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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第299节

    如果能借助这对小兄妹离开,这是不错的机会。
    又观察了大半个月后,听到妹妹说舍不得离开,可惜明天就要走了,季雨兰终于找到了机会。
    她趁休息的时候跳到湖里,游向他们停马车的地方。
    原本季雨兰不会游泳,后来还是汪修远教她,两人在温泉里你追我赶,甚是甜蜜,她也因此学会了游泳。
    没想到,重生回来游泳真是帮了大忙。
    奉天一直关注着女主,在发现她躲进明庭的马车后,连忙提醒他。
    “这叫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明庭就没见过这么自投罗网的人。
    等下了船,魏骏提着四尾鱼,笑着和老姜说话,明琅捧着陶瓷小缸,里面有一条漂亮的小红鱼。
    听着脚步声离马车越来越近,季雨兰紧紧地抓着发钗。
    “下来吧!”
    一个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传来,是雪姨。
    她怎么这么快找来的?季雨兰大惊,没等她反应过来,有人上了马车。
    “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扎进去!”小姑娘的发钗抵着喉咙,尖端划破了皮肤,流出了鲜红的血。
    “你扎啊!记得扎深一点儿,免得救回来还要受罪。”雪姨轻笑,打量着自己刚涂的指甲,“你要是想死,早就跟你娘一样了,哪儿还用等到今天。”
    “小兰,我劝你听话。人只有活着,才有可能见想见的人,做想做的事,死了一了百了,什么希望都没了。”
    想见的人……
    季雨兰眼里浮现出汪修远的模样。
    他们夫妻恩爱,汪修远真的给了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她相信,不管自己遇到什么,汪修远对她的心都不会变。
    就在季雨兰犹豫的时候,手里的钗子被抢走,接着一个大耳刮抽她脸上。
    对方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像提小鸡子一样把她从马车上拖出来。
    “雪姨,既然这丫头这么不听话,还想着跑,回去把教坊司的印烙上吧!”
    “烙吧!要不是怕可惜了这张小脸,我都想烙她脸上。带走——”
    另一边,捧小缸的人变成了老姜,明庭四人缓步往家里走,“哥哥,为什么回来不坐马车?”明琅很好奇。
    “因为想吃路边的桃花糕啊!”
    明庭看了一眼魏骏。
    别说,这徒弟真不错!让他去教坊司告密,魏骏也不问什么原因,直接做了,对明庭是百分之百信任。
    这回女主逃跑没成功,估计要受一番苦头了。
    不过,明庭一点儿都不同情她。
    宫里折磨宫女的法子又多又变态,苦不堪言还叫人无处伸冤。
    原世界林秋7岁进宫,被打过耳光,挨过鞭子,冬天端着装满水的铜盆跪过雪地,还举蜡烛被烫伤过……
    至于饿肚子,睡不好觉,这都是最基础的配制。
    炮灰的命不是命吗?只因为出生卑微,就命贱吗?我呸!
    明庭猜得没错,季雨兰回去左上臂被烙了教坊司的印记,这印记是个圆形的芙蓉花,每个教坊司的女子都有。
    之后,她被饿了三天,每天只给一碗水,雪姨甚至专门找了两个人看着季雨兰。
    知道女主过得不好,明庭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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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0章 被父母再三舍弃的次子(8)
    明庭带着明琅游历全国,这一转,再回到京城已经是七年后。
    这七年他们去过很多地方,风景如画的江南,森林繁茂的东北,地广人稀的高原,四季如春的南岛……几乎走遍了全国。
    如今明庭已经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明琅也亭亭玉立,魏骏高大英挺。
    在出去的第二年,老姜和姜嫂生了一对双胞胎,明庭放了他们的卖身契,又给了一笔钱,让他们在江南小镇安居。
    之后他们三人作伴,有明庭亲自教导,魏骏和明琅现在是文武双全。特别是明琅,也不知道这个笑容甜美的小姑娘怎么就迷上了炼毒。
    偶尔遇到不长眼睛的到他们跟前挑事,都不用明庭出手,魏骏一把剑,明琅一把毒,就能送人投胎。
    为此,明庭还反省过,自己大概不适合教小孩。
    想当初他刚去林家村的时候,明琅多乖巧啊!小兔子一样,人畜无害。
    现在么,不提也罢!
    出来后,明庭给魏骏两个选择,读书考科举,或者跟自己学医。
    魏骏考虑了一年,选了后者。他不喜欢官场的尔虞我诈,更羡慕明庭这样悠闲自在的生活方式。
    这七年明庭也没闲着,他一路行医,名气越来越大。
    后来他们去了西北的突兀国,明庭治好了老国王的顽疾,还解了太子身上的蝎毒,被奉为国师。
    老王给了明庭很大的权利,只不过他从不滥用。
    他在封地种了一大片的棉花,教封地的百姓养蚕,还把织布机造出来,让突兀国的百姓穿上了棉衣,锦缎也成了畅销货。
    他特别拨出几个人专门用棉花做成人纸尿裤,每年都想法子送回京城给干爹。
    突兀国日照时间长,棉花质量好,纺出来的棉布柔软结实。很快周边国家开始和突兀国做生意,他们再也不用千里迢迢去购买棉织品了。
    看到国库渐渐充盈,老国王笑得合不拢嘴,还让太子认明庭当老师。
    哪怕太子和明庭一般大,可他们这里尊崇强者,太子没见过比明庭更聪明的智者,非常乐意当他的徒弟。
    明庭在突兀国呆了四年,把牛痘研制出来了。
    突兀国从宫里到宫外,从上到下,大家都种了牛痘。
    种痘的法子明庭也没藏着,献了出来。
    老国王通过国与国之间的政治交易,把牛痘传到了别的国家,大家不管这个叫牛痘,而是称为“明痘”。
    用他们的话说,这是伟大的明庭国师研究出来的,叫明痘是为了纪念他。
    对这个,明庭倒是无所谓。
    他只在乎自己的任务,祈愿人的心愿之三,是希望当一个好人,至少是被十万人承认的好人。
    现在明庭做到了。
    这次回中原,明庭是以突兀国国师的身份,跟着使团过来的。
    容帝是赵国的皇帝,哪怕赵国和突兀国隔得很远,可他也听说了突兀国的国师发明了“明痘”,能预防天花。只要种了明痘的人,就再也不会得天花。
    天花对百姓们的生命有极大的危害,每年死于天花的人不计其数。容帝非常希望能得到这门医学技术,派出了使团。
    中原富裕,老国王也想和赵国保持良好的关系。就这一来一往的,这回轮到突兀国派使团过来了。
    明庭这些年虽然不在京城,但是每个月一封信,从不间断。
    自从走的太远,飞鸽已经跟不上他的里程了,明庭驯养了一只海东青,作为自己和明忠之间沟通的桥梁。
    明琅和魏骏都给明忠写信。
    明琅喜欢热闹,讲述路上所见所闻,风土人情。魏骏就比较老实,会嘘寒问暖,关心明忠的身体,在学医后还会按照时节不同,给他开药膳。
    时间久了,明忠也知道明庭他们是谁了。
    毕竟,容帝那儿的折子他也能看到,出了个年轻姓明的神医的事情,官员上了折子,明忠自然知道了。
    这下子,明忠很骄傲。
    瞧瞧我的宝贝儿子,多厉害!
    可是明忠再怎么想,都没想到明庭年纪轻轻,居然成了突兀国的国师。
    在收到明庭来信的时候,明忠开始还以为自己眼睛出毛病了,等仔细看了明琅和魏骏的信,他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能说什么?有这样的儿子,倍儿骄傲!倍儿自豪!
    明庭这回跟着突兀国的使团来赵国,提前跟明忠说了。这么些年,两人虽然有父子之名,其实正儿八经地连面都没见过。
    这猛地要见儿子女儿还有徒孙,明忠激动之余,还有些紧张。
    明庭是国师了,还会认他当爹吗?有个太监爹爹,是不是会很丢脸?
    而且这几年,容帝对他的信任大不如从前,明忠也没以前有面儿了,明庭会不会觉得他这个爹没用?
    明忠忐忑不安,出宫的时候被人拦住。
    “明忠公公啊,今天怎么魂不守舍的?”
    汪修远拦在明忠面前,笑容嚣张。
    自从在宫里被人羞辱被人狠狠地打脸后,汪修远像变了个人似的,开始不顾一切往上爬。
    他上辈子是七皇子的谋士,为了帮七皇子赢得容帝的喜欢,曾经仔细研究过容帝的性格,分析过无数遍。
    就凭着对容帝的了解,汪修远抓住机会,得到了容帝的赏识,成了他的心腹,就连明忠都不得不靠边儿站。
    这些年,汪修远心里除了权利的极度渴望,另一个就是对明庭的恨。
    他一直在找明庭,甚至派人监视明忠。可明庭就像是消失了一样,完全没有回来认这个干爹的意思。
    憋了一肚子火,汪修远就把气撒在明忠身上,在容帝面前给他上眼药,再出卖明忠的消息给文臣们。
    加上房启华到了七皇子身边,两人同时使力,明忠的地位已经大不如从前。
    这不,汪修远敢当着进进出出这么多宫人不给明忠面子,就是要让他在大家面前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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