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夕瑶

    虫族的尸体经过明墨与林夕的讨论,交给了魔塔进行研究。
    毕竟明刃只是个佣兵团,而论制药哪怕是帝国和联邦的研究院都没有魔塔那么擅长。
    杨枭亲自来明刃取货,顺便给林夕检查了一下身体。这时的林夕已经能感应到光,对声音的来向也能有所判断,整体来说是在慢慢好转的。
    这也是明墨与大名鼎鼎的魔塔守塔人第一次会面。
    两个人都有点出乎对方的意料。
    明墨没有想到杨枭是一个看起来如此无害的男人,完全不像是一个地下王国的首领,而像是一名大学教授或者企业高管。
    杨枭也没有想到“杀神”明墨会这样年轻,而且他和冯瑶一样,无论周围的环境多乱多差,他们都隐隐带着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贵气。
    两个男人互相观察,互相摸底,但对林夕/冯瑶的那份心思都被他们藏得好好的,谁也没看出对方的念头,所以反而相处地颇为融洽。
    杨枭确实对明墨充满了感激,冯瑶的样子他看在眼里,自然明白当时是怎样的危急,如果没有明墨当机立断的处理,冯瑶不会这么快进入恢复期。
    明墨对杨枭则是基于林夕的信任所给予的信任,他没以为杨枭对林夕有私情,不然杨枭怎么会舍得将林夕送到自己身边,所以他对杨枭有种自己女人娘家人的亲近感。
    因为在杨枭来之前,两方已经大致讨论好分成的方案,所以等杨枭到了明刃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讨论细节。反而是虫族的研究方向,因为需要林夕参与讨论,花费了一些时间。
    杨枭的精神力做不到与林夕沟通,在明墨的转述下,他们三个人一起根据这条虫子排泄物的奇特性能大致推断了几个研究方向:
    1. 虫族体液的性能
    2. 虫族体液的生成机制
    3. 虫族其它器官及身体部位的作用
    4. 高级精神力虫族对其它虫族的排斥作用
    看起来简简单单,但他们都知道,每一项都要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去进行研究,而从推断到得出结论再到研制出成品药,这中间需要的时间也许需要以十年为单位。但是他们更知道,一旦能够有所突破,对全体人类来说都是巨大的财富。
    在这一点上,他们三个人达成了共识——对帝国与联邦开放研究成果。
    不过说句实话,以这种虫族强大的精神力,只有像林夕这样的超级精神力者才有可能打破它的静默场,再加上明墨这样具备高精神力高体能的战士出手才能击败它,而且一旦它发育完成,可以飞离寄居星球,那真是天地苍茫无处可寻了。
    换言之,就算开放了研究成果,但是如何捕获虫族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大难题。
    所以说林夕误打误撞,在最恰当的时机拼死出手,才为人类文明留下了生命之火。
    这种新进化的虫族,在被帝国与联邦各自命名多年后,才被统一称为“夕瑶”。
    那是两个男人对自己女人深沉的爱意。
    “夕瑶”虫给人类带来的,不仅仅是与虫族对战时的保护伞,还是高级精神力者存活的重要制剂。在林夕提出精神力与体质等级相差过大造成早夭会否可以通过童年抑制精神力的释放来治疗后(她已经通过自己证明了成年人即使两者差距过大也不会出现身体衰竭的情况),杨枭就将研究重点放在了无害精神力抑制剂上,而“夕瑶”静默场的吸收作用则是最好的研究对象。十几年后无害精神力抑制剂面世,无数原本应死于婴儿时期的高级精神力者得以获救,也为人类对抗虫族增添了重要的生力军。
    协议完成后,杨枭又待了一个多月,等林夕彻底恢复五感才离开明刃,一同离开的,还有装满星舰储藏舱的虫族尸体。
    杨枭离开的当晚,明墨来到了林夕的房间。
    之前随着杨枭的抵达,出于对娘家人的尊重,明墨安排林夕住回了自己的房间。
    林夕已经不需要他再日日夜夜温养她的精神力,但此前两个人都默契地没有提她搬回去住的问题,尽管两个人没有说过什么,可高级精神力者如果向对方敞开思维,大概也就真的什么都不用说了。
    无法抱着林夕入睡的日子,明墨觉得心里空空荡荡的。
    他以为自己是林夕的救命良药,可现在才发现林夕是自己的救命药,一旦没有了就会惶惶不可终日。
    当林夕用那双细长的眼睛看向他的时候,明墨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被点着了。
    她怎么可以那么美,怎么可以那么媚?!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一个人,有着他最喜欢的清冷外表,有着可以跟他讨论任何话题的知识,有着令他都为之折服的强大意志,懂事的让他心疼,不懂事的时候也让他心疼,被她气到的时候总想着要好好收拾她一顿,可是真见到她的时候,心永远是软的,只有一个地方是硬的。
    明墨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见过太多美女,真正意义上的美女,不是自由星域这种野地里养出来的女人。有些是专门为了伺候男人养出来的,有些是贵族女子,她们各有各的风情,可他却从来没有心动过。
    刚认识林夕的时候,想着也许是魔塔的卧底,他始终保持着一分小心,但她因为梦魇带来的精神力波动却屡屡闯入他的世界,他没有缘由的不舍为两个人开启了一段夜晚的相会。然后,他见到越来越多的她,每一种都是他喜欢的样子。
    啊,原来是她!大概是这种感觉吧。
    可明墨也不知道,到底是林夕恰恰好有着他所喜欢的一切,还是因为那个人是林夕,所以他什么都喜欢。
    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大龄处男(一般男性16岁成年就会开荤了),不需要想那么多理论。
    他只知道,只要靠近一步,也许就会无法控制自己了。
    所以他停在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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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想起来这是的文了,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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