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有的——”突地心中一动,要说起对这个洞穴的熟悉,最熟未过于在这里生活了不短时间的大奔。就算他不知道洞穴里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吃,至少路熟,先去问问他,研究其中的可能后寻一条路径探索,总不可能一点收获都没有吧?反正现在大家是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对,就这么办!
当下对齐格力道:“我去找人问问,看看能不能想到办法。”
说罢,一溜烟跑了。
齐格力楞在原地呆了半天,问人?找谁问?大家都是初到贵地,谁还能对这洞穴更熟悉?他却不知道孙志新问的不是人,而是一头在这里生活了好一阵的狼。
兴冲冲的奔到迪塞尔那里,发现孙小鲁也在,正在跟银星闹到一处,翻翻滚滚的追遂着满场乱咬乱啃。银星的冻伤好了大半,小步奔跑已经不是问题,正追着撒欢的孙小鲁瞅准了它的尾巴一通咬。
见到孙志新过来,银星撇下孙小鲁直奔过来讨好乞食,待得发现今天孙志新空手过来时才悻悻的打了个响鼻以后怏怏不乐的在孙志新腿边趴下。孙小鲁奔回来咬住银星的后腿拉扯它,它也不理会。
“小新,来了。”迪塞尔和哈里斯肩并肩的相携出来,两个人走在一起时一个又酷又帅,一个俊美无双,倒是相映成趣。
哈里斯冲孙志新打手势,询问自己的父亲。孙志新简单的说了一下哈瓦那的近况,心里有些想抽哈里斯的感觉,总觉得这死孩子自己知道自己没死就有了一种大家都知道他没死的缺心眼想法。还有点那种有了媳妇儿就忘了爹的不厚道味道……
咦咦?为毛有这种想法?
狐疑的去看这两人,觉得就算是当人媳妇儿,好像也是哈里斯更像一点。迪塞尔太冷硬野性,当不像媳妇儿。
这都是在想什么?孙志新甩开脑里的奇思怪想,问迪塞尔:“大奔,你和你爷爷在这里生活了很长时间,理应该对这个洞很熟悉,对吧?”
迪塞尔点点头,道:“是比较熟。大的通道我和爷爷都探查过,小的通路和支路岔……岔……路我小的时候去玩过,记得一些,大多数不记得。”
孙志新心里一喜,别的不说,一个比较靠谱的向导已经有了。又问:“洞里能不能找到吃的?”
迪塞尔不假思索的道:“不能。水源我倒是知道好几个地方都有。”
“真的一点都没有?”孙志新大失所望。
迪塞尔仔细想了想,道:“最困难的时候我们吃过蝙蝠,它的味道……不……不太好。可以用它们当食物倒是真的,吃得多的话,能吃……吃饱。”
孙志新嘟咙道:“那是你们不会弄,它丑是丑了点儿,也是肉啊……人家白毛女一吃它就吃了好多年。”
这话说得,好像白毛女喜儿很喜欢吃蝙蝠似的……可以选择的话,她想吃那个吗?
迪塞尔被孙志新的话雷得酷脸抽搐,都没兴趣去问白毛女是谁,又道:“我记得爷爷曾经下到最底下的地下河边上去捕过鱼,虽然我也不喜欢那个味道,不过可比蝙蝠的味道要好得多。哦,狼里面有几只特别喜欢吃鱼,像银星就是。”
听到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银星抬头看了人一眼,发现是自家变成了两脚怪的头领而不是那个食物多多的孙志新,就又蔫头搭耳的趴下了。
孙志新却是大喜:“有鱼?!”
“有。听爷爷说起来,还不少。”
理应该不少,不然以大奔爷爷那个时代的拙劣捕鱼手段,数量太少的话将会很难捕足到它们。
“那地方能下去吗?”孙志新追问道。
“能,不过不太好走。我知道一条路,爷爷带我走过,人形态能攀爬下去,狼的样子就下去不了。”
“太好了!”孙志新喜出望外:“来,给我说说怎么去到那里。他姥姥的,爷去找吃的!不仅要把部族吃空的份量补上,还要养活你们这群四只脚的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跟我妈在电话里聊天,我妈问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回家,对她哪里不满意。
于是我老实的回答她:“我对你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你太感性了,看《蓝色生死恋》你哭;看《忠犬八公的故事》你哭;看《士兵突击》你居然也哭?!我就只看到枪炮和士兵。妈,别忘了你哈佛性向测试高达150分!网页都赞美你是真男人!”
“我看《惊声尖笑》没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