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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倾城 第176节

    云扬垂目良久,抬起眼睛,“秦国虽灭,但种未灭,族未亡。我们虽不赞同再起刀兵,但也不得不承认,要想将秦同化入齐,需要两代,乃至三代以上的努力。假太子……是我血亲,虽无正经名份,亦可招摇登堂,在这京城皇宫里搅风搅雨,若是有我一半血脉的自在出世,我怕,有心人会利用。而自在,一世,恐不得安。”
    “扬儿,我不会坐视这样的事情发生。”刘诩心里有些涩涩地堵。
    云扬郑重地看着她,“臣是陛下贵侍,宫城里,才是臣的家。陛下有召,臣莫敢不从。但回宫后,也请允臣长居临渊,不事外朝。”
    回宫,便深居临渊,出外,便易容。他坚定地看着刘诩,“陛下若准了,扬儿才能安心随你回京。”
    放眼整个皇城,谁又当得起自在一词呢?既是皇家的人,你我便注定一生不得自由,这样的日子,我们承受便够了,何必再添个自在进去?
    如果此时,你是大齐之主,我仍在秦,我们亦都被困在那冰凉的龙椅里,一生也挣不脱。所以,幸好,现在,我们能这样相偎相依,相互取暖。
    这已经是上天恩赐,我不再肖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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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六。
    世子同郡主去烈山浏览。
    云扬携元忻同往。
    烈山冰川,果然名不虚传。奇险峻秀,引人入胜。看过冰川,赫蒙宣不负前言,带着元忻去猎羊,晚上又点篝火。吃羊肉时,还带着元忻喝了他人生第一口酒。元忻微红着小脸蛋,眯着眼睛,靠在赫蒙宣肩上,“宣哥哥,星星在转动。”
    赫蒙宣抬头看了看天,繁星点点。又低头看了看元忻,小家伙裹着锦袍,缩在他身边,似是惧风,又很兴奋地嚷着要再喝一杯。
    喝醉了?
    赫蒙宣对于元忻喝了一小杯就醉的事实很是惊奇。顺手把他揽到怀里,“消停些,待会带你放大炮杖去。”随从递上蜂蜜水,赫蒙宣端着凑近不消停的无忻,喂得挺艰难。
    “哎,都洒衣服上了,看待会儿冻成冰甲。”赫蒙宣叹气。
    元忻不想被冻成冰甲,就消停了些。喝了水,窝在赫蒙宣怀里吃烤馍。
    “瞧你人不大,挺能吃。”
    “好吃。”元忻嘴里塞了不少,呜呜说。
    郡主从帐子里出来,看见篝火边两人,笑着过来,“宣儿,忻弟弟还小,你俩玩一会,就送他回帐子里去。夜风凉,别让弟弟受了寒。”
    两人看着郡主走到飞白先生说话去了,也低低地聊天,“哎,忻弟弟年后要回京吧,我也想要个弟弟呢。”
    “郡主只你一个?”
    “嗯。父亲早亡,我只与母亲相依为命。”
    元忻坐正了些,小大人一般,安抚地拍赫蒙宣手背,“别伤心,长大好好孝敬郡主。”
    “何用等到长大?”赫蒙宣眉飞色舞了些,“现下,我就开始帮母亲处理政事,年后,还要到军中历练。等我回来,就能替母亲多分担公事,让她也歇歇。”
    “等我娶了妻,定多开枝散叶,让母亲多抱孙子,常开怀。”
    元忻惊奇地睁大眼睛,赫蒙宣虽说比他大一些,但能想得这么长远,他真是自叹不如。
    “嗯。我也快点长本事,帮母亲……打理家业。”元忻郑重道。
    两个小孩一时惺惺相惜。当晚,睡在一帐子里,叽咕到很晚。
    云扬站在一块巨石边,负手,看层叠山恋。
    郡主过来。云扬见礼,“郡主还没歇下?”
    宛平笑笑。两个孩子不进帐子,云扬就不会睡下。她亦同理。这一天下来,她再眼拙,也看出些端倪,这位忻儿当是皇长子元忻了。只有她家没心没肺的傻小子,才真的以为人家不过是个小弟弟。
    “这些日子,两个孩子处得不错。”
    云扬抬目看了看宛平,和缓的笑意,睿智的眼睛,曾经蒙在郡主身上的暗影,已经渐渐沉淀,这就是岁月的洗礼。
    宛平亦在看他。清秀的脸颊上,找不出旧日痕迹。可细看,那澄澈的双眸,如清泉,如皎洁月色,当日国丈府,她自那风尘仆仆的年轻人那,只看一眼,便永世刻在心里。
    宛平轻叹。若此番不是得知他家主回来,又看到元忻本人,她怕也不能这么肯定。
    六年来,待在她身边悉心辅佐,醉心办学的飞白,就是云扬啊。
    两人并肩站了会儿,天穹之下,万籁俱寂。听风声阵阵刮过松林,仿佛整个天地,只有此刻而已。
    良久,
    “郡主休息吧。”云扬涩了声音。
    “好。飞白先生休息吧。”宛平轻轻点头。
    两人相对,微微颌首别礼。一左一右分开,向自己的帐子走去。天地苍苍,彼此背影,沉在茫茫夜色里。
    ☆、回宫
    夜风微急。
    室内烛光和暖,一帘春意。
    极致的激情后,云扬没了力气,伏卧着。
    锦被照例被推到床角,刘诩用手指描摩着云扬线条流畅线条,由肩到背,一路婉转向下。轻柔的手指,象带着温度的薄羽,每掠过一处,都引来肌肤下意识地收缩。
    云扬闭着眼睛被骚扰了一会儿,自己翻了个面,仰躺过来。
    刘诩打量了一下他身下,素手不受控制地又伸了过去。
    云扬就是觉得爬着硌着难受,谁知一翻过来,就又被逮住。他不堪其扰地往床里缩了缩。
    “累了?”刘诩在他耳边吐气。
    在爱恋与血煞的双重影响下,云扬一向不能硬气到底,他颤着睫,睁开眼睛,慵懒写满眼底,“嗯。”
    “歇会儿。”刘诩终于放过他。在他身侧躺下来,拉过被子盖住两人。
    云扬放松下来,把她揽进怀里。
    两人安静地偎了会,听彼此心跳声。
    “怎么了?”云扬垂目探寻地看她眼睛。从烈山上下来,已经一天了。刘诩仿佛有些忧虑。
    “在想忻儿的事……”刘诩叹气。
    “忻儿怎么了?”
    “白日里,我与忻儿提了句,召赫蒙宣入宫,做他伴读。”刘诩回忆了下,这话一提,忻儿先是一喜,而后使劲摇头。
    “母后,不成的。宣哥哥在西北有很多事情。要帮母亲打理政事,还要到京中历练。”元忻想了想,“喔,他事母至孝,母亲尤在堂,我怎好让他们骨肉分离?”
    云扬簇了簇眉,没作声。
    要在别人,肯定第一时间赞太子至纯仁孝,善良悲悯,可云扬明白,那些质素,并不是一个帝王最需要的。
    “忻儿他仁善,倒也可为仁君,着手多给他培养辅弼之臣,当无虞。”云扬客观地说。
    刘诩沉了会儿,点点头。她的忧虑,自忻儿渐渐长大,便与日俱增。其实这并不难被感知到。比如慎言,他每天带着元忻入朝,也有这样感触。只是慎言不能讲。这一点,倒是没有子嗣的云扬,更好发表意见了。可他身份尴尬,也只好这样私下里讲。毕竟事关皇储,除了她,谁也没有恰当的立场。
    除了忧虑,刘诩还有些惋惜。大齐国势正在上升阶段。她是女帝,尤知锐意进取。开疆辟土,推行新政,以图大齐强盛。忻儿是男子,更该做个中兴之帝。可惜了……
    云扬垂目打量她神情,心中忧虑的却是后续的事情,滞了好一会儿,低声劝道,“陛下,权谋和纵横,这些东西可以教会。不过,人的性子乃是天生,从小到大,若非毁天灭地般的遭遇,是不会改变的。”
    刘诩心疼地握住他的手,云扬儿时就有过这样的遭遇。
    云扬安抚地笑笑,表示他早已经不在意,他缓缓道,“再怎样,忻儿也不会受到这样的苦难的机会了。所以,即便登基为帝,元忻也只能是他自己……”
    云扬顿了下,没说尽,刘诩却听明白了。元忻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的善良纯厚,不会因为鞭策和教导,就成了赫蒙宣或别的什么人。他已经快八岁了,已经开始参知政事了。他对事情渐渐有了自己的观感,若一味想改变,恐怕会适得其反。
    “宽和的帝王,也是百姓之福。”云扬安慰了一句,心里也无法说服自己。
    大齐刚兼并了秦,南地最好也得有二三十年的不安稳。边境也不稳定,每年都有战争。
    创业未竞,便要守城,这实在不是个好的决定。只有走强兵强权的帝国路子,才能保如此大的一片疆土不受侵犯。能安居乐业,国富民强,才是大齐百姓真正的福气。
    大齐需要更铁腕的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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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
    尚昆来了。
    他由密室进入。不出意外地,没有看见云扬打坐的身影。他站在密室里,长长叹气。转身出来,在正堂,看见了刘诩。
    “陛下……”刚要见礼,便被刘诩拉起来。
    “老侠来了,新春如意。”刘诩笑着说。
    “陛下新春如意。”尚昆上下打量着刘诩,经年未见,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忆及当年她刚至封地时,还是个孩子……
    老侠眼睛有点湿,掩饰地笑笑,“过年时,门里事多,拖到今日才来拜见陛下……”
    刘诩哪能不知他心情,亲手给他倒了茶。
    两人平复了情绪,刘诩歉意道,“天雨还在军里,所以他过年都没回来。”
    “喔,蛮族又死灰复燃了?”尚昆问。
    刘诩摇头,其实尚天雨现下就在大雪山脚下,琢磨着要翻过去,看看那边的世界。
    “哎,人老了,天下终究是年轻人的。”尚昆想到那个虽然没了内力,却仍十分精神的小徒弟,有感而发,“今年始,门里的事,给大徒弟管了。”尚昆已近七十岁,再结实的人,也不能不服老了。
    他这是要退位了。
    “西北……天雨不好再回来。老侠随我一同回京吧,就近,我们也好照顾您。”
    “人老了,故土难离。我老头子就在西北吧。”
    “好吧。”刘诩点头,“扬儿会在西北长驻,他在,我也放心。不过,今年,我要带他回京住一段时间。”
    “嗯。我来就是为此事。”尚昆严肃了起来,“他这些年清心养性,内功有成,从去年始,就可以独自与血煞抗衡了。可修炼内功,就如逆水行船,有陛下在他身边,他就无法静心凝神了。”
    刘诩脸上红了红,这话不假,她来这些天,云扬就鲜有一整段时间可以拿去练功了。
    “不是为他成为宗师级,只是既然您已经破了他的心防,就请时时关照吧。”尚昆有些感叹。
    刘诩不能不感佩尚昆的为人。既授了云扬内功,就认了这个弟子,便要全心为他打算。天雨是他亲传弟子,亦是从小一手带他的。要他对两人做到不偏不倚,实在是难办到。但他现下说的每字每句,皆是坦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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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十五后,陛下离了西北,回京。云逸并未随行,他前往兵营,与前来巡视的钦使蓝墨亭汇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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