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节

    这十二个世界都是幻境,是幻境主人的执念形成, 也是由于黑团子掌控时间的能力——它忘记了自己是谁,却不曾忘记自己的使命,强硬的将它曾经拯救失败的人的时间停留在一个维度里,然后从各个世界挑选能够将它心愿完成之人。可是——它已经死了,它的使命有另外的人继承,只有它自己,仍旧被困在这执念里。
    去消除他人执念之兽,困在了自己的执念之中。
    古有神兽,名为邛暜,生有四翼,掌命运定数,控时间快慢。
    但神兽也会死。神兽死后也会有执念不消,因而冥冥之中自有天定,要清欢来带它离去,结束它无尽时光的等待与挣扎。
    想不起来也挺好的,清欢觉得。有时候记忆太多就会过得不快乐,忘掉才会更简单一些。
    她坐在桥边喝茶,看着邛暜迅速跟小黑吉光扭打成一团,不禁露出笑容来。墨泽自认为自己有了与主人相同的人型,应该要保持点形象,便按捺着内心的渴望巴在清欢腿上,好奇的大眼睛看着空气中停住不动的光线:“主人,时间停住了。”
    清欢摸了摸他软软的黑发,“是啊,时间停住了。”从此以后,奈何桥上,再也没有时间,也没有过去和未来,一切都停留在现在,停留在每个此时此刻。
    “主人以后还会走这么长时间吗?”他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我可舍不得你了,主人一走,庄子里都冷清了。”
    “也许……会吧。”清欢叹了一声,“还有一个人,需要我去找他。”
    “……是谁?”
    “不告诉你。”她捏了捏墨泽的小鼻子,见他小脸皱成一团,便轻笑出声,“好了好了,咱们也该开张了,你快去看看锅里的汤煮开了没有,煮开了的话记得搅拌一下,免得味道不好。”
    墨泽从她怀里滑下去,啪嗒啪嗒跑走,拿着比他还高的勺子搅搅搅,清欢微笑着往远方看去,虽然那里空无一物。说她是没有未来的人其实也没错,那十二个幻境里,她只是将自己的心借给了她们。可是当幻境过去,她们的执念消除——那也只是幻境而已。
    一切的复仇都是没有意义的,邛暜能掌控时间,却永远不能让已经发生的事实更改。它希望能够有人拯救那十二个女人,可谁也拯救不了她们。
    说命运能够改变,是的,可以的。
    可命运同时也不可违抗。
    死去的人仍然是死去的,绝望的人仍然是绝望的,被错待的人也仍然被错待,遗憾的人也不能得到圆满。因为那一切都只是幻境而已啊,就只是幻境。
    只不过,苦难是真的,悲伤是真的,挣扎愤怒不甘都是真的。
    只有爱是假的。
    清欢摊开掌心,她无法带回那十二个女人的灵魂,因为她们其实早已投胎转世,新的世界会如何没有人知晓,但她们绝不会再那么痛苦了,也许这算是个好消息。
    她微微一笑,看向奈何桥头蔓延开去迎风招展的彼岸花。它们颜色鲜红,花开不见叶,叶落不见花,生生世世不得相见。
    正在这时,引魂铃清脆不止,招魂幡猎猎作响。清欢朝桥头看去,便瞧见一个身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慢慢走过来。衣服是雪白的,上头的血迹却是艳红色。
    她看起来不年轻了,大约已有了四十岁。清欢朝她走过去,女人便抬头看她,一个趔趄,清欢往前扶住她,然后摸了满手的黏腻——全都是血。
    “好难过啊……”女鬼喃喃地说,“好难过啊……”
    清欢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将女鬼扶到桌子边坐下,她不需要听这些鬼魂们讲故事,之所以每次倾听,只是为了让鬼魂们得到一些慰藉,让它们的绝望有发泄的出口。生前不能诉说之事,在死后都不再是秘密。眼前的女鬼很明显是无法跟她讲话了,因而她慢慢地拂上对方的眼睛,让她陷入安睡,再将人送入醴忘台。
    但愿你醒来后,记忆干干净净,宛如初生。
    墨泽跑过来,“主人要走了吗?”
    “一起吧。”她弯腰把小家伙抱起来,觉得又重了些。外表孩童的模样是不会变了,但再也不会长高的,只能横向发展。“总在桥上庄子里带着会闷的吧。”
    “嗯嗯!”猛点头,“闷死了!要主人带出去玩!”
    “可以呀,但不能光顾着玩,鬼魂的执念也要帮忙消除,心愿要完成才可以。”
    吉光同小黑都眼巴巴地围绕在她腿边,清欢叹了口气,都憋坏了啊,孟婆庄风景再好,到底也不如尘世来的有趣。她弯腰摸了摸两个小东西的头,“邛暜刚到桥上来,你们帮我陪着它,等到下次再带你们出去玩。”
    毛茸茸的黑耳朵白耳朵都耷拉了下来,清欢却是铁石心肠,知道这两个小东西最会装可怜,拍了拍它们的脑袋,又招手让邛暜过来。
    黑团子仍旧是小小的一只,看不清鼻子眼睛嘴巴,蓬松柔软的触感好极了。清欢忍不住捏了捏——肉也是软绵绵的,实在是可爱。她自己根本不需要什么帮手,奈何桥上有一个人就够了,谢必安的存在也让她的工作量减轻了许多,之所以总是捡些毛茸茸的团子回来,真的就只是因为它们很可爱啊……
    肤浅,太肤浅了。
    幸好这个小秘密除了孟婆大神自己,谁也不知道。
    她带着吉光走出奈何桥,有邛暜在,她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出现,不需要顾及其他。
    桥上的女人叫谢曼,出身很好,一路顺风顺水,嫁给了一起长大的丈夫。丈夫娶了她之后,顺理成章的继承了谢家的产业。两人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幸福快乐的日子,然后谢曼怀孕了,给丈夫生了个儿子。儿子又漂亮又聪明,一天天的长大,谢曼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幸福下去。
    直到易小蝶的出现。
    这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以一种精灵般的姿态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并且与谢曼的儿子谈起了恋爱,就在谢曼以为小两口是两情相悦的时候,却发现了易小蝶和丈夫之间也有苟且!
    整个世界好像都开始改变了,所有跟易小蝶发生关系的男人都疯狂爱上了她,包括谢曼的丈夫与儿子。他们变得像是另外一个人,谢曼不再是他们深爱的妻子和温柔的母亲,而是一个恶毒的、心机深沉的、想要拆散他们和小蝶的刽子手!
    谢曼是死在儿子手里的。她亲手养大的孩子,用枪对准了她,而她根本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就因为她强硬地要求他跟易小蝶分手?!
    那个女人毁了她的家,她想要将她驱逐出去!这有什么错?她的丈夫和孩子为了一个女人反目成仇,到了最后甚至还愿意与更多的男人共享易小蝶,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荒唐的事情?!
    可惜谢曼不知道原因,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她已经死了。
    即使死了,也仍然担心惦记着丈夫与孩子,希望他们能够平安,能够清醒。
    清欢叹了口气,这世上,女人的心肠总是太过柔软。死后仍然不肯放手,不舍放下,一生的快乐幸福都在最后的一年内化作乌有,那个叫易小蝶的女孩来势汹汹,带着势如破竹的魅力与娇媚,让男人在她手中被掌控,还让谢曼死在丈夫的冷眼旁观里,儿子的绝情扳机里。
    如何能不难过呢,多少年的情意,也不敌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
    清欢对着镜子看了看,身边的墨泽蹦跶不停:“主人主人,吃饭吃饭。”
    哎,这小胖蛋,只有他是真正的乐天派。
    ☆、第八十一碗汤(二)
    第八十一碗汤(二)
    墨泽是非常喜欢人类世界的食物的, 他和清欢一样,都认为人是一种非常奇妙的生物,至善至恶。他在奈何桥已经呆了许久了, 对人间的食物十分想念, 因此刚一落地,第一件事就是拉着清欢要吃东西。
    本来清欢还在想自己该做些什么, 结果小胖子一直扯着她的裙角恶意卖萌还伸手要抱抱,她只好弯下腰将他抱起来, 然后下了楼。
    反正这个家里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在了, 下人也不会过问她的事。
    墨泽看到了新鲜出炉的草莓蛋糕, 馋的口水都要流下来,可他很乖地坐在儿童座椅上,让清欢给他戴上围嘴, 才艰难地拿起刀叉吃起来,吃着吃着满足地眯起眼睛:“主人也吃。”
    清欢跟小胖子有个共同的,那就是喜欢吃。这还用墨泽客气,本来就是沾她的光他才有东西吃的好吗?
    两人分食了一个草莓蛋糕, 身为中年贵妇,谢曼整日无所事事,无非就是参加参加宴会打打牌逛逛街之类的, 空闲时间很多。丈夫跟儿子都非常有能力,她根本不需要操心公司的事情。
    更何况现在是清欢在她身体里,那就更不担心了。易小蝶虽然任意妄为,但对于钱这种东西非常看重, 因为有钱才能过上好日子,所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在她所有的男人里面,最会赚钱的两父子一直都是她后宫的中流砥柱。
    算算时间,这会儿父子俩正是被易小蝶迷的神魂颠倒的时候,彼此间连同一个女人都可以共享。两个天之骄子,竟然心甘情愿同时臣服于一个女人。清欢虽然知道易小蝶很有魅力,但实在是很想亲自见见,究竟是什么样的十六岁女孩子,竟然能把成熟稳重的丈夫和孝顺贴心的儿子一起迷住。
    她会不会也被迷住?
    墨泽吃完了草莓蛋糕又拿了个大大的冰淇淋抱着啃,小嘴儿弄得到处都是,清欢给他擦了擦,抱着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了下手表,发现已经快要到晚饭时间了。今天晚上父子俩应该都会回来,但时间不长,公司年会就要到了,为了即将到来的假期,他们会有很多工作要忙。
    明明是很幸福的家庭,却在突然间倒塌,真是有意思。
    十六岁的少女应该还在读高中吧,究竟是怎么做到让商业大亨、商业新秀、黑道大哥、高干公子、欧洲公爵……等等男人都为她心动为她要死要活的?就算是活了不知多久的清欢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啊。
    “主人想知道的话我可以翻阅——”
    小嘴里被塞进一勺冰淇淋,清欢笑吟吟地说:“没有这个必要,什么事都要知根知底也太无聊了,你不觉得我们亲自去挖掘会变得很有趣吗?”
    是吗?墨泽认真想了想,最后觉得……主人说的都是对的,他只要乖乖听话就好了嘛。
    做个没有脑子的小盆友多好,完全不需要跟主人不在时那样辛辛苦苦地在奈何桥忙死忙活,他就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呀!墨泽越想越有理,恨不得立刻蹲地上打个滚沾一身的泥土来证明一下自己真的是个小孩。
    清欢一边抱着他一边摸来手机给丈夫打电话,那头响了好一会儿才被接通,她问他回不回来,丈夫的声音一如往常温和:“不了,今天晚上加班,我跟又安都会晚一点回去,你困了就早点睡。”
    说起来薄惜之也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谢曼虽然不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小姑娘,可生活优渥保养得宜,长得更是美貌,但他们夫妻间都有半年左右没有做过了,她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清欢慢条斯理地带着墨泽吃了晚饭,小家伙吃饱后就翻着肚皮说困了,清欢一边给他揉肚子一边轻轻哼着歌,等到小家伙睡着,便将他抱进房间,然后自己在客厅继续等。
    大概到了十一点多,薄惜之薄又安父子才回来。清欢本来已经搭着沙发边缘快睡着了,听到门口传来动静也没有睁眼,知道薄惜之到了她面前蹲下推了推她:“曼曼,快醒醒,在这儿睡会着凉的,起来到房里去吧。”
    她揉了揉眼睛,明明都是二十几岁青年的母亲了,竟然透出些许稚气来:“惜之你回来啦,安安呢?”
    “我在这里,妈妈。”
    清欢看到了父子俩对她不约而同的避让,甚至不与她有任何的肢体接触。这当然不正常,她和薄惜之有着十年如一日的早安晚安吻,薄又安出门回家也都会亲她一下,这个家从来都是温馨幸福的。
    可现在他们不会主动碰她,甚至还会避开一些非常普通的接触。那个叫易小蝶的姑娘独占欲很强,不喜欢她的男人跟任何女人接触,哪怕是母亲姐妹。
    清欢笑了一下,这父子俩还知道回来,就说明神智没有完全被侵蚀,至少还是有一些理智在的。她微微一笑,说道:“等了你们很久呢,吃点宵夜吧,我亲手给你们做的。惜之还记得吗,上学那会儿你很爱吃的烧卖,还有又安喜欢的豆卷。”
    她一边说一边走向厨房,语气十分温柔,情态也婉约动人,自然又有说服力,很快就让父子俩不知不觉跟着她的脚步,被她带到了厨房——清欢闻到两人身上相同的沐浴露味,想来是回家之前与易小蝶来了一趟三人行。
    如果她真是谢曼,不知道得多么伤心。明明这样,还想要他们回到身边来,这才是最让人难过的呀。因为是家人,所以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父子俩一错再错,哪怕自己因此而死,也不能就这样放着不管。
    父子俩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身着鹅黄色家居服的女人忙里忙外,家里佣人很多,其实她根本不用自己亲自动手的,但是……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宵夜,两个人不由自主的坐了下来拿起了筷子。
    伴随着食物一起进入胃里的,还有片刻的清明与温馨,以及过往一家人在一起快乐的记忆。
    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清欢很明白。不管易小蝶是什么人,不管她有什么本事,谢曼跟这父子俩几十年的亲情与爱情不是假的,她早晚能将这两人重新带回这个家。只不过,到那个时候,这个家也只剩下他们两人,谢曼再也不会回来了。
    吃了宵夜薄又安回房间去洗澡睡觉,清欢亲自给薄惜之放了水,然后就出了浴室。谢曼是个生性保守的女人,绝不会做任何出格的动作,可是——有时候,也难免会有一次例外。
    既然爱情和亲情被遗忘了,那么努力让他们想起来不就可以了吗?
    清欢是这样想的。
    因此她在薄惜之泡澡的时候进了浴室,很自然地拿过毛巾给他擦身子,薄惜之立刻躲开,意识到自己动作幅度太大,又干巴巴地解释说:“我怕把你弄湿了……”
    清欢对他笑:“你忘啦,我们刚结婚那会儿,你总是要我给你擦背。”
    那的确是很遥远的记忆了,在易小蝶的刻意下,这些美好的记忆正在逐渐被忘却中。热气蒸腾间,薄惜之有些恍惚,清欢的手在他背上游移,他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刚刚结婚,那个时候蜜里调油,恨不得每分每秒都黏在一起,爱情显得灼热且滚烫,令人动容。他们曾经在这里胡闹过好多次,他抱着这个女人,从她还是小婴儿起看着她长大,变成少女,然后成为他的妻子,在他身下变成女人,然后成为母亲……
    他曾经说过很多次爱她。
    薄惜之的头突然疼起来,清欢放下手里的毛巾给他揉了揉太阳穴,关怀道:“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太辛苦了,待会儿睡觉我给你按按,昨天跟林太太她们去做spa,做完浑身都舒服了,你看我是不是一点皱纹都没有?”
    她刻意靠近了薄惜之,娇嫩的脸庞在浴室的水汽下如同刚剥了壳的鸡蛋白,清亮白皙,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
    没给薄惜之回答的时间,她就甩手起身——适当的亲密是有必要的,可一直很亲密就适得其反了。“我先出去,你洗好澡快些出来哦。”
    她似乎变成了少女时期的谢曼,不再总是一脸端庄雍容,这种亲昵带着些许任性的语气,薄惜之已经很多年没有听过了。他呆呆地看着清欢的背影,眼睛逐渐变得漆黑,然后在一瞬间又失去了清醒。
    洗好澡后躺在床上,清欢跪坐在他身边给他按摩,顺便告诉他自己在路上捡了个小孩,觉得很可爱想养着。
    薄惜之没注意听,随意嗯了一声,清欢嘴角微微勾起,打开电视到他经常看的新闻频道,然后在薄惜之聚精会神看新闻的时候,轻轻往下趴在了他背上,双手挽着他的肩膀。
    ☆、第八十一碗汤(三)
    第八十一碗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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