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莲讪讪的,她就是觉得对方切菜的手艺这么好,想必厨艺也好,这么荒废了不好。怎么说也算是一项手艺,以后至少不会饿着了。没想到,他们都不喜欢当厨子啊!
“要是我有这么好的刀工就好了!”杨小莲羡慕的说道,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纪迎夏到底跟她不同,她有外公的财产,又要嫁到叶家这样的人家,根本不需要她出去挣什么钱,可她不行啊,她家条件差,不自己想办法,根本没什么出头的机会。
纪迎夏看着她眼底的羡艳,若有所思,半晌后道:“既然你喜欢做饭,那就认真学呗!”这姑娘嘴巴虽然不饶人,倒没什么坏心思,到底是外公的干孙女,她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杨小莲惊喜的问道:“怎么学?”如果光靠每天做饭学习,肯定是不行的,再说也没那么多食材给她学习。
纪迎夏想了想道:“这样吧,以后家里来客人了,饭菜做的丰盛,到时候,我做饭的时候,你就跟在旁边看着,能学到多少是多少!”
她上辈子爱吃,不会做菜。这辈子爱吃,也会做菜,可食材上的欠缺,也让她即便有很多菜谱,却无用武之处。如果杨小莲能把她脑海里的菜谱全学会,当个大厨是没什么问题的。可她为什么要把脑海里的菜谱给她呢?即便她是外公干孙女,也不值得她冒险把菜谱默出来给她。能让她跟着她学厨艺,已经看在外公的面上厚待她了。
杨小莲高兴的直点头,她只要能把纪迎夏的手艺学个两三分就好了。她没那么贪心。
刘志梅笑笑,迎夏不是个小气的人。连相处一天的杨家姑娘,她都热情以待,她看了看杨小莲,希望这杨家姑娘,别辜负了迎夏才好。
晚上的菜当然也是纪迎夏炒的,来到这几个月,纪迎夏的厨艺日益见长,做的菜一天比一天好吃,而且色香味俱全。
李丽娟看着桌子上的菜就知道不是她闺女做的,她中午吃了刘志梅做的饭,她做的饭虽然还可以,可看着没这么有食欲。既然不是她闺女做的,也不是刘志梅做的,那么是谁做的呢?她看向坐在叶锦程旁边的纪迎夏,难道是她做的?她摇摇头,不可能。这姑娘看着就娇娇气气的,哪里像是会做饭的样子?
“这菜做得好,看着就很有食欲!”她还没开口问刘志梅是谁做的饭呢,叶展华就在旁边夸赞道,“志梅,今晚的饭是迎夏做的吧?迎夏做的菜越来越好吃了,尤其是那红烧肉,看着比上回还好看!当然,肯定也很好吃!”
刘志梅笑笑,“那是,咱家夏夏的手艺现在不输大厨了!”
李丽娟拿筷子的手顿了顿,惊讶的问道:“这是迎夏做的菜啊?”说着她瞟了眼纪迎夏,怎么可能呢?
刘志梅有些得意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才对着夏外公说道:“夏叔,今晚多吃点,这里的菜都是迎夏做的。那红烧肉比较松软,你应该喜欢吃!”
夏外公听说今晚的饭菜是夏夏做的,食指大动。拿着筷子就夹了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嗯,好吃!吃完口里的肉,他看向纪迎夏夸奖道:“咱家夏夏的厨艺哪里是大厨能比的啊,比大厨可好得多了!”
外公的夸奖,让纪迎夏很是尴尬,她外公也太浮夸,太自傲了吧!她哪里有他说的那么好的厨艺啊?顶多做出来的菜能吃罢了!跟她上辈子将军府里那些厨师,还是没法比的。
“外公,人家大厨的厨艺你又不知道!”纪迎夏微勾嘴角,小声说道。
叶锦程在桌子底下握了握纪迎夏的手,瞥了眼纪迎夏,看向外公说道:“外公说得对,夏夏的厨艺确实比大厨好!”他以前经常在外面饭店吃饭,有些菜是没有夏夏做得好,当然他也有点偏心的成分在里面,即使夏夏做得不好,在他心里也是最好的,更何况夏夏做的饭,真的很好吃。
夏外公听到叶家小子同意他的话,他满意的看了他一眼,算这小子识趣,知道讨好他。
天知道,叶锦程真没有讨好他,而是真那么认为夏夏做的饭菜好吃,才会那么说的。不过既然夏外公误会就让他误会吧,他满意他,总比天天瞪他好。
李丽娟听着他们的夸赞,再看看桌子上的菜饭,忽然没了胃口。她看着没心没肺的闺女,竟然还在那里不停的夸奖纪迎夏,她暗暗瞪了她一眼,她到底知不知道,如果她以后能嫁到叶家来,到时候纪迎夏太受宠,她身为弟媳妇,很难做?这种样样能干的大嫂,是很有压力的?
桌子上的其他人,没有人知道李丽娟的小心思,只有她儿子杨刚若有所思的看了眼他妈,然后再瞥了眼他妹妹,最后不动声色的吃饭。
叶锦程看饭吃的差不多了,他向他爸说道:“爸,咱们明天去打猎吧?后天夏夏生日,到时候我们去领证,中午好庆祝下!”小姑娘满十八岁了,成人了。再说那天他们领证,怎么也不能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叶展华看了他一眼,皱眉,“你的腿可以打猎了?”没肉吃可以买,儿子的腿如果不能打猎,他是不会同意他去打猎的。
叶锦程颔首,笑意满满的说道:“我的腿基本没什么问题了。爸,你就放心吧,再说,明天你也跟着去,能有什么危险?”他就是怕他爸担心,才让他跟着去的,不然他自己就可以去了。
纪迎夏看向叶锦程,不满的道:“锦程,你不是说找时间和我一起去打猎吗?”要知道她早就想上山了,就是因为要等这人,她才一直没去的。现在这人竟然自己就去了。
叶锦程摸摸小姑娘的手,安慰道:“乖,你明天要上课,等到周末我们再去一样的。”
纪迎夏也知道她明天上课去不了,再说叶锦程说的也对,反正他们周末都会去山上打猎的。就让叶锦程和伯父去山上试试也好。
夏外公听了半天,问了句:“夏夏,你们后天要去领结婚证?”
其实他刚刚就想问了,看他们说的热闹,就没有开口,刚找到机会就急忙把心里的疑问问出口。
纪迎夏点点,这是早就决定的事情了。
夏外公看着脸上没什么忧虑的孙女,叹了口气,既然夏夏这么喜欢,那就去领结婚证吧!
叶展华和刘志梅松了口气,他们还以为夏叔不同意呢!没想到,白担心了。
“夏夏,你明天跟学校请好假,让刘校长帮你上一天课,毕竟是领结婚证,不请假不行!”叶锦程在旁边缓缓的说道。
纪迎夏点头,看着对面的外公,她迟疑得道:“既然外公在这,那么让外公帮我上一天课,行不行?”
夏外公听了外孙女的话,瞪大了老眼,颇为期待的看向叶锦程。
叶锦程嗯了一声,思索片刻,才说道:“我问问!”
纪迎夏知道只要叶锦程没说不行,就有希望。如果外公也能在刘家村小学教书就好了。那样外公就不用下地干农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改了下,发晚了!!
☆、第93章 二更
晚饭后, 杨家一家回到村里分给他们家的老房子。
到了家里, 杨小莲点燃煤油灯,看着煤油灯昏暗的火光,她忍不住夸奖纪迎夏, “原先干爷爷经常说他外孙女怎么怎么娇气, 现在见到她人了,我觉得她不娇气啊!干爷爷也是,让我误会纪迎夏, 爸妈,你们不知道纪迎夏的刀工有多好,砰砰砰,一盘子土豆丝就切好了,而且切的细而均匀, 动作也快速, 我还没看清呢,她就把菜切好了!”
李丽娟怪异的看向自家闺女, 心里哼了哼, 不想理她。
杨成明却惊讶的问道:“是吗, 迎夏看着柔柔弱弱的,想不到还有这本事, 今晚我就听说, 晚上的菜都是她烧的,那味道确实好!到底是干爹的外孙女,跟别人就是不一样, 小莲,你以后跟迎夏多学学,她比你还小几个月呢,为人处世却成熟稳重!你虽然很聪明,但跟迎夏比,还是显得稚嫩了!”
他说完欣慰的看向自家闺女,他闺女虽然平时看着精明,却没那么多算计,说话比较直,像她爷爷,虽然容易得罪人,可他宁愿儿子的性格跟闺女一样,至少过得明白些,人的算计多了,整个人都显得不磊落,看着就阴阴沉沉的,令人不喜。他今晚就注意到了,叶家和迎夏比较喜欢闺女,对他儿子却显得疏离,可见人都是聪明的,刚子用一双审视的带着敌意的眼神看着迎夏,他们叶家什么人家,人看不出来他的小心思?
李丽娟撇撇嘴,说道:“叶家条件很好,我听刘姐说她还有个儿子在上高中,今年十七岁,比咱家小莲小一岁,如果能把小莲嫁到叶家去,她今后的日子就好过了!你看纪迎夏不就是因为跟叶家大儿子订婚了,才有能力把干爹接回来的,要不然她一个孤女哪里来的本事,把外公还有我们弄到这里来啊?咱家闺女可比纪迎夏能干多了!如果她能嫁到叶家,咱们也不用发愁了!”
杨成明不敢置信的看向李丽娟,嘲讽的说道:“你和刚子不愧是母女,就知道算计别人。殊不知,别人不是那么容易算计的!”
把小莲嫁到叶家去?亏她想得出来,纪迎夏什么品性,他闺女是什么品性?真以为纪迎夏看着娇娇柔柔的,没什么本事?可人家是干爹亲自养大的外孙女,干爹的财产今后都会是她的,在过去,人家就是正儿八经的千金小姐,即便现在人家有这些财产,不管到哪里都过得下去,不是他看不起自家闺女,人要又自知之明,他家闺女是勤快能干,可人叶家找儿媳妇,是看勤快能干吗?他闺女勤快能干嫁到农村还差不多,叶家,他是想都不敢想!
杨小莲听到她妈想把她嫁到叶家去,先是羞的脸红,再就是恼怒。为什么非要拿她跟纪迎夏比?虽然她承认,以前因为干爷爷的误导,她对纪迎夏有偏见,可后来见到了她,她对她已经改观了。她承认自己不如她,可她妈竟然说纪迎夏不如她?她妈什么眼神啊?
“妈,你不是劝导我们,不要惹纪迎夏吗?怎么你反而看不起她了?”她妈真是两面人,什么话都被她说了。
李丽娟有点恼羞,她瞪了自家闺女一眼,“妈现在也要跟你说,不要招惹纪迎夏。可警告你们不要招惹她归不招惹她,不代表她这个人,妈会承认她。妈让你们不要招惹她,是看在你们干爷爷,和叶家的份上。纪迎夏这个人,我是看不上的。当然,这话我们只在家里说说,出去了,你们记得,把话吞肚里,千万别说出来!”
杨成明忽然啪啪拍起手来,他讽刺的看向自家媳妇,“我从来不知道,丽娟你是这样能说会辩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玩得溜溜转,就是不知道人家叶家和干爹知不知道,你这么有本事了!”
李丽娟恼怒的瞪向自家男人,她气急败坏的道:“杨成明你什么意思?难道我不是为了这个家好?只要小莲嫁到叶家,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用靠着纪迎夏了。这样看人脸色过日子,你习惯了,我可不习惯。”
是,她承认。他们家认了干爹后,日子确实比以前好过,可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她心里就没有怨言,毕竟他们家照顾干爹的时间也不少,可有怨言她也不敢说出来。得罪了干爹,他们家落不到好。她也不想让人觉得她是个白眼狼,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现在既然有另外一条通往幸福大道的路,为什么他们不走?非要在干爹这条小道上耗着呢?
再说她也不是不认干爹,她也愿意给他养老,孝顺他,首先,她家得不要被压制才行!压制的狠了,是人都会抱怨的!
杨小莲恨恨的看向她妈,大声道:“妈,你这样安排我的婚事,你考虑过我的感受没有啊?万一人家不喜欢我,你让我今后还怎么面对纪迎夏,还怎么面对刘大娘?妈,你只考虑自己,你考虑过我的感受没有啊?”
李丽娟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家闺女,说道:“小莲,你相信妈的话,没错!”
说到这里她看了看杨成明和儿子,把闺女拉到一边悄声说道:“你屁股大,能生。你看纪迎夏那身材,那么瘦,怎么生儿子啊!你刘大娘想抱孙子想得很,所以你一定可以嫁到叶家去的!”毕竟纪迎夏那样的姑娘都能嫁进去,更何况她家小莲了。
杨小莲不可思议的看向她妈,能生?这是当妈的该说的话吗?她一个大姑娘,她妈竟然跟她讨论,她能生?
“妈,反正我不同意嫁到叶家,人家刘大娘也不会喜欢我当她儿媳妇的,你就不要再多事了!不然,不要怪我恨你!”说完就哭着跑进了自己房间。
李丽娟恨恨的瞪了闺女房间门一眼,转而看向杨成明,杨成明却阴暗的看着她,威胁道:“李丽娟如果你敢惹事,我就把你送回农场去!”然后又看了儿子一眼,说道:“还有你,杨刚,不要异想天开,奢望你干爷爷会给你一套房子,别说你干爷爷不会给你,即使他愿意给你我也不会要的。不然,我打断你的腿!”最后一句,他说的相当严厉,令杨刚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李丽娟听到丈夫要送她回农场,她瑟缩了下,嘴唇嗫嚅,到底没敢说什么了。
杨刚也阴沉着脸,低下头,让杨成明看不清他的神色,以为他怕了,不敢再肖想干爹的房子,他松了口气。
第二天,叶锦程送纪迎夏去学校后,就跟叶展华去了山里。到了山里,叶锦程充分发挥了他内力的优势,打起猎物,毫不手软,手到擒来。跟纪迎夏有的一比。下午的时候,两人就每人一背篼猎物,回到了家里。
夏外公看得眼馋,嚷嚷着,下次打猎他也要去。叶锦程看着夏外公干瘦而又老态的身体,他默默低下头,不说话了。
三月初六这天,天不亮叶锦程就起床了,他自己起床了不要紧,把家里人都喊了起来,包括夏外公。
夏外公打着哈欠,从房间走出来,没好气的瞪了眼叶锦程,“起这么早做什么?即使要办结婚证,也需不着这么早吧?人家办理结婚证的人还没上班呢!”
刘志梅也瞪了儿子一眼,她还没睡醒呢,就被儿子给吵醒了,不过既然夏叔已经说了他,她也就不再说他了,毕竟今天他扯结婚证,是他的喜日子。
连番被夏外公和他妈,瞪眼。叶锦程噎了噎,难道今天不是他扯结婚证的日子,怎么都不体谅体谅他?瞪他做什么?不知道他兴奋了一夜没睡觉?不知道他昨晚看着腕上的手表一整夜?
叶展华也连连打着哈欠,边穿衣服边走了出来,声音暗哑的戏谑:“志梅,赶紧做早饭吧,你儿子急着去扯结婚证,咱要理解他的心情。”
纪迎夏刚从房间出来就听到叶伯父的话,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瞪了眼叶锦程,暗道,这人真是,扯结婚证就扯结婚证,弄这么大动静做什么?就好像,好像只有他着急似得?
叶锦程看着小姑娘从房间出来就瞪他,他讪讪的摸摸鼻子,这外公瞪他,他认了,他妈瞪他,他也认了。可小姑娘,怎么可以瞪他?要知道为了他们今天扯结婚证,他可是兴奋了好几天了,小姑娘应该能理解他的心情才是?毕竟,他要娶的是她,她应该感同身受才是?既然感同身受了,为什么还瞪他?他很是委屈的想。
刘志梅简单的做了早饭,叶锦程和纪迎夏吃了早饭,叶锦程就让刘闫飞开着拖拉机带他们去镇上,不过纪迎夏先让他们去纪家村拿户口簿,没有户口簿办不了结婚证。到了纪家村纪爷爷纪奶奶都在家,纪迎夏跟她爷奶,把事情说了遍,纪爷爷纪奶奶听到孙女今天去办结婚证,很是高兴。纪迎夏让他们中午去叶家吃饭,待她爷奶笑着同意,她才让刘闫飞开着拖拉机走了。
到了镇上,两人直奔镇人民政府,把户口本交上去,然后填表。半个小时后,两人人手一张结婚证书,走了出来。
叶锦程看着手里的结婚证书,再看看旁边的小姑娘,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纪迎夏看着手里的结婚证书,再看看旁边的叶锦程,心里安定,这个男人今后是她的了!在这个异世,她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与归处。
☆、第94章 一更
叶锦程和纪迎夏领了结婚证后, 去了镇上的邮局。
叶锦程的同学张建民帮忙把她外公还有杨家一家子从火车站接回来, 并把他们送到叶家,她还没去感谢人家呢!
既然这次来镇上了,她就带了礼物, 去感谢感谢他, 临来的时候,叶锦程让她拿了几只野鸡野兔,这东西稀罕, 他同学在镇上别的东西可能不缺,唯独这野味,他肯定缺,送了他,他一定喜欢。
即便小姑娘不去感谢张建民, 叶锦程也打算去趟邮局, 他与小姑娘扯了结婚证,他还是要跟京市的爷爷奶奶报备一下, 还有他的腿, 已经好了, 他还没跟爷爷奶奶说呢!他早点告诉他们,省的他们担心。
张建民看到这些野味果然很喜欢, 欣喜的收下了。
然后他听说老同学今天办结婚证, 很是替他高兴,他看了看身材愈发挺拔的叶锦程,唏嘘不已, 谁能想到去年还被认定是个瘸子的锦程,今年他的腿竟然好了呢?感叹,这小子天生运气好,即使被判定终身残废,也能被他逢凶化吉,看了看他身边站着的亭亭玉立,皮肤像剥了壳的鸡蛋似得娇嫩小媳妇,赞叹,可不是逢凶化吉,腿好了,媳妇娶了,假也休了。还可以趁着调养身体的时候,把孩子生了。
这人生就齐全了。
感叹完了老同学的好运气,他嚷着让叶锦程请客吃饭。叶锦程颔首应了,说他三月十六办婚礼,请他到时候去他们家喝喜酒。
老同学结婚,张建民当然要去。笑着应了。
两人寒暄完,叶锦程在邮局拨通了京市爷奶家的电话。
电话是叶以梅接的。她听说三哥和迎夏已经扯结婚证,并且这个月十六就要办酒席。她嚷嚷着要过来参加三哥的婚礼,叶锦程笑笑没说话,她能不能来,还得爷爷奶奶大伯母同意才行。
叶以梅知道他说的对,她失望的把电话给了她旁边的爷爷,叶锦程跟京市老爷子说了下他腿已好的事情,老爷子听了果然十分高兴。然后又说他已经领结婚证,到时候以梅要来参加婚礼,问他爷爷行不行!
叶爷爷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三孙子不仅结婚了而且腿还好了。这可真是件大喜事,不,是两件大喜事。如果不是因为不便,他都想来亲自看看他孙子,并给他主持婚礼。既然以梅愿意去,就让他代替家里人去参加她三哥的婚礼好了。不然人家还以为他们叶家没人呢!
叶锦程刚挂了电话,就打算跟张建民告辞,话音刚落,电话又响了起来,张建民接通了电话,喂了声,几秒后,把电话递给了叶锦程,叶锦程诧异,接过电话。
电话那头,叶以梅的声音传了过来,“三哥,嫂子穿衣服的尺寸是多少啊,我在京市给她带些衣服鞋子过去!还有结婚的衣服,要不要我给你们带来?”叶以梅想到三哥的婚礼是在农村办的,那里能有什么好看的衣服,不如她在京市给他们带些回去。
叶锦程皱眉,他打算结婚的时候,直接穿军装。可看着旁边的小姑娘,小姑娘总不能也穿军装吧?他沉思,“给你嫂子带就行了,我就算了,至于尺寸,我说,你记下!嗯,还有给你嫂子带两双皮鞋,她穿三十六码的!”
纪迎夏看到他要给叶以梅报她买衣服的身材尺寸,她看了看旁边的张建民,连忙走上去,说道:“锦程,你跟张同志说话吧,我来跟以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