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姜其昀显然是遇上了什么事,这条财路不通了。
平公公一路细细问元墨多大,哪里人,做什么,和姜其昀怎么认得的。元墨信口胡扯,编造了一段“以文会友一见如故”的故事。
到了门口,平公公站住脚,笑眯眯问道:“元公子方才说的好酒,不知道是哪个酒?”
“哪个酒?”元墨一时不明白这种问法。
老内监脸上好像永远都带着一丝祥和的笑容,“‘酒水’之‘酒’,还是‘九九’之‘九’?”
元墨益发不明白了:“酒便是酒,酒酒是什么?”
“没什么。”老内监笑容不改,“既然公子不明白,就请公子一路走好。”
天一黑,整个北里便活过来。
灯红酒绿,处处笙歌,车马盈道,语笑晏晏,满楼红袖招。
空气中到处浮动着酒的香气,脂粉的香气,人的香气。
元墨深吸一口。
这是她最喜欢的味道。
红馆的生意还是一如往常的清淡,只得两位老客,都是外来的大商人,来这里与其说是消谴,不如说是借消谴之机谈生意,冷清的红馆没什么人打扰,正好方便他们谈正事。
姑娘们抱着琵琶,只是助兴作陪而已。
“……外面的事情大概就这么多了。”
元墨和阿九坐在二楼雅间,所谓雅间,是用一扇扇雕花屏风隔开,屏风上雕着细密的格子,一楼望不见雅间情形,雅间却可以一楼大厅情形尽收眼底。
元墨把自己在街上听到的消息一一道来,不外乎是张大人的儿子纳了一房小妾,赵老板亏了一大笔钱,王家娘子和李家娘子大吵一架之类。
然后提起酒壶,给阿九斟了一杯。瓷杯淡白,酒色却是浓重的深红色,宛如琥珀,这是她学红姑酿的杨梅酒,酒香四溢,虽然比不上红姑的桃花醉,也很不错了,毕竟以阿九之挑嘴,也没有嫌弃它。
“就这些?”阿九似乎有些不满意。
元墨给姑娘们置衣颇有经验,千人千面,每一个人都可以穿出自己独特的美。她给阿九买的衣裳既没有花纹也没有刺绣,更没有轻纱滚边与披帛,比如此时阿九身上这件通体纯色,色作淡青,衬着雪白的里衣,把阿九整个人衬得清新淡雅,像一株才出水的清荷。
其实元墨觉得,阿九根本不需要穿花哨的衣裳,老天爷给了她这样的一张脸,所有人看着她,视线都会被这张脸吸引,衣裳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
元墨道:“不然还有什么?西凉人又没造反,姜家也没打算跟皇帝争天下,能有什么大事?”
话音才落,一楼传来一阵喧哗,元宝引着几个人走了进来。
“噗!”元墨一口酒水喷出来。
新、新客人?
这几个都很年轻,看衣着样式,似乎都是书生。想来是春闱刚刚结束,十年苦读告一段落,大家想出来放松放松。
阿九顺着她的视线望下去,只见女伎们含笑迎上,其中一位女伎生得杏眼瑶鼻,妩媚鲜妍,更有一股熟蜜桃般的甜馥之气,十分出众。
“那是谁?”阿九问。
元墨嘻嘻一笑:“上了妆你就不认得了?欢姐啊!”
阿九大惊一吃。再三细看那女伎,怎么也没办法同白天那个眉目黯淡的黄脸婆联系起来,这哪里是上妆,分明是易容。
不管是上妆还是易容,欢姐都是楼里姿容最出色的女伎,毕竟曾是花魁,年岁虽长,但风姿不减。
新来的客人逛乐坊,自有一套规矩,欢姐亲自奉上一杯茶。
这便是新客的点花茶。别看小小一杯茶,客人需付三千文茶资。然后登楼入座,再奉酒,酒名为“支酒”,又是三千文。
一行总共五人,一人六千文,这一茶一酒一喝,三十贯钱便进了元墨的钱袋。
当先一名书生衣饰华丽,出手宽绰,同伴都称他“卫公子”。看来这场花酒便是他请客,众人都小星拱月般将他送到主位,然后将菜式、点心、酒水流水般送上。
新客登门,往往是花销最大,这是新客在乐坊确立地位彰显身份的机会,也是乐坊了解新客的方式。这一次的花销,会决定他将来在这家乐坊受到哪一种待遇。
因为某些不便透露的原因,红馆已经很久没有新客上门了,尤其还是这种有钱有闲的年轻新客,只要姑娘们略施手段,就可以将他们悉数拿下,从此成为她们的不二之臣,天天来送银子。
元墨笑得眉眼弯弯,整张脸都闪闪发光。
然而没等她笑完,不知那卫公子说了什么,姑娘们的笑声为之一滞,欢姐朝楼上看来,脸上显出了焦急的神色。
很快元墨就知道了原因,卫公子在同伴们的起哄下起身,走向厅堂的墙壁。
“糟了!”元墨顿时笑不出来了。
他想要青壁赋诗。
时下乐坊中,最受追捧的不是美貌,不是身段,不是风情,而是才华。一个粗通文墨的女伎,比一个精通歌舞的女伎身价要高出三五倍。
原因无它,客人们来乐坊寻求的不单纯是男欢女爱,而是心灵上的知音,精神上的伴侣,要引发他们的爱恋,绝不能单靠一副皮囊。
所以在较为高等的乐坊里,点花茶与支酒之后便是青壁赋诗。
青壁,是指乐坊厅堂正中一面墙壁,上面悬着淡青色绢轴,旁边有放着笔墨,客人将诗词题在绢轴上,女伎便在其后赋诗唱和,以文相交,各见其才、其心,又风雅又美好,远胜家中女子的柴米油盐,这正是乐坊吸引着士人前仆后继络绎不绝的精髓所在。
可问题是,红馆,早已经不是“高等乐坊”了。
青壁虽然还在,却早已经没有了能够与客人唱和的女伎。以往的客人大多都知道,绢轴与笔墨只不过是一种摆设,算是双璧坊变成红馆之后最后的一点风雅遗存。
第十二章
卫公子来时显然已经有了腹稿,提起笔来一挥而就,绢上酣畅淋漓,写道:“柳暗花明春事深,小阑红芍药,已抽簪。雨余风软碎鸣禽。迟迟日,犹带一分阴。”
“好!”他的同伴们纷纷击掌赞叹。
卫公子把笔递给欢姐。
红融融的灯光下,欢姐的脸庞娇艳欲滴,卫公子显然对她最是心仪。
欢姐嫣然一笑,接过笔,随手搁在桌上,拉卫公子入席:“大好春光的,写什么诗?来,坐下喝酒,姐姐敬你!”
卫公子愣住了,表情有些不自然:“怎么?美人看不上我的词,不肯唱和?”
同伴中有人道:“怎么可能?卫兄的诗词可是扬州玉翁都赞过的,来日放榜,定是状元之名,小小乐坊,敢看卫兄不起?”
二楼雅间,听到“扬州玉翁”四个字,阿九神情一动。
“是是是,公子多心了,奴家哪里敢瞧不起公子?实在是才疏学浅,对不上这些个诗啊词的。”欢姐擎杯赔笑,“奴家自罚三杯,算是罚我个不学无术之罪。”说着,连饮三杯,亮出杯底,涓滴不剩。
卫公子看她的眼神,已由欣赏变为惋惜:“可惜了姑娘这般花容月貌,竟是个庸脂俗粉。”
然后环顾场中,扬声道,“昔年双璧坊名驰天下,现在竟找不出一个可以唱和之人吗?这方青壁悬在这里,岂不是欺世盗名?”
欢姐脸上仍带着笑,去拉卫公子:“公子,男人来乐坊都是找乐子的,我们姐妹虽然不会这些个诗词,吹拉弹唱却是样样都精,不如我给公子舞一曲如何?”
卫公子甩开欢姐的手:“休要把本公子当成那种寻欢逐色的酒色之徒,本公子来乐坊是寻找知音的!”
这一甩力道不大,欢姐趁势跌在地上,指望他们生出些怜香惜玉之心,哪知道这些人纷纷离席,口里道:“玉翁还说让我们莫错过双璧坊,难道这就是双璧坊?”
“我打听得真真的,这就是,只不过改了名字而已。”
“哼,什么破地方,竟挂着双璧坊的名号招摇撞骗!”
“竟敢哄骗我们,不砸了这地方难消我心头之恨!”
一时乱哄哄,一边的商客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似乎打算离开这是非之地。
姑娘们气不过,扶起欢姐,欢姐怒道:“你们都是读书人,难道书都白读了?认不得门额上的字?这里是红馆,不是双璧坊!要寻双璧坊,回二十年前去寻吧!”
“本公子跟你们多说一句,都是有辱斯文!”卫公子一脸不悦,愤然转身,“我们走!”
就在此时,楼上传来一个声音:“慢着!”
“喀拉”一声,四折的屏风被推开,一名秀丽少年郎现身,手一扬,一样东西飘然自二楼坠下,轻盈,如梦一般飘向卫公子。
卫公子不由自主伸手接住,展开先闻得一股郁郁酒香,只见是一幅淡青色丝缎,上面字迹宛然,呈淡红色。
——往事莫沉吟。身闲时好,且登临。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唯有少年心。
同伴们围过去细看,忍不住赞道:“好词!接得绝妙,和卫兄的词浑然一体啊!”
卫公子怔怔道:“不,此人笔力,远在我之上。”仰头望向二楼的元墨,“这是兄台写的?”
这当然不是元墨写的。
这是阿九写的。
就在欢姐跌倒的那一刻,元墨满面怒容,腾地起身,撸起袖子要下去收拾这帮家伙,阿九却问道:“他写了什么?”
元墨怒:“我管他写了什么!”
“念。”
元墨一句“念个屁”已经到了喉咙口,忽然有灵光一闪,蓦地意识到某种可能,但这种可能太过微茫,太过惊喜,她的心跳不由加速,探出头去看那片青壁上的题词,念道:“柳什么花明春事什么,小什么红芍药,已抽什么。雨余风软碎鸣什么。迟迟日,犹什么一分什么。”
阿九瞪着她:“你知道你自己说了些什么吗?”
“反正就差几个字嘛,意思差不多行了!”元墨一脸期待,“你会写词啊?”
“诗余戏笔,何足道哉?”
元墨的眼睛“铮”地一声,闪闪发亮,连忙道:“我去取纸笔!”
“不必。”阿九侧头看了一眼壁上题词,撕下半幅衣袖,以指为笔,以酒为墨,转即书成,扔给元墨:“让他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阿九说话,惯常有一股高高在上的睥睨之气,元墨本来觉得这点目中无人很是妨碍她成为一个名伎,但现在却忍不住想拜倒在她的裙下。
此时看这帮人的反应,这词大约是很不错的。所以,阿九不单人美,还有才华!
有这样的人物在,红馆不红,天理难容!
元墨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以至于骂人的情绪都被冲淡了,只是居高临下道:“公子求的是美人的词作,在下代笔,像什么话?”
卫公子脸上掠过一丝惊喜:“既有佳人在此,何不出来相见?”
“罢了。”元墨淡淡道,“公子深嫌庸脂俗粉,我们家姑娘也深嫌恶客。你既为求词而来,现已得词,不必多言了。姑娘们,送客!”
最后两个字说得干脆利落,欢姐等人早看这帮人不顺眼了,顿时摆出了送客的架势:“各位,请吧!”
卫公子和他的同伴人脸上都有几分尴尬。
春闱刚过去不久,隐隐有些内幕消息透露出来,这位卫公子名列三甲之内。
于是众人已先在酒楼庆祝过一番,都起哄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现在卫公子是春风得意,长安花却还没看,一番怂恿,卫公子便欣然答应请众人上乐坊。
卫公子祖上是盐商,世代豪富,到他这一辈才出了一个读书种子,自然是千般宠爱,还从来没受过什么冷眼,此时脸上便有些下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