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路的人马?
有何目的?
孙达目眦欲裂,几欲噬人。
此时的他,哪里还像个性格豪爽但为人懒散的普通皮货商,一身肃杀之气,俨然是刀林剑雨中闯荡出来的。
“若有恶意,怎敢拖家带口前来?”老人缓缓道。
“只是我没想到,这位竟有如此大的魄力,竟敢拖家带口只身前往,他就不怕走漏了风声,命丢在这里?还是笃定在冰城,我不会也不敢让他出事?”
“东家,您说的这位是谁?”
孙达依旧处在惊疑震怒之中。
“除了那位黑龙江兼乌苏台将军,还能有谁?自从绰罗斯部败于大燕,又逗留漠北未走,我便知晓此地迟早会变成漩涡之地,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也来得这么不是时候……”
正好赶在他精力不济之时。
不过商千尺精力不济也不是一日两日了,到底年纪大了,能残存到今日,已是不易。
“他不是为了钓你,而是钓你背后的我,看来这位对冰城的消息,掌握了很多。”
不然何至于知道他来自江南,又知晓他喜食,更摸到了孙达这条隐藏很深的线。
孙达看似只是个普通的皮货商人,其实却隐藏在市井暗中监视整个冰城,并帮着商千尺收集各路消息。
对方能把食肆开到孙达盘踞之地的附近,显然不是无的放矢。
“那现在该怎么办?我这就让护卫队的人去驱逐了他们?”
商千尺摇了摇手。
“之前怎么办,以后还怎么办?姜太公都不急,都装上平民百姓开食肆了,作为鱼儿的我们,自然也不能急。”
.
小喜子以为一下午卖一百碗鱼圆很难。
谁知,炉火烧着,锅里的高汤熬着,不用掀锅盖,那香气就飘散了大半条街。
正值当地一年最冷的时候。
冬天人们就喜欢吃些暖和的,对于暖食也没有抵抗力,有不少人都是嗅着香气寻到铺子前的。
一看是卖吃食的,不贵,才五文一碗,当即就有人买了一碗,站在大街上吃了起来。
这香气附近的住户早就闻到了,都在寻思这是哪家在做吃食,竟如此香。
出来一看,竟是聚仙居出了新吃食。
对于聚仙居的菜好吃,附近住户都有耳闻,但大多数都没吃过,毕竟聚仙居吃食贵的事大家都知道。
当初聚仙居刚开时,有附近住户懒得做饭,寻思这食肆看着也不像贵地方,便想来买些吃食打发一顿。
谁知进了店后,首先看到的就是墙上挂着的菜牌,以及菜牌上所标的价格。
那会儿附近人和福儿他们一家也不熟,私下没少议论这家食肆死要钱,坑人。一直到实在有人好奇,就这样的食肆凭什么菜价那么贵,跑来点了两个菜,尝了尝。
尝完之后,逢人便说值得。
后来福儿也借着机会,解释了下为何他家的菜价贵。
原来是食材不一样。
人家也不是故意坑人,反正明码标价,愿意去吃就去吃,也不会你先吃,吃完找你漫天要价的讹诈。
再加上几经接触后,发现这家老板娘为人爽朗和气,才渐渐没人在私下议论了,反而聚仙居吃食好吃的事,成了附近住户都知道的事。
平时那些贵菜吃不起,难道五文钱一碗的鱼圆还吃不起?
抱着试试的心态,就有住户买一碗来尝尝。
尝一碗不够,还要回家拿个大碗来,再买一碗或是两碗,拿回去给孩子也尝尝。
之前福儿就交代过,若是附近的住户商户来,就给实惠点,所以小喜子也没吝啬,汤底给得多多的,鱼圆多给几个。
有人见邻居满脸喜色捧着碗回来,一问之下,才知道是聚仙居出新吃食了。
自己带碗去买,汤给的多,鱼圆也给的多。而且这汤,一看就是好东西熬出来的,拿回去煮面也是不错的。
于是还没到天黑,一百碗鱼圆就卖光了。
第174章
也不过几天时间,大半个冰城的人都知道位于城东有一家叫做‘聚仙居’的食肆,所售卖的鱼圆物美价廉,味道极美。
于是有络绎不绝的人寻过来,想知道是不是真如旁人所说那样。
一尝之后,果然味美,吃一碗想两碗。
聚仙居鱼圆的名声越来越响,连带着每天售卖的数量也节节攀升。
从每天卖两百多碗,到三百碗,四百碗,一直卖到六百碗的时候,聚仙居限量了。说每天只售五百碗,卖完就等明天。
不是福儿不想挣钱,而是把所有人都叫来剁鱼茸,每天的极限也就是五百碗了。
当然也可以请人来剁鱼,但他们本就是乔装而来,身边并不适宜有外人在。
而与此同时,福儿也没闲下。
鱼圆的名声带动了聚仙居的名号,有许多人本是冲着鱼圆而来,谁知过来后没买到,有哪些不差钱的人,并不计较银钱。
既然没吃到鱼圆,就尝尝店里的其他吃食。
就这样,聚仙居的生意也肉眼红火了起来。
另外还有孙老板,如今是越来越挑剔了。
以前都是来人让福儿随便做,现在仿佛故意刁难福儿也似,竟开始点起菜来。
而且点的菜都是那些很不好做的菜式。也幸亏冰城食材有限,不然福儿怀疑自己要被他刁难死。
她一天时间里,有一半的时间,都花费在给孙老板做菜上。
当然孙老板人也挺大方就是,一中一晚做他两餐饭,顶的上福儿开一天店所赚银钱。
而卫琦就是这时候来的。
他来时悄无声息,当时食肆里正忙着,谁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还是三郎跟小伙伴玩耍时,看见食肆外蹲着个正在吃鱼圆的人,咋那么像我叔?
也是小喜子忙昏了头。
一开始鱼圆摊子就他一个人照看的,食材都给他准备好,他只用把鱼圆放进锅里再滚一遍,浇上高汤,撒上葱花算完事。
但买鱼圆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一个人又要煮鱼圆,又要收钱,根本顾不过来。
后来契准出来给他帮忙。
一个专门收钱,一个专门煮。
有时候小喜子煮累了,就换契准来,反正东西都是现成的,只要会装碗就行。
卫琦到时,发现食肆的生意好得超出他想象。
里面的情形他暂时看不到,但店门外蹲了好几个正在吃着什么东西的人。
也是汤汤水水的不好带走,若带了碗来还好,若是没带碗,就只能在这吃了再走。有许多汉子觉得进食肆里麻烦,索性就蹲在门外吃。
反正也就是几口解决的事。
卫琦见一个个吃得唏哩呼噜,喷香,又见摊子前还站着几个人等着买,便也走了过去。
他说要一碗鱼圆,小喜子头都没抬,管他要五文钱。
卫琦也就掏了五文,换了一碗鱼圆。
也像其他人那样,蹲在门外先吃了再说。
还剩最后一口汤水,卫琦正打算喝完时,就听见一声脆生生的‘叔’。
伴随着而来的,是三郎像小炮弹一样的小身子。
三郎抱着卫琦,连喊了好几声叔,卫琦才把他从肩头扒拉下来。抬头一看,面前站了好几个穿得圆滚滚的小家伙。
一个个冻得脸颊通红,有的还流着鼻涕,正一脸好奇地看着他。
“三郎,这是你亲叔?”
“当然,我叔是将军!”
没人相信三郎的话,连他的小伙伴都觉得三郎是吹牛。
这般年纪的小孩,已经懂了吹牛的意思,反正牛皮是吹不破的。
“将军没有枪?还穿一身破棉花袄?”其中有个个头最高的孩童道。他的年纪显然要比三郎几个大一点,也知道以衣裳来看人了。
确实,卫琦穿得有些破破烂烂。
在当地,稍微殷实点的人家,冬天都是穿皮袄,因为皮袄才暖和,穿棉花袄子的相对来说,都是穷苦人家。
三郎可不懂衣裳这些道理,见被人反驳了,当即嚷着道:“我叔有枪,还有马!”
这会儿功夫,已经足够里面的人听到动静出来了。
卫傅和福儿刚出来,就看见卫琦一身破烂的蓝布袄子,脚上也没穿靴子,穿了双黑色破洞棉鞋。
蹲在那儿,端着一个空碗。
不光穿得破烂,身边还扔着两个破箩筐,和一条扁担。
啧,这可真是乔装得够彻底的,也不知他从哪儿弄来的这身行头。
.
“这是我拿银子跟人换的。”
进来后,见福儿用饶有兴味的眼神看自己,卫琦僵着脸道。
因为实在找不到破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