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中午吃饭时间还早,方仲很忙,但还是抽了时间来接林许。
毕竟是答应好的事,虽然…他是被迫答应的吧…
十月,高温持续在棠城发酵,拥挤的市中心热的好似炼铁的熔炉。
方仲的车里开着冷风,热死人的夏天,他们的命真的是空调给的。
假期是娱乐场所的高消费时期,方仲的酒吧忙的不可开支。
他自己原本是抽不开身的,今天有好几个大客户需要他过去敬两杯酒,要不是因为林许,他今天也没时间吃午饭。
停在金鼎大街路口堵了一会儿,方仲扭头看着这么热还套着长袖白衬衫下身牛仔短裤的林许。
别说,小屁孩穿上这一身,还挺像个小少爷的。
就是一想起他的吃相,那就跟小少爷沾不得一点边儿了,那完全是一个月没吃饭的老乞丐吃相。
“你不嫌热?还穿长袖。”
情绪高涨的林许一路都在点消消乐玩,慢悠悠的音乐在手机里放着,林许眉眼含笑的看他。
“微博上说的,你们大人都喜欢这样的穿法。”
方仲嗤笑,“瞎学什么不好,还学撩人儿。你给我老实点哈,今天就是带你吃个饭,吃完饭你就回去给我写作业,以后也甭想再套路我了,我很忙,没用再见你。”
前半句林许还爱听,后半句听了他又觉得耳朵疼。
抓和手机“哼”了一声,“我就是喜欢你,谁瞎撩人了。”
车子准确的停在靠墙的停车位上,方仲关了钥匙拉开安全带。
“我先带你进去,一会儿别瞎跑,谈完了事儿带你去吃饭。”
林许下了车,面对着烈日仰着脸问方仲。
“你要带我进酒吧吗?”语气有些愉悦。
方仲在知道林许这一身穿搭的理由之后,看着他的白衬衫便怎么也不顺眼了。
他妈的他们那时候穿白衬衫就是正经的衣服啊,现在人的情趣可真不一般。
后备箱里有一件缪斯酒吧的文化衫,淡粉色的短袖,背后印他们酒吧的logo。
不由分说一把套到林许的身上,林许挣脱几下未果,一脸苦相的看着方仲。
“这也太难看了吧,好热。”
“酒吧里凉快,你小舅妈在我的酒吧差点儿出事你知不知道?给你套个衣服保险,懂啥呀,小屁孩儿。”
林许低头,小狗一样缩着脖子闻了闻短袖的味道,后抬头皱眉。
“可是它有味道啊。”
方仲回想了两秒钟,上次下雨他好像那这件短袖擦玻璃来着,擦完就扔到后面没管了。
“哎呀哪这么多事儿,”他不耐烦的把手揣进口袋里,“要你穿就穿,不穿别跟我进去,大太阳底下站了多大会儿你不嫌热?”
“……热”
于是,原本帅气的小屁孩就这样外分内白还带领口的被方仲带进了酒吧。
一进酒吧门口,林许首先感受到额就是能够让他安详升天的冷气,随之而来的是五光十色与音响声浪。
站在门口迎宾的服务生看着老板带来个小男孩儿,原本还想调侃他几句,结果被方仲正经的撇了一眼就不敢造次了。
林许左顾右盼的打量着酒吧里的一切,这里新奇的要死。
脚下不知道踩到什么差点扑倒,辛亏走在前面的方仲看了他一眼,即使的拉住他的手。
随后,方仲便抓着林许的手腕带着他往里走,还要跟训小孩儿一样训他。
“多大人了走路还不看路,你那个眼长后脚跟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