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待浑沌再回头,已经没有了椒小八的影子!
    “哈哈哈,哈哈哈,龙子椒图,龙子椒图,椒图,哈哈哈——哈哈哈——”浑沌仰天大笑,笑声猖狂,眼睛里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
    从来没有人,没有人敢这样戏弄本座……
    椒图,你好大的狗胆!!!
    往日那个软弱无能单薄苍白的形象被彻底推翻,取而代之的是……
    浑沌被自己噎住了,椒图,椒图长什么样子来着?
    不可一世的浑沌殿下,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椒图,也不曾记住椒图的长相。
    但是从这一刻起,龙子椒图真正进入了凶神浑沌的眼中。
    浑沌哈哈大笑离开了。
    良久,地上的草丛里,三个圆溜溜的脑袋探出头……
    一只蜗牛,一只螺蚌,还有一只小的不可思议的,狐狸?
    三个极小的小家伙,加起来没有两只手掌大。
    “那家伙是不是气疯了?”
    {主人,主人~冲天炮不知道~}
    “我们安全了?”
    草丛里悉悉索索的声音,一阵金光,草丛里钻出一个纤细貌美的少年,他肩膀立着一只蜗牛,怀里抱着一只受伤的小狐狸,脸上一块灰,一块白,很是狼狈。
    少年擦擦汗,心有余悸地拍着胸脯说道:“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总算是逃出来了……别不舍得,偶尔也要出去看看,白民国白乎乎的有什么好的……好好好,我不说了……”
    少年嘀嘀咕咕嘴里说着什么,慢慢地消失在夜色中。
    洪荒大陆,历史在这一刻悄然无息的改写……
    ☆、24 逃跑椒小八
    洪荒丰山有神名耕父,耕父手底下有个兽神叫做雍和,长得非常像猿猴。
    耕父和雍和平时不出丰山,但是他们一出丰山,就说明洪荒大陆里某个国家要倒楣了。
    耕父已经很久没有出来了,上一次他出现是在千年前,他和雍和出现在羽民国,可是羽民国的神民并不认识这位大名鼎鼎的亡国之神,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后来,羽民国动乱,毕方之死,祝融出手斩杀了羽民国的国君,这个国家才陷入了恐慌。
    从耕父出现到羽民国灭亡,区区百年,而羽民国的历史几乎洪荒大陆历史同步,何止千万年。
    号称千秋万代的羽民国灭亡之后,很多国家的国君都战战兢兢,生怕耕父去他们国家,直到后来传来消息,耕父和雍和又回到丰山去了。
    千年光阴,没有听到两神消息,没有想到几个月前,传来耕父和雍和出现在白民国。
    现在白民国一片慌乱,而白民国的神乘黄却下落不明,有人说乘黄被白民国的国君杀了,国君成了高阶神,也有人说,乘黄是被皇宫里的人分吃的,还有人说因为国君昏庸,乘黄离开了白民国……
    肃慎国坐落于不咸山中,位于白民国北面,也是一座小国。
    茶馆历来是打听消息的好地方,这已经是少年这个月,第n次到这个茶馆里吃茶了,无论是掌柜还是茶馆的常客,都已经对他习以为常。
    说来奇怪,无论是白民国还是肃慎国,言论自由的都不可思议,当地百姓,布衣也好,锦袍也好,谈起时事政治都是一把好手,哪个国家的国君怎么样,国家哪个大臣如何如何,甚至有愤青跑到宫门外骂一国之君。
    少年就有幸目睹一个披头散发的青年跑到皇城下打滚,抗议国王收税太高。
    本以为会亲眼看到一场杀戮,未曾想过了一会儿,皇城门真的开了,有人请青年进皇城,傍晚的时候,但见青年笑容可掬地从皇城里走出来。
    言论自由,消息灵通,得到的信息量大,自然有真有假,要擅于分辩。
    身穿粗布麻衣的少年坐在茶馆里,一边拿着筷子挑茶吃,一边支起耳朵仔细听掌柜和客人谈笑,他面前的八仙桌上放着一小碟不曾动过的蚕豆,怀里抱着一只似乎是因为受伤精神萎靡的小狐狸。
    听了一会儿,少年的表情有些奇怪,他抬起袖子,胳膊在桌子上蹭啊蹭,片刻之后,少年的袖子里爬出一直拳头大小的蜗牛。
    但听哗啦一声,蜗牛掉进了碟子旁,让人诧异的是,那只蜗牛慢慢地爬上碟子,开始“嘎嘣嘎嘣”吃盘子里的蚕豆。
    这真是奇景,未曾听说有蜗牛能咬动蚕豆。
    “少年郎,你这蜗牛怎么卖,我出三十刀,你转手卖我,可好?”一个赤身裸体的髯须大汉拿着一把九环狼牙棒,走到椒小八面前。
    壮汉很高,两腿之间浓密的黑森林从三角处直到胸口,巨鸟一颤一颤的,还有两个蛋蛋抖来抖去……
    少年垂下眼皮,有些无语,好吧,这是人家的国情,他应该习惯……
    肃慎国是个太平国家,百姓安居乐业,这个国家的国君今年九十有三,据说肃慎国的国君少年时有奇遇,得到了一颗神奇的果子,吃掉了这颗果子,可以延长两百年阳寿,和漫长的年龄相比,这个国家的君主还很年轻。
    有一个圣明的统治者固然好,国家太平,安居乐业,人人乐开花,唯有一点,君王寿命太长,当地百姓就没有衣服穿啦。
    为何呢,衣服都烂掉了。
    肃慎国风俗,无论男女都是不穿衣服的,肃慎国的国树叫常雄,这种树只有不咸山上有,每当英明的国君即位的时候,这个树就会长出树皮,肃慎国的神民才会穿上这个树皮做成的衣服,普天同庆。
    眼下,英明的国君已经即位七十余年,衣服早就烂掉不能穿了,于是当地百姓再次恢复“坦然相见”。
    坦胸露乳,当地百姓并不觉得羞耻,也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男女并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也不会生出别的心思。
    反而是那些穿着衣服到肃慎国的外乡人,会受到当地百姓的围观,瞧,那个家伙竟然穿着衣服?!
    少年泪牛,我这是内敛,我这是内敛!
    咳咳,似乎有些跑题了?
    就在少年胡思乱想之际,壮汉又耐心问了一回,“少年郎,这蜗牛怎么卖?”
    “不卖,这蜗牛跟着我许久,不卖。”少年摇头回绝。
    听到少年的话,啃蚕豆的蜗牛停了下来,它似是明白其主人的意思,非常激动,嘎嘣嘎嘣,蚕豆屑溅得满桌子都是,壮汉看得心里啧啧称奇,一只小小的蜗牛,竟然如此有灵性,也怪不得这少年舍不得,于是壮汉再次出价:
    “少年郎,我出一金,我并无多少钱,这一金已是我的极限,我实在是喜欢你这蜗牛,卖不卖?!”
    少年笑了,他身上穿的衣服倒是干净,但是脸上却脏兮兮的,白一块黑一块,看不清样貌,此时他抬起头,壮汉呼吸一滞,这少年郎的眼睛忒明亮忒惑人了,竟像是一个大姑娘。
    壮汉脸不由得一红。
    “这蜗牛,于你是一个玩意儿,奇物,于我却是至交好友,有卖物哪有卖友?”少年说得甚是认真,壮汉知道,这话并非少年郎的敷衍之词,壮汉也不是那迂腐的人,于是他绝了买蜗牛的念头,倒是对少年本人起了结交的心思,壮汉索性坐在少年对面的椅子上,也向茶馆的掌柜的掏了一碗吃得茶。
    “少年郎,我叫巫相,是肃慎国的巫医,敢问尊姓大名。”
    壮汉自报家门,肃慎国的百姓直来直去,并不拐弯抹角,喜欢就会问名字,交换了名字就是好友,若是岔开话题就是拒绝。
    听到壮汉的话,少年的筷子一顿,不仅是少年,就连少年怀里的小狐狸也似乎来了一些精神,它竖起了耳朵,张开了眼睛,似乎想要看清楚壮汉的模样,唯有桌上的蜗牛,还在欢快的啃蚕豆。
    壮汉静静地等待少年的答案,此时掌柜送来了茶汤,壮汉拿着碗,吹了吹,他并未像少年那样用筷子,而是端起碗来大口喝汤。
    少年顺了顺怀里小狐狸脊背上的毛,灿然一笑,“在下椒图。”
    但听“咣当——”一声,壮汉的茶碗从手里滚到了地上,左手还保持着端碗的姿势。
    少年似笑非笑看着壮汉被茶汤溅得湿淋淋的胸毛,脸上露出得意的笑。
    老兄,找你好久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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