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思考着未来的打算,谭昭一边在商城里买了身衣服换上,蓬乱的头发也洗了用簪子束起来,如此一番,天也很快黑了。
沙漠的夜,够黑,够冷,也够让人绝望。
谭昭尚有力气,但他并不打算晚上赶路,再说这江湖又没有他着急担心的人,即便他一年都走不出这沙漠,也无足轻重。
能享受的时候,谭昭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他也不点什么篝火,直接租了一顶帐篷扎在被风处,又租了一盏灯,一个人觉得孤寂,便又唤出三只小可爱,戳戳这只,逗逗那只,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如此,他按着系统的地图走了七日,终于……在沙漠里看到了一家客栈。
但谭昭低头看了看自己,干净的衣衫,赶紧的靴子,既不蓬头垢面,也不黄沙满身,他是不是不太像一个沙漠旅人?
算了,管他呢,还能死咋地!
于是谭昭就脚步轻快地走了进去,沙漠的客栈,多是大相径庭,干枯的木质结构,没有多余的装饰,布置也是能简单就有多简单,一进去也没有食物的芬芳,甚至……也没有热情的服务态度。
比如现在,他走进来足有五分钟了,坐下也有三分钟了,除了左前方那桌人看了他几眼外,那跑堂的连个眼风都不给他一个。
这外头的客栈,顾客是大爷,但沙漠里不同,这里,开店的才是大爷。
等到十分钟,那跑堂的终于过来了,也不奇怪谭昭的装束,直接开口:“小店只有水和干馍,一碗水一份馍十两银子,先收钱再上菜,客官你要几份啊?”
“……你们店的生意,可真是好做啊。”
“废话少说,赶紧的!”
谭昭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于是他站起来,刚要走,这跑堂的竟堵住了他的去路:“怎么的,没钱还敢进我们客栈!你想走可以,脱下你身上的衣服!”
“……现在我知道,你们店的生意,真的非常好做了。”这简直了,黑吃黑都没这赚钱,“但我若是不脱呢?”
“不脱?不脱也行啊,一百两,你痛痛快快地走!”
这加价的功夫,也太快了。谭昭望向店里唯一的一桌客人,却似没见到他被跑堂的拦住一样,非常正常地吃喝着。
哎,这江湖的人情冷暖,他算是看透了。
“那我若是就想这么走出去呢?”
跑堂的歪嘴一笑,似乎非常乐意听到这样的话:“那客官,您可真是来对了!您进来时,可看到本店的招牌了?”
谭昭摇头:“未曾。”
“那可真是可惜了,不过小的心地好,您瞧那儿,可是看清楚了?”
谭昭随着对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黑店”二字,硕大地挂在堂门口,但他脸色都未变,非常坦然地开口:“抱歉,我不识字。”
“你——”
“噗嗤——”
“谁!”
跑堂的脸色一变,因为他根本没有听到来人的脚步声,他在这黄沙客栈已呆了足有二十年,二十年,足够他听清楚任何人在黄沙上的足音,可这回,他并没有。
所以,他急了。
一个未知的敌人,总归是非常可怕的,这是前人无数的经验。
“有趣,好生有趣,店有趣,人也有趣,我怎能不进来一坐啊!”黄沙外头,终于传来了男人调侃的声音,肆无忌惮的,却又带着漫不经心,就像外头的黄沙一样,轻轻的,却很快到了门口。
谭昭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感觉,太久了,实在是太久了,他以为时间不长,但转身回头,却已是太久了。可这么久,他以为他自己已经全然忘记了,可并没有呢,他其实,一直记得呀。
这把声音,这个语调,他一直记得呀,因为——
这是他朋友的声音,即便不能相见,也是朋友啊,只是不能相见罢了。
“陆小凤!”
马有疆的声音并不低沉,甚至带着点儿爽朗清脆,可这三个字,却像是石磨碾出来似的,又陈又破,像是从什么亘古的远方传来的一样!
而被称为陆小凤的人呢,起先依靠在门口的慵懒劲,也是全都没了,四目相对,他张了张口,竟然没发出声音来。
是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