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玩家可以将自己想要出售的卡牌、道具等物品提前设置好价码,将这些东西挂在系统的商城上,别人就能随时随地付钱将其买走。
    不仅可以自己设置商品的价码,还可以对商品设置密码,你的商品可以让只有知道密码的人才能买走它们。
    但这个挂售商城的功能是需要玩家用奖励分去开通的,十万奖励分即可永久开通,然而十万奖励分对于许多玩家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因此开通这个功能的玩家并不多。
    金就是其中一个,他开通了这个挂售商城的功能,并将自己给echo准备的卡牌道具等,设好价码和密码挂在了商城上。
    然后当echo以新手身份回到游戏安全屋中时,他便可以打开商城,找到金挂在商城上的那些卡牌道具,金设置的价码都是零,但因为有密码的缘故别人买不走,只有从金那里得到密码的echo可以顺利带着它们。
    金给echo留了这样几张卡牌,分别是正逆世界牌,正逆死神牌,魔术师两张,还有n多强化运气的副卡……可以说许多玩家梦寐以求的卡牌都在金手里了。
    不过金在游戏中也待了四年时间,而且他还是边缘意志的忠实“信徒”,游戏过程中难免会受到边缘意志的不少“关照”,这是他能一直活到现在的原因,因此他的家当中有几张珍稀的卡牌并不稀奇。
    有了不错的卡牌后,echo开始琢磨接下来的行动,他的动作最好快一点。
    他选择了金留给他的一张逆位世界牌,以及两张副牌——一张是象征灾难、负担、厄运的权杖10;另一张是召唤死神的宝剑10。
    玩家可以自带一张主牌和两张副牌进入新游戏,而某些副卡的组合是可以让你在游戏中抽出特定卡牌的,比如权杖10和宝剑10,这两种副牌的组合有超过百分十75的概率能让玩家抽到死神牌。
    只是塔罗牌的副牌有足足五十六张,这么多牌能凑成百上千种组合,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副牌组合效果的,echo知道的也不多,但他清楚如何利用副牌去“召唤”想要的主牌,这是他很久以前,在上个游戏版本当中经过一些实验得出来的结果。
    将这三张牌揣在身上,另外再带一张属于穆钦的白卡,echo十分果断地找系统开启新游戏,在短暂的晕眩后,他睁眼来到了新地图,没来得及观察周围的环境,他首先摸索了一下身上的口袋,掏出了两张卡牌出来,果不其然是死神牌和他特地带进来的逆位世界。
    看来游戏版本更新时并未将副牌组合效果给去掉……说不定还加强了。
    echo这样想着,开始观察四周,他貌似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公园当中,貌似是几十年前的旧公园了,但经过数次翻修以至于到现在还存在。和游乐园不同的是,公园里没有太多娱乐设备,基本都是景观、湖泊和一座小山,小山上还有高塔,总体来说是座挺大的公园。
    整个公园被用高高的带尖刺的围栏围住,echo的出生点就在这个围栏的边上,他的头顶是一盏灯笼形状的路灯,散发着暖黄色的光芒。他的脚边还刷了一把杀手专用的刀刃,他下意识地弯腰捡起刀子。
    将刀子拿在手心里的感觉很陌生,echo有些恍惚,他仿佛回到了当初,他和bird的当初,当他们仍是边缘世界里挣扎求生的玩家时,他们曾携手并进,克服了许多困难,一度以为自己还能逃出去。
    echo摇摇头将这遥远的回忆甩开,随后马不停蹄地开始寻找周围可能存在的其他玩家——他要尽快将这局游戏的局面控制住,给自己刷满两个人头后,他就可以开白卡通往穆钦所在的王座地图。
    到达穆钦的地图后,就能按照金的计划将穆钦弄死,让穆钦的王座暂时束缚住无面人,做完这两件事情后,echo便可功成身退了。
    事情看似很麻烦,但echo有世界牌的帮助,当他极力想做某一件事情时,运气可以给他带来巨大的协力,他很快找到了这局游戏中的其他人类。因为是新手局,这局游戏里的大部分人都是新手,但老手也是有的,不太好对付。
    echo还算有心,他决定给新人们留条命,老人先弄死。
    他熟悉了一下这把久违的刀刃,然后迅速暴起弄死了这局游戏中的两名老手,基本人头数已经满足,于是他将大部分新人都放走,只留下了其中一个看起来不太顺眼的,将其关在了地图内某个封闭的屋子里,确认其短时间内无法逃走后,echo便拿出穆钦的白卡,找了处空地,使用白卡将空间之门召唤出来。
    在通过这扇空间之门抵达穆钦所在地之前,echo开始检查自己身上的东西。
    他现在有死神牌和逆位世界,其次还有一张刚刚从某个新人身上搜刮而来的魔术师。其他无关紧要的卡牌也有数张,但感觉没啥用,所以echo暂时把没用的卡牌丢掉了。
    死神和逆世界可以让echo进入穆钦所在的王座地图后,不用担心被王座的荆棘给抓住。而魔术师可以让echo在急需某张卡牌时利用世界牌的运气直接将其变出来。
    除卡牌以外的就是杀手的刀子,和搜遍整个公园终于找到的乐器——口琴。
    echo本以为找不到乐器了,还准备砍个细竹自己削出一根笛子来,但最终还是在公园内部的一家图书馆里找到了这把口琴,这可能是某个学生遗落在图书馆的东西。
    虽然看起来令人意外,但echo这个人其实会很多种乐器,像笛子、口琴、提琴,吉他等,他都会一点。但都是略知一二不怎么精通的那种,奏几首简单的曲子不在话下,复杂的就不太行了。
    之所以echo会这么多乐器的缘故,是因为很久以前,他打工的那段时期,曾在某个街头演绎乐队的团体里面待过,那里面五花八门会各种乐器的人都有,echo就每个都学了一手,学的原因据说是为了泡妞,骗骗那些花季年少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尽管他最终栽在了穆钦的亲生母亲沐清芸身上。
    卡牌、刀子和竖笛都带上,echo觉得万事俱备了,便深吸一口气越过了那道空间之门,进入穆钦所在的王座地图。
    穆钦的王座地图并不复杂,虽然周围都是茂密的树林,但echo一进来就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因为这里有简陋的石子路,道路通向不远处一座十分显眼的城堡废墟遗迹,echo顺着路走到了这座废墟遗迹,他看见倒塌的残檐断壁,几根断裂的巨大石柱,当他走到最深处时,他果不其然看见了金曾给他简要阐述过的景象。
    那蝴蝶王座上坐着两个昏迷状态中的人,一个是穆钦,另外一个……
    echo突然惊愕的瞪大了眼睛,在他看见王座上的另外一个人后,他像是被人施展了定身术似般定在原地一动不动,好半天他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踱步上前。
    “怎么会这样?”echo在王座前止步,盯着无面人的脸瞧了半天,满心满眼都是不敢置信,以至于让他浑身颤抖,惊愕出声:“你怎么会在这里!?”
    所有进入边缘世界的人,基本上都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做梦人的人。
    echo也差不多。
    echo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无名无姓,他大约是1970年左右出生的,如果他没有进边缘世界,一直活在现世的话,现在也差不多是个五十岁的老头了。他的具体出生年月日不可考察,当时还是个婴儿的他被人丢在了荒郊野岭,一个凌晨就起来上山砍柴的农户发现了他,就把他捡回去养着。
    然后这农户给echo取了个小名,叫岁岁,想着是岁岁平安的意思。
    那家农户姓余,之后echo的名字就叫余岁。
    农户家里穷,而且农户家也有一个两岁大的儿子。有了亲生的自然不可能对余岁这个捡来的孩子太好,但也不是很差,至少能吃穿都能分出来一点给他。
    后来过了几年,农户的家境好了一些,就攒钱买了一辆摩托车,改装成了三轮车,做起了拉人送客的行当。
    当时那个年代,农村建设还不全面,乡村里没有建水泥路,都是泥巴路,是无数人走过而形成的泥巴路,一旦遇上下雨天就满地泥泞,人们想买点东西购置些物品之类的,得徒步走一两个小时的路程才能走到最近的镇子上。
    为了方便,就有人开着这种摩托改装的三轮车送客,每天按照同一条线路来来回回的送,就跟现在的公交车一样。费用也便宜,几毛甚至几分钱的车费。当时的钱币面值不比现在,角元就已经很值钱了。
    虽然慢慢的有钱了,但物价也跟着上涨了,农户的家里头说好也算不上好,他们只能供自己的亲生孩子读书,等余岁到了该念书的年纪,却是供不起了,因此余岁只能跟着养母下地种田,打打杂。
    等余岁再大一点,大概十四岁左右吧,农户一家就商量着让他出去打工,赚到的钱好供他们亲生儿子继续升学。
    余岁答应了,也出去打工了,还借打工需要登记等的缘由拿走了自己的户口本,但余岁出去后,除了头几个月有寄钱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也一直杳无音信。
    农户一家直骂余岁没良心,养了这么多年养了一头白眼狼。
    也不知道那个从学会走路起就开始帮忙洗碗、洗衣、打扫卫生,更大一点还要下地种田的人到底是谁。
    要知道农户他们家亲生儿子可是从小到大一点活都没让干的。
    也不能说是偏心吧,余岁也知道自己始终是个外人,人家肯将他捡回去给他一口饭吃就足够了,所以多年来也一直抱着报恩的心态任劳任怨,家里什么活只要他上手了就都是他干。
    没让读书他也认了,就捡哥哥的旧书自己学,可是当他出去打工,每个月几乎全部的工资都要寄回去,想留一点前给自己吃饭都要被数落半天,说是“饭钱要这么多做什么?你天天吃馒头就够了。”
    余岁那一刻心寒得不得了,突然就产生离开的想法了。
    他也确实这么做了,假借工作的缘由拿走了自己的户口,然后彻底和农户一家断绝了关系,断绝关系前还把几乎所有的钱都寄回去,然后换了工作,彻底一穷二白。
    不过断绝关系后,余岁那一刻感觉自己是自由的。
    第127章 无声教室16┃却不是在现实世界里。
    和农户一家断绝关系后, 余岁开始积极工作, 虽然他年纪小,没上过学, 文化程度不高,不过当时那个年代, 像他这样小小年纪就出去打工的人挺多的,招这种“童工”的单位也挺多, 尽管政府部门一再强调不许招收童工, 但很少有人把规定当一回事。
    余岁进了一家工厂,他的工作很简单, 待在流水线上分拣货物。他的同事也有许多, 其中年轻的有,更多的是三四十岁的大爷大婶。
    这份工作他做了许多年,从他十五岁起就在这里做工, 一直持续到二十岁,工作五年,原先住的是员工宿舍,后来攒了不少钱, 他就搬出去租房子住, 有钱了之后他就想念书,有文化有知识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自己报名了附近一家成人夜校。
    每天白天工作,晚上去上课,每每凌晨一两点才睡觉, 学的就是初中高中的知识,还偶尔跑去附近的书城买成套的卷子来做。
    尽管这段时间他相当辛苦,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时常面容憔悴、形同枯槁,但疲惫不堪的余岁却甘之如饴。而且他很聪明,也许是真的天赋异禀吧,在夜校学习了两年时间,他觉得差不多了,便报名参加了成人高考,并在高考后达到重点本科分数线。
    1992年的本科学历是非常有价值的,那时候的大学生也很值钱,谁家出了个大学生都要吹一年,不像现在满地都是大学生,大学生便也成为了一种廉价劳动力。
    虽然余岁自考到这个学历时年纪有点偏大,他当时虚岁23,但仍然有一些大学想要录取他,余岁便放弃了工作,想着去读大学。
    那个时候的他是如此果断又具行动力,面对眼前可能出现的种种艰难险阻也毫不畏惧。掂量着自己还有一笔存款,再不济能尝试一下奖学金或者兼职,所以当即辞了工作揣着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离开了那个城市,去了首都,念的是经济贸易专业。
    也是在那所大学里,余岁遇见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沐清芸,他们是一个班的同学。
    不记得到底是什么原因促成的,反正当时他们关系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互相厌恶敌视的,他觉得这个女人野蛮专横,而沐清芸觉得他肤浅不懂礼貌。
    再加上余岁在班级中年纪偏大,一般新生都是18岁左右成年的青年,最大也就二十岁。也有年纪偏小16、7岁的未成年,像余岁这样23岁的,基本上都读到大三、大四了。
    余岁出生寒门,以前又忙着上班赚钱养活自己,没有任何兴趣爱好,对实事新闻也不了解,跟这些年轻人没有任何共通点,自然也没有任何可以深入交流的话题。
    同学们的圈子余岁无法融入,不过他也没太大兴趣,他来上大学主要是为了学习,为了学历和前途。其他的,他并不在乎。
    余岁一入学就开始了疯狂学习,成天泡在学校的图书馆,从大三大四的学长学姐那边借各种学习资料和课本,他的目标是考研,那时候研究生还有公费项目,可以得到国家教育资金,就业方面也会有更多选择,如果有能力,说不定还能报考国外的学校,方便出国看看。
    对那时的余岁来说,大学读研是他改变自己人生的一种途径,他可以摆脱贫困穷苦,摆脱自己既定的人生轨迹,摆脱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尴尬境地,一跃登顶成为上层人士。
    不过当时想考研、并且争夺有限研究生名额的人并不只有他一个,沐清芸也是其中一员。
    余岁跟沐清芸的家境差别很大,余岁是从乡下野村里出来的穷苦孤儿,而沐清芸则是首都名门望族的大小姐。
    沐家很有钱,世代经商,家境殷实、底蕴丰厚。沐清芸还有个哥哥,比她大两岁,叫沐清卓。
    基于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思想,沐家产业基本确定由她这个哥哥沐清卓来继承,因此家族里的人都尽全力培养沐清卓,从小到大吃穿用度,什么好东西都是率先给哥哥的,家族里的每个人都围着沐清卓打转。
    至于妹妹沐清芸,除了她母亲格外对她关爱一些,其他人包括她父亲,都不是很关心沐清芸,哪怕沐清芸上学时成绩要比哥哥好很多,各方面表现得也很优秀,但她就算考试成绩拿到了满分,也比不过哥哥的九十分。
    备受冷落的沐清芸从此更加奋发图强,兴许是不服输的自尊心作祟,她一心想要取得更好更高的成绩,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日后能创办属于自己的公司企业,比起继承了沐家产业的哥哥也不逞多让,让所有人都对她刮目相看。
    所以沐清芸很努力,并没有因为家境优秀而变得纨绔跋扈或自高自傲。
    她和当时的余岁因为一些见解和认知上的差异而互相厌恶,同时又是学业资源上的竞争对手,每天都会在学校图书馆因为学习而碰面,两看两相厌之下又不得不为争夺同一本学习资料书而互相争吵。
    图书馆要求绝对安静,他们在争夺中也不能对彼此破口大骂,就抓着同一本书扯来扯去,沐清芸的力气比较小,争不过余岁,每次书被抢走后,她气得眼圈都泛红了,红红的很可爱,像只小兔子。
    而余岁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莫名对她产生别样的感情。
    他邀请沐清芸和他看同一本书,沐清芸想着书本中的资料,也迫不得已的同意了,然后两个人就为了学习天天泡在图书馆,黏在一起看书写卷子,时不时交流一下学习心得。
    他们在图书馆的座位越坐越近,时间长了,余岁就看不进书,光顾着盯着沐清芸发呆。
    盯着人发呆久了,他就忍不住,私下偷偷亲过这个女孩,在沐清芸因学习睡眠不足趴在图书馆桌子上打瞌睡的时候,余岁见四下无人,就恬不知耻地凑过去亲了一口女孩的脸蛋。
    余岁不敢对沐清芸告白,因为清楚彼此的差距,不说外貌或内涵,光是背景就天差地别,就算沐清芸答应了他的告白愿意跟他交往,恐怕沐清芸背后的沐家也不会答应吧。
    余岁陷入这突如其来的感情漩涡中无法自拔,而沐清芸却好似对他的爱慕一无所知,她专注地盯着她的资料本和学习用书。余岁便沮丧的想:“就到这里了”,他的这段爱情,刚开始萌芽就要被扼杀在摇篮里。
    可是他忍不住。
    当爱上某个人时,没有人可以抵抗自己内心深处不断涌现出的感情,就像是潺潺流淌的溪水,最终会汇聚成河流大海。余岁也无法抵抗,他可能是被自己的情绪冲昏了头脑,他开始对沐清芸动手动脚,就像是很多地痞流氓那样。
    他借着人流量多且拥挤的情况去握沐清芸的手,在下雨天撑伞整个罩住她的头顶,揽住她的肩膀让她依偎在自己怀里,课间休息时给她带饭带饮料带任何她喜欢的吃食,更多的趁她睡着的情况下偷亲她的脸蛋甚至嘴唇。
    然后他们的关系就越来越亲密,没有告白或确定恋爱关系,但他们却开始了一段貌似在谈恋爱的过程。期间余岁从一开始的偷着亲到明目张胆的亲,他总是抓着女孩的手将其困在自己怀里,然后就能够肆无忌惮对其“上下其手”。
    这个过程余岁自己回顾时觉得是带强迫性质的,因为从头到脚他也没问过沐清芸愿不愿意跟他交往,直接搂着人就又亲又抱的,偏偏沐清芸乖的很,半点不带反抗。
    然后顺理成章的,如狼似虎的余岁把人拖上床,在大一下学期的某一天里,将绵羊一样乖巧的沐清芸带去了自己租住的小屋子,紧接着把人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下。
    他们的“恋爱”也至此进入白热化,每天余岁只要有空就会跑去找沐清芸,逮着机会就偷偷把人死死地抱怀里,一刻都不想撒手,恨不得24小时将她拴在自己的裤腰带上。
    他觉得沐清芸也是喜欢他的,不然也不会那么乖,乖得都不像原来的她了,要知道那时候的沐清芸性格其实挺烈的,大胆而强势,行事果断,相处久了又觉得她很温柔。不过她一直沉迷于学习不怎么和人交往,久而久之就给周围人一种“高傲千金小姐”的感觉。
    这样优秀的一个人,却任余岁予取予求,总是乖乖窝在余岁怀里,用湿漉漉的目光看着他。
    余岁真的好喜欢她,喜欢到感觉自己就要疯了。
    只是这份喜欢无法说出口。
    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仿佛这份关系一旦被公诸于众,他们就会天人永隔、永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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