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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崛起香江 第615节

    “给你!”石玉凤直接把菜刀塞到跛豪手中,又指了指他带来的那两条石斑鱼,“鱼是你带来的,你帮忙料理,开膛破肚随便你!”
    “不是吧!我是客人啊,我是来食饭的,你让我杀鱼?有无搞错?”跛豪一脸懵逼。
    石玉凤却不给他好脸色,“让你杀你就杀,说那么多废话做咩?”说完又指了指外面水池,“去那里杀,别弄太脏!搞掂之后把水池刷干净!”
    跛豪还想多说几句,石玉凤却不给他机会,拖着瘸腿去厨房了。
    跛豪手持菜刀,看了看那两条石斑鱼,然后对石志坚说:“要不,咱一人一条?!”
    第786章 【苏格兰场!】
    水池旁,跛豪把拐杖放到一边,身上套着水裙,手舞菜刀刷刷刷!菜刀翻飞,一条石斑鱼在他手中鳞片脱落,露出雪白的嫩肉。
    石志坚看傻眼,他也穿着水裙,手里也拿着一条石斑鱼,不过他可没有跛豪如此出神入化的杀鱼刀法,只能一点点拿着菜刀抠索鳞片。
    “蒲你阿母!好久没用刀了!上次我和那帮越南仔互斩就觉得对不劲儿,有些招数使不出来,像那什么夜战八方,直捣黄龙,七进七出都搞不掂!你说惨不惨?”
    “你确定是刀法?”
    “乜意思?”
    “咳咳,我意思是你岁数大了,腰板不行!”石志坚努力剔着鱼鳞。
    跛豪一把抢过石志坚手中石斑鱼:“乜叫腰板不行?男人什么都可以不行,”啪啪啪,拍拍腰子,“就是这里必须行!”
    “这话我赞同!”突然一个声音说道。
    石志坚和跛豪扭头一看,却见雷洛不知什么时候过来,手里还提着两瓶茅台酒。
    雷洛扬了扬白酒说道:“阿坚,我知道你钟意饮茅台,怎么样,赞不赞?”
    这个年代的茅台酒还不算特别高档,在香港也比较常见,很多都是从大陆运过来创外汇。
    香港人一般喜欢饮五加皮,要么就是崇洋媚外地畅饮人头马,轩尼诗,对于茅台五粮液这样的白酒真正懂饮的不多。
    石志坚就是其中一个例外。
    石志坚饮不惯那些洋酒,感觉饮多了上头,尤其宿醉的时候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很不舒服。
    他又学不来鬼佬那种加了冰块很装逼的饮法,钟意大口饮酒大口吃肉。
    雷洛知道石志坚爱好,趁着九龙仓快要开建,就提了两瓶茅台过来庆祝。
    “哇,你们在做咩呀?杀鱼?杀鱼不是这样搞的,鳞片要全部脱掉!”雷洛说着话竟然开始挽袖子,准备接过跛豪菜刀大干一场。
    “洛哥,你好像很有经验?”石志坚忍不住道。
    雷洛亢奋道:“当然啦!以前我老豆就是在菜市街卖鱼的,我经常帮他在鱼档摊杀鱼!你知不知一条鱼有七种杀法?斩,砍,卷,剔,翻,转,尖!每一招都可以让你学足一年!”
    跛豪听傻眼,“杀个鱼嘛,这么多门道?我只懂一招斩!斩他老母!斩他全家福贵死翘翘!”
    雷洛笑了笑,刚要动手杀鱼,石玉凤看见了就过来说道:“唔好意思啊,雷督察!怎么能让你这样的贵客做这种粗活儿?交给了啦!”
    石玉凤伸手接过雷洛手中石斑鱼,又把跛豪挤到一边道:“起开!做事磨磨蹭蹭!我顶你个肺!”
    跛豪傻眼:“几个意思?为乜他就不能做粗活?偏偏使唤我帮你宰鱼?你这是歧视!”
    石志坚忙招呼二人,“去屋子里饮酒咯!少讲一句!”
    “不是啊,我是在同她讲道理!每次都歧视我?以为我是瘸子就好欺负?我话你知,我可是吓大的——”
    石志坚和雷洛进了屋,跛豪还在外面叽叽歪歪,石玉凤直接扬起菜刀:“那又怎样?”
    跛豪撇撇嘴:“好男不和女斗!”
    ……
    餐桌上摆着各种美味菜品,茅台酒也打开了。
    石志坚等人落座,雷洛打量着桌上的菜品最先开口:“阿坚太客气了,就我们三个人却做了这满满一桌子汤菜,你看看,鸡鸭鱼全有!其实去酒楼也一样的,还能省些力气!”
    “去酒楼哪有在家里食饭舒服?再说,这也能显出我的诚意!”石志坚取出三只小酒杯,拿起那瓶打来的茅台酒,帮自己在内的三人倒满,朝雷洛和跛豪笑着举起酒杯道:“多谢两位大佬赏脸来我家食饭,更感谢两位贺礼,多谢先!”说完先干为敬。
    “一起啦!”
    “来,我们三人碰杯!”
    雷洛和跛豪也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辛辣白酒入喉,三人又动筷子夹了几口菜,这才开始边吃边聊。
    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其实这次跛豪和雷洛亲自过来找石志坚,除了提前祝贺他工程开工之外,两人另外还有其它事情想要请教。
    跛豪这边简单一些,他听从石志坚的话现在在慢慢洗白上岸,粉档生意和字花档生意也开始盘出去交给其它社团帮忙打理,他这边只是抽取一定份额的佣金。
    不过最近跛豪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时候又遇到麻烦,那些做正当生意的人都瞧不起他,以至于他削尖脑袋想要进入什么潮汕商会,华商总会等等,都被人不待见。
    那些能进去的,又都是没什么名气烂大街的商会,只要砸钱就能加盟,跛豪对这些又不感兴趣。对于他来说,现在最大的理想就是进入香港最为知名的华商总会。
    香港华商总会正式成立于1913年,它的前身是成立于1900年的香港华商公局。为维护中国商人的权益、参与社会福利、加强香港与内地的联系,经过交涉,该局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即得到了香港政府的承认。
    民国成立后,香港各业纷纷成立商会,“华商公局”主席鉴于各商会都加入该局,提出将其改为总商会性质的团体,“香港华商总会”于是诞生。
    不久,该商会会员发展到千名,成为港地华商各大公司、行号及行业商会的总代表。
    至1952年,总商会实行会董制,改名“香港中华总商会”,一直沿用至今,成为香港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的华商总代表机构。
    可以说这个商会囊括了全香港所有有头有脸的大亨大佬,不管是潮汕商会,山陕商会,温洲商会,每一个商会的当家人基本上都是华商总会成员——作为商会成员,可以借助商会势力获得更多发展机遇,更可以和英资鬼佬谈判,在生意当中攉取自己最大利益。
    因此,香港无数华人商人都以加盟华商总会为荣。
    跛豪之所以开口求石志坚帮忙,源于华商总会的三任会长都是大名鼎鼎的霍大佬霍鹰东。
    恰好石志坚又与霍家关系匪浅,跛豪就想要走后门,通过石志坚这层关系向霍大佬求情,最后加盟华商总会。
    听完跛豪的叙述石志坚早已心里有数。
    事实上这个年代的各大商会良莠不齐,黑白混淆,华商总会也不例外,其中也有一些大佬是捞偏门的,像跛豪这样的充其量只能算是他们“小弟”。
    “这件事情我会和霍大佬说的,他老人家一向心善,虽然嫉恶如仇,却也喜欢提携那些知恩图报懂得上进的后辈!”
    “我就是啊!我好懂得感恩的!你话霍大佬知,要是他帮我办成此事,我一定携带重金亲自登门叩谢!”跛豪激动道。
    石志坚皱了皱眉头,“重金两字休要提!霍大佬是什么人,又岂会贪图你那点谢礼?”
    “对对对,是我错!我该罚!我自罚一杯!”跛豪也不是傻子,当即明白石志坚是什么意思,忙自己倒了一杯白酒一口干掉。
    “阿坚你教我,到时候该怎么对霍大佬讲?”跛豪望着石志坚虚心求教。
    “当然要放下姿态,向霍大佬学习了!”石志坚笑眯眯地说出一句话。
    跛豪还没明白,雷洛已经大赞,“犀利!拜师学艺!阿豪,搞不好你以后就是天子门生!”
    跛豪这才惊醒,“我明白了!”语气因为激动都有些发颤,又忙给石志坚倒一杯酒,又因为激动酒水都洒了出来。
    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有机会拜霍大佬为大佬!
    不过,他老人家肯吗?
    何况自己还是个跛子?
    似乎看出跛豪心思,石志坚捏起酒杯笑道:“霍大佬看人只看心!你只要改过自新,一心向善,他一定会收你的!”
    “那就好!那就好!”跛豪喜出望外,对于他这种刀口舔血的江湖人来说,现在富贵有了,名气有了,缺的就是未来!
    钱再多,名头再响又有什么用?
    一朝天降雷霆,就全部玩完!
    这也是跛豪之所以会听石志坚的话,洗白上岸的主要原因。
    他知道,捞黑,捞不了一辈子!
    ……
    解决完跛豪的事情,雷洛这边当即朝石志坚抛出一个问题:“上面要委派我去苏格兰场学习,你说我去是不去?”
    石志坚微微一愣,似乎被这个问题给难住了。
    苏格兰场本身既不是位于苏格兰,也更不负责苏格兰的警备。
    苏格兰场这个名字源自1829年,当时大英帝国的首都警务处位处旧苏格兰王室宫殿的遗迹,因而得名。
    又因为这里是英国警察总部核心区域,因此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很多英属殖民地的优秀警员会被委派到这里进修学习,印度有,香港也有!
    在香港警界第一个被委派去苏格兰场学习的华人警察是大名鼎鼎的曾兆科,曾经在五十年代去苏格兰场受训,回来之后就被直接提升为警队高层。
    而同样能够获得如此“殊荣”的还有大名鼎鼎的神探李洛夫,也曾经去过苏格兰场受训,回来之后同样受到火线提拔。
    也就是说,凡是去过苏格兰场的基本上都是等着扎职上位的高级警务人员。
    因此,在香港警界对于“去苏格兰场受训”趋之若鹜,像雷洛这样小心翼翼前来咨询石志坚的,却是少见。
    “受训几个月?”
    “最少三个月。”
    “你舍不得嫂子?”
    “你知道的,不是这个原因。”雷洛脸上还带着酒红,眼神闪现一丝忧虑。
    “你怕调虎离山?”石志坚端起酒杯轻抿一口。
    跛豪也恍然大悟道:“说得对!那些鬼佬都靠不住的!万一他们搞乜调虎离山,把洛哥你调派去那什么场,这边直捣黄龙抄你老巢怎么办?”
    雷洛刮着下巴苦笑道:“你讲话能不能好听点?乜叫抄我老巢?我属鸟吗?”
    “我不是这意思!我没骂你是鸟人!我是在担心你!”跛豪越解释越乱。
    石志坚忙打圆场,“洛哥,你去苏格兰场是边个提议的?”
    “警司,葛佰!”
    石志坚一听这个名字,笑了。
    记得不错,上一世这位位高权重的警司大人可是大名鼎鼎的“逃犯”。
    此人1954年加入警察行列,至1973年因腐败而入狱,十九年共攫取非法财产五百万港元。
    没错,就是五百万,而不是五个亿!
    此人虽然是个贪污犯,却也是个好汉,在入狱时面对记者却显得十分坦然,说:“我只是运气不好,碰到点子上了。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是非常自然的事。”他还表示,在香港警察队伍中,这种情形十分普遍,从上到下,几乎人人如此,谁都不觉得这是在犯罪。总不可能将整个香港警察一窝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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