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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水果硬糖(求推荐票!)

    邓肯家。
    “怎么了?”
    见埃米特一脸鄙视,亚当义正言辞道:“我也是人类。”
    嗯,是人类就逃不了真香定律嘛!
    “亚当,我发现你这一年来变化太大了。”
    埃米特神色有些复杂。
    “人总是会变化的。”
    亚当面不改色,‘你变了’‘你长大了’这样的话,自他穿越以来就经常听到,早就没有了一开始的紧张和不安,全当赞美了。
    呆萌虽然看起来挺正面挺好玩的,但那是看别人,真轮到自己了,还是正常一点好,反正他外貌平平无奇,就算不呆,别人看他还是会觉得萌。
    “朱诺,如果我重玩摇滚,要玩到什么程度才能展现所谓的领导力呢?”
    这就是东西方文化思维的巨大差异,之前亚当也知道米国学生重视课外活动,但下意识以谢尔顿、莱纳德他们为坐标,所以并没有那么在意,可现在听朱诺一分析,这才猛然发现他并不是谢尔顿、莱纳德,最起码短时间内变不成谢尔顿、莱纳德那样的天才。
    不是那种天才,还想参照天才的成长轨迹,到时候肯定会栽大跟头的。
    “所有的社团活动都应该选择你喜欢的,因为只有你喜欢才能持续投入大量精力,而只有坚持才能有所成就,在社团活动中走的更远更高,发展到领导同伴的地步,这就是领导力了。”
    朱诺耐心解释道:“原先你就喜欢摇滚,你的摇滚玩的不错,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继续组乐队玩摇滚,多参加各种比赛和活动,争取些乐队的荣誉,到时候作为乐队主唱,自然很加分。”
    亚当微微颔首。
    前身虽然是个呆萌,但是不仅给他留下了平平无奇的外貌,还让他继承了不俗的嗓音和摇滚技术,记忆中前身不久后被学校安排当学校舞会的主持dj,还拉到了赞助,老爸除虫公司重新做广告找新歌时,前身也去尝试了,虽然歌词让人无语,但毕竟被录用了。
    除了老爸鲍勃的鼓励外,前身的外貌嗓音到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不然鲍勃再怎么力挺儿子,也不敢将这种大事拿来给儿子练手玩。
    在意识到必须要选择一项课外活动当报考大学的加分项,亚当如果放弃这种有基础有特长的,那就太傻了。
    “就是这样!”
    埃米特激动道:“你就不该解散我们的乐队,pj和动感乐队再次上线了,yes!”
    “停停停!”
    亚当挥手打断:“埃米特,别激动,就算要重组乐队,pj和动感乐队这个名字也不能用了,因为我是亚当,不是pj!”
    “pj怎么了?跟dj很像,我觉得挺好啊。”
    埃米特撇嘴道:“你是pj,我是动感,完美!”
    “加我一个怎么样?”
    朱诺插话道:“其实我也玩摇滚的,玩的是贝斯吉他,正好可以当你们的贝斯手。”
    “当然没问题。”
    因为和朱诺相处很可能增加智慧,亚当想也不想就点头同意了,对着埃米特摊手:“现在朱诺也加入了,总不能还叫pj和动感乐队吧?”
    “她能行?”
    埃米特一脸嫌弃,在他眼中,摇滚乐队就是男人的浪漫,女生就该在台下为他们疯狂的鼓掌,当然‘为’变成‘和’那就更好了,乐队里加个女生算怎么回事?
    亚当没有直接回答,只是用眼神示意朱诺,朱诺会意,起身来到亚当的乐器前,打开吉他箱,拿出亚当的吉他,熟练的演奏起来。
    东国有句俗语: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这个时代的米国正是国力巅峰即将独霸全球的年代,发达的经济充足的物资,让米国好似千年前的东国盛唐,民众在解决了基本的衣食温饱后,更加注重精神方面的享受,电影音乐等艺术就是典型。
    书呆子如谢尔顿、莱纳德他们,都会一两手乐器,就算不会,最基础的艺术欣赏也几乎做到了全民普及。
    朱诺不仅玩摇滚玩吉他,她还是这方面的行家。
    “哦,该死的!”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埃米特一听,顿时爆了一句粗口:“她还真行!”
    “我可以加入了吗?”
    朱诺手掌一松,放开了琴弦,顽皮的一笑。
    “埃米特?”
    亚当故意看他。
    “好吧。”
    埃米特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他还是懂眼色的,亚当摆明了要带朱诺玩,换成以前,他绝对是坚决阻止的,可现在亚当成了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天知道会不会干出为了朱诺让他退出的混蛋事。
    “那我们现在该叫什么,两男一女组合?咦,这个名字也挺不错的……”
    “不行!”
    亚当和朱诺异口同声的反对,埃米特这名字取得不仅俗,而且恶俗。
    “要不叫水果硬糖乐队吧?”
    亚当想了想,瞥见朱诺的红色兜帽衫,脱口而出。
    “水果硬糖(hardcandy)?”
    埃米特眼神诡异道:“我们俩是hard,朱诺是candy,好名字!嘿嘿嘿!”
    “咳咳,要不再想想?”
    迎着朱诺异样的目光,亚当头皮发麻,有些后悔自己的冒失,他说了什么?
    这可是他一直怀疑朱诺有另外一重身份的原因啊。
    好在这个年代,水果硬糖这个词语并没有后世那代指的特殊含义,顶多像埃米特那样按照字面意思来联想。
    “这个名字挺好。”
    朱诺却突然笑了,似乎很满意这个名字:“亚当,你挺有才的。”
    “呵呵,是吗?”
    亚当干笑不已:“你喜欢就好。”
    “就叫水果硬糖!”
    埃米特来劲了,见朱诺不反对,比亚当这个乐队主唱还激动,大手一挥,似乎在做最后的裁定:“我是乐队鼓手兼伴唱,亚当是主吉他手乐队主唱,朱诺当贝斯手,我们水果硬糖乐队绝对会超过从前的pj和动感乐队,再创辉煌。”
    “或许我们还缺个键盘手……”
    亚当突然灵机一动。
    两个人组合,就可以称呼为乐队了,比如之前亚当和埃米特,一个主吉他手主唱,一个是鼓手伴唱,这是最低配版。
    但是要稍微专业点,最起码也要四个人,比如朱诺自荐的贝斯手,号称乐队的灵魂,对于增幅乐队的演奏效果,能起到关键的作用。
    除了贝斯手,最好还要有个节奏吉他手或者键盘手,用来丰富音色多样性,丰满和声效果和弥补音域的不足。
    而亚当恰恰知道有个人非常适合当键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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