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说你这小孩,怎么操心的事情那么多?哈里斯还活着呢,没准儿是被狼给救了。”
“哈?”
“不然是谁救的?这事听我的,别管了。就当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哥本终于睿智了一把,又道:“你自己看,狼还能把你吉玛吃了不成?就这模样,谁敢对你吉玛不利,只怕十九头狼都会冲上去咬他……别的我一点都不担心,我就担心孙志新怎么养活这二十头狼,那个大家伙,啧啧啧,看上去很能吃啊……那一大锅换我和阿尔法一起来吃也要吃一整天,它几下就呼噜个光。你吉玛养的全是了不得的东西!”
布库放松下来,趴在洞口那里继续看,看见那头年轻的公狼终于累了,四肢伸展在趴在孙志新腿上晕晕欲睡。孙志新将它的腿脚挪开,开始向哈里斯打手势。
布库小声向哥本翻译:“吉玛在问哈里斯哥哥要不要跟他回营地,还说他会想办法,嗯,在狼群不能自由活动以前想办法给它们提供食物。哈里斯哥哥说,他现在不回来,他担心大奔。大奔?谁是大奔,哦,好像是最大的那头狼。咦?它舔哈里斯哥哥的脸……啊咧,哈里斯哥哥也舔回去了……真恶心!”
哥本大囧,俯头下去看,果然看到孙志新也是一脸受不了的把哈里斯的脸从大奔脸上拿开。
布库还在翻译孙志新的手语:“吉玛说,你是笨蛋啊?它舔你,你就舔它?它是狼,你不是好不好。吉玛又说,你先在这里呆着——糟糕,吉玛要回去营地去了,我们快跑!哥本叔叔,闪人!”
哥本顾不得那么多,一把将布库抓起来拨足就跑,顾头顾不得尾的寻着孙志新留下的标记一路飞奔回营地。
以哥本的速度,他要开溜,自然比孙志新的脚程要快得多。带着布库腾云驾雾似的一通狂奔,终于赶在孙志新到达以前提前回到了营地。
孙志新回到营地的时候就看到那一大一小像狗一样蹲坐在自己帐蓬门口等自己。小的一脸的表情抽抽得厉害,跟便秘似的。大的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跑完马拉松都没有这么喘,表现一点也不像平时身轻如燕的哥本大人。然后还有一个共同点,两人的情都鬼祟得很,像是刚刚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一样。
“你们两个在干嘛?”孙志新诧问。
布库一慌:“没事,没事!我们没有跟着你出去……”
一把让哥本捂住了嘴,哥本干笑着冲孙志新道:“我跟布库在玩呢,走,布库,我们去找阿尔法叔叔。”
说罢不理布库反抗,拖着他走远。
孙志新在原地呆了半晌,嘟咙着道:“神叨叨的,古怪!”
一时间脑里没有想得那么多,只想起自己现在好像养了一群吃货,而越冬的食物就那么些,所谓坐吃山空,那山还特别不经吃,以后要咋办哪?目前的情况而言节流已经不可能,只有想办法开源。问题马上就又来了,整个山洞里鸟不生蛋的,去哪里开源?啃石头还是吃泥巴?总不能张大嘴巴面向西北喝西北风就能饱吧?
越想越头大,似乎问题又回到了开发洞穴的寻找可能的食物来源问题上。
现在满脑子混乱着想不出个好主意,孙志新索性懒得去想,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不如先搞定怎么喂饱那群狼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极品人妖遭遇记:
今天去朋友的单位办事,我那朋友是联通的。中途他要去拉屎,俺就把他的胸牌挂在胸前帮他做业务——常常去他那里混,流程步聚啥的熟得很,好些资深的员工还不如我呢。
正忙着,来了一女的,我开头以为是女的,结果看了身份证才知道是男的……
尼玛,就他那语气、语调、打扮、动作,太容易让人混淆了。绒毛帽子、鲜黄的羽绒服,下身铅笔裤加女版雪地靴,脖子上围了根红配黑的圣诞风格围脖,底下还吊着俩硕大的绒毛球。老实说,之前俺还没见过哪个男人像这样穿。还有那德性,笑得像随时准备着红杏出墙,一脸水仙般的春意;走路像白娘子投胎,三步一摇五步一扭的晃得人眼花缭乱。满身的香水味儿,跟在香水桶里泡过似的,五步以外我就闻见了……
我这人脑袋也容易短路,直接张口就道:“你好,小姐。请问要办理什么业务?这里有新的套餐资费……”
天雷滚滚!
更雷的是‘小姐’浑身一颤,气怒的用兰花指虚空戳我,嗲声嗲声的道:“谁是小姐?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
得,看样子是貌似是我武功太高,一下就戳中了他的G点,让他兴奋了。
我一句惹来了他N句,还把另一个男的拉过来:“告诉他,我像女人吗?”
读过鲁迅先生的《闰土》吗?他就像那个细脚伶丁的圆规!气质比豆腐西施杨二嫂还豆腐西施。
我侧着头一脸诺诺状,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他,仔细寻找他的胡须长在哪里,心里只觉得:像,真像!全身上下都像女人!就这气质,李玉刚算哪棵葱?
接着我朋友拉屎完毕回来了,一套高明的太极拳加水磨工夫终于送神完毕,然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这年头,女人得罪不起,像女人而又不是女人的更得罪不起,他们天天都在大姨妈。你的,明白?”
老实说,不明白……我觉得他应该回炉重造,总觉得女娲大神在制造他的时候忘记了些啥,少放了点啥进他的身体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