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你不怕我报警?”
    “报警?”混混头儿发笑,像是宋朝说了一个多大的笑话。“听着,黄猴子。就算是警官也不敢对我呵斥!”
    宋朝皱眉,企图拖延时间,至少拖到警察巡逻到这个地方。但混混头儿已经不耐烦和宋朝叙话,大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往身后压。那力道不是宋朝能承受的,他整个人狠狠地撞在墙上,背部一阵疼痛蔓延。
    硕大的拳头举在半空,眼看就要落下来。突然巷口发出响亮的喇叭声,惊动巷子里的人。他们抬头望过去,车灯亮如火炬,刺得他们睁不开眼。围堵住宋朝的那些人纷纷低咒。
    车灯暗下来,艾伯特从车里下来,看不出神情如何,只那身气势便叫不少人退怯慌张。
    宋朝看见熟人,本是坚强抗争的心突然就松软下来,鼻子有些发痒,忍不住便有眼泪掉下来。他心头委屈着,离了家失了庇佑,想念家人受了委屈也不能说。被室友欺负也憋着股气不肯跟艾伯特提起半字,委屈全往心里头咽。
    他可是宋朝,宋家捧在掌心上宠的宋小宝儿。往常便是受了点儿小委屈都得叫家人好生哄着,闹闹小孩儿脾气。可现在受了那等欺负,他得往心里咽还得自己解决。
    现下受了惊吓,再见到艾伯特,心里一放松,就止不住的委屈难过。
    身处异国他乡,本就比其他人的心理脆弱再加上他从未独立过,陪伴他给他安慰的艾伯特几乎就成了宋朝在eg呆下去的支柱。人受了欺负,见到支柱哪能不委屈?
    宋朝委屈又难过,软软的带着哭音叫:“唐岱……”
    艾伯特心中猛然一颤,瞧着宋朝那双望向自己全然信任的眼神,有某种汹涌澎湃的感情从心口释放出来,然后在瞬间席卷全身。令得他忍不住想把宋朝护在怀里,先好好的哄着、宠着,再吻遍这朵娇艳的小玫瑰。
    艾伯特的身手很好,尤其是剑术。他小的时候有将近八年的时间同祖母尤金妮一同生活在古堡中,在那里被作为公爵继承人训练,除了基本学业还要学习骑术、剑术等。
    教艾伯特剑术的是尤金妮公主的骑士,那是位eg仅存的拥有维多利亚骑士勋章的骑士。他曾在战争中做出英雄事迹,即使老了,仍旧杀伤力巨大。由他教导出来的艾伯特顺理成章的成为嘉德骑士勋章二十四名成员中武力值最高的骑士。
    所以当那些街头混混们围住艾伯特,打算给他个教训的时候反而被艾伯特轻而易举的打趴下。一个个躺倒在地上痛苦呻吟,艾伯特毫发无损仍优雅得像个该在歌剧院里听歌剧的绅士。
    艾伯特对那个混混头儿命令道:“放了他。”
    那像是君王的命令,无人能抗拒得了似的。擒住宋朝的黑人犹如受到了蛊惑松开宋朝,就是那么一瞬间艾伯特猛然上前一脚将他踢飞出去然后搂住宋朝。
    查看了一番,发现宋朝没有受伤便将他拉进车里。宋朝红着眼睛乖乖的任艾伯特拉着,等坐进车里了才小声问道:“去哪儿?”
    艾伯特大手摸摸他的脸,抚慰道:“我家。”
    第27章
    宋朝这回没拒绝, 反正回公寓面对的也是冷漠的室友还不如不回。他目前的情绪并不适合单独一个人待着, 也就不拒绝艾伯特的邀请。
    宋朝坐上车, 眼眶还红着也不忘乖乖系上安全带。两只手摆在腹部前, 大拇指无意识的摩挲着。那模样儿, 顶顶的可怜。
    艾伯特瞧着就心软,大手伸过去抚摸他的脸, 穿过他柔软的黑发,扣住他的后脑勺,然后倾身上前在他的唇上落下轻轻的吻。
    唇贴着唇,温暖蔓延。毫无欲望, 单纯的怜惜、安慰。
    “没事了。别怕。”
    宋朝红着眼,用力的吸着鼻子。看着近在咫尺的艾伯特, 顿了会儿后侧过脸靠在艾伯特的肩膀上像只猫咪似的亲密的摩擦。完全信任的态度可爱得无以复加。
    艾伯特忍不住喟叹:“你比玫瑰还可爱。你让我觉得自己的心再也狠硬不起来。”
    车子直达艾伯特那栋在南肯辛顿的房子, 房子位于肯辛顿花园街,和肯辛顿宫仅隔了一条街的距离。宋朝就是再迟钝也知道这栋房子不是普通人可以拥有的, 那是世界上少数人才能拥有的房子。它不仅缘于财富,还需身份。
    南肯辛顿有很多townhouse(联排二到三层的房子, 不具花园和草坪),到了肯辛顿花园街的房子则大多数是house(独门独户具有花园,占地较大且隐私性较强的房子)。艾伯特的家就是一栋前后带有花园和草坪的三层高红砖小楼房。
    古典的建筑风格极具时代感,令人在恍惚间仿佛穿越回百年前的伦敦。在这个房子高楼以水泥堆砌的现代化社会竟然还保留着这样全数以石头堆砌而成的房子,历经岁月,低调、从容而优雅。
    艾伯特没有错看宋朝满眼的惊叹和怀疑,以及一瞬间产生的想要逃离的想法。轻声说道:“这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红砖小楼门, 差不多拥有一百年的历史。但在eg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很多人都继承了从维多利亚时代流传下来的房子。拥有一栋百年以上的小楼房并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艾伯特说的的确没错,但这里是南肯辛顿。寸土寸金的南肯辛顿!
    宋朝怀疑的说:“但这里是南肯辛顿,你的祖上难道有爵位?”
    肯辛顿-切尔西区从很久以前就是皇家自治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尤其是靠近肯辛顿宫的肯辛顿花园街的房子。再加上艾伯特的家独门独户自带花园的隐私性极高的house。这就不单单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的确有。不过那个时代过去了。这栋房子是我的祖母赠予我的成年礼物,事实上我住在这里很尴尬。来来回回都是过于‘热情’的邻居,我是说他们总是有时间和金钱举办派对。我不能抛下我的吃饭家伙而接受他们的邀请去狂欢,三番两次的拒绝后,他们不再要请我。我们融入不进邻居的圈子,当他们发现了我们的真面目也不愿意我们融入进去。相对而言,我们的身份并不是太高,有些话题没办法聊到一块去。”
    艾伯特的话其实是真的,只不过他模糊了其中一些关键点。比如说位于此处的房子得以继承光是每年的保养便要花费不少,再比如邻居举办派对不再邀请艾伯特甚至拒绝艾伯特一家人融入进他们所谓的贵族圈全然因为艾伯特烦不胜烦,特意把明面上一个小银行行长的身份暴露给他们知道,让他们知道艾伯特并不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利益。
    另一方面,艾伯特的房子是尤金妮公主那暗地里不为人知的数不胜数的财产之一,在赠予艾伯特之前,那栋房子仅仅是派了一对忠诚的老夫妇看守。当艾伯特住进去,周围的邻居只以为他是那对老夫妇的儿子。
    邻居们这般认知到,那对老夫妇是好人,他们会在大清早散步顺带捡起地上的垃圾。可他们居然在花时间捡垃圾!!这绝不会是贵族应该有的风度和教养!因为贵族的教养里没有任何一条要去捡垃圾!
    宋朝从艾伯特的话里脑补出了他平时饱受轻视的日常,顿时心疼:“你比他们都高贵。真正高贵的人不会因为身份而轻视他人。”
    小玫瑰在试图安慰他,艾伯特意识到这一点,同时惊讶于他脱口而出的话。尤金妮和玛德琳总是教导她们的子女,真正高贵的人从不拿身份作为评判的标准,他们择以才能、品格和胸怀。
    艾伯特深受影响,任人唯贤。他自然也欣赏跟他有同等价值观的人,而当那人还是他喜欢的宋朝,那份惊喜便是双倍的。
    车子停在草坪上,宋朝打开车门下来,举目四望。这是一栋维多利亚时期的三层楼房,非常具有那个时代的韵味。它的前面有条四五米宽的小河,穿过草坪有道木桥横跨小河,穿过木桥直接进入房子。不过房子里头什么样子就看不出来了,隐私性很强。
    “走吧。”
    艾伯特先行一步,宋朝紧随其后。开门进去的时候,宋朝注意到门边角上有一个垂下来的铃铛,作用类似于门铃。这在以前很流行,现在大概只能作为怀旧。
    宋朝进屋,立时被里头的布局、设施惊艳到。一楼是会客厅、直达二楼的楼梯,穿过会客厅便是厨房和餐厅。一楼较为简单,大部分诸如书房、衣帽间、棋牌室等等都在二楼,至于三楼则全是卧室。
    会客厅摆设优雅温馨,典型的英伦带壁炉风格。壁炉前面一整套的沙发和长桌,长桌上铺着带镂空花纹的白色桌布,正中央一个中国瓷瓶,里头插着娇嫩鲜艳的玫瑰,花瓣上头还沾着露珠。
    沙发的左端是一处开放型的茶客室,休闲款的棕色实木小圆桌和凳子。对着高达两米的超大落地窗,两旁挂着暗红色落地窗帘,被各自拉开收拢好。
    落地窗若是打开,外面是花园,花园种的都是些长青植物,多是灌木藤木一类,显得别致雅韵。打开落地窗便可沿着一条曲径小路走,小路直达暖房。暖房和温室连着,温室里头种了许多品种的玫瑰。
    宋朝收回视线,落在会客厅右端的一架看上去有些岁月但保养得不错的钢琴,钢琴的前方是从墙壁里劈出来的书架,整整一面墙的书架。
    整个会客厅的装修高雅不失温馨。华丽典雅的壁炉,柔软的沙发,飘着香气的茶点以及写着非常漂亮标注的书籍。如果脚边有一只慵懒的猫和一只在睡懒觉的狗,那场景更是令人难以拒绝。
    “你说我会爱上南肯辛顿的下午。我想我现在就已经爱上了。”光是想象,他就沉迷其中无可自拔。
    “你可以留下来。”
    宋朝当他是在开玩笑,“如果你愿意把房租降低。”
    “你可以成为它的主人,另一个主人。”
    宋朝这回可真不是装不懂,他的确没能反应过来。艾伯特站在长桌旁边,倾身拔出瓷瓶里修剪得很漂亮的玫瑰。手持花,眸深情,如虔诚的信仰者直视宋朝:“eg的法律通过同性恋者婚姻法,十六岁已经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宋朝,你愿意住进来吗?以主人的身份,成为我的合法伴侣。”
    宋朝:“……”
    噔噔噔噔噔。
    宋朝如遇蛇虫猛怪,迅速后退。远离艾伯特,然后被身后的沙发脚绊倒,一把摔进柔软的沙发里。瞪着圆眼睛,一脸懵:“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艾伯特忍着笑,长腿一跨锁住宋朝,居高临下的盯着他:“我可以再说一次。需要吗?”
    宋朝抽着眼角:“不……不用了。”
    “那……你的答复?”
    “呃……我——”
    “宋朝!”
    宋朝一个激灵,游移的视线定住,和艾伯特对望上。一时之间,沉沦于那深不见底的眼眸里,喏喏说不出话来。
    艾伯特垂眸,抚摸宋朝的脸颊,温柔深情。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想,有如纯洁至美的精灵。”初见之时,车窗外少年精致如精灵,一闪而过,遁入车流。令人不由产生昙花一现的错觉。再次相见,便是缘分作祟,将两人越推越进。“you are my carola rose。”
    宋朝是缠绕在艾伯特心口生根发芽的小玫瑰,必要拥有得到才可不伤不痛。若是强行拔出,必定痛彻心扉。卡罗拉玫瑰,最为纯粹热情的爱,是艾伯特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的爱意。
    宋朝没注意到艾伯特后面的那句话,他所有的心神注意力全在开头的那句话。源自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的《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描述初见恋人时一见钟情的爱情。
    那是宋朝最喜欢的一句话,普希金是他最喜欢的一位诗人。初接触到那句话,宋朝神思不属,深为其中深情所震撼,心中有着小小的隐密的愿望悄悄的生根发芽。
    他渴望有朝一日他的恋人能对着他深情的念出这句诗——别笑,宋朝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有这种羞耻的想法很正常。这个年纪的少年都渴望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爱情,哪怕乖巧如宋朝亦不例外。
    再说了,宋朝学的时尚设计,说到底都是艺术。艺术是相通的,把一位爱情诗人奉为毕生偶像也就不是一件多么难以理解的事。
    宋朝脸颊绯红,眸中波光闪动。他害羞了,又害羞又激动。
    艾伯特一怔,眼微一眯,立刻猜到了宋朝是因什么而害羞激动。老实说,他选择那句诗表达爱意不过是恰好能表达出他的感情,全然没有想到误打误撞叫宋朝如此欢喜。
    艾伯特趁胜追击:“你接受它亲吻你的指尖,接受它的停留吗?它很轻,不会给你造成什么负担,它如蝶翼般轻。它喜欢你的手指,它想住在这里。”
    艾伯特盯着宋朝的双眼,眼里压抑着热切的渴望,一边喃喃一边将手里的玫瑰环成一个圈,圈进宋朝左手无名指,如在教堂之上得到牧师宣布将戒指戴给新娘一般隆重。
    宋朝的无名指害怕的一缩,被艾伯特强硬的拉住,他好听的声音像魔鬼的低语,在极力的诱哄着无力招架的宋朝。
    “永远的,住在这里。死生不离。”
    艾伯特的强硬令宋朝颤抖,他的话令他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艾伯特强心的闯进了他的心。当那玫瑰枝茎换成的戒指套进无名指,如棺盖落地一般。宋朝竟松了口气。
    也许是因为他对艾伯特的拒绝也并不如想象中的强硬,也许他心里一直就没放弃过艾伯特,才会那么轻易的被俘获。
    艾伯特唇角一勾,温柔的微笑。眸中一片春风般的温柔,他倾身上前,辗转吻过宋朝的唇,然后说:“那么,我们明天去登记吧。”
    咦?咦??!!
    “今天不行,太晚了。今晚睡在这里,明早再去登记——你不说话?太高兴了吗?”
    !!!!!!!
    发生了什么?!
    第28章
    发生了什么??
    宋朝到现在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昨晚上留在艾伯特的家, 受到据说是艾伯特的妹妹却有深蓝色眼珠和金黄色长发的艾薇拉的热情款待。宋朝毫无招架能力, 当疲惫的躺上柔软的床的时候, 他脑中一闪而过艾伯特说的那句‘登记’, 瞪着天花板傻兮兮的鼓不起半点勇气去询问艾伯特。
    翻来覆去最后得出个答案:大概是开玩笑的吧。于是心大的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艾伯特从被窝里拉起来, 被牵着去洗漱、换衣服、吃早餐然后坐上车。出发了,车开了挺长一段时间, 宋朝才茫然的问:“去哪里?”
    “去你公寓。”
    宋朝点点头,“哦。”他以为艾伯特是送他回公寓。
    送是送回去了,不过是让他去拿东西:“你的护照、身份证——你有驾照吗?”
    “没有eg驾照。”
    “好吧。”艾伯特只能放弃驾照,“去把护照和身份证拿出来。”
    宋朝转身噔噔蹬的跑上楼, 过了好一会儿又噔噔噔的跑下来,坐回副驾座。坐定了后慢半拍的问:“要护照和身份证干嘛?”
    艾伯特没回答, 开动车子直到马路上才说道:“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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