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程以华摇了摇头,部队里有规章制度,他作为编外人员根本摸不到枪。不过很快程以华又得意了起来。他向沈旭辰展示着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又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你摸摸我身上的肉,肌肉全练出来了,我现在不用特意绷着都特别硬。”
    程以华穿着一件白色条纹t恤,衣服很宽松,身材一点都不显。沈旭辰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程以华的胸口戳了一下,嘿,手感还真不错。他又忍不住摸了摸程以华的肚子。程以华整个人往后躲了一下。
    沈旭辰伸着手呆呆地望向程以华。
    程以华咳了一下,说:“那什么……很痒,不给你摸了。”
    沈旭辰恼羞成怒地缩回手:“我本来就没想摸,还不是你一直在炫耀肌肉!”
    八月份的阳光特别好,天气有些热。可能快开学了吧,路上人挺多的,学生们趁着假期最后的时间放纵一下。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在大街上走着。因为街道不宽,偶尔避让行人时,他们的肩膀会互相碰撞一下。
    街两边是商铺,大广播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
    沈旭辰听得出来,有好几家店都正在放《超级新星》的选手们唱的歌。几个小女生从他们身边走过,口中也在叽叽喳喳聊着昨天的比赛。可见这个节目是真的非常火爆。沈旭辰心里有点小得意。
    “你暑假怎么过的。最近看了什么新书没有?”程以华问。
    “去了趟京都,带熊孩子感受了下乡土气息……对了,我一直在自学德语,现在交流不成问题了!”沈旭辰洋洋得意地说。按照沈旭辰的心理年龄,他本不应该这么喜欢卖弄的。但谁叫程以华作为一个天才,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智商碾压他呢,沈旭辰作为带着重生加金手指的成年人,也忍不住想要用智商反碾压程以华几回。
    “德语?挺值得学的。在某些尖端科学方面,德国人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程以华表示赞同。对于程以华而言,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就是掌握一门新的工具。他常常是为了尽可能全面而透彻地掌握某种新知识而去学习新语言的。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一下。
    “等开学后,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交流了。”程以华说。
    “开学?你还去学校吗?”沈旭辰随口问道。在沈旭辰的记忆里,程以华是从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开始休学的,从此再没有来过学校。但是,沈旭辰重生后,程以华并没有休学。沈旭辰一直觉得奇怪呢。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像是不明白沈旭辰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他说:“当然要去学校啊。而且,有件事情,我计划很久了,一直都没和你说,现在终于成功了。我和学校方面沟通过了,等开学后……”
    事情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程以华那一直让他引以为傲的脑子都快要转不动了。上一秒,他还在和沈旭辰聊天。下一秒,沈旭辰就推开了他,把他整个人护在了自己身后。程以华从来不知道沈旭辰的速度竟然有这么快。
    沈旭辰忍着胸口的疼痛,对着持刀人猛踹了一脚。那人飞出三米远,脑袋正撞在垃圾桶上,立刻就不动了。
    沈旭辰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环顾四周,没有再看到可疑分子,便扯起嘴角对程以华笑了一下。要不是他的身体被改造过,估计他今天要废在这里了。
    “快打电话叫急救!快报警!”程以华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立刻上前一步,横腰搂住沈旭辰。
    程以华看着沈旭辰胸口插着的那把刀,整个脑子都空了。他知道现在不能轻易挪动沈旭辰,要打电话让专业的医护人员赶过来。
    然后呢?然后他该怎么做?
    沈旭辰会不会有事?
    那把刀插的地方有点偏,这个位置一定不会是心脏,所以沈旭辰会没事的,对不对?
    路人们也被这几秒钟的事情惊呆了,好在这时候的人都没有后世人那般冷漠。除去报警和叫救护车的,有几个年轻一点的小伙子还凑上去,把那个已经昏过去的持刀行凶者给绑了起来。绳子由旁边服装店的老板提供。
    “别怕,我、我会没事的。”沈旭辰虽然已经没有足够的积分用来购买治疗用品了,但他不久前服用过光明之泉。现在阳光那么猛,他恢复力惊人,所以一定会没事的。更何况,那把刀插得不深,也不在要命的位置。
    第47章 命中劫
    程家祖祖辈辈都在地里刨食。程老爷子也不例外。别看他现在爱附庸个风雅什么的,其实他本质里就是个大老粗。程老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娶了媳妇,是附近村里有名的美人儿。一年后,妻子难产去世了,只留下一儿子。程老爷子给孩子取名叫程革命,然后把孩子托付给别人照顾,自己一挽袖子出去干革命了。
    程老爷子是个敢打敢拼的,杀鬼子时特别不要命,在革命队伍中的地位自然也不断攀升。新中国成立后,程老爷子刚过不惑,位高权重,便又娶了一个媳妇叫孙战萍。孙家有钱有势。孙战萍又给程老爷子生了一个儿子叫程新国。
    程老爷子一直没忘记自己的长子,等他辗转找到程革命时,程革命都已经娶妻了。孙战萍那边对程革命挺不错的,因为程革命大字不识、为人憨厚,根本没法对程新国造成威胁,她乐得做个贤良淑德的后母。后来,程革命和他妻子都过不惯城市里的生活,便又回了老家。有程老爷子看顾着,程革命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程革命和妻子生了程文化。程老爷子知道长子已经培养不出来了,就把心思放在了长孙程文化身上,时不时就把孙子接来自己身边住一阵子,和小儿子养在一起。程文化只比程新国小了三五岁,这两人名义上是侄叔,其实更像同辈人。等他们长大后,程文化去了军队。而程新国在程家、孙家的看顾之下,选择从政。
    在程文化的内心深处,他并未觉得自己是京城程家的大少爷。所以,娶妻的时候,他娶了自己心爱的姑娘,而不像程新国那样选择联姻。甚至于,在程文化和妻子秦钰都忙着工作没时间看顾孩子时,程文化选择把孩子放在了岳家,而不是把孩子送到京都里去。程文化的这种想法显然也影响到他的儿子程以华了。
    程以华作为程家第四代中的第一人,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京都程家的人。在他看来,京都程家指的是他太爷爷(程老爷子)、太奶奶(孙战萍)、叔祖父(程新国)、叔祖母(杨悦)和堂姑姑(程秀妍)一家人。
    当然,程以华对京都程家的人还是有感情的,程老爷子很疼他,孙战萍很和蔼,程新国、杨悦夫妻都对他不错,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程秀妍更是和他关系密切。
    要说程老爷子那样的大家长式人物为什么同意把曾孙程以华养在秦家呢?原来,在程以华刚出生的时候,程老爷子曾找人给程以华算了一卦。
    那位高人说程以华本是一飞冲天之命,奈何小人作祟,命中将有一劫,这劫若不能安稳过去,会于寿数有碍。所以那几年京都势乱,程老爷子就默认程文化夫妻把程以华养在钱湖镇上的行为了。
    如果沈旭辰没有重生,他就不会和程以华成为朋友。
    如果他们没有成为朋友,程以华就不会知道双胞胎其实是邹家家主的恩人的子女。
    如果邹齐没有因此找到双胞胎,他就不会对程以华心生感激。
    如果邹齐没有对程以华心生感激,那么邹家和程家虽然关系友好,却还不到互相了解然后亲密合作的地步。
    如果邹程两家没有合作,那么程文化在完成秘密任务时就不会那么圆满,其中的主犯之一会逃脱追捕并选择报复。
    在沈旭辰的第一世,程以华之所以会休学,是因为他被绑架了。
    绑匪用程以华的性命来要挟程文化放人。虽然后来被救回来了,但程以华在那些丧心病狂的绑匪手中受尽折磨,两条腿都被废了,再不能行走。从此,程以华的性格变得很阴郁,他还患上了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因为智商太高,给程以华治病的心理医生都被程以华绕晕了,所以程以华的心理疾病一直没有被治好。他拒绝出门,拒绝和陌生人交流。秦钰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在家里看儿子,才终于让他的情况有所好转。即使后来程以华也算功成名就,但他从不出现在人前,他的生活已经被毁掉了。
    这一世,因为有了沈旭辰,蝴蝶的翅膀扇啊扇,引起了一场大风暴。
    首先一条就是邹程两家开始合作友好。于是,程文化在事情陷入泥沼后,第一时间用秘密线路联络了邹齐。当兵的其实多少有点痞,最遵守规定的是他们,办事不拘一格的也是他们。在邹家隐秘的帮助下,那个胆敢和境外反华组织合作并贩毒的小家族很快就被整个儿控制住了,甚至还钓出了一条藏在幕后的大鱼——那人本来是几年后被抓的。
    只是,可能程以华命中注定有一劫吧,虽然坏人已经无法大手笔地绑架程以华用以威胁程文化了,但有人穷途末路狗急跳墙想拉着程文化的儿子陪葬。如果沈旭辰反应不够快,那刀是冲着程以华的心脏去的。
    现在,程以华毫发无伤。他坐在急诊室外,将脑袋埋在两腿之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对程以华而言都是一种折磨。他的衣服上都是血,那是属于沈旭辰的血。
    秦家大舅和舅妈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大舅给沈秉忠打了电话。没过多久,沈秉忠和顾望舒也来了。沈秉忠神色焦急,顾望舒脸色铁青。他们不好冲着秦家人和程以华发脾气。沈旭辰又在急诊室里没出来。沈秉忠和顾望舒只好将心中的气愤、恐慌、担忧、焦躁等情绪统统压下去,强迫自己尽量冷静地等在急诊室外面。
    “安城的专家医生正朝这里赶过来。”秦家大舅说。
    别人家的孩子在急诊室内生死不明,秦家大舅根本不敢浪费时间,他反应迅速地联系了程以华的父母,让他们动用自己的人脉请了专家医生。从安城到钱湖镇,限速很厉害,正常开车需要两个小时左右,但如果军方牌照的车可以超速行驶的话,那么医生们在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就能赶到了。
    沈秉忠胡乱地点了点头,眼睛还盯着急诊室门上的灯,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秦家大舅。
    程以华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整个人仿佛已经成了一个僵硬的雕塑。
    仿佛过了很久,又仿佛才过去一会儿,急诊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沈秉忠、顾望舒和秦家大舅舅妈一起围了上去。程以华却恍然未觉,他依然僵硬地坐在那里,头埋在两腿之间,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灵魂。
    钱湖镇上人口不多,环境安稳,从未出现过这么恶性的袭击事件。医生们虽然很专业,但着实好多年没遇到过伤得这么严重的伤者了。
    主刀医生走出急诊室时忍不住偷偷松了一口气,见家属们围了上来,他语速飞快地说:“手术非常成功。病人运气很好,那刀卡在了骨头上,没有弄伤内脏。伤口已经顺利缝合了,接下来二十四小时是观察期……可能会有术后反应。如果这二十四小时能安稳度过,那么基本上可以肯定病人没有生命危险了。”
    程以华这才动了一下。他整个身体就像是生了锈的机器。程以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朝急诊室冲过去,然后很快被人架住了。医生拒绝家属的探视,家属们只能隔着玻璃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沈旭辰。
    很快,程文化和秦钰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这对在各自工作单位说一不二的夫妻不断朝沈秉忠鞠躬道歉,又一再表示感谢。到了晚上,孔得蓉作为邹齐的妻子也带着邹铎赶到了。邹铎是自己要跟来的,他很喜欢沈旭辰这个又能陪他玩又懂得超级多的哥哥。
    大家一夜未睡。
    第二天中午,沈旭辰终于醒了过来。麻醉药的作用过去了,但沈旭辰依然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太受控制。作为曾经的医科高材生,他知道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沈旭辰觉得胸口很疼。沈旭辰艰难地转过头。
    隔着玻璃窗,沈旭辰看到了等候在外面的人。他扯起嘴角笑了一下。不一会儿,医生和护士们就都赶到了。沈旭辰闭上眼睛。
    “病人恢复得很好,他的伤口愈合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上很多。”
    “注意术后休养。顺利的话,病人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考虑到病人的年纪,你们要注意调节病人的心情,可以给他做个心理疏导。”
    从医生口中得到了肯定的话,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沈秉忠在面对程家人、秦家人时,终于不再摆一张臭脸了。他其实也知道这件事情不能怪别人。
    程以华有错?不,他只是有个秉公执法一心为国的父亲而已。程文化有错?不,他只是尽忠职守对恶势力坚决不妥协而已。有错的是那些犯罪分子,是那些该挨枪子的人!
    不过,顾望舒就不会这么想了。她再怎么成熟,也不过是个未成年人。她觉得这一切都是程以华的错,沈旭辰是因为程以华才受的伤!所以,顾望舒不会给程以华好脸色看。她甚至像一只护崽的母兽,拒绝程以华靠近沈旭辰的病床。
    身为程以华的母亲,秦钰特意向单位请了假。此刻在病床上躺着的那个少年都是为了救自己儿子受的伤,所以秦钰觉得自己有责任要照顾好他。她是医生,懂得专业的护理手法,也知道该怎么给沈旭辰安排饮食。当然,秦钰完全可以花钱雇人做这些事情。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唯有亲自上手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
    第48章 小媳妇
    “你不进去陪着他吗?”看着程以华在病房外面磨磨蹭蹭,秦钰问。她的工作一直很忙,每年能陪在亲人身边的时间非常有限。不知不觉间,儿子已经长得比她还要高了。
    程以华摇了摇头。他用脚尖在地上蹭了蹭,犹豫了一下,才说:“……妈,你给列个他可以食用的单子吧,我回家做饭,到饭点就给他带过来。”
    想到儿子厨艺比自己还好一点,秦钰点了头,说:“行,我马上就给你列,注意点也会写清楚的。你别太担心,我前面和几位专家医生聊过了,沈旭辰的状况比我想象中要好很多。”
    程以华又摇了摇头,不知是什么意思。
    有个高智商的儿子注定要少了很多为人父母的乐趣。只要程以华不说,秦钰早已经弄不懂程以华在想些什么了。秦钰叹了一口气,拍了拍程以华的肩膀。
    等程以华拎着保温杯回到医院时,可能是因为沈旭辰已经开导过顾望舒了,顾望舒虽然还臭着一张脸,但总归没有拒绝程以华进入病房。沈旭辰对程以华笑了一下,他现在不敢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因为怕牵扯到胸前的伤口,但微笑是没问题的。不过,因为肌肉僵硬,他笑起来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
    程以华默默地把食物摆出来。
    沈旭辰现在需要被喂食,因为他抬胳膊也会牵扯到伤口。
    顾望舒霸道地把程以华挤开了,二话不说抢了喂食的工作。
    程以华就在一边不错眼地看着,然后抓住一切时机凑上去帮沈旭辰擦个嘴儿洗个手儿,像个可怜的小媳妇。
    沈旭辰没吃多少就不想吃了。
    他现在虽然人已经躺在病床上了,但每天的日常任务不能不完成。一小时学德语,四小时学习,每天必须要有五个小时用于完成强制性任务。好在沈旭辰有小黑屋,把时间比例设置成1:1的话,是不消耗积分的,因此沈旭辰在大部分时间都把精神体放在了小黑屋中。
    这么一来,在外人看来,沈旭辰大部分时间就都在昏睡了。
    “这是正常的,每个人的自我修复方式不一样。病人在睡眠中能得到更好的修复。”专家们在仔细检查了沈旭辰的身体之后,信誓旦旦地向家属们保证。
    因为沈旭辰恢复得好,家属们反而好像没什么事情做了。几天后,孔得蓉带着邹铎回了北京。程以华的爸爸程文化也回军区了。顾望舒不是铁人,等她终于因为洗澡等事情离开医院时,程以华才如愿以偿地能近距离守在沈旭辰身边。沈旭辰从小黑屋中出来时,正看到程以华一张放大的脸。沈旭辰眨了眨眼睛。
    “我……我想去楼下晒会儿太阳。”沈旭辰说。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在问过秦钰的意见之后,向院方借了把轮椅。程以华小心翼翼地把沈旭辰抱到轮椅上,推着他去了一楼的小花园。
    阳光洋洋洒洒地落下来,沈旭辰觉得舒服极了。服用了光明之泉以后,他现在就像是一株植物,阳光是他生长所需要的养分。只要能待在阳光下,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的伤口处的细胞正在不断地更新分裂生长。
    “你不要自责。”沈旭辰安慰程以华,说。
    程以华摇了摇头,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佐佑网怎么样了?还有我的小说,《骑士》的反响如何?”沈旭辰换了话题。他其实很清楚,对于程以华这么有责任心的人而言,只要沈旭辰一天没恢复生龙活虎,程以华就一天不可能不会自责。
    “《骑士》的题材偏冷,但不久前引发了一次收藏爆发,一下子增长了五百多个收藏。我稍微注意了下,好像是网上有人在某个小圈子论坛中提到了你的文。对了,你的作者收藏也涨了四十多个。”程以华喜欢拿数据说话。
    “哦,挺好的。一口吃不成胖子,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就十分心满意足啦。按照我的写作速度,也许等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就成为大神了。”沈旭辰说。
    因为是完结之后发文的,沈旭辰基本不存在断更的情况,再加上他构思新颖,肚子里有货,写出来的东西有情节有内涵有新意,因此“九日星辰”这个笔名的死忠读者一直稳定增长着。
    更重要的一点是,沈旭辰很多产,基本上旧文完结马上就开新文,自然让读者们很满意,这使得他的读者不易流失。再加上佐佑网给沈旭辰开了后门,只要沈旭辰保证质量,他们给的榜单都很不错。照这么写下去,沈旭辰迟早能写红了。
    而在网文的高速发展期,花三年左右的时间若是能成为大神,沈旭辰真的非常知足了。他最喜欢增长名望值了,一个名望值就代表着一万积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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