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昭明的欺骗、顾庭树的远离,灵犀说不清楚哪一件更让她伤心,她背着手,两只脚并在一起,面颊通红,泪水和汗水涔涔落下来。她抽抽搭搭地说:“大骗子,我恨死她了。”
    高瑟耐心地给她擦脸,气息慢慢吐在她脸上:“冷静一点。我听说,皇宫里的人多数都死了,你姐姐大概是为了救你吧。”
    灵犀吸着鼻涕,很紧张地问:“她呢?”
    高瑟支吾道:“听说是殉国了……哎呀,只是听说,你不要哭啊。”他的袖子都被沾得湿淋淋的,很温柔地劝了很长时间,灵犀才慢慢地平静下来,她轻声说:“我要回去。”
    高瑟很为难:“若是别的,一万个要求我也应了,唯独这个不行。”他指了指外面:“这些人说是护送,其实是监视。不到犬戎,他们是不肯罢休的。另外,你大概不知道中原的局势。你们国家有新皇帝了。你回去后就不再是公主,而是旧朝皇族的余孽,要被杀头的。”
    灵犀有些意外:“他做皇帝了?”
    高瑟以为她怕了,连连点头:“是啊,新皇帝是个狠角色呢。”说到这里,他也有些发愁。新皇帝的父亲就很霸道,做大将军的时候把犬戎族打得落花流水。新皇帝的厉害就更不必说了。高瑟希望这辈子都不要跟他打交道。
    灵犀低头想了想,忽然叹了口气:“我的手麻了。”
    高瑟见她被绳子捆成得可怜,忙动手给她解开了,又说:“你乖乖的,不要乱跑。”把绳子揉成一团扔在角落里。灵犀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侍卫这一次把她抓回来后,对高瑟说:“王子,劳烦你多看着公主,不然佳木公主跑了,我们只好依照昭明公主的命令,杀了您。”脸上冷冷的,不是开玩笑。
    高瑟干笑了一下:“我明白。”唰地把车帘拉上,愤怒地对灵犀说:“我都说了你不能跑,你会连累我的!”
    灵犀图穷匕首见,大声说:“你哪怕现在去死呢。”
    虽然是气话,但高瑟听了,心里无端地凉了一下,他别转过脸,不打算理她。她是个没有情意的女人,高瑟想,我应该离她远远的。
    晚上大家原地休息的时候,灵犀身上的绳索暂时解了,她张嘴就把身边的侍卫手掌咬了一道口子。那侍卫身经百战,倒也没说什么,一言不发地给她盛了一碗杂粮粥。晚上在马车上睡觉。灵犀大声说:“滚出去,我不跟别人睡一起。”
    高瑟见她如此蛮横,就一点也不客气地说:“我是王子!”
    灵犀手脚都被捆着,只好把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大眼睛里露出怨毒的光,她说:“放我回去!放我回去!”额头上青筋突出,显然是急得狠了。
    高瑟披着毡布,倚在角落里打瞌睡。他想,从树林里抓回来的野猫,一开始发疯,时间久了也就温顺了。他正睡得迷糊,忽然嘭地一声。灵犀趴在地上,额角伤口咕咕地冒血。
    高瑟扑过去抱着她,一只手按住额头,大声对侍卫喊道:“快去拿药。”
    旷野里条件艰苦,高瑟找了一块干净的布条包住伤口,又拉着她的手,轻声说:“你要是真的想走,等这些士兵走了,我悄悄送你回去,好吗?”
    灵犀脸色苍白,朦胧着一双眼睛:“真的吗?”
    高瑟温柔地点点头。灵犀这才闭上眼睛,歪着脸趴在枕头上。
    高瑟抱着膝盖坐在她旁边,车帘挑起,可以看见星空和月亮,他沉吟了片刻,才说:“中原有你牵挂的人,是不是?”
    灵犀嗯了一声,头上很疼,她一时半会儿睡不着。
    “是……一个男人?”高瑟问。
    灵犀没搭理他,然而少女的脸颊上显出温柔的光。她和顾庭树很久没有见面了,也不知道她的庭树哥哥是高了还是胖了。
    高瑟见她这样,也就不再问了。
    然后灵犀又消停了一段时间,道旁的树木变得宽阔茂盛,路边也有了村庄,房子是用棕榈木建造的,村民也生的矮小黑瘦,所幸说的还是汉话。一行人早就疲惫不堪,寻了个庄子住下。那庄主是从北方逃难过来,靠几亩芭蕉园发了财,为人很热情好客。他把灵犀一人请到正堂里坐下,一面吩咐下人准备饭菜,一面又对高瑟说:“公子从北方来,可知北方局势吗?”
    高瑟很谨慎地喝了一口茶:“不知。”他看了一眼灵犀,灵犀半闭着眼睛,很疲倦。高瑟只好继续说:“我和夫人一路逃难,无暇打听。”
    庄主拂须,做了然的姿态,又说:“现在国家不打仗了,新皇帝又免了三年的税赋,普天同庆,老夫也打算带着妻女回北方老家。两位小夫妇还要往南走吗?”
    高瑟嗯了一声,身后站了整整齐齐三排羽林军扮的家奴,他说:“我家就在南边。”
    庄主哎呦了一声:“再往南走,可就出了国界了。”
    高瑟满头大汗:“嗯,嗯。”又急忙转换了话题:“新皇帝是谁呀?”
    庄主饮了一口茶,就把新皇帝的事迹如说书一般讲了出来:出身将门,聪慧英勇,十几岁从军,蒙凌帝赐婚,后父亲被诬陷而死,他独自北逃,率领旧部扫平江南江北,杀了凌氏一族,定都洛阳,定国号为秦,年号羲和,人称和帝。
    高瑟和灵犀都听呆了。
    高瑟看了看她,又看着庄主,问道:“老先生您是说,这位新皇帝娶过旧朝的公主,公主叫什么?”
    “不知道。”庄主道:“据说那公主生得丑陋,很不受喜爱。新皇不准旁人提起。”
    高瑟满心狐疑,没有说话,灵犀忽然问道:“他杀了凌帝一家吗?”
    “难道还要等他们卷土重来吗?”庄主觉得这个女人的问题很愚蠢,挥舞着手臂说:“城破那天,皇宫里的人几乎死绝了,后来有人放了一把火,大火直烧了三天。整个皇宫都化作灰烬了。”
    灵犀有些精神恍惚,她推说身体不舒服,早早地回房间休息,到晚上的时候,高瑟也推门进来了。为了防止灵犀尖叫或者乱咬,高瑟马上开口说:“我睡地板,我绝对不碰你。”
    他环视了一下房间,从柜子里翻出一套棉被,铺在房间的角落里,他脱了外衣躺下,歇了一会儿,才觉得房间里过分安静。
    “公主?”高瑟疑惑地看着她:“你在哭吗?”
    灵犀坐在窗前,手里握着手帕,轻轻地抽泣。
    高瑟不能袖手旁观,只好拉了一张椅子坐在她身边,轻声细语地说:“新皇帝是你的丈夫,对吗?”“你是在为亲人伤心吗?”“真是让人尴尬的处境呢。一面是灭族之仇,一面又是挚爱的男人。”
    灵犀捂着眼睛,有些虚弱地说:“我父亲杀了他父亲,他要报仇,也是情理之中。”她以前觉得凌帝残忍,但现在觉得顾庭树也并不仁慈。凌家人的死活跟她没有太大关系,但她不能接受昭明的死,尤其还是死在顾庭树的手里。
    “我前几日还想,回了中原要找姐姐报仇,”灵犀想着昭明训斥她的样子,眼泪簌簌地落了下来:“她怎么会死呢?她是无所不能的女人啊。”
    高瑟点点头,深有同感:“昭明公主刚毅果断,十个男人也比不上她。她把你托付给我,自己却死在战乱中,她待你是真好啊。”
    灵犀听了他这番话更是悲从中来,哭得抽抽噎噎的,心里只觉得对昭明不住。虽然两人相处时,都是昭明欺负她,但在紧要关头,昭明是绝不让她吃亏的。灵犀伤心了许久,怔怔地说:“他杀了昭明,我这辈子都不想见他了。”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穷尽她的想象力,她也不知道现在的顾庭树是什么样子。带兵造反已经很不得了,现在居然居然还灭了皇族,烧了皇宫,当了新皇帝!
    高瑟心里很高兴:“最好一辈子不要见。”他嘴上却很温和地说:“别说气话了。”扳着灵犀的肩膀:“你先到我家里住几天。等情绪和缓了,我再陪你北上找他,好吗?”
    灵犀仰着湿漉漉的脸,她这段时间大脑不太清醒,一半是因为迷药吃太多,一半是因为在马车里拘束太久。她轻声说:“你家是什么样子的?”
    高瑟得意地笑:“人间仙境。”
    灵犀点点头:“那我去看看。”皇宫和顾府,都是让人伤心的地方。灵犀不愿意留在中原了。
    他们告别了庄主,又往南走,几天后,越过边境线,走向茫茫的原始丛林。那几十名羽林军满身风尘,一脸沧桑,他们朝灵犀跪下磕了头,原路返回,尽管那里已经没有他们要效忠的人了。
    灵犀站在一簇茂盛的扶桑花下,满眼都是树叶藤蔓,眼前根本看不见路,她好奇地摸着嫣红的花瓣,随手一翻,花底一条筷子长的青虫,身子一缩一缩地往她的手心里钻。
    灵犀尖叫了一声,撒腿就跑,被高瑟硬生生拽了回来:“不咬人的,只是一条小虫子。”
    灵犀定了定神,她以前在冷宫里,也是见识过各类虫蚁的。她皱着眉头说:“这虫子也忒大了。”
    高瑟笑着拉她的袖子,一步一步地往树林里走,然后说:“这边雨水充足,植物生的比别处茂盛。十月份你们中原百草凋零,但这里仍然是夏天。”
    灵犀推算了一下,果然中原已经是深秋了,她也觉得很稀奇。地上簌簌地爬过青蛇毒虫,灵犀虽然有些害怕,但也不会大喊大叫了。她对于高瑟的“人间仙境”一样的家园,还是充满期待的。
    这林子生在丘陵上,非常宽广茂密,且林内毒蛇猛兽丛生,一般人是很难穿过去的。他们两个只在丛林外围走了一会儿,灵犀已经要崩溃了。因为一个拳头大的蜘蛛掉在她的头发上。
    高瑟用小树枝把蜘蛛夹下来,送它到别处。然后摘了几片树叶放在地上,请灵犀坐下:“我的族人很快就来。到时候你可以坐轿子。”灵犀听了,心里稍觉安慰。在碧绿色的树叶映照下,她认真地看了高瑟一眼。发现高瑟肤色微黄,眉骨略高,眼睛乌黑,是个异族人,然而从汉人的角度来看,也是个美男子。灵犀说:“你的族人也像你这么好看吗?”
    高瑟一怔,脸颊慢慢红了,他低下头支吾道:“我不好看。我的族人是威武强壮的男子和妩媚动人的女子。”
    高瑟身形高瘦,形容有些腼腆,的确跟威武强壮不沾边,灵犀笑着安慰他几句。忽然树林里一阵呼哨声音,夹杂着哗啦啦的脚步声,高瑟一喜:“来了。”
    灵犀忙站起来,用手沾露水整理了头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忽然一阵腥味传来,她抬起头,陡然看见一个黑紫色的人形怪物站在她面前。怪物腰间围着灰色兽皮,身形略矮,四肢健壮,胸前垂着两条茄子一样的肉团。
    “妈妈。”高瑟欢呼起来,抱着那人的肩膀,唧唧咕咕地说了一堆话,然后他对灵犀说:“快来见见我的父母。”
    这女人是高瑟的母亲涂山氏,过了一会儿,犬戎王也提着弓箭来了,他跟妻子形貌差不多,唯独胸前的肌肉没有下垂。夫妇两个一起用古怪的眼睛打量灵犀。
    灵犀也有些发愣,困惑地看着这两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政治斗争结束,接下来是灵犀的域外生活和顾庭树的宫廷生活
    ☆、柳暗花明
    在短短半个时辰里,灵犀所见到的奶,比她前半生所见加起来还要多。犬戎族的大姑娘小伙子 ,挺着油汪汪的胸脯,以兽皮做裙,举着白色长箭,呜呜哇哇地绕着灵犀起舞。灵犀脸颊涨得通红,眼睛简直没处搁,只好看向高瑟。
    高瑟说:“他们很喜欢你呢。”
    犬戎王头上戴着羽毛冠,显得比别人略高一等,他会说汉语,他拉着灵犀的手:“贵国的国王还好吗?”
    灵犀盯着他黧黑的脸,支吾着说:“还好。”想把手抽出来,但犬戎王的力气很大,她正郁闷着,涂山氏也走过来,摸了摸灵犀的头发,又托着灵犀的下巴,仔细看她的牙齿。
    灵犀又急又气,转过脸想去找高瑟。她发现高瑟也脱去了中原的衣服,浑身只穿了兽皮裙,盘腿坐在沼泽旁边。十几个年轻的姑娘围拢着他,在他身上涂抹黑泥。高瑟端坐在地上,十分严肃。
    灵犀想:这是什么鬼地方啊我要回家!
    高瑟好不容易才把她拐来,自然不会放她走。他柔声说:“我们族虽然穷苦了点,但住的地方特别美。”
    灵犀已经不对他抱希望了,只敷衍地哦了一声,然后说:“轿子呢?”
    高瑟拍拍手。有两个黑皮壮实的人走来,蹲在灵犀面前。灵犀怔怔地看高瑟,高瑟也笑嘻嘻地朝她点头。灵犀心想:这什么玩意儿。她很礼貌地说:“我初来贵宝地,不知道你们族里的习俗。”
    这时候犬戎王和涂山氏已经率先走了,他们分别坐在两个矮壮男人的肩膀上,手臂下垂,竟然坐的很稳当。但灵犀是绝不肯坐在陌生男子身上的。她选择步行,高瑟陪在她身边,身后跟了一群大姑娘。
    大姑娘们头发乌黑发亮,胸脯饱满结实,咧嘴一笑,露出一排白牙,青春可爱。灵犀窘迫地低头行走,又暗暗打量大姑娘们的胸脯,很想伸手摸一把,又怕挨巴掌。高瑟身处众女子中央,谈笑风生,十分从容。他叽叽呱呱地说了许多,大概在讲中原的见闻,引得众人哇哇乱叫,还有当场翻筋斗捶胸脯的。
    灵犀心想:就不能安安静静地走路吗?
    这一支队伍约有一千人,除了犬戎王的家眷外,还有几百名士兵。士兵们形貌异常,皮肤宛如鳞甲,刀枪不入,遇水漂浮,百毒不侵。灵犀暗地里瞧了,心想怪不得他们武器如此落后,战场上却能与顾克天僵持半年有余,原来是自带种族天赋。休息的时候,高瑟跟她解释说,这些人并非天生如此,他们自幼年时就浸泡药水,每日承受鞭打,皮肤溃烂结疤,又溃烂,周而复始,就结成鳞甲,唤作藤甲兵。灵犀听了叹气:“真是造孽。”
    高瑟听了她的话,并不生气,反而很伤感:“其实谁也不愿意打仗的,我们的土地被中原人霸占,经常吃不饱。你们打仗是为了宣扬国威,我们只是为了活命。”
    灵犀听了,一时间无话可说。
    那边沼泽旁边已经升起了篝火,不一会儿大姑娘捧了三个烤玉米过来,笑嘻嘻地递给灵犀和高瑟,又直勾勾地看着灵犀。
    灵犀道了谢,察觉她的目光异样,于是微笑道:“有事吗?”
    大姑娘伸手到她怀里,要扯开她淡黄色的纱裙缔带,灵犀一怔,捂着衣服跑开了,又十分地愤怒。高瑟哈哈大笑,跟大姑娘解释了几句,然后才招呼灵犀过来:“人家想让你入乡随俗呢。”
    “我不要入乡随俗!”灵犀大声说。虽然她已经热得汗流浃背了。
    他们在丛林里走了十天,天气炎热,树木茂盛,灵犀从一开始的好奇,到烦躁、厌倦到愤怒绝望,她想要洗澡,在平常这种事情不足以困扰到她,但是在潮湿的热带雨林里,这位小公主穿着上等的丝绸长裙,头发一缕一缕贴在脸上,浑身落满了动物的粪便。她快要崩溃了:“我要离开这里!”
    但是她无法单独离开,丛林里多的是毒蛇猛兽。她亲眼看见有人误踏进沼泽,再抬脚出来时,膝盖以下已经是森森白骨。高瑟本来还耐心地劝她,后来见她暴躁易怒,有精神失常的征兆,也就不敢招惹她了。到第二十天的时候,灵犀渐渐地沉静下来,除了那双灵活温柔的眼睛,她浑身脏脏不堪,和犬戎人差不多。她也不再嚷着洗澡,不清理自己,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赶路,她不再视自己为人,而是丛林里的一部分,一片羽毛,一只松鼠。
    大概一个月后,他们走出了丛林,当时是傍晚,灵犀正低头摆弄一只埙,旁边一个垂着麻花辫的男孩轻声唱歌,忽然眼前一白,高瑟提高了音量:“到家了。”
    灵犀睁开朦胧的眼睛,只见夕阳下一片波光粼粼,白色的海浪翻着泡沫,发出温柔的哗啦哗啦的声音。沙滩干燥而温暖,残留着几只透明的螃蟹和柔软的水母。
    男孩还在唱着轻快的歌,其他人已经欢呼着奔向了大海。灵犀张着嘴巴看了半晌,两只海鸟翩然落下,在她脚下啄食,她回过神来,听见高瑟正朝她喊:“傻子,快过来。”
    灵犀胆怯地朝沙滩上走了几步,她的靴子早已经千疮百孔,沙子簌簌地漏进去,磨得脚踝刺痛。她把鞋子脱了,穿着罗袜摇摇晃晃地跑过去。她很矜持地掬起一把水,洗了洗手背,笑着说:“这个地方很美。”
    高瑟很得意,正要说话时,发现他的族人已经开始脱衣服泡澡了,他忙扳过灵犀的肩膀:“我带你去别处。”
    灵犀眼角余光扫到,虽然见惯了犬戎族的豪放作风,但脸颊还是红了。两人走远后,灵犀才说:“不爱穿衣服的习惯,可以改改了。”
    “他们几百年来都是这样。”高瑟辩解道:“我们很穷的,没有衣服穿。”
    “……好吧。”灵犀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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