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低低地嗯了一声,又下意识地抿了一口酒,他乡遇故知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一而再,再而……
“这里的江湖挺有意思的,你知道七童他眼睛不太方便,这会儿应该在扬州城……”陆小凤如是开口,却是未说完,就被眼前之人的烁亮眼神撅住了。
“我去你的陆小鸡!我的酒不给你喝了!我要留着给七童!哼!”
谭昭作势收回美酒,陆大爷立刻急了,两人一番打闹,一小坛红尘酿,很快就见了底。某位陆姓的大爷咂了咂嘴,显然还是没喝够。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外头的黄沙还在呼呼地吹,谭昭耐不住陆小凤的磨,又拿了一盏月光酿慢慢地饮,沙漠里没什么吃食,两人对付着就过去了。
“陆小凤,你们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陆小凤想了想,那都是半年前的事情了,像他这样不长脚的小鸟,无论在哪里都可以过得很好,照样有酒喝,照样有朋友,自然不会觉得日子难捱:“那是半年前吧,七童那眼睛也不知怎的,十天半个月就能看见一回,你也知道他那个人最热爱生命了,忽然有一遭就说想去西域瞧瞧,作为七童最好的朋友……”
“……说重点,谢谢。”胡说,七童最好的朋友明明是他!
陆大爷耸了耸肩:“然后我俩就一起去了,看了西域绮丽风光顺便破了个案子,你知道的,像我这般的大侠,无论走到哪里都特别受欢迎。”
“那难道不是你又惹了麻烦,要七童替你收拾烂摊子吗?”谭昭幽幽地开口。
……你瞎说什么大实话!
陆大爷气得喝了一口酒,美酒入喉,瞬间安抚了他的酒胃:“冲着宝贝美酒,大爷我不跟你一般见识,然后我与七童返程,走着走着遇上了沙尘暴,这莫名其妙就到了此处。”
谭昭想了想,道:“所以你此来,是来找回去的路?”
“是也不是。”陆小凤也正经了起来,“我有一位朋友,前些日子莫名其妙消失了,有人看到他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沙漠。”
谭昭听罢,便不得不佩服陆大爷的交际能力,这人无论到了哪里,都是不缺朋友的。
“如果你想回去,我可以帮你。”谭昭想了想,还是开口道。
陆小凤定睛看着眼前的朋友,面容陌生,眼神却令人熟悉,即便五年未见,这人还是这般。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忐忑地开口:“你这么盯着我做什么?是我长得很丑吗?”说起来,他还没怎么瞧过他现在长什么样呢。
陆大爷沉痛地点了点头。
“什么?那七童可能认不得我了!”
陆大爷幽幽地开口:“……恕我直言,七童本来就没见过你的样子。”
“哦,我差点忘了呢。”:)
“朋友,虽然你破相了,但我不会嫌弃你的。”
破相?!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他洗脸的时候确实摸到眼下有一个小凸起,这会儿摸着……“你管受伤叫破相?”
陆大爷一脸当然啦,你怎么不相信朋友的模样。
谭昭想打人,甚至想没收对方的酒,看怎么办啊,他心情还是超好哎。
谢谢你,系统。
系统默默地不吭声,一副我很骄矜你必须再夸夸我的模样。
但显然,系统和宿主之间还没有达成心灵感应,某人又跟陆大爷喝起酒来,直喝了一夜,外头的黄沙都将门槛堆高了一层,两人在整了整形容,离开了黑店。
“陆小凤,你要去找你的朋友?”
陆大爷绝不是婆婆妈妈的人,喝了一夜的酒,已然是足够了,而他也明白谭昭不会跟他一起走,因为他也要去找他的朋友,于是他点了点头:“嗯,你也是,对吗?”
谭昭笑着点了点头,在又送出一壶酒后,随意地摆了摆手,便朝着黄沙外头而去了。
不同于刚来时的慢慢悠悠,这回谭昭的脚程可以称得上飞速了,从沙漠到苏州,竟只花了七日不足。
到姑苏的时候,已是快入夜,谭昭想了想,还是决定暂住一夜。
姑苏城,人间烟火在姑苏,谭昭对这里自然也并不陌生,再者说,姑苏距离扬州也不远,明日早点出发,中午前就能到了。
想到这里,谭昭脚步也轻快了一些,他先是找了家客栈住下,洗去一身风尘,这才走到堂下叫了碗阳春面并一叠酱牛肉吃了起来。
“哎,你听说了吗,那萧十一郎抢了割鹿刀,还杀了独臂鹰王,造孽啊!”
“嗨,这谁没听说啊,不过咱们姑苏无垢山庄的连庄主已经召集天下英雄追杀那萧十一郎了,这萧十一郎罪大恶极,定是会被捉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