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爱

    皇帝独坐在长廊里。此刻这里寂静无人,是宫廷中偏僻的角落,从这里可以窥见花园的一角,也是在这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关关。
    那已经是将近叁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他还不是皇帝,只是王勰。清雅中正的士族之子,天子近臣,才名闻绝天下。
    “王二哥哥!”含贞气喘吁吁的从走廊转角处跑出来,脸上的神色是从未有过的焦灼。她是过世的临江王之女,自从父亲去世后便养在太后宫中。王勰的父亲和临江王曾是至交,含贞勉强也叫他一声哥哥。含贞是将门虎女,甚少显出这样的情绪,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含贞一把拉过他的袖子:“王二哥哥,我有话跟你说!”
    有谁发出一阵轻笑。是什么人?
    “王卿,朕便不多打扰你了。”那人说道。含贞这才瞥见到,王勰旁边一抹明黄色的衣角。
    含贞咬了舌头,低头不语。她只知王勰今日在官学,便换上小黄门的衣裳,一头朝这边冲来。好在皇帝并不见怪,对她和王勰都展示出了十二分的宽容。王勰恭敬地低下了头。他今年十六岁,已经远离父母,在皇帝身边任职了叁四年,深得器重,绝不仅仅是因为父亲的滔天权势,也不因为他是皇帝的未来妹夫。
    待君主离得远了,他才抬起头,看见含贞怯怯的脸庞。
    “含贞,到底是怎么了?”
    含贞欲言又止,这简直不像她了。她是临江王的独女,从小在父母娇养中长大,性格一向明媚张扬,从未有过这种胆怯的样子。王勰耐心的等她平静下去。
    “王二哥哥……和你订婚的长公主,是不是十四娘?”
    王勰点点头。他与先帝幼女的婚事是早在今上即位前就已经定好的,无论是他或是长公主对此都没有任何置喙的权利。
    顿时,含贞露出一副似哭非笑的表情:“长公主是个傻子,王二哥哥……你赶紧想个办法退婚呀!”
    “怎么会。”没头没脑听到这一句,王勰不由失笑,心底却忐忑了一下。他随侍皇帝,出入宫禁也有好几年,对深居后宫的后妃公主,或有意,或偶遇,总也打过照面,偏偏从没见过他未来的妻子,甚至没有人提起过十四娘。起初他以为是避嫌,后来十二公主、十叁公主都指了婚,王勰才知道,准驸马和公主也会通通款曲,寄些诗词手帕传情的。
    “是真的呀!”含贞着急,倒豆子般说了她今日见到十四娘的情形。哪门子的长公主,话都听不明白,自己的名字也讲不清。“她说她叫‘六罐罐’!”含贞很想掩面而泣。
    “罐罐?……原来她叫关关。”皇帝的兄弟都以诗经入名,王勰马上想明白了。对于一个十六岁少年,凭他怎么老成通达,听说要和这样的人共度一生,也感到一丝惊慌。
    “是不是你太凶恶,把公主吓着不会说话了。”
    “王二哥哥!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我玩笑!”含贞跳起来。“你不信,自己去看!”
    含贞以不输她父王攻城的雷霆手段,迅速安排了一场偶遇。
    他可能永远忘不了那一个午后。他躲在御花园的假山阴影下,等待含贞和她牵着的少女。远远望见了目标,从一丛垂丝海棠后走来。那个明艳的红衣肯定是含贞,另一个淡蓝色的身影出现时,王勰的心跳乱了一拍。
    她好像分外的开心,每见到什么鲜花,就要看一看,摘几朵,四处跑来跑去,迟迟不往假山靠近。王勰总看不到她的面孔,只觉得手脚怎么摆都不对劲。心一横,干脆自己往那边走去,按照预定动作,把手中香炉打翻在公主脚下。
    “臣罪该万死——”
    “无事,你起来吧。”这是含贞的声音。
    王勰抬起了头。
    只是一眼,便误了一生。
    含贞有些纳闷。谁不知道王伯父家里美女如云,什么杨娘子柳娘子的,可是公认的绝代佳丽。怎么王二哥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和自己当初似的,盯着关关,都看呆了。
    王勰的确从未见过这样的美丽。是九天玄女落入了凡尘,一瞬间,满园新蕾都失了颜色。
    公主眼波一转,好像认出了他。但她没有讲话。
    他心中有底了。那种聪慧灵光,不可能出现在真傻子眼中。
    再打量几眼,王勰心里充满怜惜。皇家并不崇尚俭朴,含贞一介十一二岁的太后养女,也是满头珠翠。公主身为皇女,身上却只挂了件玉佩,衣服甚至有些短小,不知道是不是好几年前做的。
    后来,王勰通过门路打听了一些宫闱秘事。其实也没什么隐秘,公主的生母齐氏出身低微,长得倒美貌非凡,可惜没有得宠,先帝就过世了,连才人都来不及混上。现在万事依附着皇太后度日,自己泥菩萨过江,女儿是指不上她关照了。公主没有母家,又没有同母兄弟姐妹,在后宫怎么会好过。
    等大婚礼成,我就可以好好保护她了。王勰总是想。
    后来呢,后来发生了什么?
    经历过那样的心动,他再也无法爱上别人。也许他和关关从未真正互相理解,不懂得对方想要什么,但爱是个奇妙的玩意儿,从来不讲道理。即使他后来遇到了更婉约、更聪颖、更加善解人意的女子,她们依然无法从他心头抹去关关的痕迹。就算关关容颜不再,就算她再也不是公主,他也从未怀疑过自己的感情。
    他还记得关关死去的那天。初雪微霁,窗外寒风刺骨。草木凋零,一片银装素裹。太监推开殿门,迎面而来的是污浊的药气和凄然的哭声。
    其实在那之前,他已经很久没见到关关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关好像对一切事物都丧失了兴致。他们曾经那样亲近,他与关关共度的人生比那之前的时间更长久。
    他坚持不该因私废公,所以那天照旧上朝。他来的太晚了。璀然瘫坐在关关的床边,只是嚎啕大哭。一个少妇将她搂在怀里,脸上流淌着真实的泪水。
    “陛下,娘娘已经……薨了。”
    再也无从得知关关是否曾经真实的爱过他。再也不会看见关关老去的样子。他还有多少人生再去习惯没有关关的日子?
    他垂下眼,唯恐被人看见他的悲痛。
    既然纳了贵妃,正说明皇帝对先后到底不是传说中的那样情深意重;贵妃既然有了身子,必然一时半会侍奉不了陛下。某些人的鼻子比狗儿更灵敏。穷人家,灾年里卖女儿的总是有的;富贵人家,无非是卖得更贵些。
    “侍奉贵妃?”璀然睁大了眼睛,“那个贱人是怀了孕,又不是要死了!”
    她站起身,一把把信函摔在桌下。写信的不是别人,说起来还和她沾亲带故,正是前朝末帝的叔叔,先皇后同父异母的兄弟,如今封了个安乐侯的。这位前朝王爷言辞恳切,絮絮叨叨写了叁页纸,中心思想不过是要送自己未出嫁的小女儿进宫伺候怀孕的贵妃,要不然伺候公主也行,希望公主看在亲戚份上美言几句。就差直说想把女儿送到皇帝床上了。
    这位安乐侯,也不知道他是会看脸色还是不会看脸色。纨素战战兢兢地将那几张纸从地上捡起,只怕他是求在了最错误的人身上。
    纨素是先皇后出嫁时,从宫中带去的陪嫁。虽然是在她婚后才开始侍奉的,但是仆人们的消息总是比主子们更灵敏。比如说,纨素就知道当年先皇后出嫁前在宫中可谓是人嫌狗憎,这位安乐侯可没见到对这个妹妹有过什么好脸色,如今倒是转了性子,要用她的余荫来为自己来求个前程。
    “公主……”
    “答应,为什么不答应?”璀然反而笑了起来,“反正不管折腾个什么样,与我都是再好不过——要么分了那贱人的宠,要么堕了她的胎,这种好事怎么能错过。”她从纨素手里接过那张信纸,“替我回信给我的好舅舅,就说我在宫中百无聊赖,请表姐进宫一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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