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时候才十八,说句实在话,哪里有什么慈悲母爱,”沈怜雪一字一顿道,“曾经一度,我根本就不想要她,要这个证明我被人欺辱过的孽障。”
“可是我又不忍心。”
沈怜雪并非天生就软弱无能,沈文礼常年的冷漠和暴力,沈家每一个人对她的欺辱和嘲讽,逐渐把她天性中的勇敢、坚强都击碎。
溃不成军,片甲不留。
当意识到自己怀有身孕的时候,她甚至想带着孩子一起死。
一了百了,省得连累孩子跟她一起在这人世间遭罪。
然而,沈家发生了更让她恶心的事。
沈怜雪的声音逐渐变得冷淡:“我之前同你说过,他给我订了一门亲,对方是方家的小儿子,名叫方言之,是个年轻书生。”
“大抵因为他,我才会遭受这一切,也可能不仅仅是因为他,只是因为我出身沈氏而已,总之,这个人对于我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我不恨他,因为我几乎不算是认识他。”
“但是在我有孕之后,柳四娘就仿佛得到了什么天大的好事,四处说三道四,香莲巷里,几乎家家户户都知道沈家的嫡女未婚先孕,珠胎暗结,不知检点。”
“如此情形之下,作为我未婚夫婿的方家,必要出来表态。”
沈怜雪咬牙切齿般地道:“那日什么情形我不知道,具体是如何交涉的我也不知情,总之最后就是柳四娘温柔地告知我,因为这些无法启齿的事,家里只能把结亲之人换了,同方家结亲的人换成了沈雨灵,沈雨灵替我收拾了烂摊子。”
“而且书香门第的方家也不打算追究我的失贞,甚至不用退还两家交换的聘礼。”
沈怜雪几乎笑出声来:“多好的事啊,多么彬彬有礼的人家,多么令人艳羡的两姓之好。”
孙九娘沉默地坐在沈怜雪的后背,用自己的宽厚的胸膛给她遮蔽寒风。
天际,残阳如血。
沈怜雪的声音依旧在继续:“方家多么大度,方言之多么温柔,他甚至不怪我,愿意让我作为沈雨灵的陪嫁,给他做妾。”
“她们,她们想要把我一辈子捏在手心里。”
“我不同意。”
在那一刻,沈怜雪终于从长久的压迫和欺辱中回过神来,她仔细回忆着前半生,回忆着那些苦涩得让人痛彻心扉的过往。
蓦然回首,她终究是意识到,只要她在沈家一日,她就永远要活在牢笼之下,被沈文礼、柳四娘以及以后的方言之和沈雨灵欺压。
永无宁日。
沈怜雪道:“我那时候身体很不好,因为意外怀孕,又没有好好保养,病得十分沉重,几乎不用我多费心思,就要带着孩子一起走了。当时沈文礼还健在,柳四娘要维持慈母面容,未彻底在家中站稳脚跟,若是我不在,沈雨灵的身份尴尬,唯恐被族老要求过继旁支嗣子,因此不好轻易让我死了。他们便让家中的老大夫过来给我瞧病,怎么也要让我活下去。”
“老大夫是沈家的旧相识,同我祖父交好,老爷子很聪明,一眼便看出沈家的那些脏事,他当时问我,想要如何活下去。”
沈怜雪垂下眼眸,轻轻摸了摸马儿坚硬的鬃毛。
“我当时告诉他,我想自由地活下去。”
老大夫大抵已经看透人情世故,他没有多问病重的沈怜雪,只是细心照料她的病症,让沈怜雪很快便康复。
“老大夫姓孟,我都叫他孟叔,孟叔当时便告诉柳四娘和沈文礼,说我身体孱弱,若是强行落胎很可能一尸两命,即便活下来,以后也难有子嗣。”
这一句话,一下子让沈文礼难受了。
谁都没有想到,沈怜雪会意外有孕,然而这个意外,却救了沈怜雪。
“若非团团,我现在恐怕已经是方言之的妾室,被他们一家子拿捏在手心里。”
那才叫生不如死。
沈怜雪说:“后来的事情,便更简单。我生下团团,在沈家艰难求生,直到沈雨灵有孕,沈文礼又重病,柳四娘终于能彻底控制沈家后,她们便不需要我了。”
有没有沈怜雪,柳四娘都已经控制住了那些族老,也已经明里暗里说明了沈雨灵的身份。
她已经同方言之成婚,还生过一个女儿,如今又有了身孕,因此对于柳四娘来说,令她厌恶万分的沈怜雪已经彻底失去作用。
养着她们母女,还要柳四娘自掏腰包,她自然忍不下去。
所以,两年之前,她终于找了个由头,以沈怜雪克母克父,以至沈母早逝,沈文礼重病为由,终于把沈怜雪逐出家门。
“只是那时候她忙着沈文礼重病之事,忘了族谱,也没有彻底买通那些族老,并未干脆果断地同我一刀两断。”
“现在……”沈怜雪道,“大概瞧看沈文礼彻底不成,她才下了决心。”
既然沈怜雪已经无法被拿捏,干脆一脚踢开,踢得远远的,让她不能坏自己好事。
柳四娘做事,一贯果断狠辣。
她从一个流民成为汴京城里的茶娘子,又从茶娘子,摇身一变成了沈家赘婿的外室。
最终,她鸠占鹊巢,成功入主沈家,并在沈文礼重病之后,成为了沈家的实际掌控者。
“真厉害啊。”沈怜雪感叹,“我若早有她这番气魄,又哪里会落得如此下场。”
“休要胡说,”孙九娘拍了一下她的胳膊,“作恶多端,报应不爽,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罢了。”
“她早晚要遭报应的。”孙九娘坚定道。
沈怜雪不置可否,她轻轻叹了一声:“若不是他们重新提及,我早就忘记这些旧事,如今说与大姐听,只是想告诉你,我并非他们所说的那种人,团团……团团也不是野种。”
“没有父亲,可她有母亲,她是个好孩子。”
孙九娘倏然一笑:“团团自然是好孩子,甜水巷里,哪个孩子都喜欢同她玩,媳妇汉子也都喜欢她,她可是你家摊位最厉害的团团小老板。”
沈怜雪听着她夸沈如意,苍白的脸上重新浮现笑容。
她仰起头,看着落日沉入天际,皎洁银盘升入天空,又是一夜星夜辉辉。
昨日已是旧日,明日才是未来。
这一日过去,她便只是沈怜雪,同什么沈家,什么沈文礼柳四娘,再无半分关系。
真好啊。
沈怜雪迎风微笑,眉目间有着从未有过的舒朗与畅快。
“早些家去吧,耽搁好长时间,晚上我露一手,请大姐和年哥儿赏脸。”
孙九娘咧嘴一笑:“好嘞,就盼着这一口呢。”
——
此时,州桥投南大街左近状元巷中,正值一日中最灯火辉煌时。
这一条巷子,住的大约都是达官显贵,且多为经年世家,因此门庭深深,典则俊雅,皆不为凡俗窥探也。
裴府早年便坐落于此。
后裴将军尚公主,明懿公主不喜御街宅院逼仄,便同驸马一起搬至近郊桃花坞,随后驸马驻守边关,裴氏族人多迁居于石岭关,此处裴府便空落下来。
一直到裴明昉高中状元,入朝为官,因要上朝议政,才重新搬回裴府,空悬多年的裴府这才重新有了人气。
不过裴明昉为人低调冷淡,不喜热闹,不喜人声,甚至不喜家中人口繁杂,因此他即便搬回裴府,裴府中也总是冷冷清清,似人间仙宫那般幽静。
此时是一日之中状元巷最热闹时,当差一日的大人们刚归了家,晚食呈上,自是一家团聚,和和美美。
而裴府中,一如往昔冷清。
裴明昉一人坐在餐桌上,慢条斯理吃着清蒸鲈鱼。
他也不用亲随伺候,自己挑刺吃鱼,吃得缓慢又优雅。
裴安立在他身边,只做端茶倒水的简单活计。
突然,裴明昉冷声问:“之前有一日晚回京,碰见有人闹事,如何?”
他其实是吃着鱼,看着那白白嫩嫩的鱼肉,和鲈鱼那鼓鼓的圆眼睛,想起了那日的那个小囡囡。
小小年纪,倒是知道心疼母亲。
裴明昉对外人之事一贯漠不关心,但却看不惯坊间不顾礼法,不讲刑律的罪行,因此才有了开口帮衬一事。
裴安对此很是习惯,并不觉有何异样。
他看自家大人安静吃鱼,仔细回忆起那日事,道:“后听闻那位沈娘子道自己的煎饼绝无腐坏,都是干净鲜食,她便把当日所有饭食都送出,没有收一文钱,若是免费得用有恙,大可寻巡检司来找她,她一力承担。”
裴明昉夹鱼的手微微一顿,他确实没想到,当时那个瘦弱的老板娘,竟还有这般魄力。
“倒是不错。”他点评一句,顿了顿又道,“倒是个令人敬佩的小娘子。”
裴安喜欢吃那家煎饼,偶尔早晨从此处路过,总会买上一张,打打牙祭。
“大人,那煎饼确实好吃,自那日起,沈娘子的生意便越来越好,听闻现在一个早上能卖几百张,很是厉害。”
裴明昉没吃过这般煎饼,他早起上朝,家中已经备好早食,不需要沿街采买。
另一,从他所住之处入宫,也不需路过汴河大街,是以对这些新鲜吃食未曾得知。
裴明昉状似随口道:“下次你买,给我也买一份尝尝。”
裴安点头应下,话便说到这里。
直到一整条鱼都吃完,裴明昉才突然开口:“总觉得那小囡囡很面善。”
裴安微微一愣:“面善?”
裴明昉若有所思道:“她那张眉眼很是熟悉,似在哪里遇见,若要深究,却也想不起来。”
他记忆超群,几乎过目不忘,那日匆匆一瞥,他就记住了那小囡囡的长相,甚至经常会回忆起来。
那小圆脸上,脸蛋红扑扑,杏圆眼睛圆滚滚,浑身上下都透着活泼可爱。
这样可爱喜庆的孩子,若是以前见过,裴明昉应当不会忘记。
晚上入睡之前,裴明昉看着水盆里自己的脸,还在仔细回忆。
奇怪,在哪里见过她?
第35章 【二合一52-53章】……
沈怜雪回家之后,好生制备了一顿晚饭。
时间略有些赶,但她并未敷衍了事,准备了一条清蒸鲈鱼,又借了刘二娘家的锅灶,炖了一整只鸡。
在鸡汤咕嘟的时候,她又紧赶慢赶做了一道酸菜炖鹅,如此鸡鸭鱼都有了,最后的肉沈怜雪想了想,便直接从刘二娘家买了两斤羊头签。
做饭的工夫,沈怜雪煮上了红豆糯米饭,飞快做了几条肉龙,最后炒了一大锅青菜,便算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