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来宝对他说道,“说道理,总比你瞎着急有用。”他摸摸花铃的脑袋,温声,“走,小花,我给你边走边解释。”
花铃轻轻点了点头,又看了盘子一眼,“盘子哥哥,我知道你是好心,但你这样解释,我是不在意,可别人会被你吓着的。”
盘子冷哼,“别人我还不稀罕告诉他。”
沈来宝步子微顿,瞅了瞅盘子。小花果然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么快就让警戒心极强的盘子放下了戒备。
他转念一想,盘子既然知道潘家的接近可能会让他们有不可预计的后果,那为什么还主动要和他们玩闹?盘子不是这种性格的人。从巷子离开时,他又往潘家大门看去。两扇朱门大开,门上兽首衔环,此时看来,过于阴暗,踏步而入,似入昏暗深渊。
快入夜,街道商铺的灯还未亮起,南风小巷十余户人家门前已点华灯,比外面的街道更明亮,但却更安静些。
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去潘家赴宴,因此巷子里唯有潘家的烟囱有烟火缓飘,散入晦暗天穹中,如有人在灰色宣纸上,泼了白。
没忘记今日要去潘家赴宴的花续早早从外面回来,进了家门见妹妹已经在大堂上扔石子玩,却不见花朗,问道,“铃铃,你二哥呢?”
花铃说道,“二哥不舒服,还在房里躺着呢。”
花续一听就去看弟弟,明明早上还生龙活虎的,现在都不能去潘家了,定是病了。
他到了花朗的房门前,抬手敲了敲门,里头却突然有人暴躁应声,“我说了我不去!别来烦我。”
声音中气十足,哪里像是病了,简直还能打死一只老虎。花续说道,“是我。”
里面默然片刻,这才有人来开门。花朗问道,“大哥来做什么?”
“铃铃说你不舒服,我来看看。”花续打量他一眼,“看来你是心里不舒服,怎么了?”
花朗见他情绪毫无波澜还有此一问,就知道他肯定不知道今晚赴的是谁的宴,“哥,对面潘家,你知道是哪个姓潘的吗?”
“谁?”
“潘岩!”
饶是花续也不由一愣,“左相潘岩?他怎么会来明州定居?”
花朗厌恶道,“我也不知道,哥,别去赴宴了,恶心。”
花续负手而立,本就比同龄人高许多,比弟弟更要高上不少,他背光而站,花朗就更看不清他的脸色了,只是他应该跟自己一样义愤填膺,然后一起罢食吧。
“我去,你也要去。”
花朗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哥你说什么?你要去吃潘家的东西?那可是血馒头!”
花续面色淡淡,“你不去,你会得到什么?”不等他答话,他已说道,“什么都没有。你以为不吃他的东西是骨气,可你这样得罪了他,不单单是你的事,还会连累爹娘,连累整个花家。”
花朗一愣,“我没有……”
“对,你觉得没有,可是你也知道潘岩性格乖戾多猜疑,一旦要除去异己者,便是斩草除根。铁家和赵家的事,还有更多忠臣的事,你忘了吗?”
兄长的话字字千斤,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花朗宁可自己死十次也不要家人被伤害半分,可是兄长说的话是对的,以潘岩的性格,他如果屡屡违背潘岩,与之作对,他又怎么会轻易放过花家。
他不是惧怕生死,只是害怕牵连家人。
花续见他已被说动,俯身轻拍这弟弟的肩头,低声,“以退为进,并不是让你认输,这也是一种策略,你不用执拗在让步这件事上。待他日你能护住花家,你想如何,兄长都不会阻拦你。”
花朗顿悟,苦思一番,终于是僵硬点头,“我明白了,哥。”
花续微微一笑,“那就换身衣服,等会一起出门吧。”
即便是被说服,花朗也觉得心头有刺。他叹了口气,要关门换衣时,又道,“哥,你不入仕,实在是太可惜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兄长改变初衷不去科举,反而要继承家业。明明每日还要去书院做学问,既然还眷恋,为何不入仕为官。
他问过兄长,只是兄长的推拿手段是他学不来的,说了等于没说,还好像很能说服人的模样。
花朗摇摇头,这才关门。
冬日的夜来得早,不过刚到酉时,天色已是昏黑。白雪被巷子里的灯火映得泛了红,似有红雪飘飞,连带着花铃堆的雪人都变成了小红人。
见雪人的胳膊又掉了,她便寻了根树枝来给它插上,毕竟总是掉胳膊太可怜了。
以树枝为手的雪人比起那粗笨的雪胳膊来好看多了,花平生随后出来见女儿又在捣鼓她的雪人,笑道,“铃铃,你要是换了这个胳膊,雪人就跑不动了。”
花铃得意道,“爹爹你骗不了我的,雪人根本不会跑。”
花平生微微笑道,“雪人会跑的。”隔壁沈家大门也已打开,出来个俊气少年,目光明亮坚定,似有韬略,“你来宝哥哥堆的雪人,一定会跑。”
花铃才不会再上当,“爹爹又糊弄我,这雪人就是我和来宝哥哥一起做的。”
正好沈来宝听见声音往那边看去,还没定睛,就见花铃一个劲地朝自己招手,像只小白狐在摇尾巴。
他笑了笑,朝那小白狐跑去。
“小花。”
第58章 冤家易结
潘家的酒宴比沈来宝想象中的还要大,原先朱家大宅并没有那么大的厅堂可以容纳下十余户人家,更因到处都栽种着竹子,地方静雅却显拥挤。如今潘岩将全部竹子除去,从前院开始搭起棚架,延伸至后院。
夜愈深,南风巷子的人陆续到来。沈来宝稍稍留意了下,巷子里一共十七户人家,这里的大圆桌一桌可坐十人。巷子的人家多是一妻多妾,孩子也多,除了花家可以一家坐成一桌,其余的人家还得分成好几桌。
可是沈来宝发现人都来齐后,没有桌子多出来,也没有少一张桌子,潘岩是将邻里全家大小都算上了——包括暂未归家的人。
他心里有点发毛,潘岩这是提早将每家每户能来的人都计算了一遍,如果有谁没来,简直就是一目了然。
看来做奸臣也是个技术活……
院子里熙熙攘攘,大多都在欢愉闲谈,相反他们这一桌就显得沉寂多了。
沈家不许姨娘同桌,因此沈老太太领着沈来宝他们去和花家拼了桌,让姨娘们去坐另一张桌,这会她的旁边坐着自家孙儿,见他走神,唤了一声,“来宝饿不饿?”
“奶奶我不饿。”沈来宝右手边是花铃,再右边是花朗。他的面色沉郁,不见笑颜,全然不似平时那样谈笑风生,他想花朗应该是也知道这潘家家主就是潘岩了。但是他会来让他很意外,也不知道是谁劝服的。
人刚来齐,潘岩就出来露了脸,说了一些客套话,但并未说自己的名字。沈来宝觉得如果他说了他是谁,今晚潘家的饭菜肯定会剩下很多,因为大家会被吓得吃不下饭。
幸好开席了潘岩也没有说,众人气氛融洽的喝酒吃菜,颇为热闹。
沈来宝刚提起筷子,就见潘岩过来,说道,“看来这里还有空位。”
花朗的脸色立刻沉冷,正要顶他一句没有,花续已先站了起来,插话道,“有的,潘老和潘小少爷坐这边吧。”
潘岩看他一眼,跟花平生长得有七八分像,甚至气质也相像,一表人才,“那老夫就坐这了。”
花家有五个人,沈家有四个,挤了潘岩和盘子来,位置也不算太窄。
花铃正挨着沈来宝,人又矮许多,沈来宝只是侧脸往潘岩那瞧,视线就能从花铃头上掠过。他看见她的发上,别着自己送的簪花。簪花在灯火下不似白日看见的艳丽,可颜色宜人,小巧精致,好看得很。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日后就请多指教了。”潘岩拿了酒杯要敬众人,众人微顿,陆续拿起酒杯。
唯有花朗不拿,花续正要为他开解,沈来宝就道,“花二哥你染了风邪,就不要喝了。”
花铃闻声抬头看他,她二哥什么时候生病了。心中有疑,可他既然这么说,定是有缘故的,便没有当场问话。廖氏也忙说道,“对,朗儿你今晚吃菜也少吃些油腻的,少吃几口无妨。”
两人将路都给花朗铺好了,倒让花朗心头难受,他的任性,却要给旁人带来无尽的麻烦。他勉力拿起酒杯,说道,“我以茶代酒吧。”
动作神情这么勉强,潘岩早就看出了门道,可是他并不说,也不在意,如果他什么都要跟不喜欢他的人计较,那这一席的人,都已成死尸了。
他以为最清楚自己身份的沈来宝会坐立不安,食之无味,谁想一看,他分明吃得最欢。自己吃得欢就算了,还给旁边的祖母夹菜,给一旁的花铃夹菜。他颇觉意外,这少年明显跟一般人不同。
沈来宝只有一个想法,组团把潘岩吃穷——虽然并不可能。
但绝不能让奸臣影响了心情,这点倒是能做到的。他做他的大奸臣,他吃他的三十道好菜。不得不说潘家厨子做的菜还挺好吃的,可惜这是潘家,要是是花家的话,他还能隔三差五去蹭饭的。
花朗勉强吃了几口,味同嚼蜡,如坐针毡。他觉得自己每吃的一口,都像是在吞别人的血肉,是潘岩搜刮的民脂民膏,是潘岩刀下的忠臣亡魂。
盘子和潘岩在两兄弟的席位之间,他的左手边就是花朗。瞅了几眼,都觉他慢如蜗牛,看得他都压抑了,“不舒服就回家去。”
花朗本就心情不悦,一听就说道,“舒服得很。”
盘子轻笑一声,在花朗看来十分轻蔑,甚至是挑衅。
世上有爱屋及乌一词,那必然也有恨屋及乌的事,他瞧潘岩不顺眼,连带他的外孙也觉得可恨。
旁边弥漫硝烟,连花铃都察觉到了,今天的二哥很不对劲。她知道盘子的外公就是潘岩后,也很诧异憎恶和害怕,害怕他伤害自己的家人。
听说潘岩不喜欢别人流露出不喜欢他的模样,所以花铃一整晚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她甚至还想让她二哥也收敛一下脾气,可千万不要被大奸臣盯上了!
沈来宝此时已经吃饱了,吃得慢条斯理,却吃得甚欢。在座的人都显得有些沉闷,唯有沈来宝面色最轻松。他已经想过了,非要死的话,那也是逃不过的,倒不如坦然面对。
花铃坐在他一旁总被夹菜,这会也吃饱了。茶水喝得多,有些内急,可这里人多,饭桌上说又不雅,瞧了一会便和母亲说弄脏了手,想去洗手。
沈来宝喜欢饭后小站,坐着难受,一听就离了凳子,“婶婶,我也要去洗手,我带小花去吧。”
廖氏轻轻点头,有人陪着,总比她自己在潘家走动得好。
潘岩唤了下人来领他们去洗手,等离了酒席,花铃就快步走到下人旁边,低声和她说了一句。婢女就转而领她去解手了,沈来宝没听见,问道,“小花你跟她说什么了?”
花铃脸一红,“来宝哥哥你在这里等我,等会她会给你打水净手的。”
沈来宝被她抬手一拦,还没反应过来,虽不解可也顿住了步子,“那你快点回来,晚了我过去找你。”
“我很快就回来。”花铃说罢就随婢女走了,留沈来宝在那站着。
沈来宝和朱家的小孙子打过架,这几年也并不往来,唯有拜年的时候和爹娘来过,不过都是在大厅上坐一会,并没有看过朱家院子。这会站在这廊道下,寒风冷冷,眼前唯有假山池水,显得萧条孤寂。
一阵冷风吹来,沈来宝立于风中也不哆嗦。好一会他才回神,他竟然一动不动的在等个小姑娘。这就跟当年他第一次去桃庄一样,期盼着着十年后能和佳人同行,而不是跟个小豆丁。
如今小豆丁长成了小姑娘,五年后就……他眨了眨眼,五年后小花就是姑娘了。风华正茂,碧玉年华,不是小豆丁,也不是小姑娘。
想到五年后的花铃,沈来宝还是很期盼的,不知道到那个时候,她是不是还是天然腹黑小白兔,又或者是奥斯卡·铃。
思绪神游到五年前,便想起了那桃庄。
在白庄主在他爹面前将他坑了后,父亲单独去找了他,为他善后,救治那些被烧伤的人。但条件是,桃庄要给沈家。
自觉桃庄已经没有可利用价值的白庄主当然是一口答应,把桃庄给了沈家,由沈家来救治被烧伤的人。
只是沈老爷得了桃庄后,就放置在了那里。沈来宝问过他买那块地来做什么,沈老爷只答了四个字——以此为戒。
花那么多钱来为儿子买个警示,沈来宝觉得他爹还是很大方有远见的。
而今想起,又想到之前他曾想过要开发个赛马场,那桃庄似乎可以……反正已经被烧得差不多了,如今无人打理,更是一片荒芜之地,铲平了地,重新起建马场,倒是可行。
沈来宝以前思索事情总是容易入神,一旦入神就很难察觉到周围动静。后来在校场被师父成客教训了几次,他便养成了可沉思,却还能耳听八方的习惯。此时耳边正有轻微脚步声,他往那边看去,来人颇让他觉得意外。
潘岩刚进廊道已经看见了他,少年的身姿挺拔,哪怕几次寒风刮过,他也是岿然不动。可惜这样的人注定不会与他为伍,所以才觉得更可惜。
沈来宝迎面相对,也不怯懦,“潘相吃饱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