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珏见他犹豫,赶紧道:“不过现在不是去单纯地去逛男娼馆,殿下有所不知,今日是选‘乐首’的日子。”
“什么‘乐首’?”宇文熠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所谓‘乐首’,顾名思义便是乐中魁首,说白点便是男娼馆的相公们选‘花魁’的日子。不过这‘乐首’又同‘花魁’,不仅仅要相貌身段了得,还得有相当的音乐造诣,非凡人可以担当。‘乐首’每三年才选一次,前两次都由‘逍遥楼’的玉宇公子拔得头筹。这位玉宇公子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后家道中落,迫于无奈才沦入风尘。据说他不仅姿容无双,更兼才艺无双,凡是蒙他青眼的人,无不念念难忘,可惜这位玉宇公子眼光奇高,规矩又多,能得到他一次招待已是难得,哪里还能有第二次。三年前,这位玉宇公子夺魁后便退出娼门,不知令多少达官贵人顿足叹息。本以为从此再无机会一亲芳泽,谁知道,这位玉宇公子忽然宣布参加今年的‘乐首’之选,臣可是好不容易才订了个好的位置。”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逍遥楼前。
楼上张灯结彩,将几十丈之内都照耀得宛如白昼,不远处停满镶金饰银的华丽马车,楼前满是熙来攘往的人流。
元珏订的位置自然是最好的,正在舞池的对面,前后左右都能一览无余。
“各位客官,今日是三年一度的‘乐首’比选。还是老规矩,各位但凡喜欢哪位相公的,就在他表演的时候往台子上丢绣球,谁的绣球得得多,谁便是本届的‘乐首’。另外,为了答谢各位的捧场,每人的绣球上都会做不同的标记,没一场抛出绣球最多者,当场参赛的相公将伴他共度良宵。”听得最后这话,满场一片喝彩。
选拔并没有什么特别,和选花魁差不多,只不过是台上的女子换成了男子。
参选的相公们都十分认真,一个个使尽浑身解数,也不乏有以奇装异服来博取注意的。每一场表演结束,便会有人将台上的人带走,有的拉到席间继续看比赛,有的则直接抱进了后堂。
宇文熠看得有趣,也不时丢过几只绣球捧场,心中却不由得大大佩服这些人会做生意,一只绣球五十两银子,每人至少也还是能得上三五十只,比起平日卖身来,身价不知高出多少。
“下面出场的是前两界的‘乐首’玉宇公子。”随着这一声喊,台下立刻被围得水泄不通,每人怀里都抱上了几十个绣球,有人实在抱不下了,便叫随从帮忙抱着。
宇文熠也不由好奇地向幕帐后看过去,密密实实的帘幕动了一动旋即又平静下来,刚才还人声鼎沸的大厅里顿时鸦雀无声。
小童搬出一只绣墩放在台中央,一名青年从幕后缓步走出,单薄的白衣欺霜赛雪,领口微微散开,优雅的锁骨隐约可见。乌黑的头发只是在脑后挽了个髻,便随意飘洒在肩头,嘴角噙着淡淡浅笑,虽然素净,却别是一番慵懒诱人。那青年来到台下,对着台下大方地抱拳施礼,飘逸间又洋溢出洒脱清雅来。
宇文熠的眼珠发直,几乎要掉到台上,并非因为这位玉宇公子如何勾魂动魄,只因眼前这位看似人人可采的销魂尤物,竟然就是下午蹴鞠场上的英雄——柳清宵。
七十三
柳清宵此时似乎也发现了看台上的宇文熠,抬眼对他一笑,顿时百媚横生,直引得围在台前的人一阵尖叫。
转身坐定,将一管碧箫放在唇间,一阵低沉幽怨的箫声便流淌而出,正是一曲《乌夜啼》。那箫声缠绵悱恻,如泣如诉。宇文熠自幼爱的是用兵之法、王霸之策,对音律一道虽然也极为通晓,却算不上喜爱,此刻咋听此曲也觉得悲从中来,不能自已。旁边已有多愁善感者泪流满面,及至一曲终了,全场竟然鸦雀无声,足足过了好一段时间,才有人如梦初醒般大声叫起好来,一时间叫好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更有无数的绣球,从字面八方雨点般向柳清宵飞起。
元珏显得万分激动,站起来高声叫好,双手车轱辘般向着柳清宵丢绣球。
“再拿一百个绣球来。”
直到这一百个绣球也丢完,宇文熠才调侃地对元珏道:“元大人今日一掷千金,莫非是真的想要抱得美人归?”
元珏讪讪笑道:“元珏不敢,元珏只是觉得这玉宇公子确实名不虚传,而且这天下但凡最好的东西都是殿下的,元珏这是在为殿下求美人。”
说话间,台上的司仪已在高声宣布:“玉宇公子共得绣球两千二五十七只,其中文毅公子抛下四百三十五只,恭喜文公子,今夜玉宇公子就是你的了。”
文毅正是宇文熠的化名。
那玉宇公子柳清宵竟也像是知道今日自己最大的恩客是宇文熠一般,向着他这方颔首致意,眼波流转间,风情万种。
宇文熠下午见到他时,本就大为喜爱,现在见他流露出与下午的英姿完全不一样的别样风情,心神不由一荡。
忽然想起苏凌幽幽的目光,赶紧定了定心:“为我求美人?该死的奴才,这般自作主张,我什么时候让你为我求美人的?”宇文熠收敛起笑容,脸上渐渐升腾起怒气。
“殿下恕罪,臣只是觉得,殿下乃是大燕储君,这天下但凡最好的东西都该是殿下的,这才自作主张,臣万死。”刚才明明看他有些心动的模样,只是转眼就翻了脸,王者的心思实在难以琢磨。
“算来,今日也难为你了,我其实也满开心的,这事就算了,回去吧。”
宇文熠拂袖而去,元珏偷偷瞄了茫然站在台上的柳清宵,不知自己究竟错在哪里。为了将宇文熠的注意力从苏凌身上转移开,他已是费尽心机。这柳清宵更是他花费了打量人力和时间才找到的,宜文宜武,宜刚宜柔,多才多艺,且较文熠年长,成熟干练,和那个苏凌颇有几分相似之处,而其完美的容貌和身材,比起苏凌那个毁了容的残废又岂止胜上一筹?原本以为宇文熠定然会喜欢,到时候,自己仗着举荐之恩,再让柳清宵就范,一起对付苏凌,谁知会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惹恼了宇文熠。
此时的宇文熠也是满心不快,从认出柳清宵那一刻起,他便立刻明白这是元珏布下的一个局,这样做的原因很可能是自己对苏凌的过度宠爱引起了他们的不安。
被算计的感觉令宇文熠万分不舒服,只是碍于元珏平日对自己忠心耿耿,自己现在又确实需要他,这才没有发作。
元珏啊,你根本不会明白,宇文熠并非喜好男色,喜好的只是苏凌而已,其他人纵然再好又如何,这世界上,苏凌却只有一个。纵然对柳清宵那一瞬间的动心,也不过是因为从他身感觉到了苏凌的某些特质而已。
不知何时下起了细雪,碎碎地敲打在脸上,虽然轻柔却带着刺骨的冰冷。元旦日的夜晚,原本就该如此才对,方才的灯火酒绿,欢歌狂舞,不过是个过眼云烟。
为了图吉利,元旦日的晚上照例是不能灭灯的。跳动的红烛晃动了迷蒙的光亮,给屋子里涂上淡红的色彩,宇文熠不由产生了洞房花烛的错觉。难得地自己给自己宽衣,蹑手蹑脚爬上床,搂住被下裹在丝袍里的胴体,不住摩挲。床上的人早已沉入梦乡,对他的抚摸浑然不觉,睡梦中却紧紧蹙起两道漆黑秀拔的眉,结着愁云。
宇文熠悄悄吻上刻着愁纹的眉宇间,不由喃喃叹道:“你有你的坚持,我又何尝没有我的坚持?现在事已至此,你叫我拿你怎么办,你又究竟是怎么想的,要怎样才能得到你的真心,能告诉熠么?”
那人依旧熟睡,毫无知觉。一阵愁绪袭上心来,是钝钝酸楚。
七十四
过年的这段时间里大家都难得地休息,政务军务都相交平时少了很多。半个多月的时间,宇文熠只要有空几乎都泡在苏凌处,时而温柔缱绻,时而暴躁易怒。他原本就喜怒无常,苏凌早已习惯,因此无论他是怎样的态度表现,都是一样的温柔和顺,适时安抚,让宇文熠感到安心又舒适,对他越发依恋。
纵然他的企图心对苏凌来说是昭然若揭,但那份迷恋也明显得难以掩饰。
这种情绪正是苏凌所求,宇文熠对他的迷恋每多一分,宇文熠自身的权势每大一分,自己成功的把握便也强上一分。因此,他不仅要保住宇文熠的迷恋,还希望能尽力帮助其得到更大的权势。
小雅斋传来的消息,那令人发狂的魔花“血咒”已经找到,苏凌思量良久,决定冒一次险,将它交给洛秋。一则宇文纵横给自己造成的压力实在太大,不尽快除掉他,只怕自己性命难保;二则现在大燕朝堂局势微妙,除掉宇文纵横,宇文熠才能早等皇位,自己也才能放心。
为了撇开自己的嫌疑,苏凌并未亲自给他传递消息,只是让小雅斋的人化妆成路人,在洛秋去药铺的时候故意将他撞倒,再顺势塞给他一张纸条,让他在二月初八这天,到闳都花市一观,有名花待他采摘。加之提前几月就断绝了和洛秋的来往,这样一来,就算洛秋那边出了什么问题,自己也不会被牵连。
洛秋一看心灵神会,二月初八一早便来到花市,果然见拐角处围了一大堆人,中间一名西域人正在兜售西域奇花,声称此花名唤‘丹朱’,可清心定神,益寿延年,售价百金。洛秋挤进去一看,虽然还没有开花,却果然是两株“血咒”,再一闻那味道,香气沁人,令人神清气爽。洛秋暗喜,这种花香确实有提神醒脑的功能,但却让人一直处于亢奋状态,时间一长便会慢慢出现幻觉渐渐至于疯狂,就算是正常人与其共处半年以上也会疯狂,何况宇文纵横本来就有狂症?
当下回府取来金子,在一片惊叹中将花带回府中,两日后便献给了宇文纵横,称自己多年来为了给陛下治愈狂症,便寻奇花‘丹朱’未果,今日竟然于无意间偶得,足见大燕皇帝乃是天命之主,受上天眷顾。
宇文纵横初时还有些疑惑,传了太医院所有的御医前来辨认,却多数不认识,也有几个见多识广的,在医术中见过‘丹朱’的介绍,立刻进行了确认。
洛秋长舒一口气,当初他一定要选用‘血咒’,便是因为他知道宇文纵横生性多疑,必不会轻易相信自己,而‘血咒’的外形气味与‘丹朱’极为相近,常人定难发觉,这才决定用它,现在看来是成功了。
宇文纵横按洛秋的说法,将那花放置在自己的寝宫中,觉得精神大胜从前,大喜之下,重重赏赐了洛秋。
这些日子里,苏凌表面上虽然一贯的风轻云淡,内心深处却如旋流涌动,虽一心想知道宫中的情况,为了安全起见,却按兵不动,既不主动询问,也不着人打探,只是在心中默默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