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沈舒云的喉结上下滚动,他修长的颈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后面肿痛的腺体覆着一层厚厚的药膏,凉丝丝的,他猜想,应该是宁晚给自己上的药。
    抹得那么厚,纱布也缠得歪歪扭扭的,算不上整齐,一看就是宁晚这个粗手笨脚的alpha做的事情。
    “我……”沈舒云一开口,才发现自己嗓子已经全哑了。
    宁晚露出快哭了的神情,凑到沈舒云床前,像是做错事的小孩一样,紧张地握着拳,不敢用眼睛看沈舒云。
    “我想吃轩玉楼的小笼包,还有南街的阿妈酥饼,”沈舒云的目光落在宁晚的发旋上,声音轻得像是一片羽毛,“你能给我买来吗?”
    沈舒云知道,他现在说什么,宁晚都会自责,来和他说些有的没的……可是无论是道歉还是解释,他都不想再听了,倒不如将宁晚打发出去,让宁晚为自己做点事情,这样宁晚和他可能都会好过些。
    “好,好,”宁晚站起身,“我现在就去。”
    沈舒云面上带着点笑,看着宁晚急匆匆地穿上衣服,抓着汽车钥匙出门去。直到听见楼下大门关合的声音,他脸上的笑意才渐渐消散,露出笑面下那张疲惫至极的脸。
    他慢慢躺回床上,僵硬地扭动着脖颈,试图不让受了伤的腺体接触到枕头,因为实在是很痛。
    沈舒云是真的觉得有点累了。
    他抱紧自己,告诉自己,昨夜只是一场噩梦,他的alpha还是那个深情的人,可后颈一阵阵的疼痛,却将他的幻想尽数打破。
    宁晚回来得不算快,轩玉楼和阿妈酥饼都是很火的店,都需要排队,且并不是挨在一处的,他走了近两个小时才回来,回来的时候就见沈舒云在卧室里又睡着了,他没有叫醒沈舒云,只是坐在床边,看着沈舒云的睡颜。
    沈舒云性子安静温和,睡着的时候也是这样,呼吸都是浅浅的,睡姿很是规矩。宁晚的视线从他的脸上慢慢转到后颈,白色的纱布几乎和苍白的皮肤融为一体,有一小片青紫的瘀痕从纱布的边缘露出来,在雪白的肌肤上格外刺目。宁晚咬着唇,手指摩挲着沈舒云的后颈,眼中是化不去的悔与痛。
    看看他,都做了些什么啊!
    这些天以来,他的所作所为,无论是犹豫摇摆还是酒醉发疯,都在伤害着他的云哥。
    宁晚眼眶微湿,是他将沈舒云折磨得这样憔悴,又不肯放走沈舒云……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沈舒云的时候,他满头的血,被沈舒云抱在怀里,沈舒云垂眼看他,目光干干净净的,澄澈得像是一片湖泊,而现在呢,他对这片湖泊做了什么?
    宁晚闭上眼,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滴在了沈舒云的手上。他看着睡着的沈舒云,轻轻落了个吻在omega的眉心。
    云哥,我放你走,我们不要再这样痛苦地延续下去了。
    或许离开我,你才会自由,才能无牵无挂地去做想做的事情。
    他起身,将买回来的小笼包和酥饼都放在床头柜上,离开了这间卧室。
    ————————————
    三天后,沈舒云接到了宁晚的讯息。
    “云哥,我们今晚谈谈吧。”
    沈舒云知道这是早晚的事情,可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格外沉重。
    这一天是周四,九月二十六日,也是他们结婚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天。
    沈舒云下午和学校请了个假,早早就回到了家里。他打电话给吴姨,叫她今明两天都不必来上班,又去了一趟超市,回家做了四个菜,还炖上了一锅莲藕排骨汤。
    他只想再和宁晚,最后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饭。
    晚上六点半的时候,宁晚打开了家里的大门。
    沈舒云从沙发上站起身,朝玄关走去,自然而然地接过宁晚脱下来的外套,笑眯眯地盯着宁晚,柔声道:“不管你要谈什么,都先坐下把晚饭吃了,好吗?”
    宁晚脱了鞋,看着沈舒云的笑容,不由一阵恍惚,接着,他的手被牵起——他被沈舒云带到了饭桌前:“先去洗个手,我去给你盛汤。”
    说不清心底到底是什么感觉,宁晚抿着唇,听话地去洗手间洗手。他打开水龙头,将手沾湿,洗手液在宁晚掌间被揉搓涂抹开来,起了一层又一层绵密的泡沫,白花花地覆在手上,像是一片云朵。
    他忽然又起了退缩的心思,可事已至此,他知道,躺在他带回家的那个公文包里的几张纸是什么……这件事既然已经决定了,就没有再退缩的路了,他也不能再拖着沈舒云,不明不白地过下去了。
    宁晚拧开水龙头,倾泻的水流将他手上那片云冲走了,他的手掌中,除了注定握不住的流水以外,再无其他。
    他走到饭桌前,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刚坐下,沈舒云就递来了一碗散着热气的汤,宁晚接过来,将碗抬到嘴边,也不知怎么了,那热气一往脸上扑,宁晚的眼底就跟着酸热了起来,但只在下眼眶里聚起一层稀薄的水光,那点水零星凑在一起,不够汇成泪落下眼眶。
    宁晚沉默地放下碗,热汤的温度透过瓷碗传到他的掌心,不烫,只是温温的,恰到好处。
    “尝尝吧,我炖了很久的,藕很粉,”沈舒云坐在他对面,眼睛弯了起来,“毕竟以后也不一定能常吃到了。”
    饭桌上的四个菜,鱼香茄子、糖醋里脊、红酒焖牛肉还有清蒸黄花鱼,每一道都是宁晚爱吃的。
    宁晚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糖醋里脊,放进嘴里,熟悉的滋味在唇舌间蔓延开来,里脊在齿间被磨碎,然后被咽下喉咙,却压不住宁晚舌根底下淡淡的苦味。
    他抬起眼,对上沈舒云温柔的眸子:“很好吃,谢谢你,云哥。”
    然后,宁晚又将面前的莲藕排骨汤喝了个干净,他放下碗,扯过一张纸巾将嘴角的水渍擦净,然后,他说:“云哥,我想给你讲个故事。”
    第28章 离婚
    “我母亲死后,我和父亲闹得很僵,甚至从家里搬出去住了。”宁晚笑了一声,“那时候,我总是很幼稚,也很愚蠢,也不知道是不是青春期跟着性分化一起来了,我总是很叛逆地做一些事,故意激怒我父亲。现在想来,那里头赌气的成分有,但更多的其实是想引起他的注意罢了,可是我父亲总是懒得看我一眼,有什么事他都直接叫秘书来和我沟通……我母亲死后,再也没有人为我去参加家长会了。”
    他现在说起这些事,无异于自揭伤疤,可是面上却不见太多的痛苦,想来应该是时间将那些过往都尘封了,所以说起来就像在说其他人的事,坦然且不在意。
    “我十一岁,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和罗骁约好了一起去未名河游泳——未名河是我老家r市的一条河,去那游泳,一是出于新奇,二是出于叛逆,因为我父亲曾在电话里叮嘱我不要去河边游泳。”
    沈舒云心一缩,他总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未名河……
    “我自诩游泳不错,就下河去游泳了,但一时忘乎所以,游离了浅水区,游到河中央去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巧,我的小腿在水里抽筋了,我根本没办法大声呼救,那么多的水灌进我的口鼻……我那时好怕,真以为就要死在那河里了。”宁晚顿了一下,接着道,“但是,有个人朝我游过来,将我从河里托起,拉拽到了岸上,他救了我。”
    “那时候我的口鼻里都是水,脑子也不大清醒,我试图努力地看清那个人,可是我没能做到,我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哪怕只是问一句你叫什么。”宁晚眼底浮现出几丝难言的柔情,似乎对这段过往的追忆就该是温柔的,“但是,他俯下身的时候,我闻到了那个少年的信息素……他的信息素是茉莉味的,他是个omega。”
    沈舒云面色骤然白了下来,他抓着衣角,手心里全是冷汗,他盯着宁晚,浑身的血液都渐渐地凉了下来。
    “你……你想说什么?”
    此时此刻,沈舒云真正想说的并不是这一句,其实他好想朝宁晚喊,不要再说了,别再说了,求求你了。
    “我开始疯狂地找信息素是茉莉香的omega,找了很多很多年……因为自那天起,我就无法忘记他,在一年又一年的寻找中,我对他的感情也越来越深,我以为我非他不可,我甚至发了那么多寻人启事,却没能找到一个信息素是茉莉味的omega,因为这世上血统纯粹的omega实在太少了……直到,我在那场车祸里遇见了你。”
    “可是我从来没有救过溺水的男孩!”
    “是的,你确实从来没有。”宁晚望着他,瞳仁如同墨海翻滚,乌沉沉的,那里面照不出任何人的影子,“是我,我认错人了。”
    沈舒云浑身发抖,只觉得仿佛被一大桶冷水从头浇到尾,胸口破了个大洞似的,风呼啸着往那里钻,吹得他的心脏咣咣直跳。他张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宁晚,过了很久才从带着血腥味的喉咙里找到自己的声音,嘴唇颤抖着上下触碰,凑出了一句话:“所以,宁晚,你说你喜欢我,只是因为我的信息素是茉莉味,只是因为把我认成你苦寻多年的恩人吗?”
    他眼尾泛起血一样的红,眼底密布血丝,目光灼灼如炬,盯得宁晚浑身上下烧灼一般地痛了起来——他从来没见过沈舒云这样失控、这样伤心欲绝的模样。
    宁晚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话来,两个字,字字都像是千斤的重石,将沈舒云一颗心敲得支离破碎:“是的。”
    沈舒云骤然站起身,他想要走两步,上去拽着宁晚的领子大声地质问他过去他们的感情难道都是假的吗,却被桌脚绊倒,狼狈地摔在地上。他浑身上下抖得厉害,脑子里乱哄哄的,痛感从胸口而出,蔓延到四肢百骸,痛得他连自己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原来,原来是这样……
    宁晚从前对他说过的那些他听不懂的话,到了今天,全部都有了解释。
    宁晚说对他一见钟情,原来不是在那场车祸,而是许多年前在河边的一见钟情。
    可这,这算什么一见钟情呢?
    他见的不是他,钟的也不是他。
    沈舒云又忽然想起来,新婚夜里,他问宁晚幸福吗,宁晚说求仁得仁,原来竟然是这个意思。
    错了,从一开始,就什么都错了。
    沈舒云面色惨白地摔在地上,吓了宁晚一跳,他连忙走过去,想要扶起沈舒云,可沈舒云却一把打开了他的手,发出一声极脆的响声。沈舒云就那么坐在冰凉的地上,饭桌顶上的水晶吊灯照得他脸上橘红橘红的,他眼底一片闪烁的泪意,努力地抬起头,问宁晚:“所以你是来修正这个错误的吗?”
    “对不起,这都是我的错。如果你觉得生气,你可以打我消消气。”
    “宁晚,我和父亲学格斗,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喜欢的人,”沈舒云哽咽着,即便他伤心至此,声音也还是那样轻柔,“而不是用来泄愤。”
    宁晚呼吸加重了,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转身将带回家的公文包打开,取出几张薄薄的纸,放在饭桌上。
    “沈舒云,我们离婚吧。”宁晚胸口一阵绞痛,他蹲下身子,本想替沈舒云擦擦眼泪,可其实沈舒云没有哭,他眼尾那么红,却一滴泪都没有掉,“这栋别墅归你,还有我名下所有股份、不动产的一半,也都给你,我已经找律师都写好了,就在协议的第二页里,如果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再和我提出来,我都会尽量满足你的。”
    沈舒云嘲讽地笑了,他想,难道他在乎的是这些东西吗?难道宁晚认为他是为了这些才嫁给他的吗?
    即使宁晚就是当年那个无家可归、一无所有的青年,他也会和他结婚的。
    他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看看他这些年,都不过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他原以为宁晚只是变心了,可是宁晚根本就没有爱过他,别说是他沈舒云,在找到真正救过宁晚的少年之前,这世界上任何一个omega都可以和宁晚结婚——只要他的信息素是茉莉味的就足够了。
    宁晚炙热的眼神、诚挚的爱意、甜蜜的告白,统统都不是给他的。
    他根本就连个替代品都不配做,宁晚只是认错了人,把那份情感转移到他身上罢了,现在,宁晚找到他真正喜欢的omega了,这份感情也可以说收回就收回,说撤离就撤离,根本不需要一分一秒的犹豫。
    就是这么简单,甚至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因为他在一开始就输了。
    他们三年的婚姻,过去所有所有的甜蜜,在血淋淋的真相揭开的这一刻,都成了天底下最可笑的回忆。
    沈舒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从地上站起来,他眼前黑一片白一片,但他还是撑着坐回了桌边,声音嘶哑:“带笔了吗?”
    宁晚取出一支笔递给他。
    沈舒云几乎是用了这辈子最大的力气拔开了笔盖,却还是控制不住手腕的颤抖,将那三个写得最多的字,写得歪歪扭扭,如同一道丑陋的伤疤。
    宁晚不忍心再看下去了,他肺里像是塞了一团棉花,当沈舒云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那一瞬间,“他要永远失去云哥”这个认知令他难受得喘不上气,于是他几乎是像逃一样地转身,想要离开这里。
    “宁晚。”沈舒云叫住他。
    “嗯?”
    “房子我不要……”沈舒云的声音里带上几丝颤抖的哭腔,“可不可以,再多给我一个晚上?我收拾下行李……不会多留的……明天,明天我就离开,今晚就让我留在这里吧。”
    他的声音低得像是一捧灰,轻飘飘地散在不见光的角落里。
    宁晚应了一声,随即迈开腿,离开了这个已然支离破碎的家。
    沈舒云看着宁晚离去的背影,用只有他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把最后的祝福送给曾与他同床共枕过一千多个夜晚的alpha。
    “那祝你这一次,真的能得偿所愿。”
    第29章 手术
    沈舒云独自一人坐在客厅,这个偌大的房子,现在已经不是他的家了。
    他其实挺想哭的,可真到了这时候,倒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那些咸湿的水很吝啬地挤在他的眼眶,令他双眼发烫、酸胀,但却无法挤出眼泪。
    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能说哭就哭了呢?
    沈舒云叹了口气,从沙发上站起身,拖着沉重的步伐朝楼梯走去——卧室在二楼,现在,他不得不去将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出来,然后,离开这个家。
    这世上任何一样东西,都是因为承载了回忆,才使得人对它生出感情来,这栋别墅也是如此,沈舒云花了太多心力,让它变得更温暖,更有“人情味”,几乎每一个细节都有沈舒云的设计。
    沈舒云站在主卧中,这间卧室是他花心思最多的地方。从窗帘温暖活泼的配色,到床侧地板上铺着的软羊毛地毯,林林总总,增添的每一处细节都是他对于自己和宁晚未来的期许,但现在他要走了,这些东西没有办法带走,甚至可能会留给下一个和宁晚同床共枕的人。沈舒云只要一想到宁晚会在这间卧室里、这张大床上抱着另外的人,他就觉得浑身都痛。
    他走到主卧的落地窗前,将纱帘一把拉开。从这里可以看到别墅前的大片花圃,那里面的花,有些是沈舒云亲自种的,也有一部分是宁晚和沈舒云一起种的……那时候他们新婚刚搬来这里,宁晚就在每个周末陪他种花,裤脚挽得高高的,下面穿着黑亮的胶皮雨靴,远远看起来真像个来上班的园丁。沈舒云一开始生了捉弄他的心思,就坐在一边的大伞下,喝着冰镇好的乌梅汁,看着宁晚笨拙地松土、栽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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