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胖和尚眼神凝滞,变得暗淡,许久轻叹,“这里是佛门……”
    沈寰接口,“佛门讲慈悲嘛,可世间万相,有善有恶,佛祖也不能度尽恶人,所以才需要有我这样的人来平衡,这就是人世。苦乐交替,有生有死。冤孽自造,结局自了!”
    胖和尚神色一凛,低声道,“杀人有很多方法,武艺只是一门技艺,和裱画、弹琴、唱戏一样,不该沦为杀人工具。”
    沈寰正色,认真答他,“大和尚错了,我只想手刃仇人,况且,武艺不是旁的技艺,根本就是杀人技。即便杀人藏锋,那也是用来杀人的。”
    胖和尚默然,半晌看着她,“言辞太烈太锐,不是吉兆。”
    沈寰淡笑,“我本来就没想求什么好报,更加不求退步抽身早。”
    “宁思进,莫思停。”胖和尚沉吟,“是武学的门道。罢了……”
    听着有门儿,沈寰倏然挑眉,“你肯教我?”
    胖和尚摇着头,“还没让你瞧明白,我怕你不服气。”话音落,茶汤泼出,以力凝结,似一道弧线完满的光柱。
    “哗”的一声,坠于桌边,一同落下的还有一只细脚伶仃的蚊子。
    沈寰心悦,“我拜师,你来教我。”说着就要起身。
    胖和尚挥手相阻,“我让你见的是内劲,我能给的也只是内劲。除此之外,一概不教。”顿了顿,“所以我不算你师傅,你不必拜。我也不会承认,你跟我学过什么。”
    沈寰怔了怔,旋即问,“那你拿什么教我,内功心法的书么?”
    胖和尚一笑,“有,到时候你自己参悟,我只管给你看,不管点化。”
    沈寰想了想,颔首道,“好,就依你。”
    “先别忙,我还有要求。”胖和尚慢慢说道,“从明日起,连着一个月,你每晚子时三刻来这里找我,打扫禅房寺院,要每一间都打扫到。一共一百零八间,做得到么?”
    沈寰当即道,“只要你肯传真东西,我没什么做不到的。”
    “好。”胖和尚眯着眼睛一笑,“那就这么说定了。”
    声音又变成了清澈的溪水,仿佛刚才达成的是一桩令人愉悦的交易。
    沈寰临出门,忽然回首,“还没请教,你的法号?”
    “江湖事,不问因由。”胖和尚吃了一口茶,“何况姓名,你我之间没有师徒名分,大可不必坦诚相见。”
    沈寰暗道,遮遮掩掩,还不是为了避祸?笑了笑,又问,“那为什么肯答应我?”
    胖和尚撇嘴思量,少顷才道,“唉,寺中岁月寂寞,你不懂,我今年还不到四十,一想到日后再也没有人记得我,记得我的东西,就更加寂寞。”
    沈寰仰面一笑,跳窗而去。
    一个月之后,她得到了一本内功心法,随手翻过,鉴定真伪的同时,也在努力辨认宗派。
    刚有些头绪,胖和尚笑眯眯开言,“别想那么多,是真的就行。”
    沈寰不理,越看越是不解,“难道,你是少林弃徒?都说天下武学出少林,守着那么好的门户,又有一身的功夫,怎么会跑到这里做一个低等僧众?”
    她不问他到底做过什么,只是好奇他如此做的初衷,胖和尚欣慰笑答,“少林有什么好?怎知不是浪得虚名?一身功夫有什么用?京城的大庙香客更多,更舍得给钱。人生在世,哪儿有那么多大事可做,我只图自在舒坦,四个字而已。”
    沈寰倒真心喜欢他这副调调,还要再问,他却摇着手,声音低沉下去,“不说了,这是拓本,送你的。学成学不成,咱们都不必再见。就当它和你有缘,看看你能走到哪一步。”
    有缘,他磨了她一个月的心性,坚持与忍耐,到最后还是被她拿到这本心法,这就是缘。
    可惜她太累了,需要补充睡眠,拿到手的东西,也不敢立刻开始练,精力不济,修习内功等于求死。
    一觉醒来,才发觉天地有变。安静的小院忽然热闹起来,推开门,祝妈妈正陪着一个陌生妇人,边说边往内院走来。
    妇人打扮得花红柳绿,四下里正打量着宅院,扭过头,四目相对,妇人停下了步子。
    “呦,老姐姐,这位是……”妇人看着沈寰,仿佛得见至宝,“是家里小姐不是?”
    祝妈妈笑着说是,“是三爷的堂妹子,今年才从老家上来,怨不得嫂子不认得。”
    妇人冲着沈寰颔首,发觉对方只是微微点了点下颌,原来是个冰美人,性子不算好,可是长得是真俊俏。
    “姑娘今年多大了?”妇人喜滋滋的问道。
    沈寰不吭声,祝妈妈只好代答道,“我们姑娘过了年,虚岁才十五,小呢。”轻轻拽了拽妇人的衣衫,示意她往上房去罢。
    “哦,还不到十五啊,”妇人讪讪笑了,“瞅着不像,这身量,这模样,我还说……”
    祝妈妈咳了一声,她嘴快,甩了一句,“像不等于是!还早呐,请您来,是说我们三爷的事,您赶紧着,太太还在前头等着呢。”
    俩人挽着胳膊说笑着去了。沈寰冷冷看着,人走远,她甩袖返回屋内。北方人身量高,她比一般北方女孩更要高,所以看着才像十五的,只是这话从一个媒婆嘴里说出来,她听着不舒服。
    转个念头想想,自己该是长大了,不再是小女孩的模样,兴许已经有那么点女人的味道了。
    八月节早过了,天儿渐渐凉下来,太阳落山,小凉风一吹颇为适意。沈寰心里烦,调了半晌内息也还是觉着烦,索性出了屋,溜达到院子里,预备在树下发会子呆。
    枣树下已站了个人,薄薄的侧身,挺拔的长腿,颈子微垂,那样子像是怀着满腹心事。
    她走路没声,见了这情形,只得故意弄出点声儿来。他听见了,转过头,月光洒在脸上,分明是窒了一窒的神情。
    自从送完玉簪子,顾承就像有意躲着她,这一躲就是一个月。好在这一个月里,她有她的事要忙,顾不上理会。可今晚撞在一起,就容不得他再避开。
    他脚下像是黏住了,沈寰就主动迎上去,星光想必是一点点落在她脸上的,还没到近前,忽然听他低声问,“你这阵子,休息不好么?”
    连着一个月夜里不睡觉,自然好不了,可她不承认,“没有啊,我挺好的。”
    顾承不满的看着她,“眼底一片郁青,哪儿好?”
    她不觉垂下眼眸,突然想笑,连忙又绷紧嘴角。这么些天了,竟然只有他一个人看得出来。
    沈寰淡淡抬眼,“我说的好,是另有别的意思。还没恭喜三哥,今儿早起听见喜鹊叫,原来是好事要落在你头上。”
    顾承不说话,慢慢偏过脸去,眼睛里渐渐有了一种,认命的悲凉。
    沈欢望着他,觉得那份悲凉里头,终究还是凉多过于悲。
    她想起白天祝妈妈的话,三爷对自己的事忒不上心,太太实在没法子,决定赶着今年底把事情给定下来,回头选好了人家,还要请那边顾府上的太太帮忙相看,都满意了才好下聘。
    一个男人家,就这样由着别人决定了自己的终身,想着都怪没趣的。这世道,男人女人都一样,做人的规矩,既然要守,就得认命。
    知道人家此时难受,就不好再火上浇油,她缄口不开玩笑,可心里头还是活泛的,仰着头望了好一会天,赞叹道,“河汉浩淼,满天的星斗衬着月色,真壮阔,这就是造化的神奇。”
    因为仰着脸,她的脖颈伸展,更显修长,下颌的轮廓精致难言,美得足以令人屏息,足以浑然忘却周遭一切人与物。
    顾承许久没能说出话来,只是咬着牙关,咬得浑身筋骨都泛酸了,才勉强忍住,没有让一句话冲口而出。
    那句话,是他方才在心底的赞叹:你,才是造化的神奇。
    ☆、第14章 调戏
    夜风微凉,扑面带着花香。顾承身量比沈寰高出不少,闻得出那香气,是从她发梢上飘来的木樨味道。
    他能看清她眼底的郁青,自然也能看清她身体的轮廓。月光下瞧美人,别有一番动人韵致。
    这是发乎情,顾承安慰自己,之后得靠意志,止乎礼!
    他不敢再看她,低头盯着脚下,架不住脑子里还是信马由缰,原来她不喜欢用桂花头油,那木樨的清香确实更合适她。
    桂花太甜腻,她这个人,是纯粹的美,并没有一丝甜。
    胡思乱想着,她的声音就响起,低低的,像是痒梭梭的吹气,“都挑了哪些人家,三哥知道么?”
    心猿意马立刻烟消云散,顾承恹恹回答,“没细问,也不想打听。”
    沈寰禁不住笑起来,“别啊,三哥对自个儿的事还真不上心,这话说的像是自暴自弃。”
    顾承无声笑笑,自觉无言以对。
    沈寰转头,认真看着他,“三哥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说来听听。”
    顾承侧目,“这事儿,一个姑娘家问不着罢?”
    “怕什么,我不是你妹子么?”沈寰笑得畅快,眼波横生爽利的娇媚。
    禁不住这样的笑意,顾承渐渐软化,“不知道,我真没想过。”
    “可你都二十一了。”沈寰打心眼里喜欢这么磋磨一个老实人,一抬手够了一颗枣儿,随意蹭蹭,放在唇齿间。
    喀嚓一声,清脆悦耳,“这会儿想想,趁没人说给我,也许一辈子就这么一回——娶的不是自己喜欢的人,说给她听也没意义。”
    话是狠话,有她一贯的果决。
    顾承无可奈何,“我这人,注定没多大出息,全无封侯拜将的指望。姑娘家跟着我,是要受委屈的。我怕照顾不好,也不知道上哪儿,能找着一个和我心思一样的人。”
    沈寰点头,“那不能算是没想过,只能说是心里明镜,眼前摸黑。”
    她再转过身子,正对他,一字一句笑着道,“这样人兴许不难碰,你面前儿就有一个。你别慌,我可没别的意思,就是告诉你,不用把自己想得太糟。三哥,你不是没本事的人,就是不走仕途,也一样能把女人照顾好。”
    心里有那么一瞬欢喜,像是被轻软鹅毛笔撩拨了一记。
    顾承收敛住,趁着夜色她瞧不见,羞涩发笑,“是么,我倒更愿意听你说,我照料你,照料的还不算差。”
    这是难得俏皮的应对,简直快赶上一句俏皮话了。他竟然也是会说几句,可见老实的程度还是有限。
    “我说真的,自然也就有那个意思。”沈寰大方承认,“不是所有女人都急功好利,过后再悔教夫婿觅封侯。”
    顾承抿着嘴,想了想才问,“你真这么想?我是说,你……”
    沈寰似笑非笑,目光幽幽,“我的事儿,你最清楚。早年什么风光没见过,也正赶上我们家赫赫扬扬的好时候。一朝败了才知道,过眼云烟四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再求富贵扬名,官场里打滚,就是一个字,蠢!说真的,我连京城都不想呆,顶好离了这是非地,去外头闯荡一番,看看旁人是怎么活的。是你说的,天大地大,总能寻着点心里向往的东西。”
    她本是存着逗弄他的心思,可说着说着就露出了真心话。刹不住,也找补不回来。
    顾承听着,胸膛里一阵痛,一阵热。心智恍惚间,很想告诉她,外头的天地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木樨头油比桂花头油价儿高,寻常人也吃不起鲥鱼这样的稀罕物。
    由奢入俭难,她是千金小姐的身子,就该有个千金小姐的归宿,至起码不能太差。
    可这话他按下了,不说也罢。他只是陪她走上一段路的人,关于这段路,他承诺过,一定会将她照顾好,仅此而已。
    徐氏虽病着,操办起儿子的事却毫不含糊。半个月功夫,已选定了一位儿媳,五城兵马司副指挥家的独女,姓方,闺名巧珍。
    门楣不算高,纯粹是冲着姑娘本人去的,远亲近邻一圈打听下来,没人不夸方姑娘长得好,性情好,人如其名,心巧手巧如珍似宝。
    沈寰在徐氏跟前坐着说话,淡淡听着,如今徐氏已把她当成自己闺女一样看待,凡事不瞒她。
    说完方家女孩,沈寰已拨完一整盘东山枇杷,捧到徐氏面前,笑盈盈起身,回西屋去了。
    翌日云淡风轻,沈寰撂下句,去给太太取药,一袭水色凉衫,头戴黑色飘巾,仍做男儿扮相,出门而去。
    街面上的事不难打听,五城兵马司副指挥宅门坐落于哪条巷子,更不难打听。
    不大的院子,一乘小轿停在正门,方家小姐背影纤长苗条,袅袅婷婷。沈寰在心里赞了一声好,稳着步子跟随其后。
    方巧珍是去胭脂铺子,小户人家不算讲究,姑娘日常用的水米分胭脂不交婆子小厮采买,这在以前沈家门里是决计不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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