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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将熊熊一窝

    一行人,都是猎服装扮,边子白之前没有打造铠甲的打算,现在想要准备也有点来不及了。干脆就穿了朝服去了军营。当然丁祇来过后,并留下了国君的口谕之后,他也开始琢磨打造一件适合他的铠甲。
    原因就是一个,将军们的铠甲看着是不错,也好看,穿再说身上威风凛凛,但唯一有一个缺点,太重。重到边子白都没有信心穿着六十多斤的铠甲还能活动自如的程度。
    至于苟变和公子虔,他们都是来参加婚礼的,自然也没有穿戴铠甲的理由。
    两辆墨车前行,一列骑兵在后。
    抵达兵营之后,卫兵拦住了车,苟变从车上跳下来,卫兵见状行礼道:“将军!”
    “今日值营何人?”
    苟变在外似乎和整个周围都格格不入,但是当他出现在军营,仿佛和周围融为一体似的自然。这让公子虔颇为惊讶,再看卫兵的精气神,都颇为干练,顿时点头道:“不错,是好兵。”
    “师帅仲叔牙!”卫兵首领回答。随后对身后的士卒喊道:“放行。”
    营门口拦着的路障这才撤了下去,将营门打开之后,车辆鱼贯而入。而这一切都落在了公子虔的眼中,相比之下,秦国的军营并不比卫国强,至少在营地管理的条条框框之中,根本就没法比。乱糟糟的地方比比皆是,反而有种自家被比下去的错觉。
    连他都在疑惑,不是说卫国的军队是中原战绩最差的军队,简直就是笑柄级的军队吗?
    可是当他看到卫国士卒的时候,却恍然有种不弱的感觉,难道是为将的大夫太脓包,导致了士卒的不思进取?至于说,士卒没有彪悍虎狼之气,那是因为卫国的百姓生活很安定。甚至生活水平在中原都是一等一的水准。不像是赵国魏国秦国等诸侯,有边塞,异族袭扰,加上有从军的传统,士卒从小就生活在险恶的环境之中,身上就多了一些彪悍的气息。
    “哦,你也这么看?”
    边子白没有下车,他是主将,来的目的就是勘验虎符。对于士卒的训练,他彻底交给了苟变。
    苟变只不过是战场经验较少,训练士卒对他来说并不难。
    进入军营,士卒训练的呼喊声整齐划一,给人一种金戈铁马的萧索感。连边子白都对苟变的表现非常满意,至少对他来说将军营交给苟变是给对了人。
    “恭迎将主!”
    边子白下车后,军营中的管事之人都鱼贯而出,对边子白恭敬道。
    “诸位幸苦,勘验虎符之后,升帐议事。”
    对边子白来说,这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桩。但他却好像不知道害怕似的,还敢带着几个人就在军营夺权,这让诸将有点怪异。本来,空降了一个上军主将,对于众人来说,都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军中之事,经验永远要比智谋来得重要的多。
    因为智谋虽然可以料敌先机,也可以扬长避顿。
    但是军队作战,并不是战局推演,说什么,就是什么。行军打仗,所遇到的基本上都是意外,只有可靠的经验在处理意外的时候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意外造成的麻烦减少到最小,或者在变动之中获得优势。
    苟变从密匣之中拿出了半边虎符,和边子白拿出来的半边虎符核对之后,举起来在众将面前展示之后,开口询问:“可有异议?”
    “无。”
    众将应声答道。
    从反应来看,苟变对军营的控制力不错,他甚至完全有取代自己的可能。当然这需要苟变在战场上获得足够多的胜利和战绩,才能让士卒和手下信服。
    要是一个经常打败仗的将军,恐怕底下的士兵们也不会太在意将军的威望。
    边子白开口:“诸位,本官需要介绍自己吗?”
    众将面面相觑,不知道边子白是什么意思?至于中大夫,内史令的身份,在帝丘城内的名声很响亮,快要成为一块金光闪闪的招牌了。可是在军营里,边子白是属于还没有获得过任何战功,也没有带兵经验的新人,获得手下的信任几乎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事。
    尤其是原本主将被夺权,然后空降了一个主将的情况下,抵抗的情绪会更加猛烈一些。
    但是边子白不一样,他的名声在卫国很不错。
    至少大部分人因为边子白的出现,可以花费最少的代价,获得粗浅的识字机会,从而让他的名声大噪,总有士卒的家人和后代会因为边子白而受到恩惠,所以,士卒和低级军官们对边子白的抵触情绪并不大。加上内史令还是国君身边的高级幕僚,属于进步一就是公卿的高官,将苟变挤掉也理所当然。毕竟军队要听命国君,而不是对将军唯命是从。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边子白是个文官,他能做好武将的事吗?
    帅帐内还是冷场了,主要是在座的诸位都不知道怎么夸奖边子白。
    好不容易跳出来一个弘大夫,就是孟轲的便宜老丈人,这位不善兵事,但是作为一个监管后勤辎重的司马足够了。不过他开口之后,顿时有不少人想要将他说话的嘴捂住:“将主,我等虽是不通文墨的粗鄙之人,但将主著《千字文》传播文教之功,举世皆闻。军中士卒也多有感激涕零,不少都因为研习,都快能独立写家信了……”
    “那个……弘大夫,家信的事等会儿再说。”苟变觉得有点扯,赵军可不会因为卫人士卒会写家信,而获得战场免死的待遇。
    再说了,家信并非是高深的文字,写给父母家人的家信:一般就是‘某某’在那个地方,过的很好,问父母安好之类的;要是写给情人……算了,不要指望会写两三百个字的家伙能有什么创意,基本上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不要被野汉子勾搭了去,在家里洗白了,等着爷们回来睡。总数也不会超过五十个字。一两片木牍就写完了。
    对于士大夫来说,这点文采没有任何用处。
    边子白也是颇为无奈,他还没有在正规战场上奠定自己的军事地位。这才是让部下为难的地方,就算是想要巴结边子白,又要小心翼翼的避开边子白不擅长的领域,尤其是作为军将,就跟让人为难了。
    公子虔摸着下巴,所有所思。
    他似乎找到了为什么卫军战斗力不强的原因了。
    在军队里讲文采,这还能拿得动剑,还能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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