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三皇子才刚刚有机会参与朝政,比三皇子更苦的是四皇子,还未到弱冠之年,至今都还在皇宫里读书呢,怕是等到可以参与曹政的时候,太子都已经在朝廷站稳脚跟了。
    皇子入户部,就算是户部尚书,那也是要行礼的,再给个什么官职,就有些虚了。
    所以三皇子入户部办差事,地位在户部是最为尊贵的,办差的地方也是最大最豪华的,手里头有多少权利现在还不好说,没有官职,却比任何的官职都能震慑人心。
    两个‘空降兵’对户部来说,造成的影响还是挺大的,皇子当然是比王府世孙带来的影响较大。
    不过,对于魏时而言,他这个层面上的小官儿还是没什么机会能接触到三皇子的,曹安就不一样了。
    一则,他们是好友,二则,曹安是被安排进了羊丰府清吏司。
    一直以来,羊丰府清吏司因为财政落后的原因,都是只有一位正六品主事,如今算是加塞儿又多安排了一位。
    一样的官职,魏时为主,曹安为辅,在羊丰府清吏司倒是也耍得开。
    在一个衙门里头办差,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魏时倒是没少瞧见三皇子,不过也只是瞧见而已,偶尔才会说上那么几句话,大多数时候都是搭不上边儿的。
    “金秋九月,这么好的天气不出去打猎就太可惜了,反正我在这儿也帮不上什么忙,待会儿就去跟左侍郎请几天的假,去庄子上住几天,差事就麻烦魏兄了。”曹安笑盈盈的道。
    他要是不在这儿,魏兄或许还能轻松些呢,不用教他了,自己办差事肯定更顺利。
    金秋九月是不假,这位仁兄可是八月中旬才过来办差事,如今刚刚是九月初,算算日子连半个月都不到呢,这就要溜了。
    “你好歹再坚持坚持,凑足了一个月再请假,面子上也能好看一些。”魏时劝道。
    夏天嫌热,冬天嫌冷,九月多好的天气,不冷不热的,也没下雨,一年当中最好的时候了,用来打猎那不是可惜了。
    三皇子可都还没说要请假呢。
    没多少上进心,只想混日子的曹安,还真不在乎面子上好不好看。
    “我顺便问问刘钰去不去,说起来我们哥俩也很长时间没在一块打猎了,你跟嫂夫人休沐日有空也去我那儿,好好松快松快,要说起打猎来,可能嫂夫人比咱们仨都强。”
    面子不面子的不重要,反正他在官场上靠的也不是面子。
    “刘钰可是在发愤图强用功读书,你现在邀请他过去打猎,他可不一定过去。”
    当然了,小舅子要是这趟跟着曹安去了城郊的庄子上,也就意味着‘三分钟的热度’过去了。
    “试试看,刘钰不去也没事,夫人可以跟着我一块去。”
    这就是成了婚的好处,左右不会没人陪着。
    魏时哑然,合着兄弟不过去,退而求其次才会选择夫人。
    这兄弟情也是够深的了。
    曹安到底是去请了假,不过没去成庄子上,皇上今年要去皇家猎场围猎,不少人都会跟着去。
    太子、皇子、几位重臣和武将,还有一些皇亲国戚,像是曹安,都在伴驾的名单上。
    魏时的岳父刘唐,也在伴驾之列,这也不奇怪,就算是边疆太平,没有战事,将军之位也不是祖上传下来的,而是靠资历和武力慢慢熬出来的。
    武将能熬到正二品兵部尚书的位置上,就算是可以了,在还没有致仕的武将里头,论资历也没人能跟刘唐将军相比。
    所以伴驾名单上有刘唐不奇怪,奇怪的是,上面居然还有魏时这个小小的正六品主事。
    大抵是沾了三元及第的光吧。
    第90章 一更
    皇家围猎,阵仗向来都很大,浩浩荡荡的一条长队,头不见尾,尾不见头,魏时这官职只能是待在尾巴上了。
    骑马打猎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不过真要是来个排名的话,魏时觉得,怕是也要跟他在队伍里的位置一样,呆在尾巴上。
    骑马走了将近一天的时间,才到地方,天色已经很暗了,自然不适合出去打猎,皇家猎场并非是草原,而是一大片山林,大大小小的山有十几座,相当之嚎气。
    而在猎场的不远处,修有一座行宫,众人晚上便是在这里歇息。
    不过这行宫的面积是没办法跟皇宫相比的,魏时被分到一间只有十平左右的小房子里,不光是他住,元宝也要在这儿住。
    床并不大,也就一米五宽,元宝晚上要睡的脚踏那就更窄了。
    房间里除了用来放行李的箱子之外,就只有一套桌椅和茶具。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魏时都有些怀疑这压根儿就是间下人房。
    不过他这个阶品的官员,都是这个待遇,跟他住处紧挨着的几个大人,都是翰林院的,有六品官,也有五品官。
    翰林院清贵,户部有实权,谁也不比谁高贵。
    白大人也在这次伴驾的名单当中,而且跟魏时住的还挺近,但是不想跟太子和皇子们扯上什么关系,可白大人毕竟是他两任的主考官,于情于理,都不能装没看见。
    白大人的住处要比魏时的宽敞,但是也没宽敞到哪里去,面积上也就是大出来一倍半吧。
    “猎场的风景很好,明儿别光顾着打猎,也多到处看一看,能写首诗或者是做篇杂文出来那最好了。”白石景很是能够明白自己的职责。
    他作为文臣,骑马打猎的事情不擅长,想去争什么彩头,那就痴心妄想了,文臣的价值都在笔杆子上,赞美这大好山河,夸赞勇者矫健的身姿,或是歌功颂德,哪样都成,这才是文臣该做的事情。
    魏时早就已经认清楚现实了,一日作为文人,就免不了要写诗做文章。
    而且他对自己打猎的水平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运气好了,一天下来或许能打到两三个猎物,运气不好,那就极有可能空手而归。
    拎着两三个小猎物回来,稍微有些丢人,真要是空手而归的话,那可就太丢人了。
    白大人这法子也好,作首诗、写篇杂文也算是有个由头,打不到猎物并非是技术太渣,而是把精力用来做别的事情了。
    告别白大人,魏时回去就开始琢磨诗篇,伴驾的人里武将多,文臣也多,还有是像白大人这样出自翰林院的文人,文采不是一般的高。
    鲁班门前耍大斧,关公面前耍大刀。
    就算是献丑,也得把斧刀磨得更亮一些,最起码能看得过去。
    在这个十平米的小房子里,魏时在用来吃饭喝水的桌子上,一直待到半夜子时,总共就写了两首诗,改了又改,从家里带的纸张都用的差不多了,方才满意。
    把这两首诗记下来,明儿骑着马在山上四处转转,回来之后,只要把这两首诗默背出来,就算是能交差了。
    问题得以解决,晚上睡觉也睡得踏实,就算是半夜子时才上床睡觉,大早上起来照样神采奕奕。
    ——
    就算是打猎,当今也仍旧是一身的明黄色,太子倒是没有身着明黄,而是穿了一身青衣,在众皇子里头并不显眼。
    正红色,宝蓝色,柳绿色,熏紫色。
    为首的六个人里头还真没有撞衫的,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曾撞上。
    虽说无巧不成书,但是这么巧,恐怕还是人为的概率比较大。
    魏时既没这个能耐,也没必要打听其他人穿什么,怎么低调怎么来,倒是无意中跟太子撞上了,也穿了一身的青衣,而且男子的骑装样式都是差不多的,乍眼一看,两个人的衣服几乎没什么区别。
    不过挂在腰上的配饰总是不一样的,待的位置就更不一样。
    打猎一般都是有彩头的,皇家围猎出彩头的自然是皇上。
    “得头名者,这一柄玉如意便是他的。”
    太监总管手里端着的托盘上,放着一柄莹白的玉如意,吸引着大家的注意力。
    既然是皇上拿出来的东西,那必然不是凡品,而且这东西象征意义要远大于本身的价值。
    只要是皇帝拿出来的彩头,就算是块鹅卵石,也能让众人争抢。
    这第一箭,自然是皇帝射出去的,三四百米的距离射中一头鹿,而且中箭的地方刚好就是脖子。
    这箭法就算是可以了,反正魏时是拍马不及,再给他几年的时间,怕是也练不到这程度。
    等到把那头射中了的鹿拿上来之后,众人这才打马进入围场。
    单打独斗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有搭伴的人,魏时这会儿自然是跟在岳父身边。
    曹安的圈子跟他基本上没什么交际,凑过去也是尴尬,倒是还不如跟在岳父身边。
    但凡是男人,哪还能没有个金戈铁马的梦,大靖朝四海升平,武将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这并不妨碍魏时对武将的好感。
    岳父身边倒是没跟着旁人,除了准备捡猎物的侍卫之外,也就他们翁婿两个人而已。
    “这还是咱们爷俩头一次一块打猎,放轻松,没什么难的。”
    要不是骑着马,刘唐就去拍拍女婿的肩膀了。
    早在启程出发之前,夫人就已经嘱咐过他了,时哥儿这是头一次跟着皇家围猎,什么经验都没有,让他多帮衬一点。
    这还不好说,年轻那会儿,他围猎可也是拿过头名的,猎场上照顾个人还不容易,要不是现在年纪大了,不好意思跟年轻人争了,这头名指定落不到旁人那里去。
    昨晚上偷摸准备了两首诗的魏时,这会儿倒是并不紧张,就算是空手而归,也不至于给岳父丢人,当然了,要是能打到几只兔子、山鸡之类的,那就更好了。
    “您就放心吧,不用管我,早就听夫人说您打猎利害,晚辈这次也算是有机会瞻仰一二。”
    瞧岳父现在的体格,还是宝刀未老,就算是跟鼎盛时期不能相比,但是光凭武力就得能收拾五六个自己这样的,更别提是打猎这种技术性的活儿了。
    读书人就是会说话,自家那几个埋汰小子,说话就没女婿这么中听。
    得嘞,低调这么些年了,也该让这些年轻人见识见识老一辈儿的利害,今年就拿一柄玉如意回家。
    围场够大,很快众人就分开了,各猎各的。
    魏时也是打过猎的人,但是在猎物密度如此大的山头打猎,真的是头一回。
    ‘目不暇接’这词儿,魏时头一次用在猎物上,箭搭在弓上,还没射出去呢,瞄准的兔子就已经跑了,没关系,射程范围之内还有一头黄羊。
    大多数时候,射程范围内都是有好几只猎物,惊跑了也不要紧,往前走走又有新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他疑心重,还是事实如此,反正他是觉得这些猎物们集体速度都有问题,都比他曾经见过的那些猎物速度慢。
    不得不说,这么打猎实在是太爽快了,就跟开了挂一样。
    小半天的功夫,魏时这么渣的水平,都打到了两只黄羊、四只兔子,还有一只野鸡。
    英姿飒爽,威武雄壮。
    这时候还管什么诗不诗的,感觉人生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当然了,一山更比一山高,岳父比他厉害多了。
    什么黄羊、兔子、野鸡,这些都是小意思,数量再多也不显眼,野猪、鹿、狐狸、豹子这些才是重点,甚至众多的战利品里还有一头熊瞎子。
    一开始瞧见熊瞎子的时候,就算是隔得很远,魏时都有些腿软,岳父却是来了精神,眼睛就像会发光一样,炯炯有神,一箭射在熊瞎子眼睛上,另一箭直接插在了肚子上。
    饶是这样,都没能把这头熊瞎子给弄死。
    他们五六个人一块儿放箭,这头熊瞎子差不多算是乱箭射死的,整个都被射成了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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