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
“嗯,”凌思凡问,“有什么事?”
“我包了包子给你吃。”
凌思凡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觉得包子很好吃……”庄子非又一点傻眼,“那……那你想吃什么?”庄子非很爱吃包子,两口一个,两口一个,香得很。
“……没有,”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了。”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么?”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的时候,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
“是了……”庄子非又说:“你平时穿着的衣服,一件也很贵吧?应该要上万吧?你应该会挺心疼的,自然不会扔掉、总去买新的穿。”想想也是,凌思凡哪里会把好好的衣服就丢了不要了?
“子非……”
“嗯?”
“别说了。”
“哦……”
不过,顿了一下,庄子非又不怕死地说道:“思凡,我有亲戚送了一件风衣给我,我穿有一点小,不如我送给你,你穿在身上吧。”
“不用,”凌思凡说,“我不会收贵的东西,而且,我也比你有钱得多。”
“放我那里也没用啊,不然,你请我吃法国大餐。”
“子非,”凌思凡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别把我当作小孩子。”过去,在他的头脑中,庄子非总也长不大,28了还看见可爱的东西就走不动道了,可他现在渐渐感到,庄子非似乎也把他当作一个孩子在看。这可真够可笑,商场上的对手没有不怕他的,所有人都承认他有一种同龄人所不具备的老辣。
“我没有……”庄子非说,“那件衣服很适合你……你相信我的审美啊,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一定符合你的身份。”
“……”
“在我的柜子里只是积灰罢了……依我们的关系,难道还不能送你一件衣服吗?”
这话可厉害了,仿佛不收就是不承认关系了,于是凌思凡只得不再说什么,对面的庄子非终于是满意了。
不过……凌思凡想,过去,并没有人发现这点,庄子非是第一个看穿了的人,从前没有人会关心他穿什么,更不会记得他几年前穿什么。
舍不得花钱吗……
他还真的是舍不得花钱,不管他有了多少钱,生活习惯都改不了,东西永远要坏掉了再扔。
他省惯了。到了今天,他还是会贪便宜买东西,经常买了便宜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很差,得不偿失。他会后悔买了那个东西,然而下次依然还会忘了教训。
偶尔,凌思凡还会因为很少一点钱与商家起争执,比如打电话给通信公司,就“为什么我会开通了某一项一个月十块钱的服务”与对方辩论半个来小时,叫对方退钱给他。曾经有一阵子,凌思凡觉得自己挺有病,因为他的资产每分钟都增加好几十万,也就是说,他每分钟都能赚几十万块,却将半个小时在追讨几十块人民币上。不过,后来过了一小阵子,他就想明白了,每分钟几十万,是他手下的人给他赚的,并不是他亲自赚的,他本人在休息时间打电话给通信公司也不耽误那千八百万,完全可以打啊,从此便不再纠结了。
小剧场:
兔:猫猫,我给你拍几张照片如何?在床上拍,不穿衣服那种、艳而不淫那种……
猫:滚!!!
第14章 班芙公园
也不知道与收购那阵子工作太忙了是否有关系,放松下来之后,凌思凡时常觉得全身都有点没力气。
他也有点纳闷,到底是怎么了。
这天,凌思凡静静地坐在会议室的转椅上面,等待所有高管到齐开会。一般来讲,总裁总是到的最晚的一个人,但凌思凡却喜欢早一两分钟。
“哎哎哎!”连声的“哎哎哎”听上去很突兀。
“……?”凌思凡转头望向了窗口,看见时鹤生望着窗外大叫道,“谁来帮我看看,那人在干什么?”
有人闻言立即走了过去:“时总,您瞧见什么了?”
“那边似乎有一个人?我感觉有东西在晃。”时鹤生说。因为遗传的病,他的眼神很差,这种时候必须得靠别人。
“对。”方才说话的人顺着方向观察了下然后点了点头。
“可他已经在树林里边晃了好久,几分钟了,贼头贼脑,你们快告诉我他正在做啥事?”“霄凡”公司占地面积很大,几栋大楼占了整个园区,大楼间的空地栽了不少树木,既美化了工作环境,又将马路上的噪音以及烟尘隔绝开来,很多员工都很喜欢,不过,一般人平时并不会进树林里,此时有一个人一直在树林晃显得十分反常。
“不知道哎,猜不出来,但他是很可疑,一直东张西望。”另外一人答道。
说到“可疑”,连凌思凡都站起来望向外边。这是他公司的地盘,他不可能不管不顾。他走大了窗前,然而觉得窗外阳光稍微有点刺眼,于是向会议室角落内大盆盆栽的方向挪了一步,盆栽内的植物斑斑驳驳,让凌思凡漂亮的脸孔上有了一些摇曳的影。
见“老大”有动作,高管们也都纷纷站起来,一群人推挤着,共同研究树林里面的人。他们一边观察,一边交换意见,被同伴们否定的人垂头丧气,而推测被支持的则得意洋洋。新进到会议室的人见到这幅光景也连忙凑过去,询问一直都在窗前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几十个人一起说话,会议室里吵吵嚷嚷。
“行了,开会。”凌思凡说,“鹤生,你让保安过去问问。”
“好……”还没等时鹤生答应完这件事,凌思凡就听见主管市场的副总大叫了一声,“他他他他……脱裤子了!”
“……”凌思凡重新锁定了焦点——果然,那人观望半晌过后,大概觉得挺放心的,突然脱下裤子露出屁股,把树根当成了厕所,开始清除体内垃圾。
“他……”财务副总又说,“大概是从马路那边过来的吧……想上厕所,但是我们公司进来需要门卡,他憋不住,于是走进树林解决个人问题。”
“哈哈哈哈哈哈,”有人又说,“他一定以为自己拉得很隐蔽,根本不知道有几十个人在看!”
“都看光了!”
“天啊我们公司过去到底被多少个人污染过啊?”
众人七嘴八舌地嘲笑、议论着,一直目送那人消失在视野中,凌思凡只觉得脑袋有点晕晕的。两三分钟之后,他说:“到此为止,来开会了。你们忘了来这是干什么的么?”
“是哦……”其他高管附和着说,然而明显意犹未尽。
凌思凡看了一下表——距离开会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
简直莫名其妙……凌思凡想,公司全部高管集体翘班十五分钟,拿出一天时间的三十二分之一,用来看一个奇怪的人野外上厕所。不管职位做到了多么高,不管业务能力有多么强,都他妈的还是那么爱凑热闹。
想到这里,凌思凡有一点点迁怒于时鹤生。他见时鹤生就坐在他旁边,于是皱起眉头压低声音说道,“时鹤生,你的眼睛都瞎成那样了,怎么还那么喜欢看热闹。”对于这个伙伴,凌思凡一向很少直呼其姓名,可他真的感到奇怪——自己看不清楚,便拽着别人给他讲,这是什么精神?凌思凡想不通,那些事情到底与他有何关系?
“啊,”时鹤生道,“我是喜欢看热闹啊。世界那么大,热闹那么多,我恨不得全都知道。”
“……”这句话好像应该是辞职时说?
“而且,正是因为视力不好,所有才喜欢看热闹。正常人的娱乐活动,我很多都没办法做,所以才喜欢听八卦,不然我还能干什么?凌总您肯定不明白,这是我的精神寄托。”
凌思凡说:“你可以信个教。”
“信仰不是为了摆脱无聊用的……”
“或者多加加班。”
“还加?饶了我吧,我已经加得够多了,陪老婆的时间都少了。”想了一想,时鹤生又说道,“说起来啊,我之所以爱上老婆,也是因为,别人全都敷衍了事,只有老婆,每次都认真地描述,讲得绘声绘色,让我仿佛亲眼所见。”
“……”凌思凡不理他,用修长的手指拿起材料在桌子上磕了磕,“那么就开始开会了。”
会议室里终于安静下来。
几秒之后,凌思凡又说道:“从我右手边开始一个一个汇报上周的工作,我就不点名了,有什么问题就在这里拿出来和大家讨论吧。”
“好,”时鹤生将他打印出来的东西举到了距离眼睛只有七、八厘米的地方,完全挡住了脸,“上周的事主要是有这么几件……首先,更换了数据存储供应商,费用比之前便宜了很多,但便宜的服务确实是有缺陷,数据处理速度比之前慢不少,我们重新encoding了并且优化dimension matrix,通过节省运算时间解决掉了这个问题,不过比想的要复杂,负责的组做了一年,哈哈哈哈……”他笑得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众人可以听见他笑,但看不见他如何笑,画面真的非常诡异,不过在场的人也早就习惯了聆听躲在打印纸后面的男人讲话了——因为需要打印出来,时鹤生不好将字号调得太大、印得太厚,于是每次都是使用一号字号,然后凑近了看。
……
会议开了大约一个小时,凌思凡总算掌握了上周公司所有动向。他又问了几个问题,得到答案之后布置了几个新任务,最后说了一句谢谢,便让众人都回去了。
高管们一边聊天一边往外走,凌思凡收拾了东西,打算回到总裁办公室去。
不过,当凌思凡从椅子上站起身时,却是突然感到失了力气,竟然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
“……”
“凌总,怎么了?”时鹤生问。
“……没。”凌思凡稍微准备了一下,双腿使了不少劲儿,这回终于是起来了,只是依然有点困难。
时鹤生好像察觉了什么,伸手扶了凌思凡下。
“算了,”凌思凡说,“你自己还要人扶呢,不要再架着个我了。”
“凌总,boss,你没事吧?”他有一点担心。
“不知道,最近总没力气,大概有一周了。”不是那种劳累时的疲乏、身体犯懒,而是真的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脑袋也木木的,但站都站不起来还是第一次。
“那怎么办?”
凌思凡说,“鹤生,这样,我下午离开下,去医院检查下。”凌思凡爱省钱、也喜欢省时间,不过有一样东西他从来不省,就是检查身体。父母全都早逝,凌思凡本身对检查身体还是很看重的,甚至有些草木皆兵,每次有一点点不太舒服就要跑趟医院。
“成。”时鹤生说。
……
就这么着,凌思凡去看了医生。
身体检查的结果是:贫血,其他指标都挺正常。
不过,放下了心的凌思凡没有想到,他吃了药,打了几针,还输了血,但几天后贫血的症状却没减轻多少,有好几次起床或者起身都感到了吃力。
“保险起见……”医生说道,“做一个骨穿吧,骨髓穿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