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她再次闭上眼睛陷入沉睡。
    这次再醒来,叶蓁十七岁,不久前才被人从孤儿院领回来的叶家真千金,而此刻叶家家里还有一个占了她十七年身份的假“叶蓁”,现在已经改名“叶雨”了。
    宿主在孤儿院长大,性格孤僻又倔强,疑心极重,不信任人还特别自私。
    可同样的,她对于她的亲人又怀着最真诚的期盼和渴求,希望从家人那里得到救赎和爱。
    然而事与愿违,叶家是豪门大户,出入的都是高档场所,礼仪举止和素养不是一朝一夕就会的,当然更有分别十七年的感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变得亲密无间。
    宿主回到叶家后,她没有变的更好,反而更为怯懦和自卑,她习惯了含胸驼背,习惯了低着头看人,就算穿上漂亮的裙子也像是抢了公主裙的小丫鬟,而叶母叶父都喜欢叶雨,叶家的哥哥们也都喜欢叶雨,叶雨不仅长得漂亮,被娇宠长大的女孩格外美丽,她骄傲自信又活泼可爱,是父母的开心果,而宿主只会躲在角落里连眼神都阴沉可怕,把宿主更是对比得一文不值。
    在一次宿主跟着叶母出去却闹出笑话后,叶母就再也不带宿主出门,她身边总是会跟着叶雨,她已经把叶雨当做亲生女儿了,对着叶雨她很满意,对着叶蓁她只会失望摇头,那种眼神像针扎一般刻在宿主的心上,怎么都挥之不去。
    当然还不止这些。
    叶蓁从黑暗中醒来,套上t恤和牛仔裤,扎了矮矮的发尾下楼。
    叶父在看报纸,叶母和叶雨在说话,殷殷叮嘱,欢喜又高兴的模样说:“你和宋朝出去玩的时候要注意,你们还小,不可以逾矩。”
    叶雨无奈道:“妈妈,不止我和宋朝啊,还有好多朋友一起呢。”
    叶母:“反正我说的你注意,你们可以谈恋爱。”
    叶雨羞红了脸:“宋朝也没说喜欢我呢……”
    “我女儿这么好他肯定喜欢!”
    叶家是有钱,可宋家比起来什么都算不得。
    宋朝是宋家最受宠的小儿子,也是外界盛传的乱世魔王,他长得帅,家世好,脾气也爆,可是从两个月前,不知道怎么回事,车祸醒来的宋朝和叶雨的关系好了起来,大跌了所有人眼镜。
    可叶蓁却知道是因为什么。
    因为宿主在两月前救了一条狗。
    那条狗被恶作剧的小孩子伤得很惨,断了腿瞎了眼小伤数之不尽,宿主把它抱去看了医生,然后就一直养在她的秘密基地——因为叶家不让带回那么丑的流浪狗,怕染病。
    可惜就算宿主用心照看,那狗还是死了。
    狗死的时候宿主不在,她去到秘密基地的时候,就看见叶雨蹲在狗的尸体旁,看起来很同情和怜悯,揉着眼睛哭:“姐姐,小黄死了。”
    ……小黄?
    宿主沉默寡言,就连面对狗的时候她不怎么说话,她只会抱着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太孤僻。
    那只小黄狗在临死的时候听到了叶雨的声音,原来是叶雨救了他。
    混世魔王的宋朝比叶雨大一岁,年过十八高考结束,像放出牢笼的鸟了一样欢快自由,他开着骚包的跑出出现在叶家门口,宽大的白t、破洞牛仔裤、一头酒红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朝气蓬勃又潇洒不羁。
    叶蓁站在二楼窗口,看着他亲自拉开车门,护着公主似的叶雨上了车。
    宋朝带着叶雨出去溜达一圈,到了下午才回,他也没急着离开,对叶雨说要一起去祭拜小黄狗。
    叶雨心里微慌,还是笑着说:“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小黄啊?小黄明明和我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而且你都没见过它,就听我说了而已……”
    宋朝咳了声:“就是看它可怜。”
    宋朝还特别买了鸡肘子做祭品,当初他还是狗的时候,除了身体痛,还特别想吃鸡肘子。
    哪知道俩人到了埋葬小黄的树下,却见他们立的墓牌居然被人挖出来歪歪扭扭的扔在地上,简直可恶!
    宋朝当即暴怒:“妈的这谁干的?”
    叶雨也是一惊,慌张道:“不知道啊,明明之前还好好的呢?”
    宋朝放狠话:“让老子知道谁干的看我不抽死他丫的!”
    他脾气很爆,围着树下周了几圈,还来回找了找,没有找到可疑人物。
    叶雨已经把倒着的墓牌捡了起来,用手帕擦去上面的泥土和污痕,宋朝拿了过来,俩人一起又给结结实实的埋回去。
    宋朝还嘟囔,这狗活着就够受罪了,死了居然还要受这鸟气!
    叶雨也苦着脸说小黄好可怜,希望它下辈子投个好人家,不要再受罪了。
    宋朝道:“叶雨,它肯定很感激你曾经用心的要救它,虽然最后还是死了,可它肯定很感激你的。”
    叶雨笑了笑,说:“我就是举手之劳而已,没什么,何况我也没有救活它……”
    宋朝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站起身,“走吧,明天再来看看。”
    正值暑假,时间倒是很充裕。
    然而当他们第二天再来的时候,发现那墓碑居然又被人扒了出来,还很过分的扔到了垃圾桶,他们找了许久才找到,宋朝都给气炸了,还没人敢这么招惹他这混世魔王。
    叶雨也觉得不对劲,她气呼呼的说:“到底什么人做的啊?太坏了!”
    宋朝爆了句粗,狠声:“让我逮着了看我不捏死他!”
    叶雨看看宋朝,觉得宋朝好像对这狗太过上心了点儿。
    当初宋朝主动找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几天前是不是救了一条断腿瞎眼的狗,叫小黄?”
    叶雨惊愕的没有否认:“你怎么知道?小黄是你的狗吗?可它已经死了……”
    宋朝说他见过几次那小黄狗,觉得挺喜欢,就记住了,然后又问她小黄狗埋哪儿了?之后就来了好几次,叶雨由此才和宋朝熟悉起来。
    这期间宋朝还和她说了一些小黄狗的事情,叶雨循着记忆想起叶蓁抱小黄狗回来的模样,还听叶蓁说过,小黄狗是被人欺负成这么惨的,想救它。当时那小黄狗是真的惨,浑身上下每一块保底符,她只看了一眼就转过了头不忍再看,叶母自然不会让那狗进门,叶蓁没办法才自己躲外面养,
    叶雨自己都没有想到,宋朝会因为一只死去的狗对她另眼相待,带着她玩,护着她,还对她好。
    因为这样,她就不想把叶蓁的事情告诉宋朝。
    何况她已经不是叶家的亲生女儿了,她太担心,也太有危机感,很怕叶蓁会抢走她现在拥有的一切。
    小黄的墓牌第二次被扔,宋朝十分重视,第三天又来了,果然,这一次连墓牌都不知道被扔去了什么地方,垃圾桶里都不见了影子。
    宋朝气炸了,衬得他一头红发更为灿烂,立刻让人送了一批监控器材来,他倒要看看是谁做的案,居然敢在他头上撒野?
    而此刻的叶蓁正站在叶父面前,她垂着头,绞着手指,声音紧张,怯懦胆小:“……爸,我成绩跟不上,想补课。”
    叶父对这个女儿开始是期待的,也是心疼的,可几月下来叶蓁的表现就让他很失望了,他道:“好,我会安排。”
    叶蓁小声说了谢,局促的转身离开。
    叶父看着叶蓁因为太过拘谨而显得有些卑微的模样,无奈摇了摇头。
    ……
    叶蓁是在天黑之后去的小树林,她去的第一件事就是一脚把墓牌踹开,踹开还不止,还踢得老远。
    简直可恶。
    看到这一幕的宋朝已经下定决心要那女的好看。
    第二天他就亲自在一旁蹲守,在叶蓁一脚踢开墓牌的时候冲上去,“终于逮到你这黑心肠的混蛋了!”
    叶蓁在他扑上来的时候转身就跑,她反应能力很强很快,宋朝一下没抓住她,见她快跑没影了立刻追了上去,追了十几米,纵身一跃从身后直接扑倒叶蓁,带着她在地上翻滚!
    “想跑?没门!”
    刚一停下,叶蓁屈膝重重顶在他腹部,宋朝痛得浑身都没了力气,叶蓁顺势滚出他的怀抱,他抱着肚子哼唧:“你居然敢打我?知道小爷是谁吗?”
    叶蓁看他一眼,爬起来飞快的跑进树林,窜得跟泥鳅似的,很快没了影子。
    宋朝缓和了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和他同来的帮手们这才姗姗来迟的赶来,纷纷说:“爷你没事吧?”
    “这不废话吗?看不到老子在痛啊,这个时候才来,要你们何用!”
    除了那次车祸,宋朝还是第一次吃这样的大亏,何况对方还是个女的,看起来很瘦小,就到他肩膀?出手却那么狠,心肠也黑。
    宋朝决定不会善罢甘休,可惜他记忆里也不记得自己有见过那么一号人,能住这附近的,都是熟人也差不多都认识,那女的难道是哪个佣人的女儿?
    宋朝说:“去,把那女的照片打印出来,给我找,翻了这片地儿也要找出来。”
    他就不信找不到人!
    很快的,就连叶雨都知道抓到破坏小黄狗墓牌的人是谁了,她看过那不太清晰的打印照片,几乎是一眼就认出那人是叶蓁,她的姐姐。
    叶雨心里扑通直跳,宋朝还问她有没有见过这个人?是不是不小心结了什么仇怨?
    叶雨说:“没有,我好想没见过,这么模糊我都看不出谁是谁。”
    宋朝也说:“这人太狡猾,每次来都是夜里来,跑得还跟兔子似的,怎么都抓不住!”
    叶雨干笑了几声,下午回到家就去找叶蓁说话,问她为什么要破坏小黄的墓牌?你这样对小黄是不是不友好啊?
    彼时叶蓁就在房间看书,叶雨穿着蓬蓬裙站到门口,说话很委婉,有着淡淡的指责。
    叶蓁盯着她,整个人看起来阴沉沉的:“因为我的狗不叫小黄。”
    叶雨一惊:“怎么不叫小黄?它就叫小黄啊。姐姐,你以后别去扔墓牌了,宋朝很生气,如果知道是你我也保护不了你的,还会连累我们家……”
    叶蓁:“你可以告诉宋朝,是我做的。”
    叶雨:“……不行,你是我姐姐,我帮你保密,你也别说出去好不好?”
    叶蓁哧了声,她站起身走到叶雨身边,小声说:“妹妹是怕宋朝知道不是你救了那条狗吗?”
    叶雨惊得整个人往后靠在墙壁上,她心跳很快,看着叶蓁:“……你,你别乱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叶蓁勾唇笑了笑,道:“妹妹,五日后宋家要举报慈善晚宴,记得让妈妈带上我一起。”
    叶雨迟疑的说:“你去做什么?你上次出门让人看了笑话,妈妈不会答应的!”
    叶蓁看着她:“嗯?”
    叶雨:“……我,我会和妈妈说的。”
    叶蓁便笑了,她坐回去继续写作业:“出去,把门带上。”
    她不能一直龟缩在房间里。
    五日后宋家的慈善晚宴是本市大事,去的人不会少。
    因为举办人是宋朝的父亲——宋乾,三十五岁,宋家掌门人。
    十年前宋乾和他大哥不幸车祸,他大哥当场身死,留下宋朝,宋乾便将宋朝记到他名下,成了宋朝的监护人,至今单身,他身价不菲,不少人都趋之若鹜,可同样的,没人能进他的身。
    因为听说他性格暴戾又残忍,他是个变态。
    因为他在车祸中伤了双腿再也不能行走,同样的,还有传言说他不能人道,能证明这一点的是宋朝改口叫宋乾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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