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猫咪进门以后,澜卿给它起了个新名字叫王守财,很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只是对姓王这件事,方婉之还是有些不太理解的。
    依照他对待王守财养儿子似的架势,她一直以为它会跟着它爹姓澜的。
    而且,这世间流浪的猫多了去了,澜卿连人都不怜悯,怎么会对一只猫这么情有独钟。
    王守财最近难得几天愿意让澜卿抱着,以至于他的心情不错,也愿意跟方婉之分享。坐在床沿伸手一拉抽屉,抱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老虎。
    “你瞧瞧,王守财像不像它?”
    说实话,那个做工实在算不得好的。可以想见,做这只布老虎的人,于女红一事上也是个半吊子,并不比方婉之强上多少。
    灰灰白白的布料,跟王守财确实有几分相像,尤其是猫脸上的那一小片灰,位置大小都一模一样。只是好端端的老虎绣成了猫样,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布老布的年头有些久了,料子也一般,虎头的地方最旧,应该是时常被人抱着抚摸的样子。
    方婉之的视线在澜卿和布老虎之间徘徊了一圈,觉得这东西很有可能是他枕边爱物,晚间抱着睡觉用的。
    心底对他二十七岁的年龄越发质疑,又兼之长了那么嫩的一张脸。总觉得他是在唬她。
    澜卿指着虎头上的王字说。
    “王大壮姓王,王守财长得那么像它弟弟,自然也要姓王。”
    方婉之呐呐的看着眼前的王大壮,怎么看也没看出来这猫似的老虎哪里壮了。
    “这名儿,也是你起的?”
    皮皮才应该叫大壮。
    澜卿低头抚摸着王大壮的脊背。
    “是我娘取的,她说老虎要起这样的名字才气派。”
    ☆、第十四章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方婉之想,这布老虎应该也是出自他娘的手艺吧。她有心夸夸老夫人的绣工,又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说话。又觉得这位夫人实在可爱,便笑着说。
    “那你该带王守财给你娘看看,它们两长得真像。”
    澜卿的手下不停,看着手里的布老虎左右抛了两下。
    “恩,是该让她看看。”便没有下文了。
    方婉之只当他不愿意对她提及家人,便也笑笑没再问下去。
    她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王守财确实出现在了老夫人的面前,胸前带着一朵鲜艳小红花。她陪着他,他抱着王大壮,站在老夫人的坟前说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话。
    她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这只布老虎是老夫人去世前强撑着做好的。她想要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一件亲手做的玩具,她说:“喻儿,娘的这只老虎是独一无二的,你将来找的媳妇也要独一无二。”
    那个午后,九岁的连喻抱着独一无二的布老虎,静静的陪着娘亲走完了最后一程。二十七岁时,他遇到了独一无二的王守财,觉得真开心,像是娘送给他的东西突然之间活了一样,他想养着它,就像王大壮一样,固执的认为这个东西是娘亲给他的另一个馈赠。同年,他也遇上了独一无二的方婉之,牵牵绊绊许多年,也是上天的另一种厚赐。
    这自然是后话了。
    就说现在的王守财吧,没进门之前就是个傲娇至极的货,进门之后因着澜卿的宠溺越发的一发不可收拾。
    猫爪子长了,就专挑金贵的木头练。给它剪了吧,它就发了疯似的蓄着满眼的眼泪在眼眶里含着,气的澜卿心疼之余又狠不下心揍它,索性将屋里的东西全换成了不怎么讲究的寻常摆设,终日对着一堆挂着划痕的老古董唉声叹气。
    每逢这时,方婉之都忍不住偷笑。觉得多了个王守财也挺好的,倒是能板一板这人骄奢的性子。作画之于,看着受气的澜卿成为了比之八卦还要吸引她的又一人生乐事。
    只不过他最近似乎很忙,已经许久没有派车来接过她了。
    大堰三十二年春,同琉球的战争再次打响。
    几次三番被蛮夷进犯的关口满目疮痍,刘元帝盛怒之下调回驻守关外的老将岳深,拨足了丰沛的粮草和军需让他带兵直捣琉球边关驻地。
    一场大战在硝烟弥漫中正式拉开,朝中官员也因着这一战胆战心惊的观察局势,对于刘元帝终日板着的一张老脸也越发揣了小心。私下里的那些小动作也不敢动了,生怕哪天在他气儿不顺的时候被查了水表,得不偿失。
    连喻自是不怕被查的,但是在这个当口,少不得也学着老东西们的样子大打官腔,油滑的像一头狐狸。
    他是文臣,但是上过战场,也带过兵,只是模样生的儒生气,总会让人忘了,三年前撒拉尔山脉那场同蛮夷的战事打的有多么漂亮。
    岳深是老将,但是并不居功自傲,虽说年长了连喻五岁,却很愿意听从他给出的一些意见。
    临行前,他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连喻送给他的方阵图,战事刚一拉开便传出了捷报。
    他在折子上直截了当的告诉皇帝陛下,之所以此战可以打得如此得心应手,全因仰仗连尚书的妙计和将士们的英勇。洋洋洒洒的一封折子,看的刘元帝心花怒放,早朝之时拍着大腿很是夸赞了连喻一番,还赏赐了一件藏青色的蟒袍和黄马褂。
    连阁老挺嫩的一张脸,装在一身精致华贵又老气横秋的蟒袍里,虽没什么违和,到底有些小孩儿偷穿了大人衣服的样子。
    他觉得不伦不类,周遭的赞扬之声却是呼的山响,外头的应酬也是变着花样的层出不穷。
    他向来是不会拒绝这些应酬的,一则,为官之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忌讳孤家寡人,认同也好,不认同也罢,饭局这种东西还是不能推的太多的。二则,他对食物也并不是很挑剔,偶尔也喜欢热闹,看着一张张曲艺奉承的脸,也习惯了。
    纵观连阁老的小半生,十七岁中状元,二十二岁做侍郎,二十七岁成了尚书。性子真是极适合做官的,油滑,狡黠,有手腕。官场里摸爬滚打了三十年的人精都不如他算盘打的稳。
    老百姓总觉得,好官,就应该两袖清风。连喻在他们眼里不算好官,官声在民间和朝堂都不算好。或者他刚刚惩治了一个贪官,转脸又做了件不着调的事儿坑了清官,就比如前些时日护着陈王赶走了老将曾佳那件事儿,即便送了银子,老百姓也觉得他是在猫哭耗子。
    连喻却从不在意这些。
    就像即便他做的再多,外界对他的称赞永远离不开他了不得的身家背景一样。
    人家有个好爹,又有个封王的爷爷,即便没什么本事也能坐到这个位置。
    很多人都这么嘲讽。
    连阁老对此从不觉得生气,他不在意的东西其实很多,甚至还觉得,这种评价很符合他的气质。
    官嘛,做的差一不二就得了。
    人嘛,做的不好不坏就够了。
    至于你看不看得惯我,有本事能弄死他再说。
    一连两个月的压抑氛围,终于因着岳深的那一封折子见了些晴天。朝臣们的日子,也因着圣上逐渐露出的笑脸狠狠松了一口气。
    请客吃饭的席间,这些平日吃惯山珍海味的官老爷们难得品出了菜味儿,推杯换盏喝的比之平时豪放许多。作为第一被宠溺对象的连阁老,自然也被他们供着多喝了几杯。
    酒过三巡,他懒洋洋的退了席,走在披着月光的官道上,看着正在收拾东西打算归家的小商贩,突然生出些许寂寞。
    那是一个半大不小的馄饨摊,老板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样貌平平,皮肤是常年在烈日之下晒出的健康颜色。
    连喻伸开五指审视了一下自己,觉得太白,不如对面的小哥儿英武。但是自认长得比他好看许多。
    小哥儿的婆娘也来了,穿着粗布麻衣,也不是什么出挑的长相,嘴里叨叨咕咕。大致是在说,这么晚了还傻乎乎的在街上守着什么,晚来风凉,冻出了什么毛病她可不伺候,这般说着,却是抬手给他披了件厚衣。
    小哥儿笑眉笑眼的听着她唠叨,随后一甩膀子将摊子收拾到车里,搂着自家婆娘亲亲香香的走了。
    连喻大人百无聊赖的看着,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看着人走远了,难得的伤春悲秋了。
    他没有我好看,但是他有婆娘。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他嘀咕着,觉得自己喝的有些多了。心内莫名有些骚动,脚下路过自家门前的时候想也没想就径自走过去了。
    他不想回去,回去之后也没有婆娘等他。连老爷子常年在封地,皮皮又出了任务,便是回去了他也是自己一个人。再往后说,便是皮皮在,他们两个也是相对无言。
    跟个爷们有什么好聊的。
    他嗤了自己一声,晃晃悠悠的往前头走,也没个方向。
    耳朵里恍恍惚惚想起,方婉之跟他说过,刘二家的三姑娘嫁出去了,当家的是个裁缝,总能变着花样的给她做衣裳,可好看了。
    他对此总是报以不屑,他还是当官的呢,他有很多钱,但是他没有老婆。
    想到最后,连阁老有些不满的皱眉。脑海里浮现出方婉之低头帮他叠被的样子,他是付了她二两银子的,因为实在看不惯自己床上乱七八糟的被褥。
    至于为什么不让府里的婆子帮忙收拾,他不愿意细想。
    那日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方婉之的身上,像是镀了一层薄薄的光晕。他歪着头瞧着她,正好看见她弯身垂下的长发和不经意露出的半截脖子。
    连喻自认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哪个大姑娘。偷眼瞅着那截白生生的脖子,没被发现,自己就先不好意思了。
    轻咳一声转开头,脑子里全是她难得贤惠的温婉样子。
    ☆、第十五章 我没有
    晚来的风确实有些凉,连阁老渐渐散了些酒气,模糊惊觉一个要不得的问题。
    他似乎是,开始想女人了。
    眼前熟悉的牌坊,是他多次想要抠下来的那面小木板。他怔怔的仰着头看着,赫然发现不自觉间,自己竟然走到了万籁村。
    胡笳山离着上京不算远,身娇肉贵的连大人是习武的身子,其实并不觉得累,潜意识里却觉得自己是个家世了不得的公子哥,走了这么多的路就是该歇着了。就晃晃悠悠的往玉尘奉宛走,打算歇在那里。
    乍一看见缩在门口睡的正香的方婉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且极为鄙视自己这种行为。
    就算他想了女人,也不该是这个泼妇。
    所以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她还在。那就不是自己猥琐了,又很开心,带着一身酒气坐在她旁边,并排坐着,不时扫一眼。又推了几下,发现这人睡的像头小猪,就就近端详了起来。
    方婉之的长相,闭上眼睛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远山眉,大眼睛,眉间一点朱砂痣,笑起来挺招人喜欢的。鼻梁有些塌,不如那些人想要送给他的美人挺,下巴也不算尖,是圆圆的苹果脸。嘴巴有些小,唇色红润,他记得这口朱唇的滋味,软而润。
    这般想着,喉结不由上下滚动了一下。
    侧头再看看,又推了她一下,还是没有醒,以为她病了。便往前面凑了凑,摸了下她的额头。并没有发热,手却有点不愿意收回来了。
    掌心之下的那一小片肌肤滑腻腻的,是不同于皮皮的那一身糙肉,他顺着她的眉骨滑下,拇指不自觉在那口半张的红润嘴唇上摩挲了一下,触感亦如方才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记忆与遐想。
    连喻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贴上去,总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触上了那抹红润。唇齿相接的瞬间,因着她半开的朱唇显得异常契合。他听到自己如鼓的心跳,舌尖扫过她的唇瓣和贝齿,吮了一下想要放开,又有些食髓知味。
    二十七岁的连喻,所有的情商都用在了为官之道上,也就没脑子探究这错乱的一吻的究竟代表着什么。
    他觉得有些热,带着深谙的眸子离开方婉之,长长呼出一口气,口干舌燥。
    他把这个归结于长久的没有女人,和酒后不甚清醒的脑子。
    如是催眠了一下之后,连喻心里舒服了很多,又舒了一口气之后,他看到了蹲在他和方婉之之间的皮皮,倒抽了一口冷气。
    皮皮说:“大人,我都看见了,你偷亲人家姑娘。”
    连阁老梗着脖子抿了抿嘴角,决定死扛到底。
    “我没有。”
    皮皮维持着棺材脸,十分认真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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