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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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开封府混个公务员(出版名:《南衙纪事》)》
    作者:欧阳墨心
    文案:
    如今是工作难找,饭难吃,工资难拿,房难供。
    想要混个铁饭碗,恐怕也只有考公务员这一条独木桥。
    千万大军在一根独木桥上挤,难免会有一两个失足落水的。
    不过,咱不怕,咱还有时间机器这道法宝帮咱作弊。
    不过这个时间机器好像有点秀豆,咋就一回就回到了古代。
    好吧,反正现代古代都一个样,公务员同样是铁饭碗。
    而且,还是开封府老包家的超级铁饭碗,咱就凑合着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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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此文纪念《包青天》的辉煌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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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正在回顾台视版的《包青天》,突然想到如果在开封府那帮忠君爱国的家伙混近一个贪财好色的未来人会怎么样?于是就冒出来了这个故事……
    注:此文绝非耽美,请耽美狼们慎入。
    (另:虽然墨心也是一匹货真价实的耽美狼,但此文只是中规中矩的伪耽美,请见谅)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主角:金虔,展昭 ┃ 配角:包拯,公孙策,白玉堂 ┃ 其它:开封府,包青天,七侠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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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回  时间机器显身手,一越荡回哪年朝
    云隐山,山如其名,终年云雾缭绕,不见人烟。山分两峰,一为阴峰,一为阳峰。阴峰常年不见阳光,终年潮湿阴冷,由此孕育出世上罕见之毒物毒草,尽数江湖阴毒难解之蛊;阳峰山间奇花异草尽遍山谷,多世间难得疗伤救命之圣品,正与那阴峰之毒生生相克。
    两峰交汇之处,乃一沟谷,谷内毒瘴药物弥漫。凡飞禽走兽,蛇虫鼠蚁无一可存活其中。据此,人称“无物之谷”。
    十年之前,此无物之谷来了两个怪人,却视谷中毒瘴药物如无物。一见此谷,跪地拜天,喜不自收,从此分谷而居,两所草房对立而建,定居于此。
    此日,正是这对怪人到达谷中整十年之日。
    “毒老头,今天十年之期已满,你准备了什么来对阵?”
    说话的是一个白衫老者,银发银须,鹤发童颜,一双白眉尤其特别,几乎长到腰间。此时正站在阳峰山坡旁,面对阴峰直直而立,身后奇花异卉阵阵异香,却像那仙人下界一般。
    “哼,药老头,别以为你上次胜了我就可以从此不败。我告诉你,今日我定要叫你好看!哼哼!”
    站在对面阴峰山坡上的另一位老者冷笑着回道。与对面的老者不同,此老一身装扮比起那妖孽之物也豪不逊色。一袭暗紫色长袍,里佩暗红里衣,随风飞荡,透出妖异之气。依然是长须长眉,却是暗绿之色,依然童颜不老,却面带青白。
    “好好好,我等了十年,就是等今日,放马过来!”
    白衫老者一挥衣袖,指间赫然多出数个棕色药丸,个个如鸟蛋大小。
    “怕你不成?!”
    紫袍老者同样抽出数个弹丸夹于指尖,只是药丸颜色鲜艳夺目,形如三角。
    两人同时挥动手臂,将手中的弹丸尽数抛出。一时间,无物之谷内紫气飞涨,白烟翻滚,如雷之声遍处轰响,好不热闹。
    待浓烟散去,在看山谷内的两人,正是活脱脱掉了个。
    被称为“药老头”的老者一袭白衫如同被上了华彩,五色缤纷;脸色更是丰富,以两道长眉为例,前三分呈大红色、中三分呈翠绿色、后三分却成明黄色。正像一只色彩斑斓的异兽。
    而被称为“毒老头”老者却刚好相反。整个人都如同从面缸里捞出来一般,全身上下,连同舌头、睫毛,都被染成了雪白。
    两人同时对视片刻,然后同时开怀大笑。
    “哈哈哈,毒老头,你不亏是武林人人闻风丧胆的‘鬼神毒圣’,这种莫名其妙的毒药都能让你想到。想必我这两条眉毛就要从此难现原形了。”
    “哼哼哼,药老头,你这‘医仙鬼见愁’的名号也不是浪得虚名,想我费尽心机才染出这头绿发,居然这么容易就被你给打回原形。”
    说罢,两人又相顾大笑。
    许久,二人笑罢,又同时相顾一叹。
    “唉,想你我二人自从十年前一役,从此惺惺相惜,结伴退隐江湖。在此无物之谷中比邻而居,倒也逍遥自在。只是……”颜色艳丽的医仙轻轻摇了摇头,不忍再语。
    “只是……只是可惜了你我二人这旷世的毒术和医术。却连个可心的传人都没有。”雪白的毒圣接口道。
    二人又是同时一叹。
    “茫茫野外,我们应该到何处去寻一个好徒儿来?”
    “隐居于此,自是不愿再见故人。可这云隐山从不见人烟,难道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不成?”
    话音未落,二人突然听见头顶空中一阵异响,如同有百十闪电霹雳在半空中轰鸣。抬头望去,只见万里晴空竟无故化过数到闪电,更怪异的是,闪电居然汇聚一处,生生在半空中扯出一个暗蓝色圆洞出来。暗蓝圆洞慢慢变形,最后竟然变成一个人形,直直掉在发呆的二人脚边。
    “医仙”、“毒圣”乃是武林中泰山北斗的人物,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可此时之景,莫说是见过,恐怕连做梦都未曾梦过。
    地上平躺一人。服饰怪异,未着长衫,只穿长裤,一件里衣却失了袖子。长发披散,面容苍白,浓眉圆脸,一双长眼紧闭。看样子是已经昏厥。
    “药老头。”毒圣摸了摸雪白的长须,笑弯了一对眼,“这回你不服我可不成了。我不过是随便说两句,这老天爷还真的给咱么送了一个好徒儿来。”
    医仙此时也没有心情和老对头斗嘴。此时,号称武林医术出神入化的他正在考虑怎么安排好徒儿的习艺计划。
    而那位躺在地上的仁兄,甚至没有上诉的权利,就已经被这两个怪人收做了入室弟子。
    不知是幸运还是霉运。
    *
    金虔知道自己在做梦,而且是噩梦。
    自从参加完高考后,那段做证明题的上下翻滚的六个小点就成了自己难以忘怀的噩梦源泉。甚至直到自己大学毕业,午夜梦回,还能体会到那几个小点的刻骨铭心。
    直到有一天,当自己终于无法忍受飘零的打工生活而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后,那段高考的数学噩梦终于成为了过去,而取而代之的是永远也写不完的申论。并且枕头上的噩梦还衍生出了现实。在第四次被隔离在公务员大军的队伍外后,金虔终于鼓起勇气敲响了那位损友的大门。
    说起这位年纪轻轻就有物理化学数学三项博士后功名的损友,金虔实在是不屑与之为伍。不为别的,就只为当时自己告诉她要去考公务员后,她露出来的表情和接下来的话,就可以让自己把她列入不屑交往的前三甲。
    “你要考公务员?就你这浓眉细眼,蛇背鼠腰的形象?要是面试能过,我跟你姓!什么,笔试过了?那是肯定的。像你这种贪财好色的家伙写出来的文章肯定对那些阅卷官的胃口!”
    这段话简直可以名列金虔此生最愤恨的评语之首。
    浓眉?那是表示自己毛发茂盛。细眼?那是丹凤眼,古人标准的美人眼。蛇背鼠腰?那表示咱的身高标准,身材苗条!贪财?什么贪财?虽然自己姓金名虔,但那只是说明自己对金钱有一种虔诚而纯洁的崇拜之情,怎么可以用贪财这种俗语来评断?至于好色……那就更谈不上了,就算杨贵妃在自己面前宽衣解带,自己也会目不斜视,绝不偷看。
    “废话!杨贵妃你当然不会看了!”那位损友嗤之以鼻的继续说道,“换成郑元畅在你面前露个胳膊试试?我打赌你的口水肯定能淹到北京城去!”
    面对这条恶舌,金虔实在懒得辩解——当然,也不排除她还是有实事求是的一面。
    是的,平心而论,金虔的确有点贪财,还有点好色。
    不过,是好男色。
    请不要误会,这对于金虔来说,很正常。
    因为金虔是个蛇背鼠腰,浓眉细眼的女性生物。
    所以,她一直没有通过公务员面试也是情有可原的——虽然,家里没有后门通神才是决定性的原因。
    于是,金虔决定依靠科学的力量,依靠伟大的爱因斯坦大人来改变命运。
    依靠损友尽心竭力制造的时间机器!
    金虔伟大而崇高的理想是这样的。
    首先,利用时间机器回到第四次公务员考试之前,给过去的自己的透露考题,然后稳操胜券地考个笔试第一。然后顺利进入公务员大军,从此混吃等死的过一辈子。
    可现在问题出现了。
    自己是找了那个三料博士后,然后乘上了她制造的时间机器,然后在剧烈的冲击下晕倒,然后……就开始了现在的噩梦。
    不是金虔臭屁,这的确是有史以来最标新立异的噩梦。
    一个连眉毛都染成凤尾鸡的老头站在自己的左侧,双眼放光。另一个堪比雪山飞狐的老头站在自己的右侧,同样双眼放光。四道镭射光射得金虔整个脊背阵阵发凉。
    “好徒儿,你终于醒了。”凤尾鸡说。
    金虔的眼睛大了一圈。
    “好徒儿,没事吧?”雪山飞狐说。
    金虔的眼睛又大了一圈。
    “好徒儿,快跟我们学本事吧。”凤尾鸡加雪山飞狐同时说。
    两只胳膊被两个老头同时拉起,金虔只觉得身体好像要散架了,每个骨头缝都在叫唤。
    会痛,所以,不是做梦。大概是时间旅行的后遗症。而且,看着两个老头的谈吐穿戴,再看看周围的环境,还有这顶破草房。
    金虔终于得出了结论。
    那个该死的三料博士后,时间回过头啦!
    ☆、第二回  仙山学艺苦不堪  成果既成回人间
    金虔莫名其妙回到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古代已三个月有余。除了从两位一见面就非要认自己做徒弟的两位师傅的服饰、和头顶非半光头的情况推测出这里不是清朝之外,她目前是对自己所处的时代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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