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仇敌的眼皮子底下蛰伏这么多年,尉迟兰廷最不缺乏的东西,就是耐心。
在人生最重要的事上,机会从来只有一次。一定要万事俱备,再一举复仇。
桃乡正是一个适合韬光养晦的好地方。这些天的大雪,来得很应景,也算是对他的隐匿和保护。
但如今,或许连尉迟兰廷本人也没有意识到,他的耐心正在逐渐减少。
如今,在院子里逗留,遥望雪山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山上之雪,深可没顶。膘肥体壮的马匹、高轮的车子,都无法通行。
若要翻山越岭、离开桃乡,只能靠步行。
处于种种考虑,尉迟兰廷自然不可能抛下桑洱、独自离开。带着她上山更不现实,以她的体质,未必撑得过大自然的严寒。
最稳妥的一条路,就是等待,按兵不动,静待雪融。
明知这一点,却还是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向雪山的方向。
尉迟兰廷站了片刻,眉心慢慢蹙起。
这到底是为什么?
明明一切看上去都还挺好的。自己究竟在焦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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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被管得厉害,桑洱的日子过得还是很滋润的。吃了睡,睡了玩,某天,她摸到自己的肚子都胖了一圈。
有时候,桑洱会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死刑前被准许吃大餐的囚犯。尉迟兰廷对她太好了,简直就像是知道她的结局会很惨,所以,提前关心和补偿她。
桑洱以前看过一个故事。说猎人抓住了兔子,明明马上就要把兔子当盘中餐了,旁边也已经架好了锅炉,底下烧着柴火。但是,在水烧开之前,猎人还是会笑眯眯地逗弄兔子,弄得兔子以为自己和他是一边的,最后,傻乎乎地被放进沸水,才明白过来,原来,在猎人眼中,对兔子好和用兔子填饱肚子这两者,是不冲突的。
这种分裂和矛盾,也存在于尉迟兰廷的性格里。
桑洱:“……”
怪不得,反对扶正尉迟兰廷的读者,都会用“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来形容他,果然很生动形象!
当然,桑洱也知道这都是巧合而已。
这个时候的尉迟兰廷,还不知道锁魂匙的供养体最后会死。自然也谈不上“愧疚和补偿”。他对她这么好,或许,是因为好感度最近提高到了90/100。
只是,哪怕这个数字冲顶,尉迟兰廷最根本的地方,也是不会改变的。
除了女主之外,任何与他的野心冲突的东西和人,都会被舍弃。
当他还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少年时,亲口说的那句“我就把我自己送给她”,确实很美好。这么一个与“恋爱脑”一词不搭边的人,竟能无师自通地说出这种让人心里一酥的情话。就连桑洱听了,也忍不住有了一刹的心动和感触。
当然,这句话肯定是女主的专属情话。日后若能再现,也是在女主出现的场合了吧。
桑洱心道,很快就将这句话抛到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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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眼,两个月就过去了。临近农历新年,山上积雪还未融化,总是下个不停的大雪,倒是有所消停。再过一段时日,封尘已久的山路,想必就能重开。
在桃乡住得久了,桑洱交到了几个朋友。不是那些牙牙学语、幼稚兮兮的小豆丁、小屁孩,而是几个年龄相仿的少年少女。
那这几人里,带头的人是一个名叫段良畴的少年,性情开朗又爱闹腾,很熟悉桃乡的一草一木,大家都唤他阿段。
最近,天儿不下雪了,也暖和了一点,阿段就时不时带大家去山上和小溪附近玩。
因为这段剧情并没有很大的起伏,都是日常情节,又接近尾声,一定要和尉迟兰廷在一起的事件,已经不那么多了,桑洱最近天天都丢下在家修炼的尉迟兰廷,跟着大家出去玩,差不多天黑了才尽兴地回家。
阿段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知道桑洱不聪明,所以,他每一次都坚持把桑洱亲自送回家,才挥挥手走掉。
这天下午,众人玩得好好的时候,一个意外发生了。
桑洱一不小心,滑进了浅水里,摔得衣服湿了,一只脚踝还肿了起来。众人都被吓到了,阿段最是自责,又怕水太冷,会闹得她生病,一着急起来,竟虎得直接抱起了她,冲回了镇子里。
尉迟兰廷听见门外有喧闹声,一走出去,就见到那个名叫阿段的少年紧紧抱着衣服湿哒哒的小傻子,心急如焚地闯了进来。
第47章
阿段救人心切,在一开始倒也没有想太多有的没的,如一支疾射的箭般冲下了山,后面的人都追不上他。半路,没吭声的桑洱忽然将柔软的右臂绕到了他的脖子后方。当场,仿佛给阿段打了一针飘飘然的强心剂。
来到桑洱的家门口,看见挡路的柴门,阿段腾不出手,直接抬腿,踢开了它们。
踹门的声音不大。阿段一闯进去,就看到尉迟兰廷已经走出来了,似乎在隔得很远的地方,就听见了动静。
也不知道该说是听力过人,还是说,只是因为他心里念着的某个人不在身边。所以,不管在做什么,都有些无法集中注意力。会不由自主地分神,去留意外面是否有她归家的动静。
所以,才会那么快就出来了。
阿段喘了一口气,一对上尉迟兰廷的眼眸,心里就打了个突。
在他们桃乡,无人不晓得住在这里的兰公子。不仅人长得跟谪仙一样,性情也文质彬彬、温温柔柔的。
可现在,不知为何,对方那双平静深邃的深茶瞳眸,只不过在阿段的怀里,尤其是他抱着桑洱的双臂,还有他被桑洱的手臂环着的脖子上停顿了一下,阿段就觉得四周的空气正在飕飕地变冷,忍不住缩了下脖子。
没有细想,尉迟兰廷就走了上来,沉声问:“这是怎么回事?”
阿段赶紧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哭丧着脸道:“都是我不好,没想到溪边地滑,一开始就不该带大家去那里的。”
尉迟兰廷听完,倒没有说什么话来责怪他。只伸出了手臂,看向桑洱,说:“桑桑,过来。”
桑洱慢慢松开了阿段的脖子,被尉迟兰廷抱了过去。桑洱“唔”了一声,转头看向阿段,小小地和他挥了挥手。
尉迟兰廷望了她的动作一眼,转过了身,彻底挡住了阿段。
阿段的臂弯空了下来,愣愣地望着前方两人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由地为自己那点见不得光的小心思感到自惭形秽,没有吭声,悄悄转身走了。
尉迟兰廷长得比阿段高很多,桑洱被他抱着,屁股离地更远。但尉迟兰廷的力气很大,双臂稳固,抱着一个大活人也像抱着没重量的东西,一点也不晃,这可比阿段有安全感多了。
不得不说,虽然很感激阿段的仗义,但他跑得实在太粗暴了。刚才,桑洱觉得自己已经被他当成了麻袋,颠得差点连隔夜饭都吐出去。
为免被甩飞,桑洱只能心惊胆战地箍着这匹脱缰野马的脖子。
现在换成尉迟兰廷,就无须如此了。
桑洱心想。她缩成了一小团,手虚握着搭在自己腹上,侧颊轻轻摩擦着尉迟兰廷的心口,满脸都写着“老实巴交”四个大字。
在最冷的那段时日,尉迟兰廷什么都管着她,这也不行,那也不准,比小老头还啰嗦。
不知道是不是男主亲自管她有奇效。吐出大口乌血的事儿,竟真的没有再在桑洱的身上发生过。
这点就和原文写的不一样了。
原文里,尉迟兰廷在韬光养晦之前,做了妥当的安排。隐居的地方是在城池里,而不是偏僻的山中小镇。也有仆人伺候,不至于连煮饭、洗衣服这类事情,都得尉迟兰廷亲力亲为。
原主是锁魂匙的供养体和渡血工具人。尉迟兰廷自然不可能怠慢她。他不仅找了最有经验最耐心的仆从来服侍原主,还安排了人,天天在暖阁和花园里陪她玩耍。山珍海味、名贵补品,也从不短缺了她的。
饶是如此,原主的身体衰亡速度,还是很快。
比生活条件不如她的桑洱,都要虚弱得多。
想来想去,造成差别的原因,大概就在尉迟兰廷身上。
在原文里,他安排了很多人照顾原主,自己却并未花太多时间在这小傻子身上。
这也是难免的。尉迟兰廷的心里,装了太多东西,有他的野心,有他的爱恨,也有小傻子不曾涉足的过去。
那个被嫌弃了一次又一次、还是学不聪明,只知道一根筋地讨好别人的小傻子,只是他的世界里一个很不起眼的部分。
按重要性来排,只会排到末尾。
尉迟兰廷有时间也会优先别的事。反正,只要找人照顾好原主就行了,又何必自己来?
而现在,剧情偏移后,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没有仆人照顾他们了。
尉迟兰廷不得已要亲力亲为,照顾傻子。
这就造成了男主的亲身参与度的巨大差别。
桑洱猜测,很可能就是因为自己和尉迟兰廷的相处时间比原主多无数倍,交流深度也有了提升。换言之,受男主光环的普照也更多。所以,自己的身体也比原主健康一点。
而另一边厢,看到她的身体状态确实好了一点,这几天,尉迟兰廷对她的盯梢也没那么严格了,还额外放宽了她玩雪的时间。
——放宽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
换算一下,就是十五分钟左右。
桑洱:“……”真吝啬。
后来阿段他们约她去玩,看她实在闷坏了,尉迟兰廷点了头。
本以为从此可以天高任鸟飞。结果,小鸟一出笼,就撞上了树梢。
桑洱:“……”
危,这下她的紧箍咒十有八九要回来了!
桑洱正在脑海里想着这些事。却不知道,这一幕,落在尉迟兰廷眼里,却成了别的意味。
刚才被阿段抱回来,她知道搂着对方的脖子。
换了是他,却没有了这样的待遇。
尉迟兰廷的睫下,一缕幽暗不明的情绪在眸中闪过。
若要细数起来,她最近的改变,其实并不只这么一点半点。
去年秋天在姑苏相识以来,冯桑就超乎寻常地粘他。
尉迟兰廷在七岁时,开始用缩骨功伪装自己,扮成妹妹。为此,他再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宽衣解带过,也不再与人亲近——哪怕是被单方面粘着,也没有。
诚然,如果冯桑是个心智正常的人,而非不通世事的笨蛋,那么,尉迟兰廷在一开始就不会让她有机会接近自己,遑论是留宿在他的房间。
后来的相处,也不见得有多认真和放在心上。闲来逗逗,可有可无的一个消遣而已。
冯桑却仿佛认准了他,被苛责、被欺负,也傻得转瞬即忘,总是用天真又热烈的目光追随着他。从姑苏到清静寺,再到凤陵,辗转至蜀中,桃乡,不管尉迟兰廷对她做过多少他在事后想起来也会心中一冷的事情,冯桑也没有退却,依旧捧着一颗温暖赤诚的心,递到他面前。
甚至……只不过因为看见了未来的零星片段,知道他会因为她吃下锁魂匙而好起来,就义无反顾地吞下一个她完全陌生的东西。
从前是逗弄,是不理解,甚至在暗地里嗤笑她笨。
在九冥魔境这件事后,才发现自己有眼无珠,大错特错。
在肮脏黑暗、尔虞我诈的环境里,冯桑纯净珍贵得就像一汪可遇不可求的清泉。
如果说,锁魂钉这件事,是一个让尉迟兰廷开始另眼看她、而不是只当成小玩意儿的起点。那么,来到桃乡后,就是真正的春风化雨,滴水穿石。