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第75章
    新科进士所骑的马,都是朝廷提供的,并非是自个儿自备的马匹。
    魏时分到的是一匹白马,全身没有一点杂色,瞧上去甚是俊逸丰朗。
    魏时一直以来骑的都是自个儿的枣红马,这倒是无关对马匹颜色的喜好,而是当初选择马匹的时候,觉得枣红色更容易收拾干净,也更耐脏一点。
    他当初要四处赶考,身边虽然有跟着的下人,可毕竟是大伯给的。
    说句伤人心的话,哪怕大伯在他心里,就好像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一样,但他比谁都清楚,并不是这样的,所以不管是用大伯的下人,花大伯的钱,还是住大伯给的宅院,魏时都觉得自个儿是在占便宜。
    既然是觉得在占人家便宜,魏时自然是能不麻烦旁人,就不麻烦旁人。
    事实上,单就颜色而论,比起枣红色,他还是更喜欢白马。
    后来,等他自个儿娶了夫人,又得了朝廷的赏赐之后,已经是骑惯了那匹枣红马,也养出感情来了,便没在买另外的马匹。
    在这方面,他还是挺‘专一’的,不像夫人,光是府上的马厩里就养了七八匹,庄子上那就更多了。
    马脑袋和脖子上还带着大红绸缎做成的花,瞧着很是喜庆。
    朝廷发的进士服本就是以红色为主,这样的一人一马,不知道的人瞧了还以为是迎亲的呢。
    所谓‘御街’,并不是特别长,如果快马加鞭,一炷香的时间就能溜达完,但新科进士们御街打马,可不是赛马,比谁更快的跑到终点。
    比起终点,更重要的是这过程才对。
    有朝廷的官兵亲自护卫,沿街全都是百姓,人挤人,就跟大型明星见粉丝现场一样。
    春风得意马前蹄,一日看遍长安花。
    如今虽说是秋日,而且天气并不怎么好,秋风带来的是萧瑟的冷意,可这中了进士之后,喜悦得意的心情却是一样的。
    三楼的一处雅间,刘枫、姨娘、刘夫人,还有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出来透透气的刘钰,全都从窗户口往外远眺呢。
    “怎么还没过来?刚才就在那儿了,这么长时间才挪动了这么一小段儿的距离。”刘钰小半个身子都挂在窗户外头了,就这么一段路,磨磨蹭蹭的,倒是走快点呀,他都替这些人着急。
    “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急性子,读书是最要耐得住性子的事情了,从这点上来看,你还有的磨呢。”刘夫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教育小儿子的机会。
    以前都是太过溺爱这小子,所以现在才会文不成,武不就,哪样都拿不出手,相看亲事都不上不下的,但凡是身上有个功名,可挑选的余地就会大很多。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她也就是管上这两年,不拘是文,是武,能拿一个微末的功名来就成。
    刘钰真是怕了他娘了,一声不吭,好不容易才有个机会溜出来,他可不能再让人给压回去。
    娘亲怎么教弟弟的,刘枫向来都不管,聪明人做聪明人的事儿,她自觉不算聪明,这会儿只要好好听着就是了,更何况刘枫现在的心思全都在底下呢,哪怕连那人的身影都远到没法辨认。
    马匹走得再慢,也仍在缓步前行,魏家早在头几日就订好了雅间儿,这地方在哪儿魏时也是知道的。
    不光是刻意的把马往右偏了偏,骑行的速度还更慢了,好在他是新科进士的领头人,他慢下来,后边的人也跟着慢,不知内情的人,必然是看不出来的。
    可知道内情的,这点小心思那可就藏也藏不住了,尤其是到了这个地方,他一直仰着脸,一只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还冲着三楼的方向挥了挥。
    刘枫也跟着用力挥动自己的右手,若不是怀着身孕的话,今儿她肯定不可能在雅间儿上呆着,当然是去下边了。
    一个十六岁的状元,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另一个已经怀胎六个月了,怎么都还跟孩子似的。
    如果说魏时和刘枫是欢喜坏了,以至于露出了几分孩子气,那白姨娘今儿在亲家这边是真的失礼了,从能看清楚儿子的身影开始,就已经泪眼朦胧了,到了现在这时候,那泪真就跟断了线的玉珠子似的,不断的往下落,而且还真没什么……美态可言。
    脸上擦的胭脂都被泪水给冲开了,留下一道一道的……特别滑稽的痕迹。
    刘钰今儿表现的还算不错,很是镇定,如果能忽略他扯着嗓子喊姐夫的声音,那就能离稳重更近一些了。
    坐在高头大马上的魏时,几乎是笑成了一朵花,他觉得自个儿是在傻笑,但是在围观的众人看来并不是这样的。
    这些年来,新科进士越来越年轻化,很难再看到有两鬓斑白的进士在御街打马了,不过,年轻与否,都是比较出来的,更何况京城百姓还特别的看脸。
    以往最能够吸引众人目光的,除了最前边的状元之外,那就是探花郎了。
    一般来说,状元和榜眼那都是负责才情的,探花郎才是负责门面的。
    早些探花跟名次是没有关系的,而是在每次科举取士的时候,都要选出此次进士当中最年轻且英俊的两个人作为探花使,探花时不光要在赋诗,还要采摘鲜花来迎接状元。
    不过,探花使在前朝就已经没有了,而是演变成了一甲第三名探花郎,依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探花郎未必是此次进士当中最年轻且英俊的人,但在前十名里,这门面担当是稳的。
    但是今年的恩科,情况跟往年大有不同。
    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的,不是已经留着胡须的中年人,也不是相貌平凡但气质出类拔萃的才子,更不是那种一眼扔到人群里找都找不出来的普通面孔。
    今年的状元郎,不仅面容俊逸,还特别年轻,气质温润如玉,笑起来的样子尤为好看。
    百姓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这句话足以来形容今年的状元郎和探花儿了。
    平心而论,今年的探花年纪也不大,不过二十出头,称得上是年轻有为了,但是对于百姓而言,探花是新科进士当中最有看点的一个功名,众人对探花的要求可以说是相当高。
    可瞧见了状元郎,这探花郎就不能入眼了。
    不光如此,比不过状元郎也就算了,后边的第四名传胪也比不过,这学问高不高,百姓不知道,可这相貌如何,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自然是可以评判。
    “今年的探花是什么来头,皇亲国戚,还是哪家的勋贵子弟?不应该啊,当今圣明,以前可从来没出过这些事。”
    “听说好像是江南那边的人,这后边跟着的传胪,倒是咱们京城人士,可能这里头有讲究吧。”
    “这能有什么讲究,拿状元、拿榜眼、冲进前十名靠的是真才实学,探花的话,光有真才实学那还不够啊。”
    ……
    石简坐在马上听得脸都黑了,他也不是冲着探花来的,要是前面那位状元郎愿意跟他换换,他求之不得呢。
    至于排在他后面那人,果然,他们白鹿书院就是跟国子监犯冲。
    本来他和杨梓煜这次是卯足了劲儿想把状元和榜眼都摘回去,可现在不光失了头名状元,关键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出自国子监,而不是他们白鹿书院。
    这一次算是败的厉害。
    纪风锦虽失了探花,可这会儿倒是美滋滋的,没有比百姓的赞美更妥帖入心的了,可惜这次皇上没有召见他们前十名入内,不然的话,他这个名次怎么着也得往上提一个。
    探花可不是只有写文章排在第三就行,年龄和相貌同样重要,他这次败就败在了皇上没召见他们,才跟探花失之交臂。
    第76章 一更
    快马加鞭一炷香就能走完的一段路,新科进士们硬是用了将近一个时辰的功夫才走完。
    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这也可以说是他们一生的一个转折点,从今日开始,就要由学生转入仕途之路了。
    即便是真心热爱读书的人,恐怕也会想要早早的结束这么多场考试,尤其是像会试这样的,一待就直接在里面待九天,但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科举四宴,分别是鹿鸣宴、琼林宴、鹰扬宴和会武宴,其中后两者属于武科,前边这两个才是文科的宴会。
    乡试放榜之后,魏时曾参加鹿鸣宴,如今便到了参加琼林宴的时候了。
    原本依着规矩,参加琼林宴之前,新科进士们必须要头簪杏花,可如今已经是秋末了,跟往届的殿试不一样,如何去找杏花。
    是以,新科进士们头上戴着的都是用绸布做成的假花,也就是女子们常爱戴的绢花。
    比起真花来,绢花的色泽要更为娇艳,形状也更为齐整一些,这戴在头上的效果,那也是有区别的,更加的考验新科进士们的……相貌。
    留着胡子的美髯公可不适合如此娇艳的花朵,皮肤暗黑发黄者,头戴娟花就更为辣眼睛了,面容精致者,那带上这花儿,可能真就雌雄莫变了。
    魏时没敢带太多,只在发髻上插了一枝杏花而已,而且花朵不是那种特别深的红色,是那种粉白的浅色。
    只不过配上他今日大红色的进士服,还有正红色的发带,这喜庆之感一点都没有往下减退。
    魏时仔细打量着铜镜里的自己,虽然看不太清楚,可就这么一枝花,应该难减他的……英气。
    魏时相貌随了白姨娘偏多,五官精致,以前特别瘦的时候,脸上的棱角都已经出来了,以至于带着一种特有的凌厉感。
    但是现在的魏时,虽然不能说胖,但是已经不像之前那样,瘦到脸上的棱角都已经出来的程度了,自然也就没了那份凌厉感,至于眉宇之间勃然的英气,这也不是分男女的,男子有,女子也可以有。
    再加上魏时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温润如玉,不带有攻击性。
    是以,穿着这大红色的进士服,头戴粉白色的杏花,头发一丝不苟全都梳了上去,整张脸都是露在外面的。
    这样的魏时瞧着,还真有些雌雄莫变的样子。
    不用过这些新科进士们,谁也不用笑话谁,张三没比李四好到哪里去。
    雌雄莫辨用另一个形容词来说,就是面若好女,那可不是什么贬义词,而是用来形容男子俊美的褒义词。
    相比之下,跟杏花儿气质不符的,不管是插一枝,还是插几枝,都免不了有些滑稽可笑。
    本朝并不流行男子往头上簪花,敷粉搽胭脂那就更是女子专有的事情了,与男子无关。
    是以,大家的审美标准也是跟着流行走的,并不觉得男子簪花有多好看,而这从前朝就留下来的规矩,到现在也没人改,不管是真花,还是假花,每一届的新科进士都是硬着头皮往上插。
    反正丢人也是一块儿丢。
    琼林宴上,当今并没有出现,太子倒是在开宴之前过来了一趟。
    太子跟魏时同岁,今年也是才十六岁,一身的气度再怎么尊贵,面容也是改不了的,在一众的考官和新科进士里头,显得嫩生生的。
    魏时在里边也属于嫩茬子,而且抛开太子和考官不说,在所有的新科进士里头,也算是众星拱月的存在。
    位置比其他所有的新科进士都靠前,也更能够跟太子和考官们说上话。
    这不是魏时第一次见太子,但却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位新立的太子。
    他不知道一国储君应该是什么样的,但是跟想象中的比起来,面前的太子未免太过温和了些,礼贤下士也好,本性如此也罢,除了开场时跟众人喝的三杯酒之外,跟几位主考官喝杯酒也就算了,可端着酒杯到他这儿来算怎么一回事儿。
    别说是一国太子了,就算是普通的龙子凤孙,魏时这会儿也不可能没事儿人一样坐着不动。
    赶紧起来是一回事儿,另一方面他得赶在太子之前敬酒,哪有让未来大boss给他敬酒的道理,现在自个儿几斤几两,他还是知道的。
    “学生敬太子,先干为敬,您随意。”
    甭管酒量如何,一口闷了也就是了。
    这性子,不像是少年得志的,倒像是读书读傻气的老学究。
    太子倒是觉得挺可乐的,不想着跟他多说几句话,就先把这酒给干了,看来倒是个直性子的人。
    “你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而且年纪轻轻,跟孤一般的年纪,可以说是年少有为了,若不是早有安排的话,还真想直接点你入东宫。”
    说完之后,太子还特别给面子的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给一个正五品的官职又如何,许是年纪相同的缘故,也可能是确实为魏时的才华所折服,反正他还是挺想让这人到东宫做属官的。
    ‘早有安排’,魏时和太子自然都心知肚明,这安排是什么,不过其他人听着就云里雾里了,包括这些考官的在内,也不知道太子跟魏时打的什么哑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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