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魔都上京发生的腥风血雨,眼下楼兰却是遇到了一个不小的麻烦。
任圆圆受邀参加一个名士聚会,人嘛,都好面子,上层的大人物更是如此。大场面的男人喜欢用各种各样的花朵来衬托自己,名花更好。所以这天同样来到聚会上有不少声色里顶级的——“交际花”。
“呦,这是哪家的狗,连点教养都没有。既然你主子不教你,那我就替他教教你什么叫做规矩。”楼兰在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私以为吵架扇嘴巴抓头发只是女人的特权。
当然,现在的她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咆哮中的阴阳怪气的男人丝毫不比女人的战斗力差,甚至加上男人身体上的优势,只会更可怕,楼兰此时揉着自己发红发胀发疼的脸蛋悲催的想着。
事情还要拉回到聚会开始的叁天之前。
任圆圆赤着双脚,双腿迭放在沙发上,一只胳膊搭在沙发臂,一只手端着杯咖啡,在楼兰看来,姿态说不出的优雅好看。“你说,我该穿什么去参加名士聚会?”
不不不,楼兰你要清醒一点,他一定不是在问你,你只是个山野村妇,你知道个屁,屁你都不知道,虽然任圆圆说了“你说”,他也不是在问你,对,他是在自言自语。可是他的身体这么好看,穿旗袍也一定可以,不不不,不能说。
楼兰经过和任圆圆的几天时间相处,已经渐渐地对他的肉体(划掉)内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通过和他的相处,楼兰发现这个老板虽然嘴巴毒了点,人傲娇了点,但是只要满足他的条件了,自己待遇也就会变好,比如多发点钱什么的,好处多多,内心也就不知不觉地松懈下来。
楼兰正在任圆圆沙发旁边的地毯上坐着,没干什么,就是任圆圆说他会无聊,所以让楼兰晚上过来陪他。
当然楼兰不这么想,毕竟也是混过几年社会的人,她想这可能是任圆圆的恶趣味,故意不让自己早睡觉,陪着他熬夜。
内心闪过无数个奇奇怪怪念头的楼兰,默默地低下了自己头发凌乱的小脑袋,然后数起了自己的手指。
数手指啊数手指,真呀嘛真有趣。
“嗯——?说话。”
任圆圆话音还没落,楼兰就提着自己的小胆舔着脸笑了起来,“这边建议您旗袍呢,您身材这么好,一定非常好看呢。”
任圆圆却没笑,严肃的紧,“说人话。”
楼兰心里又给任圆圆加了一条,如果不那么阴阳怪气、晴雨不定就更好了。
“旗袍是我们那的一种特色服装,身材好的人穿出来特别好看,身材不好的啊,都不敢穿。”她之前在城里工作的偶然看见过,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士,气质优雅,美丽大方。
旗袍啊,很贵吧,她只能是羡慕,就她这种人,怎么能穿上呢。
接下来,楼兰按照记忆里的旗袍给任圆圆详细说了说,任圆圆等她说完,眼睛里就放了光,“这个好,就这个。小样,你还是有点用么,没白养。”任圆圆发出像女人一样的“嗤嗤——”笑声。
楼兰心里大叫一声不好。
果然自己还是没躲过任圆圆的大胸攻击,自从那晚过后,任圆圆高兴的时候总是愿意把楼兰按到自己汹涌的杀物上狠狠揉弄。
“老板——”
“小楼儿不要害羞,也就是你能想出这么好的主意,且看叁天后我怎么艳压他们。”
虽然不知道“小楼儿”这个称呼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楼兰当然是接受了。
看着肉胸下被挤得脸色通红的小仆人,任圆圆觉得自己全身都舒畅了,也不知道她是哪里入了眼,咋就让人这么稀罕呢。
自己板起脸来,就吓得这小东西不敢说话,宝啊,真是个宝。
作为酬劳和小费,楼兰也得到了声色特级大师给自己特制的一件旗袍,天蓝色的淡雅旗袍上,领口镶嵌着几朵银线勾勒的小花,漂亮极了。
任圆圆那件没有选自己喜欢的粉红色,倒是反常的选了一件墨绿色,配上波浪红唇。从前丝袜粉红营造的浪女风范倒是被拯救了不少。
不出所料,任圆圆穿着这种新奇样式的旗袍一出场就夺走了会场上所有人的目光,理所当然的收获了一大波羡慕嫉妒的眼神。
尤其是他和他的小随从都穿着同样款式的衣服,同时出现在这个宴会上,怎么说呢,就像是在黑白的世界里,突然出现的一抹亮色。
看着任圆圆像只花蝴蝶一般走来串去,人们也开始打听这件旗袍的设计者。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任圆圆并没有和这些眼红的男人们提起楼兰,这和他孔雀般爱炫耀的性子并不相符。
然而他却漏掉了做衣服那人的嘴,那人今天恰不巧也来了宴会。后来被探听到楼兰这个人的存在,本着得不到就撒气的原则,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