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可惜,原来的老桥在二○○,一年拆了。现在这座桥,二○○七年才竣工通车。所以,这已不是我童年时的那座桥了。
    而今的苏州河,却是分外宁静,很少再见旧时的内河货船。秋日夕阳,洒上清波涟涟的水面,金灿灿的反光。一艘旅游观光的小艇经过,玻璃钢的艇壳,从我脚下的桥洞穿过,眼睛像进了沙子。
    驶过这座桥,就是福建北路,也是我读过的第一所小学——北苏州路小学的旧址,几年前被夷为平地。
    至于我的外公外婆家,也是“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大学录取通知书灵异事件”的案发地——天潼路799弄59号,同样也已沦为拆迁队挖掘机下的瓦砾。
    天快黑了,四周布满高楼,这里的建筑工地,却像精神病院外的荒郊野外。或许等到明年,才会变成四五万一平方米的豪宅楼盘。
    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大概不过一两百米。小时候却觉得这条弄堂好长好长啊。靠近天潼路这头有条支弄,住着我最要好的小伙伴,我的同班同学,如今不知人在何方。尽头紧挨两条路口,已是一片空地。天潼路799弄的正门,曾有个玉茗楼书场,常有老人在那儿听苏州评弹,晚上会放录像,我记得最早看过的录像带,当属琼瑶片《梦的衣裳》。马路另一边的老弄堂尚幸存,里头藏着个老园子。清末光绪二十二年夏天,放过西洋影戏,这是中国第一次放映电影,距离一九八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放映十二部短片——世界公认的电影诞生日仅隔半年。
    我再也找不到59号的过街楼了,就连废墟上的遗址也寻觅不见,不晓得在哪片角落……
    小学三年级,我常爬上阁楼。有个小柜子,最底下那格抽屉,一本厚厚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底下,压着一张黑白照片。小阁楼里本来幽暗,老虎窗却投来清亮的光,无数灰尘在光束中飞舞,仿佛夏夜乡间无尽的萤火虫,照亮相片里的四个女生。她们都留着乌黑的辫子,手挽着手,穿着厚厚的棉袄,背景似乎就是我家的弄堂,隐隐还有屋顶上的积雪。她们笑得多么欢快,不晓得命运将会往哪一个方向去。而为她们拍照片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那一年,深秋的清晨,外婆给我做好早饭,送我去学校读书以后,就再没有醒来过。不久,外婆因为脑溢血辞世。我第一次接触到亲人的死亡,在追悼会上看着水晶棺材里的外婆,绝不相信再也见不到她了,总觉得哪天外婆还会回来。那年冬天,外婆很多次出现在梦中,那么清晰而真实。
    而我对于天潼路799弄59号最后的印象,停留在办丧事的家里挂满的挽联和被棉子(丝绸被套)上。
    同一年,我妈单位分配了一套新房子,她也被提拔去了厂局机关上班,那张华东师范大学中文本科(自考)的文凭,无疑起到了很大作用。
    于是,我家搬到了西区的曹家渡,六层楼的工房的底楼,我们拥有了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再也不用木头马桶和痰盂罐了。我们一家三口与外公同住,但没几年他就过世了,大概是孤独的老人难熬过岁月吧。
    以后搬过很多次家,但从未离开过苏州河。现在推开我的窗户,仍能看到那一线河水,只是由从前的墨黑稍微变清了些。如果往河里放一艘纸船,必然能漂到童年那座桥下。
    中考那年,我依然梦想当画家,便提出要考上海美专,结果失败,也没有考上高中。于是,从北苏州路小学妈妈送我读画画班那天起的梦想,就此永远破灭了。当然,往后我也再无缘就读全日制的大学,就跟三十多年前妈妈的命运相同,尽管原因截然不同。
    那一年,妈妈常常觉得在同事们面前抬不起头来,因为免不了和别的孩子比较,比如学习成绩很好的抗美阿姨家的学文,还有青青阿姨家的小青,还好小东阿姨没有孩子。苦闷叛逆中的我,在一本小笔记簿上开始了最早的写作,不过是些倾诉罢了,我忘了有没有写过天潼路799弄的记忆。
    但我也在读书,只是学校很远,在当时的工厂区旁边。过去是广东人的联义山庄,也就是公墓,阮玲玉的香冢就在我们学校隔壁。多年以后,我给那地方起了个名字:魔女区。
    后来,我进入上海邮政局工作,先在思南路上班,后调至四川北路的邮政总局,依然在苏州河边,距离天潼路老宅数步之遥。不知何故,我从未回去看过,只是在文章里不断回忆。
    再后来,二○○○年开始,我在榕树下网站发表小说,再到两年后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因为各种机缘巧合,我觉得自己是个超级幸运的人,渐渐变成了你们所知道的那个人。
    当然,我还是我,也从来没人真正了解过我。
    二○○七年,我妈妈从单位退休,我从上海邮政局辞职,开了家文化公司,以我的小说为主要产业。
    今年,我开始写一连串的短篇小说,成为“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大多来自于我记忆中的人和事。
    但我从未敢写过妈妈和她的闺蜜们的故事。
    我的妈妈,或许,也有她的秘密?
    但我宁愿,一无所知。
    对了,我也相信,我妈、青青阿姨、小东阿姨,她们三个人,余生里,再也不会有任何来往和联络了。
    天,黑了。我想,我该回家吃饭了。
    从废墟前转回头,却看到身后站着一个男人。
    看不清他的脸,只感觉他穿着件白色大褂,再看胸口的钢笔,很像是医生的派头。
    他也在看着眼前这堆瓦砾,似乎跟我-一样,在寻找那栋过街楼上的老宅子。
    我见过他,在精神病院。
    好吧,我就当他是个医生,反正在这个世界里,究竟谁是医生,谁是病人,鬼才知道!
    但有一点,他自由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照例堵得一塌糊涂。我手握着方向盘,心里却浮起一个人的脸——抗美阿姨的儿子学文,因为刚才那个人吗?学文差不多是二○○○年自杀死的,到现在有十四五年。要是他还活着,说不定是个社会精英,混得比我好吧。对啊,他的学习成绩可棒了,语文、数学、英语无懈可击,大家都觉得他能考上北大、清华。那一年,高考前夕,学文到我家来做客,他悄悄告诉我——他妈反复叮嘱,走进考场,拿到试卷的第一件事,千万记得要把名字填在装订线里面,不要直接写在考卷上,否则要算零分的啊……学文困惑地说:“哎,谁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妈妈说到这啊,还会掉下眼泪呢!”
    第23夜 长寿公园的凡·高和卡门一夜
    西班牙人说,一个女人要称得上漂亮,必须符合三十个条件,或者换句话说,必须用十个形容词,每个形容词都能适用到她身体的三个部分。比方说,她必须有三黑:眼睛黑,眼睑黑,眉毛黑;三纤巧:手指、嘴唇、头发……
    ——梅里美《卡门》
    1
    长寿公园在长寿路之北,陕西北路之西,西康路之东,光明城市之南,与大自鸣钟广场为伴。
    大自鸣钟,十年前文艺青年与盗版碟圣地。过去真有幢巨大的钟楼,日本鬼子盖的。背后几条街上都是日本人的纺织厂和公寓,共产党员顾正红就是在这边被杀的。当年的草鞋浜,据说一派田园风光,后来被填平造起房子,紧挨上海最大的贫民窟药水弄。
    从曹家渡到大自鸣钟,横贯一条长寿路,我自打小学三年级起就在这条街上了。
    毕业以后,我的小学关门了,我的中学被拆,变成全城门面最大的夜总会“东方魅力“。大自鸣钟广场附近竖起无数幢五六万一平方米的高楼,唯独原来的草鞋浜改造成了绿地,叫作长寿公园。
    六年前,我把公司搬到俯瞰长寿公园的高楼顶层。假如折一架纸飞机扔出去,可以乘风环绕上空一周。我有轻微的恐高症,站在二十一楼边缘,看着底下巨大钢琴键盘形状的喷泉平台,就会不可抑
    制地眩晕,像希区柯克的电影。对面曾是烂尾楼,被潘石屹收购后,外墙常年挂着一百三十五万起的广告。斜对面是“巴黎春天”,相隔宽阔但不笔直的长寿路,每当硕大的屏幕亮起招聘网站信息,周边的辞职率就会升高。
    我们顶楼有个露台,经常开会讨论各种杀人故事和电影剧本,仿佛就发生在楼下某个阳光下的角落,或者黑夜中的街头。
    几天前,公园附近发生了一桩杀人案。
    被害人是女性,二十五岁,在对面大楼上班。警方给我看了照片,我还记得这张脸。
    去年,夏日黄昏。我没开车,在长寿公园门口的车站。相隔一步之遥,她穿着白裙子,风吹起裙裾,小腿光滑而耀眼。我稍微侧身,瞥见一双乌黑眼珠,眉毛浓密黛黑,连眼睑也是黑的,应是化妆的效果。胳膊裸露在袖子外,纤细手指拎着包带。她的头发漆黑粗亮,被风吹得不是一根根而是一蓬蓬扬起,如同母乌鸦的翅膀。当她蓦然回头,看我的讶异眼神,像要对我说话。不知是有自行车穿过,还是其他什么见了鬼的缘故,她突然背过身去。公交车来了,我随着人群上车,回头已不见人影。
    第二次见到她是三个月前,我在阳台俯瞰长寿公园,看到有个年轻男人,手捧画架,像是在素描。他对着一个红裙女子,雕塑似的,坐在榆树下的小板凳上。第一次看到有人在长寿公园画人像,我抽出望远镜,在取景框里找到他们。
    没错,我还记得她的面孔,乌黑的眼睛,乌鸦翅膀般的头发。
    端着望远镜看了五分钟,她几乎保持同一姿势,嘴里说着些什么。画画的男人没停过,一会儿观察他的模特儿,一会儿用笔勾勒出她的轮廓。
    从此以后,我都会拿出望远镜,注意长寿公园那个角落。每逢午后或黄昏,就会看到画画的男人。你在旅游景点一定看到过那种人,摆着刘德华或王菲或谢霆锋的素描肖像招揽生意,你要是扔一百块钱坐在他面前,画出来的往往连你自己都不认识。
    大多数时候,他无人问津,要么自己在画架上涂抹颜料,要么仰天发呆——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站在长寿公园眺望的天空,被四周高楼切成碎片,像困在井底的青蛙抬头所见。
    昨天,警察告诉我,就是他杀了她。
    2
    凶手叫高凡。
    他今年二十五岁,南方人,出生在福建的一座小城市。
    那地方离海不远,也就十来公里,但隔着两座山。高凡长到十八岁,除了在电视和电影中,连大海的影子都没见着过。小城是阴冷的,常年飘着乌云,全年晒太阳的日子屈指可数。雨季潮湿得让人心里发霉长毛,被子、衣服许多天也晾不干,就算不尿床,晚上缩在被窝里都能挤出一床水来。小城也是混乱的,飘满燕饺鱼蛋和云吞气味的街上,荷尔蒙过剩的少年们,除了打《魔兽世界》和谈恋爱,还会拿着板砖或小刀追来逐去。县城一中每学期都会闹出人命,再开启下一学期复仇模式。
    死者是凶手的中学同学,她叫阚萌,但高凡只管她叫卡门。
    卡门外表早熟,十四岁就被人误以为大姑娘,穿着高跟鞋走在街上了。她妈是开发廊的,门口亮着暖昧的灯。卡门最后一次见到爸爸,还是七岁那年。他们那个地方,是全国有名的偷渡之乡。她爸被蛇头带去欧洲,每个月寄些钱回来,仅此而已。有种说法是他爸在维也纳,欠了地下赌场的钱,打了很多年黑工。也有人说他跟一个吉卜赛女人同居,生了一堆混血孩子,改行占星算命,再也不会回来了。
    初中入学的那天,只一眼,高凡就迷上了卡门。
    卡门是那样一种女孩子,不管穿什么样的衣服,无论晚礼服、睡衣、情趣内衣,哪怕土得掉渣的中学校服,都不会改变身上独有的那种说不清楚的味道。她总是独自坐在某个高处的风口,让头发翅膀般扬起,似乎随时会带着自己乘风而去直上云霄。她的眼神让人无法接近,黑得像一汪幽暗的潭水,隐藏于岩石缝隙,只有最不要命的“小野兽”才敢下去饮水,而后被淹死在深不见底的漩涡里。
    但高凡不在乎。
    卡门虽然不爱跟同学们交流,却是班里的神婆,最早暗地里传播星座与塔罗牌。也是从她的口中,高凡才知道自己太阳星座是白羊,月亮星座在射手。她经常拿张纸算来算去,根据黄道十二官,说谁谁谁要撞桃花运,谁谁谁是双鱼座又要犯不靠谱的毛病了。
    有天晚自习,人们问她能不能算未来的命运,包括每个人的寿命。她说不但能算出你们哪年哪月挂掉,还能算出何时结婚生子,命中几次婚姻,命中又有几子。
    忽然,高凡挤到她面前,说:“能算一算我会活多久吗?”
    教室里一片沉默,卡门皱起眉头,凛冽的眼神迎着高凡的目光,乌黑的眼睛透着不可捉摸的光芒。她把别人都赶走了,夜晚的自习教室里,只剩下高凡和卡门两个人。
    卡门根据高凡的生日,还有他的面相加手相,算了足足半个钟头,额头上沁出一串汗珠,脸色更加苍白,摇头说:“你走吧,我不想告诉结果。”
    “没关系,说吧,反正我也不信的。”
    “不后悔?”
    “不后悔。”
    卡门摊开一张纸条,只有两个阿拉伯数字:2和6。
    “我活不过二十六岁吗?”
    十六岁的卡门不再回答。
    “那你算过自己的命吗?”
    “没有,自己的命运是不可以自己算的。
    那一年,卡门和高凡都考进了县城的高中。人们都说高凡有希望考上一本院校。至于卡门嘛,虽然星座塔罗牌算得很溜,但数学从没及格过,高中能毕业就不错了。
    高三,上半学期,秋天。
    犹豫和酝酿了两个月后,高凡第一次邀请卡门出去玩。当他结结巴巴说出口,等待冷言拒绝或是一个耳光,卡门却大大方方地回答:“好啊,去哪里玩?星期天吗?”
    星期天,清晨七点,他骑着一辆黑色捷安特自行车,来到卡门家开的发廊门口。
    洗头的四川小妹招呼他进去,他腼腆地躲进旁边的巷子。等了三个钟头,卡门才起床,洗完脸,梳好头,换上一身运动装,长发束在脑后,坐上自行车后座。
    高凡用力蹬着自行车,并不觉得卡门有多少分量。她双手揽住高凡的腰,侧脸贴着他的后背。幸福来得太突然,毫无防备,他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在此之前,他们连小纸条都没传过,更别说逛大街看电影吃消夜还有开房之类的了。他后悔以前要是胆子再大一点,说不定早就成真了呢。
    骑车出了县城,到了田野间的公路上,他才回头大声说:“卡门,我带你去看麦田。”
    “好啊!”卡门抬头对着秋日的天空回答。
    他努力地蹬着脚踏板,继续吼道:“我还要带你去看向日葵!”
    “太好了!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向日葵呢。
    整整一天,高凡骑遍了全县的七个镇五个乡,包括隔壁县的两个乡,翻过了十几座桥,转了好多次盘山路,除了还没收割的水稻田和山坡上的玉米地,没看到过一片麦田,更不用提向日葵了。
    “你为什么要去看麦田和向日葵呢?”
    “嗯,我想要画麦田或者向日葵。”
    “真的想要考美术学院?”
    “是啊。”
    “可是,你不知道我们这里根本就不种麦子吗?”
    “我……不知道……对啊,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傻瓜!”
    直到高中毕业,高凡才明白自己太蠢了,卡门不过是想有一个出去玩的理由罢了,就算提议去看火葬场,她也会答应的。
    那天下午,当他骑着自行车直到山的那边,第一次看到乱石堆积的黑色滩涂,两条腿就抽筋了。卡门让他下来坐到后座上,换她到前面骑。这女孩的双腿真有劲儿啊,骑得比男生快多了,必须赶在天黑前回到县城。高凡当然不能搂着她的腰,只能抓紧自行车后座的铁杆,鼻子与她的后颈项保持五厘米,使劲闻着她发间的气息,难免有几根发丝沾上嘴唇。古人说的香汗是真的啊,高凡心想。
    晚上七点,他俩到了发廊门口,卡门告别时说:“以后有机会啊,我真的想去看看麦田和向日葵。”
    虽然高凡已筋疲力尽,后来是推着自行车回家的,但他记住了卡门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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