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9节

    李时笑了:“好,不动不动。”他想也许是买了些女孩子用的东西。让她坐上来,带她去西边的环城河桥。
    李时刚来广南上大学的时候,夏天的晚上闷热,曾经和几个同学去城西的环城河桥上去凉快,当然,李时骑自行车带着张小琳,梵露跟李时还不是很熟。
    那时城里的高楼还没有延伸到这里,西环路还没修,这里的风景尚属自然,这几年修路,盖楼,人为痕迹重了,自然的景观快要消退尽了。
    从繁华的市中心往城市的边缘走,越走灯光越黯淡,到了环城河桥,看周围高楼上闪烁着灿烂的灯火,分明对比了桥周围黯淡的路灯。
    灯光黯淡了,月亮的光芒明亮起来,在市中心如果不抬头看天,不知道今晚的月亮很好,不知道有月色的夜晚很美——城市其实是扼杀自然生命的东西,高楼使人失去了春夏秋冬的季节变化,失去了季节变化里风花雪月的美好感觉,灿烂的灯火使人失去了冬夜的深沉,月夜的清新。
    桥头上用水泥造了很多四四方方的墩子,离桥头越远,墩子越矮,如城墙上的垛口,整齐地顺次排下去。
    李时把自行车放在墩子一边,拉着梵露的手上了桥。桥两边的便道比桥面高出几十公分,站在便道上,靠着栏杆,很适合于看月光下结了冰的河面,那会看到一片明亮。梵露说:“城里面的河面为什么要覆盖,我记得原来河两岸全是这样的垂柳,河里哗啦哗啦的流水,到夏天坐在柳树底下凉快多好!”
    李时冷笑一声:“不盖能行吗,那也是逼得,城里边的人什么东西都往里扔,成臭水沟了,现在要是不覆盖,到夏天你还能在边上坐住,还不如到厕所里坐着味儿好!城西边这一段虽然还是有点脏,比下游干净多了。”
    “现在看水也不脏呀,在河边上还能吃得下东西去吗?比方说喝啤酒。”梵露变戏法似的手里举着瓶啤酒问李时。
    李时一下子明白她的包里鼓鼓的是什么东西了,想不到这小妮子这么有心,记得当初李时喜欢到桥上来喝啤酒。
    那时自己跟张小琳很亲近,还要捎上点下酒的小菜,比方说五香花生米,或者两根火腿肠。梵露跟其他同学凑在一起,李时还以为她根本不会注意自己呢,想不到她什么都记在心里。
    李时不禁心里一热。
    李时接过酒来,左手握着瓶子肚,右手拇指和食指捏在瓶口,拇指指肚抵着瓶盖往上一搓,瓶盖下来了,拇指和食指捏着它一转,食指抵住瓶盖,往河里一弹,“得儿”一声飞了出去,不知飞出多远。仰起脖子喝了一口,看着梵露:“我的花生米呢?”
    梵露两只手放在背后,在撕卤鸡爪的包装:“没有花生米,”包装撕掉了擎着鸡爪伸到李时的嘴边,“只有鸡爪。”她知道李时喜欢吃鸡爪,看李时把鸡爪接过去和着啤酒细细品味,她又从包里变出五香花生米来,“我给你拿着调味,想吃了我给你扔到嘴里啊!”
    李时拿油乎乎的瓶口伸到梵露的嘴边:“你也喝口吧。”
    梵露笑吟吟地说:“我不喝,我就愿意看你喝,我买了三瓶,都给我喝了啊。”
    月华洒在梵露的脸上,月亮是教唆人犯罪的东西,就是因为它能把丑女幻化成美人,缺点朦胧成优势,何况梵露那动人心魄的美丽在今晚更是沾了月华的光。
    美丽和青春从她的脸上和修长优雅的身体上流溢出来,弥漫在桥上,流淌在河边,流淌在了李时的心里,这心情便美好过了酒味。
    时间和着这美好的心情在月夜的桥上缓缓流淌,不由人不产生“今夕何夕”的感觉,想想应该很久没有像此刻这般舒畅的感觉了,好像以往的那些日子都不是人过的日子,那些日子里的他也不是人,而现在才变回人来。
    一瓶啤酒在桥上喝完,到第二瓶时,他们转悠到河边的柳树下,梵露老老实实做他的酒桌,给他托着下酒菜做跟屁虫。此情此景让人如此流连,已经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三瓶啤酒已经喝完了,梵露看李时不大管用的样子,遗憾地说:“我应该多买两瓶的。”
    在这种心情下,而且还沾了点酒意,李时不由地说道:“奇怪,人家的媳妇都是管着自己的男人不让喝酒,你还鼓励我喝酒。”这是李时第一次当真地跟梵露说这样的话,说出来了自己都感到奇怪,怎么变得有些浅薄。
    梵露知道李时深沉,明明心里有,就是不愿意说,今天说这话,虽不是像别人那样地甜腻,但已经算是很不容易的露骨话了,她不禁“扑哧”一笑:“我不跟别人一样,我不管着你,我要惯着你。”
    李时知道,梵露已经不仅仅停留在芳心暗许的阶段,你听听她嘴里都开始承认跟自己的关系了。
    602章脸厚心黑
    男人又不是小孩了,还需要别人来管着、惯着吗?男人不听话,就得管着,就得约束着,要是大撒把,放出去,就可能挓挲大了。但是靠管着来约束的婚姻,到底有多少幸福的成份,又有多少痛苦的成份,只有那些被约束在里面痛苦挣扎的人才能体会。
    也许有女人说管着他是为了他好,那惯着他是不是在害他呢?那些管束男人的女人可能永远也不懂,“管”是一个层次,而“惯”是一种境界,非是两情相悦,心有灵犀者不能达到这种信任的程度。
    环城河的河堤原来是些高高低低的土坎,现在经了人工,全部用石头砌起,面上涂以水泥,平整光滑多了,却也少却许多河边的意趣。李时叹息道:“现在到处是水泥,露出点土来长点花花草草不好吗!”扭头看看梵露,“对你来说有好处,不怕崴脚脖子了。”
    李时这话有揭梵露老底的意思,有一次晚上来乘凉,梵露在这河堤上走崴了脚脖子,当时跟梵露一起来的都是女同学,只好劳动李时把她背到诊所。
    梵露笑道:“你放心,就是崴了脚脖子,我也不用你背了。”
    李时说:“怎么,现在脚脖子完好,用不着我了是不是?”说着狡黠地转转眼珠,“还是变胖了,怕我背不动你,暴露了体重,我偏要背背试试。”说着拽着梵露的胳膊往背上架。
    梵露“咯咯”笑着用手推他:“别闹了,让人看着笑话。”
    “黑灯瞎火哪有人。”李时说着,左手拽着梵露的胳膊绕到肩上,身子略微下蹲,右手揽住她的大腿,往上轻轻一起,就把她拾到背上了。
    人到了背上,就老实了,两条胳膊绕在他的脖子上,拿下巴放在他的肩上,闭上眼来感受一下,比较起三年前被人背着去诊所时的感受,添加了另一种让人“怦怦”心跳的成份。
    走出去几步,伏在背上那女孩子拿嘴靠近他的耳边,幽幽地说:“李时,你知道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吗?”一缕淡淡的清香,被女孩的口气轻轻带起,送过来,掠过耳际透进李时鼻息,口气搔得耳朵有些痒痒,清香熏得鼻息舍不得往外呼气,一种感觉像触电一样迅速传遍全身,骨头都要酥了。
    “不知道!”
    “我想做个残疾人,双脚不能走路,这样你背着我别人就不笑话了,你背着我,走到哪里背到哪里,我一辈子都跟着你——”
    李时心里又是一热,为了跟自己在一起,梵露居然都希望她是双脚残疾的人!即使双脚残疾,只要永远跟自己在一起,她都能是幸福的,这得对自己多深的依恋才能有这样的想法?
    不过李时嘴里却是责备的口气:“不要乱说!只要你高兴,我愿意一直这样背着你!”
    “那好,这是你自己答应的啊!”梵露说着舒舒服服把脸侧过来,放在李时肩上,“我先睡了,自行车也不要了,你就这样背我回家!”
    呵呵,李时笑了:“背着可以,但是你别睡着了,我还有话跟你说。”
    “说吧,听着呢!”
    “你看我有没有四面树敌的感觉?”
    “早看出来了,正想劝你呢!”
    “其实,现在的敌人也不是很多,沈家恨我的原因你懂的,这个得让你老爸负责。”
    “怎么负责?”梵露故意用一种半梦半醒的语气,闭着眼说,“要不要把女儿送给你还你的人情?”
    “那好,梵氏的女儿我收下了,而且保证会一心一意,好好地待她,就像保护我自己的生命一样去保护她。不过另外我还有一个要求,梵氏跟江海龙家不是几代要好的世交吗,能不能让你老爸出面跟龙钟说说,不要跟我为敌了。我可以赔礼道歉,还准备拿出一部分我收藏的上等玉石作为补偿。而且如果龙家答应跟我和好,我可以让卧虎山继续给龙腾云供应孔雀石,这可是两全其美的好事,你觉得怎么样?”
    “嗯。”肩上传来梵露懒洋洋的声音,“这个想法值得表扬,我回去跟老爸说,你放心,我们梵氏一定会尽力的。”
    ……
    出乎李时意料的是,龙钟居然对梵之德的调停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言语相当动听,感情十分真挚,用了大量的篇幅回忆跟李时交往的点点滴滴,并且一再表示李时是他的救命恩人,他不愿看到儿子跟李时结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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