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曾经的荣国府里,大多数丫头们的想法。
而贾家的诸位小爷们之中,又以贾琦眼下最受欢迎。
曾经贾宝玉是贾母的眼珠子,所以这些丫头们大多盯着贾宝玉,等贾政王夫人出了事儿,这些丫头立刻转移了目标,盯上了贾赦的三个儿子,当然,贾琏贾琮贾琦兄弟三人中,又以官位最高的贾琦最受欢饮。
贾母跟前的丫头们中间传着这样的说法:
林姑娘是林家的女儿,说不得跟林家一样,都是子嗣单薄的。她们这些人若是被贾母给了贾琦林黛玉,长辈所赐,本来就是体面,若是生下一儿半女,就是正房奶奶的林姑娘也不得不给她们面子。
曾经,蜜蜡也对这样的话深信不疑,直到她被贾母给了林黛玉。
跟曾经的玻璃一样,蜜蜡也遭到了林黛玉屋里所有的丫头们的碾压。不过,蜜蜡跟玻璃又不同,玻璃是清楚自己年纪跟贾琦不相配,所以才受了打击之后就偃旗息鼓了。前几年嫁了出去,如今连儿子都有了。
可蜜蜡还年轻,就比林黛玉大一岁。
蜜蜡也清楚,论容貌,她肯定是比不得林黛玉的绝世姿容的,论才华,她大字不识几个,又如何比得上出口成章的林黛玉?论情分,贾琦跟林黛玉青梅竹马不说,林黛玉还是贾琦的启蒙老师。
似乎除了一个肚子,蜜蜡根本就不能跟林黛玉比。
而现在,蜜蜡知道了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除了林黛玉以外,贾琦不会多看任何一个女人一眼。
因为别的女人,只要不是林黛玉,只要不是贾琦的长辈或者是嫂子姐妹侄女儿,贾琦根本就不会往心里去。
从林黛玉的上房一路走回自己的屋子的这一路上,蜜蜡都低着头,细细地思考。
她的未来在哪里?
难道她也要学紫鹃玻璃等人那样,嫁出去,做个平民百姓吗?
可是蜜蜡又不甘心。
她舍不得贾家锦衣玉食的生活,也不像过外头那清贫的日子。
屋里的贾琦和林黛玉是不知道蜜蜡的想法的,就是知道了,他们两个也无所谓。
贾琦是绝对不会看上蜜蜡的,而熟知贾琦的为人的林黛玉,自然也不会因为蜜蜡垂涎贾琦这种事情而伤心难过。
只要贾琦不理会蜜蜡,林黛玉自然也不用在乎一个丫头,就跟她不需要搭理外头那些根本就进不得贾琦的眼的女人一样。
不过,那个女人还真的惹出麻烦来了。
大约三天后,有人在码头附近发现了一具赤|身|裸|体的女尸,经过海水的浸泡之后,女尸的脸已经浮肿得不成样子,根本就无法辨识,然后有人就说,他看见这个女人是从沪州府衙门出来的,因为这个女人一直赤身*,所以他跟了一路。
按照司法规避原则,这个女人既然最开始出现的时间地点是沪州府知府衙门,那贾琦就必须避嫌,或者,接受调查。
当金陵的甄家写信过来的时候,贾琦立刻就毛了:“这个甄应嘉,他又不是我的顶头上峰,呼啦吧唧地来了这么一封信,什么意思?我看他是故意的吧?”
坐在上头的沪王笑道:“他还就是故意的,就是那个女人,说不得就是他派来的。”
贾琦道:“王爷,所以这个案子,你来查?”
沪王道:“你才是沪州知府,自然是你来查。反正那些人也不过是想往你的头上扣脏水而已。你慢慢查就好了。”
贾琦道:“可是那一天,我还真的把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丢出去了。”
沪王道:“怎么回事儿?”
贾琦连忙如此如此说了。
沪王道:“那更容易。就说这个人是不知道哪里来的探子,被人灭口就行了。反正那个目击者也说了,那女人出现在沪州知府衙门外面的时候还是活着的,他还跟了一路,一直看着这个女人走到码头上。所以,这个女人是码头那边出事儿的,跟你没有关系。码头人多嘴杂,谁知道她被哪个害了。算了,这件案子还是本王来吧。”
沪王很快就把这个案子结了。
不是沪王的手段高超,而是事情太过轰动。一个女人,赤|身|裸|体地从沪州府衙门一直走到码头,许多人都看见了。
毕竟沪州是个港口城市,就是晚上,码头上依旧有很多人,所以,看到那个女人的,绝对不是一个两个。
问题是,这个女人的身份,以及,她为什么来码头,又是哪一天死的。
一般的女人,哪怕是楼子里的女人,被扒光了衣服之后,又怎么会恬不知耻地在大街上走着?只怕在被丢出知府衙门的那一刻,就恨不得钻进阴影里,别被人看到了。
更别说从知府衙门一直走到码头上。
所以,就出现了一种说法,那就是,这个女人当时已经疯了。
可这个女人为什么赶巧在这个时候发了疯?是不是被灌了奇怪的药了?她去了码头之后,最后见到的是什么人?说了什么话?
这些事情,大家都好奇不已。
可是好奇也没有用,因为没有人能证明,那个女人当时有什么异常,相反,那个女人的神情至始至终都是很平静的,除了抱着胸口的手,并没有什么不对劲。
沪王就在案卷上说了,沪州府成立不久,之前也没有什么大案子,最多也不过是酒鬼斗殴,官府也不过是判他们赔偿店家的损失,外加徒刑,处三个月到三年的劳役罢了。
因为沪州府成立的时间不久,所以沪州大牢里面还没有几个人,尤其是女牢,空荡荡的。
这个女人不可能是逃跑的女犯人。
另外,按照沪州府百姓们的举报,那就是,沪州府各坊街都没有良家女子失踪的报告。
反而是那些秦楼楚馆里,逃了几个童伎,只是这年纪都对不上。
码头上,所有的船工、苦力们都不认得这个女人,也无法提供线索。
而且这个女人跟贾家也没有任何的关系。假如这个女人是贾家的人,她应该在门口哭求主子的原谅,又或者在知府衙门门口自尽。
可这两种行为,这个女人都没有。
所以,这个女人跟贾家没有任何关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女人是个偷儿,潜入沪州知府衙门是想偷东西,而且是文件之类的东西,才会被剥光了衣服丢出去。
剥光衣服,就是为了防止她把不该带出去的东西带出沪州知府衙门。而这个女人会死,也是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而被灭口。
案子是沪王结的,按理说,这种案子如果想翻案,就等于是不给沪王面子,更别说,沪王还是当今皇帝的爱弟,而贾琦又是当今皇帝得用的重臣。
可偏偏这宫里还有位太上皇!
太上皇听了不知道谁的话之后,就过问了。
沪王不得不赶回京去。
无论是皇帝还是沪王都不愿意看到贾琦离开沪州府、离开沪州市舶司这个位置。
那可是每年至少两千万的赋税,比别的地方都高多了。
为了这两千万的赋税,琉璃厂那边,玻璃镜子的铺子的收益都下降到了八十万一个月,皇帝都不计较了。
因为比起沪州府,比起沪州府的税银,比起沪州府的六十万百姓,比起受到各种订单,下面的织工织娘们满脸带笑、举家穿着新衣的种种,那玻璃镜子铺子的一点收益,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玻璃镜子上,皇帝每个月都能损失四十万的收益,为的就是沪州府每年的赋税。
太上皇要把贾琦招回来,换别人去沪州府主持沪州府市舶司?
怎么可能?
当他不知道太上皇的目的吗?
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去注意这个案子到底是真是假、经过又是怎样的了。
反正大家都认定了一个“事实”:这件案子,就是不是那几位王爷做的,就是太上皇授意的,目的,就是想要掌握沪州府市舶司。
有的人高兴于“太上皇对贾琦的种种不满”,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