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看着乌溜溜像是葡萄一样的大眼睛,贺嫂子还当真迷糊了,就被对方牵着走,是啊,为啥不改成何铭?
    “而且呢,你看明明褚褚不太喜欢薛铭,大家总说,让褚褚多和薛铭在一起玩,这……”
    贺嫂子此时满脑子都是童养夫这件事,她能做何家许多年的保姆,性情很好,口风也严,要不然宁蓁蓁也不会和她说这样乱七八糟的话,现在整个人都受到了冲击。
    “我觉得,这事这样不成。”宁蓁蓁说道,“明面上先顺着何家,私下里我再想想办法,都崇尚自由恋爱了,我虽然是小地方的人,也知道这个道理。我就是我的猜测,您心里知道这个事就行了,咱们不往外说。”
    贺嫂子猛地舒了一口气,忙不迭点头,“谢谢凤娟。”
    宁蓁蓁这样一说,她就知道为什么那次何文生的表情那么难看,咋舌不已,这还大学生呢,怎么思想这么古旧。
    宁蓁蓁又和贺嫂子嘀嘀咕咕了几句话,她打算去百货商场,等会贺嫂子自己过去何家,她就不去了。
    宁蓁蓁拉着何褚的手,就往百货商场走去。
    她要把贺嫂子请回去重新做保姆,肯定要给贺嫂子一些解释,本来只是瞎胡说,忽然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那个薛铭不是聪明蛋子,是孩子王吗?不是带着一帮小孩儿看不起何褚嘛?
    那就反过来造谣这样的聪明蛋子,根本就是啥事都不懂的何褚的童养夫,地位远不如何褚。
    小朋友的阶级看似莫名其妙,其实自有一套逻辑,而且有一点和成人是相似的,以前越风光,忽然落到了泥地里,更被人瞧不起。
    宁蓁蓁盘算着,拉着何褚的手,忽然看到了一个穿着喇叭裤,带着墨镜,手里还夹着一根没有点燃香烟的年轻人。
    这种人现在都被看作是二流子的存在,宁蓁蓁却拉着何褚的手,上前和那个人打招呼。
    “喊庄叔叔。”
    何褚懵懂地说道,“庄叔叔。”
    宁蓁蓁让何褚打招呼是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别看穿得是有些出格,像是二流子,他其实本质是个好人,是迟来的叛逆期而已,甚至耳朵上夹一根烟也是做做样子,他根本不会抽烟。
    他叫做庄涵。父亲是刑警大队的,母亲生他的时候难产去世了,早年的时候爷爷奶奶带庄涵,后来老人去世了之后,庄涵自己不会做饭,就在国营饭店里吃饭。
    林凤娟是在国营大饭店做服务生,就认识了这个庄涵,当时孩子丢了,她哭得不行,是庄涵带着她去找人。
    庄涵本来是玩乐队,非常排斥当警察,或许是因为林凤娟的案子,对忙碌的父亲工作意义多了理解,最后也当了警察,而且主攻的方向就是打拐。
    虽然没有找到何褚,但是庄涵是那个时候林凤娟的心灵支柱。
    庄涵有些窘迫,他还是知道对孩子不好,把烟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拿下了墨镜,“林姐,这是您孩子?”
    庄涵很少有和孩子打交道的机会,清了清嗓子,露出了一个笑容,“孩子我记得叫做褚褚对吗?你好。”他还郑重其事对何褚伸出手掌。
    这是大人见面的礼节。
    何褚小朋友的眼睛一亮,很少受到这样郑重其事的对待,松开了母亲的手,没有抓着娃娃的手握住了庄涵的手,“你好。”她还摇了摇。
    似乎觉得这个动作很让她开心,笑得裂了嘴,露出了缺一颗的虎牙,羞涩又快活。
    庄涵以前就知道,林凤娟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有一个孩子,按道理可以喊她林嫂子,或者是林姨,只是庄涵觉得喊不出口,就干脆喊一声林姐。
    忙碌的国营饭店的工作,让饱满欲滴的鲜花显露出了衰败模样,但今天看她,精气神好像不一样了,有些瘦弱的女孩子笑起来的时候很像林凤娟。
    “你在等朋友?”庄涵点点头,等会要去跳迪斯科,这个就不好和林姐说了,“林姐你是带孩子去……?”
    “去百货商场。”宁蓁蓁说道,“以前有点忙,现在看厂里小姑娘们一个个打扮的光鲜,褚褚虽然还是几根黄毛,也得打扮起来。”
    以前的林凤娟觉得女儿的头发黄,又比较细幼,不爱给女儿扎辫子,加上衣服不好洗,担心女儿弄脏衣服,买的衣服一般偏大又颜色不太好看,这些都是阻碍何褚交际的障碍,宁蓁蓁自然是要扫平障碍的。
    庄涵笑着说道,“挺好的。”
    正说话的功夫,就看到有人骑车过来了。
    和庄涵一样,都是跳霹雳舞二流子的打扮,让何褚有些畏缩地抓住了母亲的手,紧紧靠着母亲的大腿。
    宁蓁蓁和这帮孩子打过招呼了之后,就抱着何褚离开。
    “刚刚那个大姐是谁啊?”陆甲说道。
    “去你的。”庄涵说道,“什么大姐,都把人喊老了,是我去国营饭店吃饭的服务生。”
    陆甲砸嘴,“那还不是大姐?”
    陆甲的自行车后面还载着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娇滴滴地说道,“庄哥说不是就不是,听庄哥的。”
    很快就有其他人骑着自行车赶了过来,庄涵也把靠在墙边的自行车推起来,轻巧骑上了自行车,就往舞厅的方向去。
    宁蓁蓁等到抱了一阵,小姑娘就还是要自己走路,今天难得可以和母亲在一起,这会儿走在新鲜从来没有经过的路上,何褚就活泼了起来,毕竟和母亲在一起,她不会嫌弃她的武阳话,会认真地听她说话,还会回答她的问题。
    “妈妈,这是什么?”
    “这是梧桐树的果子,现在是青色的,以后就会变成黄色。”
    “妈妈,你看小狗狗,我想摸摸小狗狗。”
    “那需要和狗狗的主人说一声,问问看狗狗的主人同意不同意。摸完狗狗要洗手。”
    “妈妈,红花好漂亮啊。”
    “花只有开在枝头上是最好的,摘下来了之后,很快就会枯萎,不过可以买假花,等会买红花样式的发卡好不好?”
    虽然红花不能摘,但是妈妈给她买了非常漂亮的发卡,还有彩色的橡皮筋。
    她的头发细细软软,妈妈没听那个售货员的话,给她剪短头发,而是把头发中间一小撮扎了起来,柔顺地往后垂,然后再别上一个红色的发卡。
    妈妈大大小小的发卡足足买了五六个,这让何褚有些期待,自己带上其他的发卡是什么样子。
    最后母亲还带了不少的碎布头回家,说是要改衣服,但是衣服怎么改?何褚不知道,她只知道今天像是做梦一样地快乐。
    母亲居然可用钢珠弹到最小最小的格子里,只用两分钱,就拿到了一个非常棒的大龙糖画。
    如果不是担心糖画化了,她才舍不得吃掉。
    拿着糖画,何褚知道所有的小朋友都在羡慕地看着自己,其他人才没有那样的本事,只有妈妈有!
    第114章 天才宝宝3
    宁蓁蓁拉着女儿的手回到了屋子里的时候,所有人都到齐了。
    唐秀荣老师手中拿着毛线在织毛衣,何爱国厂长带着眼镜在看报纸,何玉芳在看电视,而薛依红抱着薛铭,在和何文生说话,看上去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等到宁蓁蓁打开门的时候,房间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宁蓁蓁和女儿换上了拖鞋,拉着有些畏缩的女儿往房里走,放下了买好的碎布之后,就到了卫生间,用开水瓶倒了温水,拿着香皂给女儿洗手。
    因为拿着大龙糖画,她的手里有些黏糊糊的,宁蓁蓁认真地给女儿洗了手,当然还有脸,本来打算买蛤蜊膏,后来发现有粉红色的宝宝霜,想来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身上都有这种宝宝霜的味道,宁蓁蓁就买了宝宝霜。
    洗手洗脸的动作让何褚放松了下来,她不懂得那外面一家人的氛围,这孩子太小,她只知道,在这个大家庭里,妈妈和她是一国的。
    用毛巾擦干净女儿的手和脸,宁蓁蓁也给自己飞快地洗漱完,带着女儿回到房间里。
    剪开了粉色的宝宝霜包装袋,用指腹点在女儿的面颊上,再用略有些粗糙的手心把皲裂的地方细细涂抹。现在还是初秋,就已经皲成这样,等到冬天一定要好好养护才行。
    “怎么把贺嫂请回来了?”唐荣华直接推开了房门。
    何褚的身体又有些紧绷了起来,宁蓁蓁拍了拍她的背,让她坐到床上去。
    “国营大饭店的活太累了,我来不及做饭。”
    “你应该和我商量。”唐老师指责说道。
    宁蓁蓁的声音和缓,“下次会的。”
    刚辞退贺嫂子不到一个月,以前就一直出这笔钱,所以唐秀荣只是过来警告儿媳妇的自作主张,她刚想要出去,就听着宁蓁蓁说道,“妈,你房间里的缝纫机,我能不能搬过来。”
    “要这个干什么?”
    “我想做点针线活,过去不太方便。”宁蓁蓁说道,“而且缝纫机不用的时候,可以当做小书桌,褚褚写作业趴在箱子上,不合适,要是用文生房里的桌子,文生就没办法写东西了。”
    “你会用缝纫机吗?”
    “妈,我以前是纺织厂的。”
    林凤娟在国营饭店里锻炼出来一手好力气,一个人就把主卧室里的缝纫机给搬到了她的房间里。
    等到搬到了房间里,房间里满满当当。这个房间实在是很小,四室两厅的房间,主卧室是公公婆婆的,两个客卧是何家兄妹的,反正何文生很早开始就和林凤娟分房睡,近乎是杂物间的大小是林凤娟和女儿住的屋子。
    宁蓁蓁简单先把缝纫机放在了窗边,将就先用着,等到晚点有空了,把房间整个打扫干净,再把大箱子给搬到斗柜上方。
    现在的话,宁蓁蓁直接扯掉了箱子上的褪色喜字,揉成了一团,暂且扔在了箱子上。
    何褚看着那个红色的纸团,眨了眨眼,这个喜字是从武阳市带过来的,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彻底的变了。
    宁蓁蓁用抹布擦干净了缝纫机,就让女儿坐在她旁边,看着她缝纫。
    从柜子里拿出来一件衣服,宁蓁蓁飞快地把一件衣服的衣领上花边给拆了下来。
    把衣服往女儿身上比划了一下,用笔做了记号,用大剪刀咔嚓咔嚓地剪开布料。
    接下来对何褚来说很神奇的一幕就开始上演。
    傍晚的光从窗外拢了进来,给母亲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金色。双脚踩着金属踏板,然后转动缝纫机上的圆环,缝纫机的针上上下下的,就带着白色的线开始落针,形成了细密的线条。
    这种节律性让人着迷,尤其是短短十多分钟,就看到原本的衣服大变样了。
    主色调还是暗红色,但是从原本的方领成了换了蕾丝花边的圆领,扣子也成了异常可爱的颜色,像是一粒粒的珍珠一样,还有那些线条组成了图案,衣服也剪去了不少布条,从原本宽荡荡的到十分合体。
    “真好看。”
    宁蓁蓁做了一件衣服,就没有继续做了,也差不多到了吃饭的时间。
    “褚褚有些感冒了,就不在外面吃,我陪她在房里吃。”
    宁蓁蓁拿了两个搪瓷的带柄的大碗,一份饭少的上面都是荤菜,饭多的那份都是素菜。
    端着饭进入到了房间里,把房门一锁,就重新分配了饭菜,何褚的身子先天不足晚上不适合大鱼大肉,反而是林凤娟这身体缺乏营养。
    拿着筷子教女儿吃饭,怎么才能不发出吧唧嘴的声音,同时告诉她一些吃饭的礼仪。
    以前薛铭直接学何褚吃饭吧唧,然后还会取笑她,做鬼脸,让何褚吃饭如同数米一样。
    “妈妈,你怎么知道这样吃饭的?”
    “忘了妈妈在哪儿工作?”宁蓁蓁笑着说道,“饭店里那些人吃饭很讲究,下次带你去看看,保管最好的礼仪就是这样。”
    何褚之前都吃的很少,今天宁蓁蓁不敢让她吃太多,吃完了就把窗户敞开,通风散去味道,反锁了房门,带着女儿出去散步。
    八十年代的夜风微凉,这个时间点有人在看新闻联播,里面是字正腔圆的声音,还有更多的人家里买不起电视机,不是到熟人家里蹭一蹭电视,就是在外纳凉。
    以前的林凤娟是懦弱的,不爱出门的,现在则是带着何褚和这些老太太们说话。
    何褚并不是个笨孩子,虽然不像是薛铭那样聪明,带着长辈最喜欢的懂礼数,她不会畏惧和人打招呼,拼命地扯着爸妈的裤管,让爸妈不要和陌生人继续寒暄,而是温顺地喊着爷爷好,奶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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