这些小辈也跟着听说了不少,如今总算见到叶家娘子,飒爽明眸,果然非同一般。”年轻妇人立刻回答,她的长相同吴贞儿有三分相似,脾气却好太多。
    叶央开始觉得王家人是客气客气,没想到巧筝居然真的邀请她,略一愣神的功夫,叶二郎就替她答应了,“明日我妹妹肯定登门拜访,也教她沾染一丝世家的文人风骨。”
    “真的……方便吗?”叶央还是迟疑。
    “当然可以。”王巧筝重重点头,忽略她身后那个不怎么和善的背景吴贞儿,还是很让人舒心的。
    于是叶央不再犹豫,“好。二哥平时总说我不够稳重,得了空一定要同你多学习些。”她的性子直来直去,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王巧筝如一泓清泉,不急不燥。这两人一相遇,竟意外地很对脾气。
    又随意说了几句,叶央知道王巧筝是随着二嫂出来的,世家规矩多,并不像叶二郎那样能带她一条街逛下来,王巧筝常去的不过就是首饰铺胭脂坊。
    去的地方少,不代表她的见识也少,巧筝读的书比叶央多,竟然也很喜欢史书里的袁夫人传记!走的时候叶央还颇有些恋恋不舍,觉得还能和人家多聊聊书里的奇女子之类。
    “阿央,你给句话,要真是舍不得,我今晚就把你送去肃文侯府,让你和王家娘子好好说几句。”在东市的茶楼雅间,叶二郎合上折扇,拈了一块点心送到嘴边,还不忘打趣她。
    叶央把雅间的窗户掀开,探头望着下面,回道:“那好,你给祖母送个信儿罢。王家姐姐是世家出身,有学识,不迂腐……怎么和大哥形容的不一样?”
    在她印象里,世家都是刻板固执的居多呀!
    “王家算是最豁达明礼的了,你再看看肃文侯之下的那些御史,啧啧,因着长公主改嫁便大呼有悖伦常,差点磕死在宫门前头!”叶二郎不问朝事,小道消息可灵通得很,“你尝尝这点心,比府里做的还好呢,难得出来一次,多吃点。唉,你赶紧多交些朋友,聚会时就能名正言顺地出去了。”
    “那我就站在国公府楼顶,大喝一声说,当年的叶大小姐回来了,喽啰们速速出现?”叶央自己说着都笑了,她不太爱甜食,但觉得点心气味诱人,忍不住拿了一块细细咀嚼。
    东市人潮涌动,杂而不乱,来往的多是贵眷和大商人,叶央侧头看了一会儿楼下的热闹,心里压的疑惑还是没忍住,脱口问道:“二哥,我看你和巧筝都不很喜欢那吴贞儿,为什么还要同她来往?”
    “瞧你说的,好像我们上赶着给自己添堵一样!”叶二郎撇嘴,点心也没了滋味,“朝中诸多文武百官,你以为是想不来往就能断干净的?除非皇帝下旨抄了吴家,否则就算不深交,面子上也要过得去。咱们还好,王家就倒霉了……王巧筝她二嫂,就是吴贞儿的大姐,想断都难!”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王巧筝处处容让那个蛮横的小丫头,叶央同情地点点头。
    叶二郎似乎想到了什么,笑出声来:“知道吴贞儿为什么知道你的身份还没好脸色吗?你和吴家的小丫头差不多大,还都不是好伺候的主儿!走到哪里都愿意让人捧着,论张扬谁都比不过你们……不过七岁那年你回京,一下子把她的风头都抢了去,此后再没吴家娘子,只有叶大小姐了!”
    他顿了顿,灌下一口茶水继续道:“今天我明白你不好当着大家的面和吴贞儿计较,不过那种人嘛,越想出风头咱们就越晾着,她就能把自己气病了,也算出半口气,阿央满意不?”
    “别把我同她相提并论。”叶央满脸不高兴,不过刚才二哥发挥了全部语言天赋缠着王巧筝和自己说话,把吴贞儿变成了陪衬的,感觉倒不坏。
    “别把我同她相提并论。”叶央满脸不高兴。
    叶二郎像模像样地给她作揖赔罪,“那是,我妹妹可从来没仗势欺人过。”叶央身份不凡,但她从前认识的人都是自愿跟在后面,从来没故意拿着国公府去压别人,属于“惹不起但躲得起”那一种,只要别人不主动找上来,她是不会去欺负谁的。
    吴贞儿不一样,她就差把“户部尚书之女”这几个字刻在脑门上,让所有人都看见。
    “……怎么觉得,你并没有在夸我?”话虽这么说,叶央也没计较的意思,托腮望向天边,发现了什么一样招呼二哥去看,“那个方向是西市吧?怎么鸟都被惊飞起来了?”
    ☆、第39章
    “听说西市最近风水不好。”叶二郎啧了一声,连连摇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摇他的扇子,“那里太乱,等你沉稳些我们再过去。”
    他从来不担心鱼龙混杂的西市和登徒浪子会让叶央吃亏,在叶二郎看来,自家妹妹危险性比三千禁军至高不低,尤其是四年前,京兆尹还为她下令,禁止在集市上骑马。
    叶央打个呵欠,“那就没什么好逛的了。”青楼不适合她去,赌坊自然也不成,斯斯文文地转几个古董店看几家首饰铺,对叶央来说实在没意思——尤其是那些店里几乎很少有适合她的东西。
    先不提叶家人世代习武身高腿长的优良基因,光看叶央的脸,明朗英气却不刚硬,离“男人”的长相差着十万八千里。而叶二郎,眼光独到,不仅能鉴实字画,挑珠玉饰物的品味也不错。
    一个容易打扮,一个会打扮人……可二者相遇的结果是叶央顶着一脑袋流苏细簪子,反成个不伦不类,怪异的很。女子饰物以精巧为主,那些细而脆弱的东西却怎么都和叶央不搭边!
    “你说你怎么长成这副样子呢?”叶二郎哀叹一声。
    叶央斜眼看他,慢吞吞捧起茶杯,“二哥,咱俩起码长得有三分像,我不行,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幸好只有三分像!”叶二郎煞有介事地瞪大眼睛,松口气拍拍胸脯,“不然京中第一公子的名号就归你了。”
    一口茶呛在喉咙口,叶央不住咳嗽,在云枝轻柔地抚背下才缓过来,“是你自封吧?还第一公子……算了算了,二哥,不逛店铺,我想去天味居吃东西,你之前说那里的肘子特别香。”
    “那现在就走罢。”叶二郎好整以暇地站起身,抖抖袍子,“赶在祖母回来之前吃些就回去,若是不够,我明天买来给你。”
    不知是不是遇见了看不顺眼的人,叶央今天的运气不好。天味居的肘子没吃成,他们刚走没一会儿,叶二郎留在街口探消息的小厮说老夫人要回来了,一行人只好匆匆回去。
    “二哥,肘子!别忘了我的肘子!”在后门分别时叶央还连着嘱咐好几声,然后拔腿往沉香堂跑,好在赶回去时祖母刚进正门儿,她还空出了不少时间。
    “娘子,还是擦擦汗,不然老夫人见了肯定会问的。”云枝甚是细心,用温热的帕子擦拭过叶央的额头脖颈,还拿了柄小团扇给她扇风降温。
    叶央因为跑动而发红的脸颊很快恢复正常,伪装得天衣无缝,她也很满意,又想起件旁的事,对云枝道:“晚上你记得提醒我,让我等大哥回来后问问他那里还有没有爹爹留下的枪谱剑诀。”
    虽然叶安北半点功夫都不会,但叶家世代积累下来的武学心得还留着,不过府里除了叶央和叶二郎感兴趣,其他人都用不少,放着也是放着。
    “是,若还有,我就替娘子取来,待看完了一道送回去。”云枝早明白她的意思,笑着点头应了。
    一个知冷知热又知趣的贴身丫鬟,年纪差不多,既不会劝她“要文静贤淑”,还能为她善后,叶央很满意,还考虑要不要让祖母给云枝涨涨月钱。
    估计等她有了自己的小院,云枝真正成了叶央的贴身大丫鬟,才能每月多得一钱银子吧?
    细节处理妥当,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叶央老老实实地在家呆了半天,叶老夫人视察一圈,没有起疑心,督促了孙女几句“要练练字”就要走。叶央根据她的脸色暗自猜测,祖母恐怕在大哥的终身大事上已经有了计较。
    “祖母!”她叫住叶老夫人的脚步,亲亲热热地黏上去,“祖母可知肃文侯家?我结识了肃文侯的孙女,巧筝姐姐邀我明日去她家做客呢,也不知您答不答应?”
    叶老夫人总让她养养性子,提高一下文化素质,完成国公府武将世家到文臣的彻底转变。奈何她自己念书一般,叶安北平日太忙不适合当教书先生,叶三郎倒是揪着直打瞌睡的妹子读完了几本诗词,至于叶二郎……让他一边呆着去吧。
    叶央觉得,如今能和世家贵女成为朋友,祖母应该很高兴才是。
    谁料到老夫人眼睛一瞥,只问了一句话:“你什么时候认识的?”
    ……完了,全露陷了。
    叶央眼前一黑,试图插科打诨未果,在叶老夫人严厉的逼问下一五一十地把今天的事交代一遍,说在青丝坊遇见了王巧筝,双方很投缘,没提吴贞儿半个字。
    找来叶二郎对峙,他也很硬气,把所有的事都扛了下来,一口咬定是自己强拉着妹妹出去的。
    干得漂亮,是条汉子!
    叶央趁祖母不注意时对二哥抱拳表示感激。
    “你们俩别在我背后挤眉弄眼的!”叶老夫人声如洪钟,训到晚饭结束还不够,吓得孙子孙女齐齐哆嗦了一下,“下次出门,至少要知会我一声!只要不同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别处去太久,咱们家没那么多条条框框!”
    说来也奇怪,初来大祁时,叶央处处留心,拿出加班的劲头谨慎分析判断,生怕露出了什么马脚,可时间推移,她已经不再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小心,面对祖母时顺口就把底细透了出来,挨骂也不觉得难过,听着老人家洪亮的嗓门,反而忍不住笑了。
    “娘子,笑什么呢?”云枝从屋外进来,细细地打量叶央,把手中的一本书放在桌上,“我刚从大少爷那儿过来,他说这本枪谱是老爷原先批过的,叫你好生收着。”
    老国公的东西?
    叶央立刻回神,答了句:“那是要小心。”一抬眼见云枝古怪地盯着自己,又问:“你怎么?”
    “娘子自从挨了老夫人的训斥,已经笑了很久了。”云枝说着,也跟着翘起嘴角,“对,我记得还剩了些熟制的牛皮,不如剪裁成合适的大小,将老爷留下的几本书整个包起来,免得污了湿了。”
    这个主意不错,叶央点头,翻开一页,爱惜地摸了摸上头老国公刚劲有力的字迹,让云枝出去取来牛皮。
    她转身时步伐轻巧,头上有什么银亮的东西在烛火下一晃。叶央下意识望去,云枝头上插着那支自己送的流苏银簪,精致又不惹眼,倒很衬她。
    ……叶央记得打发她去拿东西的时候,云枝头上是没有那根簪子的。
    朝中人臣从不怕麻烦,世家和新贵结交也格外注意。叶家的人要去王家串门,可不是提前一天说了就行的。
    早朝之后,叶小国公同王老侯爷说了几句话,侯夫人邀请叶老夫人吃了一回茶,聊聊家里装修及儿孙的成才几率,这才算熟识了,叶央去王家才能不那么突兀。毕竟大家都不怎么热络,猛地上门,彼此都尴尬,不如先熟悉熟悉,聊起来才痛快。
    叶二郎想的很美好,让妹子多交几个朋友,生辰宴上热闹一下。属于叶央的那间清凉斋,他可准备了不少好东西,就算京中一干贵女来做客,绝对能让妹妹有面子,衬托出她当年独一无二的地位。
    “昨日和二哥去承光寺上香求签,见到王家姐姐,她又邀我去家里呢。”叶央盘腿在床脚,和祖母并排坐着,拉拉叶老夫人的衣袖,眼睛睁得很圆。
    午后的蝉鸣声吵得人头疼,小孙女也很让人头疼,叶老夫人抽出自己的袖子,慢慢靠在床头,“我前几日就和你说过!那时你忙着练枪术,还说天太热懒得出门。”
    “假如明天不热,我就去王家姐姐那里。”叶央貌似勤快,连忙保证。
    叶老夫人失笑。说她孙女懒呢,每天鸡鸣起床,避开丫鬟小厮找个没人的地方偷偷练拳毫不含糊;说她孙女勤快呢,日头一出坚决不离开屋子,连饭都懒得吃!
    其实叶央是不大适应京城的气候。西疆的三伏天也不会热到哪里去,她住了两年早习惯了,谁知道京城苦夏,如此难熬?承诺过到王家做客,至今也不过写过几封字迹歪歪扭扭的信给王巧筝,再送个云枝绣的帕子,凑个手帕之交罢了。
    收到的回信是端端正正的楷书,王巧筝回赠的手帕上还别出心裁地绣了一朵兰花,换个角度看又像只苍鹰。
    手帕和香囊差不多,都是女子的闺中私物,用来证明姐妹之情再好不过。王巧筝知道叶央不爱花花草草,绣些蛟龙松柏又不适合女孩子用,就设计了这么个图案。
    发誓要在大热天去一次王家,不过当天傍晚传来个消息,改变了叶央的出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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