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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134

    “不敢当,别扯闲事了,想想靠岸后怎么安排吧。留哪些守船,带哪些人走。船上要留火.药跟枪支,这船得保住了,可别回来的时候船都没啦。”
    “行,我去安排。”
    他的确会安排,靠岸后让奇哈尔买了几百套商人服饰,下船的精兵全部要扮着商人。带了四百人和三百条枪走,余下一百人五十支枪。
    奇哈尔当然留下看船,他恋恋不舍地望着唐轩之消失在码头,低下头,掂了掂手里的两百卢比和二十个金姆尔,摇头叹气:如今有这么多富余钱,竟然不准去玩庙妓,圣雄大人可知我们怎么度过船上的日子。
    他长吁短叹,一个小兵嘿嘿笑道:“不准下船玩,我们可以把□□带上船呀。”
    奇哈尔瞪了他一眼:“那这点钱够花吗?混帐,圣雄大人不在,训练不能停了,给我每天照旧练起来。”
    小兵摸摸头,心下埋怨:不是你说的想女人了吗。
    唐轩之跟夏枫上岸第一件事就是买骆驼和马匹,然后才去购食物跟补给,寻好线路,浩浩荡荡朝西行驶,预计七天路程走到海得拉巴地界。它处在东西高止两座山脉中间,地势平坦,最为富庶;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也是遭受战火荼毒最少的城市。
    夏枫和唐轩之都不方便骑骆驼暴露在外,所以他俩坐车,姜戈又干上了老本行——赶车。
    车上的二人隔着帘子可以把路途风景尽收眼底,南部人黑呀,无论男女,有些黑得跟非洲土著差不多,姜戈跟他们比起来还算顺眼的。
    四百人的队伍,已经竭力缩小了阵容,一匹骆驼五个人轮流骑,紧紧挨在一起,中间的两辆马车上是枪支和火.药,上面还各坐了五人,行在官道上依然非常壮观,想低调是做不到的。沿途除了受当地路霸的盘剥,还有不少乞丐尾随,男女老幼都有,有些甚至纠缠了五六里路,空洞又枯槁的神色让人看了心里发紧。
    姜戈提前就告诉过夏枫,队伍不能停更不能给吃食,一旦给了就收不住口子,会有更多的人涌上来,到时他们走不了。南部矿产丰富,当地人早就习惯了一年四季行走的商人,不管是否天灾,看见商人乞要货物和吃食,早已是一种“传统”。
    “这个传统可不好。”夏枫如此安慰自己,闭眼不看,免得心里难受。
    乞丐时不时的钻出来一个,夏枫和唐轩之都是硬着心肠视若无睹。
    但是,前面的小姑娘却不同,夏枫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琐住了她。那姑娘估计比自己还矮半头,额上有朱砂,或许该称着小妇人,她背上竟还驼着一个孩子。无论古今中外,全世界的乞讨者都一样,她手中也拿着一个碗来表明身份,跪伏在地,没敢挡路,但也没太靠边。骆驼和马车都避让着,稍不留神就会压着她。
    太阳晒得孩子的屁股泛出红色干皮,情况不太妙,蔫耷耷趴在小姑娘背上,黑黑小小的一坨,活像从煤窑子里逃出来的小病猫儿。
    夏枫的坐驾越走越近,那姑娘不着痕迹朝中间又挪了挪,差不多算拦路了。她见这辆马车加上车夫就三个人,肯定是主人,也明白越是大商队越是不会胡乱劫人,所以才敢如此行事。姑娘的目光刻意涣散,作出濒死之态,却见马车直直朝她撞过来,赶紧退开,鞠楼着身子追赶,嘴里吐着夏枫听不懂的话。
    “不准。”唐轩之一把拽住夏枫伸向包袱的手,摇头:“这是她的命!如此这般生如蝼蚁之人数不胜数,你可救得过来?”
    “我知道。”夏枫死死咬着嘴唇,盯着他,思绪飘远......如果她没有穿越过来,原主是不是就如这个姑娘一般。
    唐轩之不忍心,放开手,道:“动作快点。”
    马车帘子为了散热颜色极浅,他俩的拉扯动作没有逃过人家的眼睛,小姑娘背起孩子小跑起来。不知是颠得太厉害,还是饿了,背上的孩子放声大哭,差不多是干号,一声一声有气无力。
    小姑娘顾忌背上的孩子,又不想放过“贵人”的施舍,边跑边回头把孩子抱到胸前,撩开破烂的衣裳就开始奶孩子。
    ☆、第127章 【表发】
    我知道,夏枫却说不出来,挥手让马车继续走。
    唐轩之心下微叹,女人终究是女人,免不了有妇人之仁。不禁抓住她的手,低声问道:“你不会说我心狠吧?”
    夏枫依他抓着手,感受着他在耳边流转的男人气息,一时觉得自己竟然好幸福。但是目光却是呆滞的盯着远处,喃喃自语:“不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这是伪善罢了。”
    “休得胡说,你若伪善,天下便没有善良之辈。还是那句话,你非神明,也只是个人而已。”
    ......
    中午时分,商队行到一处湖泊停下休整进食。旁边不远,有一个占地颇广的大村子,夏枫决定从这里开始打听庞杜家族。
    阿妮娅的丈夫叫阿米塔布,不知道是名字还是姓,按说妻子无法直接称呼丈夫的名字,但阿妮娅跟他丈夫至小相识,在称呼上兴许没有那么多忌讳。而且,这名字听起来怎么着也不像是姓氏,就如拉贾尼一样,未婚之前依然称名而不是姓。
    所以,找庞杜应该比阿米塔布来得容易,那庞杜老爷早前不是还去过北部吗,他的女儿阿妮娅又见多识广,女儿家受的教育就很不错,其家族应该在南部很有威望才对。若不然,当初她表妹韦希莎散播不利谣言时,也不会如此顺利。或许不但有威望,而且不低,常言道,不招人忌是庸才......
    夏枫认为打听的活计,当然得落在具有“亲和力”的自己身上。唐轩之收起一身的英气,悄悄坠在她和姜戈的身后。
    霍利节过去快一个月,有些人家门前依然挂着鲜花,旧的成了干枯,又堆上了新的。
    村子里能瞧见的几乎只有男人,女人们不知是劳作去了还是在屋子里。那些男人见到一身“华服”的夏枫,侧目端详......
    待发现他们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时,便肆无忌惮地打量她这个外来女人,跟狗一样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胸脯。
    “越穷越色!”夏枫嘟哝一句。
    姜戈羞愧,低下头说道:“我去问吧,只是,夏枫大人,咱们应该再过几个镇子才打听的。现在还是奥里萨王国,当地人不一定知道。”
    “好!别去问了。”夏枫突然掉头。她越走越不舒服,已快行到村头,居然在一幢石屋门口看见三个光着身子的老僧人。
    他俩回头走,村中男人们像见到骨头的狗一样,畏畏缩缩地朝他们的方向聚过来,都想讨点嘴上便宜。
    “哈哈哈哈......”
    “北部的妖娆小妞害羞啦。”
    “啧啧,瞧那屁.股和水汪汪的眼睛,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真想掀开面纱看看她的艳丽模样。”
    “还以为她是来找我们祭司大人‘授福’的,哈哈哈。”
    夏枫听得懂男人们的调笑,但听不懂说的是啥。姜戈明白,他回头恶狠狠地瞪了一眼。人家却笑得更厉害,根本没把他当回事。
    夏枫气道:“真是见了鬼了,他们不是应该像北部乡村一样害怕贵族吗?”
    姜戈一脸赧色,既愤且羞,解释道:“怪我,他们一看我就知道是南部穷人。又因为我们走进了人家的村子,又没奴隶们跟随,所以......”
    所以胆子就肥了,民风果然彪悍,可惜是欺软怕硬。
    唐轩之还没进村,看见他俩掉头回来了,问道:“如何?”
    “过几个镇再打听,穷乡僻野的人没见识。”夏枫如此解释。
    “嗯,地图上也显示有不短的距离,上车吧。姜戈,你脸色很不好,是不是中暑了。”唐轩之的意思是他皮肤黑得不正常。可既然是黑的,哪能看出啥,他这样一问纯粹是想打听他们进村遇到了什么。
    “没.....可能吧。”姜戈结结巴巴。
    “快走吧,天黑前找个镇子休息。以后还是让队长跟姜戈去寻人打听,我是女人,你是大明人,我们都不方便。”
    唐轩之知夏枫不愿谈及村中之事,便作罢,点头说道:“本该如此。”
    ......
    商队继续前行,每隔几里就是庙宇,或在山腰或在山顶,官道边也有。某些雄伟壮观的大庙,外墙上都雕有奇形怪状的神像,露出诡异的表情。
    在夏枫结合当地氛围来看,就是觉得诡异,这些佛象又跟她后世见过的有区别,再说她本就不懂佛义,只当风景看;而精兵们,俱是一脸虔敬。当然,唐轩之也是不信鬼神的,他有机会就闭着眼睛假寐休息。
    奥里萨为佛教之国,果然名不虚传,如今是最乱的时期,民不裹腹不吃也要买香油孝敬神明。夏枫不懂,一边打打杀杀一边敬神,他们是如何融合在一起的?
    路过三座小镇,途遇两条小河,走在绕崇山峻岭而建的官道上,不知不觉天暗了下来,计划晚上歇息的城镇还不见踪影,面前却没了路。
    唐轩子疑惑,让夏枫过来一起看地图,“我们没有走错吧?图上可没有大山挡道。”
    前方绿林蔽野,一座青油油的高山矗立,生生截断了官道,山下有一条绕山小路,蜿蜒向前,淹没在薄暮的雾气之中看不见尽头。
    夏枫觉得不对劲,唐轩之也发现那条小路好生奇怪,二人同时下车朝前走。坐马骑骆驼的精兵伸长脖子翘首打望,有些步行的精兵也欲跟过来。他们都不明白这是怎么了,圣雄大人咋把部队带到山前来啦?
    唐轩之牵着夏枫顺小路行了百十来米,骇然发现山路右边竟然是悬崖,一只夜鸟正低鸣飞过......
    他们今天跋山涉水少说行了六十里,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地形,山旁有深沟,深沟对面是平坦之地,一块一块的曾经或许是庄稼地。沟内深不见底,大概有五米宽,把大山与平地突兀隔断,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凹”字。山路明显是新修的,二人并排都难以行走,何况骆驼和马车了。
    夏枫慌道:“不能让其他人看见,恐怕他们以为我们是得罪了当地神明,神主移山绝我们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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