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被他高大伟岸形象迷得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的姑娘们,在听到他这话后,就跟瞬间被泼了一池子的冷水,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老太太也被气得不轻,但她自己的儿子,她多少还是了解的,他这话很明显是故意说出来气人的,连自毁形象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可见他有多不爽。
“崇志,开玩笑得有个限度。”老太太轻咳一声,严肃地看着他。
司崇志冷笑一声,说道:“我可不爱开玩笑,我说真的,如果不信,我现在就打电话叫他们来。”
这话说完,他还真的起身,拿起身边的座机就准备拨号。
“够了!”老太太高喝一声,目光犀利地瞪视着司崇志,质问道:“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这样闹?”
司崇志不屑地勾起嘴角,放下电话,转身与他母亲对视,也不惧她的质问,淡定从容地走到她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母亲,我28岁了,不是8岁,也不是18岁,我知道你喜欢掌控别人,但家里有个父亲对你惟命是从已经够了,你别想支配我的人生,因为……我,不,怕,你!”
说完这话,也不理会气得浑身发抖的老太太,站直起身,双手插兜,很有风度地对其他人说道:
“各位好好陪老夫人玩吧,我就失陪了。”
往外走时,在经过某个女孩身边,他突然停下脚步,看了看女孩,突然轻声对她说道:“浅紫色很漂亮,你很有眼光。”
在他心里,最适合浅紫色的女人,此时却远在天边。
走到庭院里,离开那充斥着各种香水味的空间,司崇志不禁深吸一口气,随手摸出兜里的淡紫色
手帕,送至鼻尖下,轻轻一嗅,那是淡淡的肥皂香味和阳光的味道掺杂一起,好闻极了。
叶慧跟顾薇都是能干的人,只用一个下午,就把顾薇的宿舍整理得干干净净,叶慧还想帮兰可儿整理,以感谢她中午请她们吃饭,不过被兰可儿拒绝了,说她也已经弄好了。
送走叶慧,顾薇一个人在宿舍里发呆,这宿舍她真的非常喜欢,甚至有点不敢相信,生怕下一秒钟,自己睁开眼,发现这只是一个梦。
浅紫色的墙壁,浅紫色的床,浅紫色的窗帘,这一切,仿佛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装扮的,她不相信学校会针对某个学生的喜好去装修宿舍,她更愿意相信这一切都只是巧合,她简直要爱死这样
的巧合了。
随后她又去了阳台,那是她第二个最爱,半圆形的阳台,小巧玲珑,风景却是无限好,依靠在阳台上看风景,能不知不觉地站到脚酸。
高哲站在一棵大树下,半仰着头,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能看到三楼阳台上顾薇的侧影,那个人正望着远处的山色发愣,而高哲则望着她发愣。
突然就想起卞之琳在断章里的一句话: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而此时他的心情,正是:你站在楼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下看你。
她就是他眼底的一道美丽风景。
三年的笔尖友谊,浪漫又纯粹,虽然信中的话题从未涉及情感,但他们讨论学习,讨论小说,讨
论人生观,讨论理想,他们有太多的话题,有太多的默契,总是说也说不完,试问有几对恋人,能做到像他们这般,鸿雁往来三年都未曾厌倦?
高哲看着阳台上那抹倩影,感受着心头微微的悸动,其实他并不像书信里说的那样,对顾薇一无所知,恰恰相反,他在与顾薇写信的第二个学期,就曾通过朋友问到她的名字,而后偷偷跑过来看她。
惊艳,耀眼,是他对顾薇的第一印象,犹如误入凡间的精灵,清雅脱俗,高贵淡然,和同学在一起时,犹如鹤立鸡群般格格不入。
从那时起,他给她写信时,会更加仔细用心,再三斟酌,而她的来信,不管读多少遍,都不会厌倦,许多个不眠的夜晚,只要将她的信件放置枕头边,定能安稳入睡,他心里隐约明白,这或许就是他最青涩最纯真的爱恋。
从她字里行间,他能读出她是个非常有想法的女孩,坚强独立有想法,不用刻意去打听,他也能知道,她也是个成绩很好的学生。
所以从那天起,他更加努力学习,只是为了能在高中的时候,在她面前展现最好的自己。
“顾薇……”
这两个字在他心头盘恒多年,他真的很期待,期待有一天,能由自己的口中,将它说出来,他一定会用最温柔,最好听的语调,去说这两个字。
“顾薇,我们一起去饭堂。”兰可儿蹦蹦跳跳地跑进来,发现她在阳台,也跟着挤出去,“哇,你这阳台风景超好,我就没有,这座山真漂亮,哪天我们一起去爬山吧。”
顾薇刚刚也想着找个时间去爬山,听兰可儿这么提议,也就点头应下来了。
兰可儿笑嘻嘻的十分高兴,心里想的是,到时也要喊上她哥才行。
不像顾薇一般认真看风景,兰可儿东瞧瞧西望望,随后小声对顾薇说道:“嘿,你看那边树下,有个男生好帅。”
顾薇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个人,是高哲?
“他应该也是一班的学生。”顾薇随口回了一句。
回想起他那天帮她修自行车的模样,忍不住勾起嘴角,今天他是一身白色运动服,看上去清爽又帅气,好像每次看他,都给人一种很阳光的感觉。
高哲分数第一,肯定也是进了尖子班的,所以说,未来这三年,他们将会是同班同学。
“是嘛?那太好了,我喜欢看大帅哥!诶,怎么就走了,我还没看够。”兰可儿小声鬼叫着。
顾薇则被她大胆的言辞给惊到了,她们这个年纪,光提起男生的名字都觉得羞涩,而这个人却直接了当表明她喜欢帅哥,简直是……简直是……臭不要脸!
虽然心中对兰可儿各种嫌弃,但顾薇还是和她一起去了食堂,隐约有种错觉,她好像被兰可儿给缠上了。
第二天早上,顾薇跟兰可儿一起去了高一(1)班的教室,今天也是正式开学的日子,发课本,认识老师,认识新同学。
她们的班主任是个和蔼可亲的中年妇女,姓张,身材微微发福,笑容看上去很亲切,顾薇去的时候,她已经在教室里了。
跟老师打过招呼,兰可儿拉着顾薇进去找位置坐。
“我跟你同桌好不好,我跟你比较熟。”兰可儿一脸可怜地询问她。
顾薇也不在意跟谁同桌,看兰可儿装可怜的样子,忍不住露出个浅笑,说道:“可以。”
兰可儿欢呼一声,到处看了看,最后选定靠窗户的桌子,在走过去坐的时候,顾薇发现,高哲就坐在她们后排。
顾薇抬眼看他,高哲也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嘴角弯弯,笑容很好看,只听他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又见面了,你还记得我吗?”
“你帮我修自行车。”顾薇说着。
高哲笑容更灿烂,主动地自我介绍道:“是的,我叫高哲,你好。”
顾薇点点头:“你好,我叫顾薇。”
相互介绍后,两人对视一会,都笑了,高哲摇摇头说道:“你一点都不惊讶,看来已经就知道我是谁了。”
“彼此彼此。”顾薇说完这话,就被兰可儿打断。
“你们聊什么呢?就跟对暗号似的,我听不懂!”兰可儿很好奇地追问,其实在来这边之前,她有跟司崇志一起,学了好长时间的方言,虽然还不太会说,但多少能听得懂话。
此时看顾薇难得热络的样子,她忍不住想探个究竟,这可是她哥把她派过来的最主要目的。
顾薇坐下来,不知道怎么解释,只是对她说道:“我们之前认识。”
兰可儿更加好奇,回头对高哲说道:“真的吗?你们之前是同个学校的?”
高哲见兰可儿是讲普通话,虽觉得稀奇,但还是用普通话回答道:“我跟顾同学不是校友。”
“那你们怎么认识的?”兰可儿还在刨根问底。
但很快被顾薇拉了回来,小声说道:“老师要点名了,回去再跟你说。”
兰可儿也学着她,小声说道:“那你一定要说哦,我对帅哥很感兴趣的。”
“……”
又来了,这个女流氓!
当天早上并没有课,张老师点了名,让同学上台自我介绍,随后发了课本,又安排了临时的班干
部,都是由入学成绩来排的,顾薇被安排个副班长的头衔,班长给了高哲。
开完班会后,张老师宣布下课,又提醒他们明天正常上课,随后就离开了。
顾薇跟兰可儿本已走出教室,却还是被高哲喊住了。
“顾薇……”高哲轻轻喊出了他期待已久的名字,瞬间有点心潮澎湃。
顾薇停下脚步,“什么?”
“能跟你聊聊吗?”
“现在?”顾薇有点为难,同学们渐渐走光了,如果跟他留在教室聊天的话,感觉会很奇怪。
随后作出决定,说道:“我们边走边说吧。”
☆、第十四章
一行三人缓缓离开教学楼,兰可儿装作什么都听不懂,但很安静地跟在顾薇身边。
而顾薇此时的心情,则有点微妙,紧张,羞涩,猜测皆有之,她初中的时候就少跟男生讲话,更
别提如此近距离地跟一个男生走在一起。
此时面对高哲,一个跟她书信往来足足有三年的男生,她多少有些心慌。
他们交换学习经验,交换读书心得,甚至交换彼此的心情,这种关系,实际上比朋友还更为亲
密。
就算今天只是第二次见到他,但顾薇知道,他家里养着一缸金鱼,还有一只经常想去捞鱼吃的贪
吃小猫,她知道他喜欢拼装模型,他房间书架上除了书,就是模型摆设,还知道他喜欢运动,每
天都要打一个小时的篮球……
她知道他太多的事,而自己,何尝又不是告诉了他许许多多关于自己的事情。
他们的状态,恰恰就是最为熟悉的陌生人,所以顾薇真的有些忐忑,不太确定自己该用什么态度
来面对高哲。
沉默走了一段路之后,还是高哲先开口询问,“你什么时候知道是我?”
“参观学校的那天,我在宿舍楼下听到他们喊你的名字。”
高哲点点头,又问道:“难道在这之前,你对我一点都不好奇?”
顾薇摇摇头,说道:“既然是笔友,那就是笔下的友情,如果现实中认识了,就不能称为笔
友。”
她虽曾好奇地在心中描绘过对方的样子,但她从来都未曾想去见一见他,这是一种最纯粹的思想
交流,无关乎年龄与相貌,如果见了面,她肯定无法再与对方诉说心事了。
高哲笑了笑,主动坦白道:“可我就没办法做到,在跟你写信的第二个学期,我就去看你了。”
顾薇侧脸去看他,目光明亮,却又平静无波,只听她淡淡地说道:“可你一直假装不认识我,包
括参观学校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