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因为管理员说的是——
    “按照串频的abo世界的规则,坤君的出现是因为古代繁殖能力较弱,孩子夭折率较高,所以进化出类似生育机器一样的坤君。像你这种身体在被标记或者求欢期被满足之后……极其容易受孕。”
    “所以你现在可能已经……怀孕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萧煜:今天我只出场了几句话,老婆孩子还被弟弟拐走了
    萧焕:今日的我是人生赢家
    沈雁初:等我脱离系统一定要搞死系统!
    沙雕推送:
    萧煜是妖界帝王青蛇帝君,俾睨众生,沈雁初是穿越而来的小兔妖,本来是给蛇王的贡品,阴差阳错成了他的王妃。
    结果……
    世人口中的嗜血帝君抱着一根胡萝卜,一脸不忿:媳妇儿,咱们什么时候能换换口味?
    第89章 悬赏令
    直到马车飞驰出去很久,久到夜晚到来沈雁初也没能真正消化掉管理员的话。
    他坐在客栈的床上, 缓缓地用捂热的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腹。
    这里……真的会有一个孩子吗?
    这未免也太过荒唐了。他实在是难以接受自己的身体居然可以怀孕生子。他又不是个女人, 他可是一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男人!
    好吧……现在也有点弯了。
    一路上马车跑的飞快,如今他们已经离开京城的地界, 在进入一座小城之后,驾车的人便离开了, 他只能带着萧焕先找一座客栈歇下。
    以后的日子只能他和萧焕相依为命了。
    还好他母亲的母家林家有的是钱, 沈雁初随身装着许多大额的银票。这个时候消息传的慢,若是等查账的时候查怕是一年之后才能查到他从哪里取过银子, 所以他倒是不用怕被人查到他的行踪。
    反正如今也没有人管他们, 他想睡到什么时候便睡到什么时候, 想什么时候离开便什么时候离开。茫茫人海萧煜找不到他, 他也不必自寻烦恼。
    多好啊。沈雁初望着窗外的月亮在心底说。
    明月高悬, 窗外一颗星星都看不到。
    沈雁初叹了一口气, 他扭头望向床上睡的很安稳的萧焕,替他掖了掖被子。然后再去把窗户关上,把床头的灯吹熄。
    屋里顿时昏暗了许多。
    沈雁初一边脱衣服一边走神, 不知不觉连亵衣也脱了大半。等身上冷了才回过神,一低头看到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他的身子本来就白,之前求欢期的时候被萧煜作弄狠了, 到现在还有痕迹。
    在昏暗的灯光下, 沈雁初下意识的抚摸着身上的痕迹,就好像萧煜还在他身边……就在他身后,紧紧的搂着他, 轻轻的啃吻着他,用充满欲望的沙哑的声音问他。
    “思归……喜欢吗?”
    仅仅是想象,沈雁初便已经浑身发热。
    他满脸通红的把自己裹紧被子里躺倒在萧焕身旁,用孩子干净的睡颜把他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全都压下去。
    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终究是不可能和萧煜在一起的。
    更何况……沈雁初摸了摸小腹,这里还有一个大问题没办法解决。
    第二日沈雁初带着萧焕睡到日上三竿,平日里沈雁初需要处理公务,萧焕需要读书,两个人都没睡过懒觉,偶尔这么睡一次,他们感受到了懒觉的美好并且再也不愿意早起了。
    萧焕自幼在宫中,和萧煜是一样的,从来也没有出来玩过,做什么都觉得新奇得很。他是皇子,从来没和别人一起睡过,面前的又是他最喜欢的初初哥哥。小孩儿偷偷的钻进沈雁初的被窝里,抱着香香软软的初初哥哥美美的睡了一会儿。
    起床之后沈雁初把身上的东西整理了整理,有用的东西都归置到一起,再把宫里的衣裳全都扔掉,替萧焕穿上普通百姓的衣服才带他下楼。
    出了客栈之后沈雁初带着萧焕一起去雇了一个马车夫,他不会驾车,只能去雇人,挑选了好久才选中一个,给了银子驾车离开了小城。
    现在没有人会管他,系统也下线了,手头有钱,还有车,沈雁初竟然觉得现在的生活美滋滋的,还挺有一种说走就走的旅行的感觉。
    晚上便睡客栈,白天吃酒楼,日子潇洒极了。
    就这样边走遍玩了二十多日的时候,京城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沈雁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坐在酒楼里,萧焕想吃荷叶鸡,他们便找了当地最好的一家酒楼吃荷叶鸡。
    这家荷叶鸡做的甚是诱人,颜色微黄泛油,鸡肉入口带着一股荷叶清香,鸡肉本身就不腻,吃起来清爽可口。
    就在吃饭的时候,沈雁初听到了附近人的谈话。
    “没想到肃王竟敢谋反!”
    “还不是为了皇位,能当上皇帝,放手一搏实属正常。”
    “李兄慎言,慎言啊!”
    “肃王已经被关进天牢,吴王与楚王也按功行赏,总不至于还不能说一句罢。”
    “你说的倒也对。如今皇帝因中毒身体不佳,也不知道是哪位皇子能登上皇位。”说这句话的那人悄然压低了声音,生怕被别人听到。
    不过事情听到这里沈雁初便满足了,萧煜和吴王应该都有护驾之功,皇帝肯定会从二人之间选择一个。
    当然结局沈雁初已经知道了,肯定会是萧煜登上皇位。
    因为在皇帝的心里,怡妃是敢刀挟皇后拼命去救他的女人,萧煜是拼命回来救他的儿子。这二人在他的心目中会立马翻倍,完全超越过淑贵妃母子。一开始皇帝不会厚此薄彼,因为他觉得淑贵妃母子同样有功,但是等他想明白,他会查到都有谁刺杀过萧煜,查到吴王根本没有离开京城。
    此时萧煜的地位,便会无可撼动。
    但是这与他已经无关了。
    他低头看了看萧焕,发现萧焕正和一只大鸡腿作斗争,于是他连忙替小孩儿扒骨头,把最嫩的鸡肉放到小孩儿的碗里。
    等萧焕吃好东西,沈雁初随意的扒拉了两口饭便站起来准备一起离开。突然沈雁初猛地弯下腰去扶住桌子,把刚刚吃下去的东西全都给吐了出来。
    萧焕连忙跑到一旁扶着沈雁初,他白嫩的小脸上满是关心。尤其是离开了皇宫他并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旁边坐着的人们纷纷发出嫌弃的声音,离他坐着的地方越来越远。
    刚刚吃过的东西已经全都吐了出去,沈雁初顾不上形象,胃里翻搅的感觉实在是不好,但是他却只能扶着桌子继续吐。
    这是沈雁初第一次感觉到孕吐。
    等吐完之后沈雁初意识到……他可能真的怀了……孩子。
    “初初哥哥怎么了?”等沈雁初吐完了萧焕才抬着头小心翼翼的问,小孩儿的脸上写满了担忧。
    会不会……肚子里的孩子长大也会像萧焕一样可爱。这毕竟是他和萧煜的孩子,两个男人本来就不能生孩子,既然系统世界给了他一次机会……
    之前还在想万一真的有孩子到底要不要留,现在感受到孩子的存在他却一点犹豫都没有了。他想留下这个孩子,即便男人生子简直像个怪物一样。
    萧煜能留给他的,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了。沈雁初摸了摸小腹,现在他还什么都感觉不到,但是一摸到小腹,他便觉得高兴。
    “哥哥没事。”沈雁初摸了摸萧焕的小脑袋,“不过咱们该找个地方留下来了。”
    “听初初哥哥的!”萧焕其实不太明白沈雁初的意思,他只是下意识觉得初初哥哥说的都对。只要他的初初哥哥觉得好,他都可以的。
    于是一大一小让店家把这里打扫干净他们再结账,结账之后便坐上马车离开了这里。他们一路走的并非正南,再加上走走停停,所以如今也只是刚到南北方交界的地方。
    第二日路过一处看起来环境不错的的小城的时候,沈雁初到商埠找人买下了一座小宅子。他也不知道市价多少,他现在急需一间房子,身上并不缺钱,便买了下来。
    小宅子离城中心稍远,占地面积不大,胜在装修干净简单,看起来很舒适。沈雁初考虑到他是个男人,若是有孕实在是太明显,所以故意挑了这间位置偏远的宅子。萧焕也很喜欢此处,尤其是小花园,和后宫的御花园完全不同,他很是喜欢。
    等买下来之后沈雁初便雇人过来打扫整理,他不敢留下人在此处,只能先雇人,等孩子生下来再做打算。
    打扫好屋子的时候沈雁初本来打算让萧焕单独一间,然而小孩儿第一个晚上就抱着被子枕头,吓得满脸泪痕过来敲他的房门,于是小孩儿成功登堂入室,霸占了他的床。
    沈雁初躺在床上替萧焕掖好被子,然后自己再躺下。
    就这么开始了他的备孕之路。
    而远在京城的楚王府里,萧煜正坐在卧房里,他的手上赫然是一张……悬赏令。
    他的双眼微红,里面全都是红血丝,看起来有些骇人。他手中的悬赏令上边所画人像便是沈雁初,这张画像是他亲手所画,每一笔都能感受到对沈雁初的喜欢。
    那是他喜欢的人,是他标记过的坤君,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也是这个人,背叛了他,用他送的匕首偷袭他……甚至在最后推他入河。
    萧煜望着悬赏令,露出一个阴沉中却有几分温柔的诡谲笑容来。他的思归大概不知道,他其实是会游泳的,之前在荷花池一是麻痹肃王,让他们不敢欺负他时间过长,二是当时荷花池温度过低,他根本抵挡不住低温。
    无定河虽然水流湍急,但是水温却温暖许多,所以他还能挣扎到被人救上来。
    现在……他认清了他的思归的真面目,不过没关系,他还是那样喜欢他的思归,他会把他的思归抓回来,老老实实的锁在床上,没有他的允许甚至不能离开房间,只能每天期盼着他的到来。
    他是那么的……喜欢思归。
    突然间,萧煜的房门被直接撞开,谢饮歌大步从外边走进来,脸色铁青。走到萧煜面前直接给了他一巴掌。
    顿时一道清脆的巴掌声响起,萧煜白皙的脸上露出一道红色的掌印。
    “我当初支持你,是要你当上皇帝之后能让天下太平起来,百姓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河清海晏!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为了一个男人你什么都不做了吗?当不上皇帝,你有何权力散发全国悬赏令!大梁如此之大,你若是想找到他,首先要当上皇帝!”谢饮歌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像是冰雹一样几乎要把萧煜的心都砸烂,不过也成功的把萧煜打醒。
    当上……皇帝吗?
    “好……先当上皇帝……再去找他……”萧煜的声音沙哑的可怕,他的眼睛变得更红,仿佛浴火而来。
    谢饮歌当天一直就在楚王府没有回去。萧煜的悬赏令留在了他的卧房里,再也没有拿出来。
    第90章 三年后
    最近沈雁初感觉越来越嗜睡,每天只想躺在暖暖和和的被窝里摸小肚子。
    萧焕被他安排着去了当地的私塾, 毕竟在此之前是由太傅教导, 萧焕的学识还算不错,直接去私塾也能跟得上, 甚至有的秀才也不如他见识多。
    距离离开京城已经过去了近四个月,这四个月里甚是平静, 沈雁初没有听说任何的和他、和萧焕有关的消息。倒是京城的消息不断传过来, 肃王造反的事情被彻查清楚,吴王楚王护驾有功, 谢饮歌和贺衍也被升职。如今朝堂上渐渐成了吴王楚王分庭抗礼。
    原著里是沈雁初一直在帮助吴王才让吴王坚持那么长时间, 如今萧煜提前得到了贺衍的师父的支持, 吴王还不成气候, 相信很快天下会是萧煜的天下。
    不过这都与他无关了。
    反正……萧煜也一直没有找他, 大概大人孩子都不打算要了。
    他的肚子已经有些显怀, 除开一开始有些接受不了,后来沈雁初还是很能接受肚子里的孩子的。头三个月吃什么吐什么,很快便瘦了一圈, 急得小萧焕天天偷跑到城里的酒楼给他找好吃的。不过三个月后便好了许多,吃什么都行,还胖了一些。
    还好如今肚子还小, 只要穿上肥一些的衣裳, 出去做什么都方便。
    沈雁初躺在床上摸了一会儿小肚子,玩满足了才慢慢悠悠的起床。确认肚子里有了小包子之后,沈雁初越来越喜欢摸小肚子。
    正是七月, 处在一年中最热的那两个月里,沈雁初穿了宽松的衣衫到外边的商户去查帐。虽然离开的时候他带了不少银票,但是总不能一直有出无近。所以他买下了几处农田让当地人租种,再出资办了几家商户,卖粮食卖布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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